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中县东古城小学
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实施办法和资金管理发放细则
为认真落实寄宿生生活补助政策,保障农村贫困家庭的学生接受义务教育,规范我校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工作,根据县教育局、财政局有关要求,以及国家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相关政策,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办法和发放细则。
一、使用原则
对农村寄宿贫困生进行资助是党和政府的一项惠民政策,要严格标准,坚持“扶持贫困、公正客观、保证效益”的原则,把扶持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二、使用对象
义务教育阶段在本校就读的因家庭经济困难而难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的住校学生。其优先照顾七类学生:
1、享受农村低保的家庭子女。
2、孤儿或单亲单亲家庭学生。
3、父母或本人残疾的学生。
4、两女结扎户的学生。
5、父母丧失劳动能力或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造成经济困难的贫困家庭学生。
6、因突发事件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7、其他特殊原因造成家庭特别困难的学生。
三、资助标准
小学生每生每年补助1000元(如上级补助标准提高,学校将及时执行新标准)。
四、健全机制
学校成立由校长蒋伟为组长的贫困寄宿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小组成员为席辉,许维革、岳玉凯、赵永安。学校成立由总务主任许维革为为组长的贫困寄宿生资金发放领导小
组,具体负责寄宿生生活费的管理和发放工作。其成员为各班班主任。同时,学校成立了评审小组,评审小组成员为蒋伟校长、各部门负责人、班主任、教师和学生家长代表。评审小组负责贫困寄宿生的评审认定工作。
五、评审程序
1、确定补助学生数。
2、公开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信息。学校将贫困寄宿生补助名额、补助条件和申请补助程序在校内进行公示。
3、申请。学校根据清水驿学区下达的补助名额,组织各班级根据规定的补助条件,认真摸排,确定对象,报学校领导小组审核,初步拟定各班补助名额和对象,组织填写申请报告和《甘肃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寄宿生生活费补助申请表》,同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申请报告和申请表要经所在行政村政府盖章。
4、评审。学校评审小组在收到班级提交的学生申请报告、申请表和相关证明材料,结合学生日常消费行为,逐一审核,认真评议,拟定享受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对象。评审小组会议要有规范、完整的会议记录。
5、公示。学校将拟定补助学生名单在校内公示栏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张榜公示。公示内容包括补助学生姓名、补助金额、家长姓名、家庭困难情况、举报投诉电话等。公示内容要书面存档。
6、申诉。在公示期间内,教师或学生家长(监护人)有异议,可通过有效方式向学校提请复议,学校领导小组在接到提请复议3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7、上报。公示无异议后,学校总务处(会计)填写《榆中县东古城小学贫困寄宿生汇总表》,将享受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学生《申请表》和《汇总表》上报学区,再由学区上报县教育局、财政局进行审核汇总。
8、档案管理。学校要将相关文件、学校工作组织、工作制度、学生申请报告、《申请表》、《汇总表》、会议记录、发放生活补助费凭证和表册等资料集中整理归档,专人管理。
六、费用发放
1、学校贫困寄宿生人员确定后,由学校按补助标准统一填制《甘肃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寄宿生生活费补助资金发放花名册》,并报学区、县教育局、财政局审批。财政局审批后将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费拨入所属银
行,然后学区账户分拨我校。
2、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费下拨到位后,学校按一生一卡的方式及时通过银行把补助费按规定的金额打到学生卡上,以确保生活补助费及时发放到位。
3、寄宿生每日的伙食费由学生家长从该生的卡中提取后,按月按规定上交学校伙食负责人处。
七、监督检查
1、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工作,事关落实党和国家扶贫助学政策,涉及学生切身利益。学校要成立评审组织并责成专人负责此项工作,确保资助工作公正及时,落到实处。学校各级领导和各位教师要高度重视,认真负责,坚持原则,规范操作,切实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将补助资金真正用到最需要补助的贫困寄宿生身上。
2、寄宿生生活补助资金必须专款专用,足额用于寄宿生在校期间的伙食开支,学校和任何教职工不得以任何形式和名义截留、挤占、挪用。学校也不得任何理由虚假冒领寄宿生生活补助资金。
3、加大宣传力度,让有关政策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把党和政府对贫困生的关心送到千家万户。
4、农村寄宿制贫困生每学期评定一次,期间学校可根据学生家庭脱贫、返贫情况进行适当调整,以保证贫困家庭学生享受资助。
5、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切实做到专款专用,使有限的资金发挥应有的效应。
6、加强资金使用的监督和管理,对违反有关规定、弄虚作假、挪用资金和拒不落实寄宿生补助费的要严肃查处,决不姑息迁就。
八、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榆中县东古城小学
20xx年3月5日
第二篇:客楼中心小学20xx年春季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费发放工作总结
客楼中心小学“20xx年春季贫困寄宿生生活费”发放
工 作 总 结
我校根据上级文件精神,认真开展了我校贫困寄宿生生活费发放工作。现将该项工作总结如下:
一、组建领导小组。
组 长:杨光辉 (中心小学校长)
副组长:田顺先 (中心小学常务副校长)
组 员:舒世勇 (中心小学副校长)
成启润 (中心小学教导主任)
吴 隐 (教育专干)
成宏林 (中心小学会计)
丁德军 (中心小学本部报账员)
二、确定“贫困寄宿生”的范围和对象
1、父母为双农且家庭经济贫困
2、父母双亡家庭困难
3、农村单亲家庭生活困难
4、农村因父母残疾家庭困难
5、农村因病致贫家庭
6、农村因灾返贫家庭
7、计划生育双女结扎户、独生子女户
三、资助人数:70人,资助标准:每生375元
四、加大宣传力度,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让每一位学生和家长了解此项政策。
1、充分利用各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2、对照资助对象的条件,遵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照程序认真做好了受助学生的评选和公示。
3、认真组织获生活补助的贫困学生填写《申请表》,并将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学校足额发放到学生或学生家长手中。
五、存在的主要困难和建议
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面窄,补助标准低。寄宿制的确立,在一定程度上加大了寄宿学生的就读成本,加重了学生家庭的经济负担,而补助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资金来源渠道单一,与实际需要相差较远。从而,增加救助资金总额,拓宽资金来源,提高补助标准,是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六、下一步工作安排
1、进一步落实上级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费精神,完善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费管理办法,做好贫困寄宿生生活费发放工作。
2、关爱留守儿童。一是摸清底子,建立专门档案;二是加强宣传,争取各界支持;三是认真总结经验,召开关爱留守儿童工作经验交流会。
岑巩县客楼乡中心小学
二0一一年五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