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 掌握NE5000E/80E/40E产品的体系结构
n 掌握NE5000E/80E/40E的单板构成
n 掌握NE5000E/80E/40E换板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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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年度
首都医学发展科研基金项目的通知
各位申请人:
首都医学发展科研基金(以下简称“首发基金”)是专门用于资助临床应用型研究和医疗卫生管理方面研究,旨在发挥首都医疗资源优势,通过建立多中心、多学科的合作机制,促进临床新技术、新方法的研发和应用成果推广,提升首都医学科研能力,提高疾病的临床诊治水平和医院管理水平,从而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需求。在市政府各有关部门的关心支持、各医疗单位的积极协助下,“首发基金”现已进行六期的项目申报和立项资助工作,为北京地区广大临床医生和医院管理者提供了有力的科技支撑。根据《首都医学发展科研基金管理办法(试行)》(京卫科教字[2002]7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20##年度“首发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范围
20##年“首发基金”项目申报分为“指南项目”、“招标项目”、“常规项目”和“青年项目”。
(一)指南项目
为使20##年项目研究工作更好地满足北京市卫生事业发展的需求,“首发基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管委会办公室)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20##年度首都医学发展科研基金项目申报指南》,希望通过多中心、多学科和不同级别医院之间的合作以及科技人员的自主创新,解决临床工作和医院管理中的瓶颈和关键问题。此类项目的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附件。申请者可根据指南进行项目申报,并须在申请书首页注明为“指南项目”。
(二)招标项目
围绕我市20##年卫生工作重点、难点和急需解决的问题,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划拨出部分专款设立招标项目,以招标形式开展相关研究。
(三)常规项目
“首发基金”主要资助应用性科研项目,各单位可根据临床研究工作基础、学科发展优势和实际工作需要,申报指南内容、招标项目以外的项目,即为常规项目。
(四)青年项目
为鼓励年轻医务工作者进行临床科研工作,提高青年科技工作者的科研能力和自主创新能力,20##年度“首发基金”首次设立青年项目,面向40岁以下青年医务人员申报。申报者可选择常规项目或指南项目,不得申报招标项目,并在申请书首页注明为“青年常规项目”或“青年指南项目”。
二、项目申报类型
“首发基金”项目分为三种类型:联合攻关项目、重点支持项目、自主创新和普及推广项目。
(一)联合攻关项目:指3家以上的多家医疗卫生机构,特别是大型医疗机构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医疗机构与预防保健机构之间合作开展的研究项目,适用于多学科、多中心的科学研究。资助力度不高于70万元/项。
(二)重点支持项目:指结合本单位的专业特长、学科特色、技术力量和研究强度,独立或多家联合开展的研究项目。资助力度不高于30万元/项。
(三)自主创新和普及推广项目:指充分发挥医疗机构科技人员的主观能动性,结合实际工作需要,独立或联合开展的研究项目。资助力度不高于10万元/项。
(四)青年项目可申报重点支持或自主创新和普及推广项目,不得申报联合攻关项目。
三、项目申请条件及要求
课题申请者除了满足《管理办法》的要求外,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申请者须为纳入“总量控制,结构调整”上缴“首发基金”的北京地区各级、各类医疗单位的正式、在职医务工作者。20##年度“首发基金”经费来源于20##-20##年度“总量控制,结构调整”上缴的经费,凡未按要求上缴两年经费的二、三级医疗机构不得参加本年度的项目申报。
(二)联合攻关项目申请者的年龄不超过57岁(1952年1月1日以后出生),鼓励40岁以下青年医务人员申报;如项目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跨越退休年龄,所在单位需提交能够按期完成项目的意见书,以保证项目顺利完成。
(三)青年资助项目申报者年龄不得超过40岁(1969年1月1日后出生),课题组成员中应有至少1名副高级以上职称人员参加。
(四)联合攻关项目申请者须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项目管理能力,能够整合相关人力资源,联合有关单位和项目组成员顺利开展相关研究工作。
(五)申请者须是相关工作领域的一线工作人员,具备良好的科研道德修养和较高的学术水平,具有前期研究工作基础,并能够保证足够的时间用于项目研究。
(六)项目组成员年龄、知识结构、职能分工合理。联合攻关项目和重点支持项目组成员中至少有1名流行病学和/或卫生统计学专家参与。
(七)已获得其他来源资助的科研项目不得重复申请,一经查实将取消评审资格。申请者只能主持申报一项“首发基金”项目。“首发基金”在研项目、延期或未进行结题验收的项目负责人不得进行申报。
(八)申请项目须为应用科学研究或软科学研究项目。申请项目的经费预算须符合《首都医学发展科研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其中: 人员劳务费≤10%,购置设备≤5万元。
