关于要求开办XXX药店的筹建(变更)申请报告
南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我公司拟在南宁市XX区XX路XX号筹建(验收、变更)零售连锁门店,店名经南宁市工商行政管理局XX分局核准为:南宁市XXX药店;该店隶属南宁市XX药品零售连锁有限责任公司, 我们将按照连锁公司的制度对该店进行统一管理。经公司董事会(或XX)研究决定任XXX为该店负责人,该店的筹建事项全权委托XXX代理。
主要经营范围:中成药、中药饮片、化学药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 、生物制品(除疫苗和冷处贮存品外),经营面积XX平方米,不设置仓库,周围无污染、没有垃圾站、没有污水及公共厕所,符合药店开业条件。配备人员X人,药士X名,医学药学专业X名。我们认真执行药品管理法及药品经营实施管理条例和物价政策,依法经营,严格按照要求购销药品,不出售假劣药品,不乱抬高药品价格,以“质量第一、顾客至上”的经营理念,热忱为广大群众服务,对顾客耐心介绍药品的性能、用途、用法及用量等。保证群众用药安全,药店内保持干净整洁,药品分类摆放,并虚心听取顾客意见和建议,争取药店早日通过GSP认证,从地处及人员配备等情况看我们基本符合开办药店的要求。因此,肯请上级领导给予批准为盼。
特此报告!
申请人:南宁市XX药品零售连锁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XXX
XXXX年X月X日
第二篇:1药店筹建申请书
新县郭家河乡惠民大药房筹建申请书
信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本人徐清河,男,汉族,籍贯河南省信阳市新县,现有高中文凭,有药品经营、销售方面的经验,无不良品行记录和《药品管理法》第76条-83条有关规定的情形。
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进一步满足新县郭家河乡各社区村民的用药需求。本着方便群众购药的原则,经考察,我个人现拟在新县郭家河乡街道处开一家新药店,拟定门店法定代表人为”徐清河”。拟定门店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为“姚建设”,其具有中专学历,执业药师职称,并在药品经营行业工作15年,积累了一定的药品零售经营管理各方面的经验,能够独立处理经营过程中的突发事件。现特向贵局提出筹建申请。
拟开新店的房屋总面积40m2,其中拟设经营场所面积40m2,拟申报经营范围:处方药、非处方药:中成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生物制品(除疫苗)等的零售。
新县郭家河乡惠民大药房将在组织机构,管理职责,人员设置,设施设备,药品购进,陈列储存养护,销售服务等各方面完全按国家《药品经营管理规范》(GSP)要求标准筹建,严格把好药品进、存、销等各个环节的质量关,守法经营,服务老百姓。特此申请
申请单位:新县郭家河乡惠民大药房
20xx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