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队医师换领地方《医师资格证书》申请表
注:本表一式三份,一份存申请人原所在大军区级单位联(后)勤机关卫生部门,一份存地方省级卫生行政部门,一份存本人人事档案
申请换领地方医师资格证书应提交的材料
1、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统一制定的《军队医师换领地方<医师资格证书>申请表》一式三份;
2、申请人身份证明(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一式三份;
3、由大军区级单位联(后)勤机关卫生部门出具的换领《医师资格证书》介绍信;
4、转业、复员或退休移交地方人民政府安置证明;
5、原持有的军队《医师资格证书》及其复印件一式三份;
6、申请人6个月内二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片四张。
第二篇:军队医师换证申请表
军队医师换领地方《医师资格证书》申请表
备注:本表一式三份,一份存申请人原所在大军区级单位联(后)
勤机关卫生部门,一份存地方省卫生行政部门,一份存本人人事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