(九)凡与外单位联合申报的项目必须有合作单位出具的合作证明或协议,应包括合作内容、合作期限、双方权利义务、合作费用占课题总经费的比例和支付方式、成果归属、违约责任及解决争议的方式等要素,并需加盖单位公章。合作证明或协议将作为项目结题验收的重要指标之一。
(十)联合攻关项目和重点支持项目须提供有资质机构出具的项目查新报告。
四、项目申报数量
各单位限报项目12项,其中指南项目和常规项目共计不超过10项;申报青年资助项目1项及招标项目1项,各类型项目数量不得相互替换。
五、项目研究起止年限
20##年1月-20##年12月
六、项目申报程序
(一)提交申报意向 8月12日前发至邮箱fxyykjk@sina.com
*项目范围:填写“指南项目”、“招标项目”、“常规项目”和“青年项目”
+项目类别:联合攻关项目、重点支持项目、自主创新和普及推广项目
(二)提交项目申请书草稿 8月20日前,不符合要求的申请书不予受理
1.申请书书写要求:
(1)格式:封面--仿宋,三号字,不加粗;正文--宋体(除小标题外均不加粗),小四号字,行距20磅,
(2)内容:严格按照字数限制填写;如遇标题后有括号说明填写内容时,严格按照说明逐条列次级标题填写;“参考文献”和“论文发表情况”严格按照格式“全部作者,论文题名,杂志名称,年,卷(期):页码”填写;研究进展:以一年为一个周期
2.提交方式:申请书(20##年版)电子版发至邮箱fxyykjk@sina.com 邮件标题:首发基金:XXX
3.所需相应附件:9月1日评审会前上交
(1)联合攻关项目和重点支持项目须有两名具有高级职称专家的推荐意见(其中一名须为外单位专家)、有资质机构出具的项目查新报告;
(2)自主创新和普及推广项目须有两名专家推荐意见(可为本单位同行专家);
(三)项目评审会 9月1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项目申请人准备项目汇报,PPT形式汇报8分钟,答辩2分钟;
伦理问题及对策单作一张PPT做说明
根据评审委员会评分遴选出12个项目推荐申报。
(四)网上申报 9月7日前
科教处将给予被推荐申报的项目登录名和密码,登陆北京卫生信息网(www.bjhb.gov.cn)-专题栏目-科技与教育,自行填报。
(五)纸质材料提交 9月7日前
提交所有签字页、专家推荐信、查新报告、合作协议等纸质原版材料一式三份。
科教处
20##-8-7
第二篇:关于20xx年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工作的通知
关于20xx年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工作的通知
院属各部门:
为了做好学院20xx年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推荐工作,根据省职改办、省教育厅《关于20xx年度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教师系列、工程实验系列职称评审工作安排的通知》(陕职改办字[2009]109号)及有关厅局职改办申报精神,现将20xx年申报教师及其他系列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做好推荐和申报工作。
一、申报范围
20xx年12月31日前达到规定的申报或转换不同档次职务任职资格条件的人员,在学院岗位设置范围内,均可申请参加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以考代评”职称系列不参加评审。
学院教师系列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仍按照《陕西省高等学校教师职务评审工作实施办法(试行)》(陕人发[2003]83号)的规定和《陕西省教育厅关于20xx年度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中小学教师系列、工程实验系列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安排的通知》(陕教师[2003]89号)的有关规定执行。符合破格晋升副教授、教授职务任职资格人员仍按照(陕人发[2004]67号)文件执行。具有高校教师资格证,兼作教学、学生管理工作且承担部分教学工作量的人员,符合申报条件,可以参加教师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
1
二、申报程序
1、申报:凡申报教师、工程、实验、图书、档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须由本人填写《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推荐表》,各专业学科组签署考核推荐意见。
2、审查:学院职改办负责审查学历、学位、任职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外语、计算机等相关能力考核合格证书。教务处负责核定教师的教学工作量。科研信息处负责鉴定成果、论著(教材)、论文刊物级别、数量、专业技术获奖证书审核。
3、监督公示:院纪检监察负责对整个评审推荐过程进行监督。申报人员的情况及材料公示五天,接受群众监督。
4、推荐上报:院评委会负责对申报教师系列、实验、工程系列和其他系列正常晋升中、高级职务人员进行量化评议推荐,经三分之二以上委员投票表决通过的,报院职改领导小组批准,上报交通运输厅审核,委托教育厅及有关厅局评审。
三、评审政策
(一)关于申报材料的具体规定
参评材料:著作(公开出版发行的本专业学术专著或译著)须取得ISBN统一书号。论文(指在公开出版发行的专业学术期刊上发表本专业研究性学术文章)发表期刊必须具有ISSN(国际统一刊号)或CN(国内统一刊号)。
