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用地申请
尊敬的XXX政府国土所:
因我公司(XXXXXXXXXX)为XXXXXX有限公司供应XX作为生产用XX气,该业务XX用量每月在4000-8000吨之间,需要XX堆放场地较大。为保证XXXXXX有限公司正常稳定生产,我公司与XX市XX镇XX村村民委员会签订临时用地协议,租用XXX亩土地作为中转堆放场。用地位置:高速公路南,XX组,XX村民地。现将临时用地申请呈上(附临时用地协议),请予办理临时用地审批。
特此申请!
申请单位:XXXXXX有限公司(公章)
二0XX 年 月 日
临时用地申请。临时用地使用单位向所在地市、县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1、临时用地申请书。2、临时用地协议书。3、经市、县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审查通过的土地复垦方案。4、1:10000土地利用现状图(用红线标注临时用地的位置和范围)。5、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6、城市规划区内临时用地或者临时使用林地的,应当分别提交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的文件。7、生产建设项目批准(或核准、备案)文件。8、其他规定的材料。
临时用地协议书由临时用地单位与被使用土地的使用权人签订。临时使用未确定使用权国有土地的,由临时用地单位与市、县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签订临时用地协议;临时使用已确定使用权国有土地的,由临时用地单位与市、县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和国有土地使用权人签订临时用地协议;临时使用农村集体土地的,由临时用单位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签订临时用地协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有关规定,
第二篇:建设项目临时用地的请示1
关于山西泽州天泰锦辰煤业有限公司
矿井兼并重组整合项目建设临时用地的请示
泽州县巴公镇国土资源中心所:
山西泽州天泰锦辰煤业有限公司为山西省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工作领导组办公室核准的整合保留煤矿(晋煤重组办发
[2009]39号),由原晋城市三八煤矿、山西泽州兴泰煤业有限公司、山西泽州北板桥煤业有限公司(十关闭)以及原泽州县鲁西煤业有限公司南部井田整合而成,经省工商局核准矿井名称变更为山西泽州天泰锦辰煤业有限公司,山西省国土资源厅颁发新采矿许可证(证号:C14xxxxxxxxxxxx4282),批准开采3号、9号、15号煤层,井田面积13.377km,矿井生产能力1.2Mt/a。
按照煤矿兼并重组整合工作要求,锦辰煤业有限公司委托山西省煤炭规划设计院进行了矿井兼并重组整合项目初步设计,现矿井初步设计已编制完成,并经山西省煤炭工业厅晋煤办基发
【2011】299号文件《关于山西泽州天泰锦辰煤业有限公司矿井重组整合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做了批复。按照矿井兼并重组整合设计方案,整合后我公司建设区位置在巴公镇北板桥村北,经市国土局建设土地利用事务管理中心测量:总建设面积约315亩,其中矿区公路、煤炭铁路专运线与主井工业广场255.5亩,风井工业场地56亩,火药库3.5亩。其中原晋城市已有工矿建设面积230亩,此次整合新增建设面积85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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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辰煤业有限公司总开工建设报告,已经省煤炭厅以晋煤办基发【2011】1063号文件,于20xx年7月15日批复。存量土地整合利用方案已报泽州县国土局,测绘工作已结束,方案正在审核中,近期将上报省国土厅,目前土地利用批复手续正在加紧办理中。
由于我公司开工建设迫在眉睫,为保障开工建设用地需要,因此特申请临时建设用地,申请范围位于北板桥村北,我公司主井工业场地北面的土地,作业为副斜井掘砌、附属设施建设及地面建筑施工的临时用地,共约合计18233.83平方米,合27.35余亩。恳请贵所帮忙给予办理临时用地上报手续为盼。
妥否,请批示。
山西泽州天泰锦辰煤业有限公司
二○一一年七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