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
申 请 书
成 果 名 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学 科 分 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申 请 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广西师范学院
申请人所在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填 表 日 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
20##年12月修订
申请者的承诺:
我承诺对本人填写的各项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如获准立项,我承诺以本表为有约束力的协议,遵守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的有关规定,按计划认真开展研究工作,取得预期研究成果。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有权使用本表所有数据和资料。
申请者(签章):
年 月 日
填 表 说 明
一、本表用计算机填写,所用代码请查阅《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
二、“学科分类”填写代码表中的一级学科名称,如“世界历史”。
三、报送申请书一式2份,用A4纸打印,申请书于左侧装订成册。
四、“申报成果介绍”或“成果概要”以活页方式附在申请书中。
填 写 数 据 表 注 意 事 项
一、数据表将全部录入计算机,申请人必须逐项认真如实填写。填表所用代码以当年发布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为准。
二、表中粗框内一律填写代码,细框内填写中文或数字。若粗框后有细框,则表示该栏需要同时填写代码和名称,即须在粗框内填代码,在其后的细框内填相应的中文名称。
三、有选择项的直接将所选项的代码填入前方粗框内。
四、本申请书前四项栏目内容由申请者填写。
五、部分栏目填写说明:
成果名称——最多不超过40个汉字(包括副标题)。
学科分类——粗框内填3个字符,即所报学科代码的2个字符加专业代码的1个字符;细框内填所报学科专业名称。例如,申报外国文学中的比较文学,则在粗框内填“WWB”,在其后的细框内填“比较文学”字样。
所属系统——以代码表上规定的七类为准,只能选择某一系统。
工作单位——按单位和部门公章填写全称。如“北京师范大学哲学系”不能填成“北京师大哲学系”或“北师大哲学系”,“中国社会科学院数量与技术经济研究所”不能填成“中国社科院数技经所”,“中共北京市委党校”不能填成“北京市委党校”等。
通讯地址——请详细填写,包括街道名和门牌号,不能以单位名称代替通讯地址。注意填写邮政编码。
主要合作者——必须是真正参加本书撰写工作的人员,不含项目负责人。不包括科研管理、财务管理、后勤服务等人员。
成果形式——成果形式为“专著”填“A”,“译著”填“B”,以此类推。成果字数以中文千字为单位。
申请经费——以万元为单位,填写阿拉伯数字。
一、数据表
二、申报成果介绍(活页)
三、成果概要(活页)
四、评审回避
五、推荐意见
六、申请人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意见
七、省、区、市社科规划办或在京委托管理机构意见
第二篇:国家出版基金资助项目申请书
附件一
国 家 出 版 基 金 资 助 项 目
申 请 书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
联合申报项目:__是_□______否 □_
主申报机构:_________ __ _
其他申报机构:____________
主管单位:____________
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
项目联系人: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电 子 信 箱 :____________
填表日期:____________
国家出版基金管理委员会 制
- 1 -
填 表 注 意 事 项
一、本申请书用于国家出版基金项目申请的过程管理,填写前须认真阅读注意事项。
二、凡申请国家出版基金资助的项目,均需填报《国家出版基金资助项目申请书》。申请书由基本信息表、申请资助经费预算表、项目实施计划书、主管单位和国家出版基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审核意见表、国家出版基金管理委员会审定意见表、评审组专家评审意见表等组成。
三、申请书文字,一律用仿宋小四号字填写;文字简洁,表述清晰,数据详实;提供纸质文件时,用A4纸打印。申请书封面顶端项目编号由国家出版基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填写。
四、部分栏目填写说明:
1.属联合申报项目须在封面“联合申报项目:是”的□内打√,并完整填写主申报机构和其他申报机构的名称;不是联合申报的项目在“联合申报项目:否”的□内打√,并在主申报机构一栏填写申请机构名称,其他申报机构一栏填写“无”。
2.项目名称:应准确、简明反映项目内容,最多不超过40个汉字(包括标点符号)。
3.项目类型:在所选项字母下打√。
4.通讯地址:按省、市(县)、区(街、路)、号等详细规范填写,不能以单位名称代替通讯地址。
5.申请资助经费:以万元为单位,填写阿拉伯数字,小数点后保留2位数。
6.申报机构名称须按机构和部门公章填写全称,不能采用缩写。
7.未完成项目(名称):指项目承担单位未完成的国家出版基金资助项目。
8.项目实施计划书:联合申报资助项目时,主申报机构和其他申报机构明确各自应承担的主要工作内容和责任。
五、申报机构将该申请书连同出版物样稿(或样张、样盘、演示盘等)或可行性研究报告各3份(含电子文档)一同报送主管单位。主管单位将审查合格的申请书连同出版物样稿(或样张、样盘、演示盘等)或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国家出版基金资助项目申请汇总表》各2份(含电子文档)一同报送国家出版基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申请机构报送的所有申请材料不再退还,请申请机构自行留底。
- 2 -
表一 基 本 信 息 表
- 3 -
表二 申请资助经费预算表
- 4 -
表三 项目实施计划书
注:本栏可加附页
- 5 -
表四
- 6 -
表五
- 7 -
表六 初评意见表(附表一)
- 8 -
表七 复评意见表(附表二)
- 9 -
表八 终评意见表(附表三)
- 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