核心期刊:仍以北京大学图书馆、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 2
中国社会科学院文献信息中心、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和南京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评介所等5家机构最新“核心期刊”目录,作为20xx年教师系列评审工作确认“核心期刊”的依据。
关于成果认定问题。20xx年申报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提交的论文(特殊情况除外)均指独著或第一作者,学术期刊不含增刊、特刊、专刊、专辑,论文集等形式的刊物;实用新型专利指发明人和设计人;专著、编著、译著、教材不含论文集、习题集等。其工作量的认定以前言或后记中的说明为准。
关于申报人员学位问题。申报晋升教师系列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要求具有学士及其以上学位,但对于19xx年12月31日前出生且已经取得大学本科学历的人员,申报高级职务任职资格,学位可不作要求。
(二)关于非教师系列转换为教师系列职务任职资格的问题 由非教师系列转换为高校教师系列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除须具备正常晋升人员的基本条件外,还需满足下列条件:
⑴本人原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与目前从事的教学专业相同或相近;⑵经过一年以上教育环节实践,经考察表明能胜任本专业的教学工作;⑶由其他系列转换为副教授后申请晋升教授职务的,任副教授以来至少需取得下列成果:在与本专业相关的期刊上发表教学、科研论文1篇,并撰写8万字以上公开出版发行的专著或教材,且任副高级职务以来取得的所有成果满足正常晋升教授的条件。 3
(三)对于遗留的少部分教师中,原中专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职称转换,仍要求具有大学本科及其以上学历。原高级讲师转换为副教授任职资格以后,申请晋升教授职务时,要求担任副教授职务满3年以上,同时具备其他任职条件,才能申报教授职务任职资格。
(四)教师系列申报的专业学科
(1)马列学科、(2)、中文学科、 (3)经济学科、(4)外语学科、
(5)机械学科、(6)数学学科、(7)物理学科、(8)化学学科、(9)体育教育学科、(10)思政学科、(11)电学学科(含计算机)、(12)轻纺学科、(13)地矿油学科、(14)医学学科、(15)农林生物学科、(16)艺术学科、(17)材料学科、(18)历史学科、(19)法学学科、(20)土建学科。
申报人根据所学专业(学科),结合承担的教学任务、科研成果、论著(教材)、论文的编写等自我确定。
(五)关于工作年限、工作量的规定
1、教师系列任职资格申报工作年限:申报讲师及以上职称,按(陕人发[2003]83号)文件的规定,教学工作量(课时)应达到基本工作量标准,基本工作量的完成情况由教务处负责核定、确认。
2、其他系列任职资格申报工作年限:
(1)申报工程(实验)师职称,大专毕业必须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中专毕业必须从事本专业工作15年以上。
(2)申报高级工程(实验)师职称,须任中级职称5年以上(含5 4
年),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 对于后取本科学历人员,从事本专业满15年;
② 大专毕业后直接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0年;
③ 对于后取大专学历人员。累计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5年; ④ 中专毕业后直接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8年;
⑤ 对后取中专学历人员,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30年。
3、其他系列任职资格申报业务条件:按照各系列20xx年评职文件规定要求。申报推荐、公示、(外语、计算机)考试要求等同教师系列规定。
(六) 关于外语考试的规定
取得副教授任职资格的人员,申报教授职务任职资格,外语考试在申报副教授职务任职资格时已通过国家级英语(或其他语种)A级考试合格的,可以免试。其它人员外语免试按照(关于转发落实国家人事部《关于完善职称外语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人发
[2007]52号文件执行。
申报高、中专业职称,须通过英语(或其他语种)A级或B级考试取得合格证书,外语考试合格超过有效期限必须重新补考。
(七) 关于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问题:根据省人事厅《关于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陕人办发
[2005]34号)规定:“高等学校、中专学校、自然科学研究、社会科学研究、实验技术、工程、经济、会计、统计、审计等系列专技人 5
员,申报高级资格评审或考试,必须通过国家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13个模块中5个模块的考试;申报中级资格评审或考试,必须通过国家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13个模块中4个模块的考试”,凡未达到以上规定的,应在申报前补齐或按新规定参加考试取得合格证书者。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可免试计算机应用能力模块考试:
⑴全日制硕士生研究生以上学历认定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者;
⑵取得计算机科学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计算机信息技术、计算机系统结构、计算机软件及理论、计算机应用与技术七个大学专科以上国家统招全日制院校毕业证书者;
⑶取得国家计算机技术与软件资格考试合格证书,在单位受聘时免考;
(八)关于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评审和推荐的规定
⑴受刑事处分或受党、政纪律处分未满两年者;
⑵正在受监察、纪检或司法部门立案审查者;
⑶病休一年以上,至今仍不能正常工作者;
⑷无故离岗一个月以上者;
⑸无岗和停薪留职人员;
⑹弄虚作假、剽窃他人成果者;
(7)被学院公开通报的教学事故发生者,当年不允许参加评审。
(8)上年度职称评审未获教师系列通过的申报人员。
四、关于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答辩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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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原省人事厅关于印发《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评审答辩操作规则(试行)》的通知(陕人发[2008]209号)精神,凡20xx年申请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均须参加相应的高评会统一组织的答辩。教授、高级工程师、高级实验师及破格晋升教授、副教授职务任职资格人员须统一参加省教育厅组织的答辩,其余副高级答辩工作由学院统一组织实施(具体办法另文通知)。
五、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的申报与确定
教师系列初级职务确定,见习期满,本人申请,提交任职工作(或见习期)总结一份,本人最高学历证书、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等原始证件。经所在系(部)按照拟聘职务职责要求,填写《确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批表》部门考核意见,经院评委会评审通过,院职改领导小组审批。
工程、实验、图书、档案系列初级职务申报(以考代评不在此列),由本人提出申请,提交任职工作总结一份,本人最高学历证书等原始证件。经所在系(部)按照拟聘职务职责要求,填写《确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批表》部门考核意见,经院评委会通过,院职改领导小组批准,上报相关厅局职改办确定初级任职资格。
六、申报评审时间安排
① 9月30日,院职改办召集申报人员会议,学习文件,布置安排。
② 10月10日--12日,被推荐人提交申报材料,人事劳资处进 7
行资格审查。职改办对申报材料进行复审。
③ 10月13日--17日 申报人员上报所有参评材料,公示五天。 ④ 10月17-18日 专业学科组集体审阅申报评审材料的规范性、准确性、有效性。对被推荐人是否具备任职条件审核评议,提出评议意见提交院评委会。
⑤ 10月19日-20日 院职改办组织申报副教授职务人员答辩。
⑥ 10月21日-24日评委会评议参评人员,表决通过推荐人员, 报院职改领导小组批准。
⑦10月25日-30日院职改办负责上报评审系统输入,整理上报参评材料,办理评审报送手续。
(时间若有变动,另行通知)。
七、申报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所需材料
申报人员应准备纸质和电子文档材料
(1)申报教授、副教授人员,均要求填报《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七份,其中三份原件四份复印件,打印折叠后为16开面幅。
《评审表》“外语、计算机成绩栏”要注明相应考试成绩,并将合格证复印件粘贴在相关栏目内。
外语、计算机免试的应填写免试理由,参考文件【省职改办(2009)85号】文件(下同)。
学术水平:公开发行专业论文著(第一作者)三篇(本)作为 8
代表作。申报人提供的代表作必须是在公开发行的专业学术期刊。
(2)申报其他系列高级职务人员,每人上报《评审表》一式五份,《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一份,打印折叠后为16开面幅。 《评审表》内要粘贴相关 “外语、计算机合格成绩”复印件。
(3)申报各类中级人员《评审表》一式三份,《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一份,打印折叠后为16开面幅。
(4)各种证件的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复印件用A4纸)。
八、评审费、表格费用:
申报高级职务400元(破格100元);中级职务200元、初级职务100元。面试答辩费用待定,若遇收费政策调整,按规定执行。
九、评审表、考核表表格、材料档案封面格式要求。请登陆学院网址:,点击人事劳资处栏目【下载专区】查询、下载。
二??九年九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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