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房屋安全鉴定
1、办理要件
(一)申请危房鉴定,需提供材料:
(1) 鉴定申请报告(由当地政府或单位主管部门签署审查意见)
(2) 申请登记表(由鉴定受理登记窗口提供)
(3) 申请人身份证(或单位营业执照与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
(4) 产权证(或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以及其他有效的房产证明材料)原件与复印件
(5) 土地证(或建设用地使用证)原件与复印件
(6) 房屋原设计施工图、地质勘测资料、竣工验收资料等有关原始技术材料
(7) 房屋现状彩照(背面由村委会盖章)
(二)申请房屋装修结构变动、明显加大荷载、改变设计用途的结构安全鉴定或抗震安全鉴定,需提供材料:
(1) 申请登记表(由登记窗口提供或网站下载、复印)
(2) 申请人身份证(或护照、单位营业执照与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
(3) 产权证或其他有效的房产证明材料原件与复印件
(4) 房屋本层建筑与楼层结构平面竣工图、上层楼层平面竣工图(均为整张图纸)、以及其他竣工验收资料
(5) 搭建阁楼、增设海鲜池、加高楼地面等,须提供有资质设计单位出具的结构设计图
(6) 原设计单位(或同等资质设计单位)签具的结构修改图或设计变改联系单
(三)申请房屋加层、扩建、改建(或补办手续)安全鉴定,需提供材料:
(1) 申请登记表(由受理登记窗口提供)
(2) 申请人身份证(或单位营业执照与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
(3) 产权证(或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以及其他有效的房产证明材料)原件与复印件
(4) 房屋设计施工图、地质勘测资料、竣工验收资料等有关原始技术材料
(四)申请房屋司法鉴定、纠纷仲裁、安全事故质量鉴定或工程影响质量鉴定,需提供材料:
(1) 书面委托书(由司法或仲裁部门,事故主管部门、工程建设单位提供)
(2) 申请登记表(由受理登记窗口提供)
(3) 必要时,应提供产权证(或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以及其他有效的房产证明材料)原件与复印件
(4) 房屋设计施工图、地质勘测资料、竣工验收资料等有关原始技术材料
(五)申请二次鉴定、跟踪鉴定或鉴定复印,需提供材料:
(1) 鉴定申请报告(由当地政府或单位主管部门签署审查意见)
(2) 申请登记表(由鉴定受理登记窗口提供)
(3) 申请人身份证(或单位营业执照与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
(4) 产权证(或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以及其他有效的房产证明材料)原件与复印件
(5) 前次鉴定报告
(6) 房屋现状与危险点的彩照等
(六)申请政府拆迁旧城改建房屋安全鉴定,需提供材料:
(1)书面委托书(由政府拆迁改建指挥部提供)
(2)申请登记表(由鉴定受理登记窗口提供或下裁、复印)
(3)房屋基本情况说明(概况、结构与构造情况)
2、在符合办理要件的前提下,鉴定办理时限
(1) 房屋装修结构变动、明显加大荷载、改变设计用途的结构安全鉴定:受理鉴定申请登记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完成。
(2) 危房鉴定:受理鉴定申请登记之日起15个工作日完成
(3) 其它各类鉴定:受理鉴定申请登记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
(4) 确有明显险情或特殊任务的,可在受理鉴定申请登记之日起25个工作日内完成,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告知申请人或申请单位。
3、鉴定受理窗口地址与联系电话:
(1) 鹿城区环城路绿景大厦B幢三楼本所登记受理窗口 联系电话:88270998
(2) 鹿城区腾桥镇北岸村综合楼三楼便民服务窗口 联系电话:86480139
(3) 龙湾区永中街道2号横街房管供销大楼四楼便民服务窗口 联系电话:86879762
(4) 龙湾区状元镇前岩房管大楼便民服务窗口 联系电话:86359901
(5) 龙湾区天河镇八柱台巷78号海城房管所便民窗口 联系电话:86998003
第二篇:房屋鉴定合同
房 屋 安 全 鉴 定 合 同 合同编号:
徐州市建设工程检测中心
二Ο一一年一月
房屋安全鉴定合同
甲方(委 托 方):
乙方(鉴定机构): 徐州市建设工程检测中心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鉴定工程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 房屋鉴定工程概况
(一)房屋名称:
(二)房屋地址:
(三)房屋鉴定原因:
二、房屋鉴定工程范围
(一)甲方工作内容:
1、向乙方提交《鉴定委托书》及以下资料(已提交的打“√”):
(1)甲方身份证明材料;
(2)房屋所有权证、租赁合同、代管或者托管协议;
(3)房屋设计资料;
(4)地质勘察资料;
(5)施工技术档案;
(6)房屋目前使用用途证明;
(7)提供相邻房屋的相关材料。
2、乙方因检测鉴定需要要求甲方提供的其他技术资料:
(1):
(2):
(3):
3、应于 年 月 日提供上述资料,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 2
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检测鉴定。
4、提供鉴定现场的水源、电源及鉴定所需的工作面;
5、提供现场检测的安全措施;
6、
(二)乙方工作内容:
1、调查摸清房屋的历史和现状;
2、现场查勘、测试,记录各种数据和状况;
3、检测、验算,整理技术资料;
4、全面分析,论证定性,作出综合判断;
5、出具《房屋安全鉴定报告》(检测鉴定报告应包括相应的检测数据);
6、将《房屋安全鉴定报告》(一式五份)提交甲方;
7、对鉴定报告中提出需加固、结构补强的,提供技术咨询。
三、合同工期
(1)本合同签订后三日内,乙方必须进行现场查勘(指乙方工作内容的第1、2条);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不能进驻现场,现场查勘时间顺延;
有明显险情的房屋,乙方应于 年 月 日立即组织鉴定;
(2)乙方在开始现场查勘且甲方提交全部所需资料后 个工作日内,出具鉴定报告;
(3)房屋结构复杂、鉴定难度较大,在规定的时间内不能完成鉴定的,应当向甲方说明情况,另行签定补充协议,并根据实际情况出具阶段性鉴定文件。
四、鉴定标准
房屋安全鉴定主要依据《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等现行国家、行业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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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收费标准、鉴定面积、合同价款
(一)房屋安全鉴定费用:按每平方米鉴定建筑面积 元计收。
(二)鉴定总面积: 平方米。
如果实际鉴定建筑面积与上款面积不符,则以实际鉴定建筑面积为准,并调整鉴定费用。
(三)鉴定费用总金额¥: 元(含检测、勘察费用)
(大写): (人民币)
六、付款方式
(一)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后 天内,甲方付给乙方合同总金额的 %,金额(大写): (人民币)。
(二)甲方收到乙方提交的《房屋安全鉴定报告书》前,结清剩余合同 价款金额(大写): (人民币)。
(三)甲方自行出资的其他方式:
七、组成合同的文件
1、
2、
八、双方责任
(一)甲方
应提交乙方的全部所需资料超过规定期限 天以内,乙方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交付鉴定报告的时间顺延;甲方交付上述资料超过规定期限 天以上时,乙方有权重新确定提交鉴定报告的时间。(不能提供主要资料的,乙方有能力通过检测等技术手段完成鉴定的,可约定)
(二)乙方
1、未按合同工期提交报告时,每延误一天,罚款100元。
2、负责鉴定报告的质量。因弄虚作假、计算错误等乙方原因导致鉴定报告的鉴定结论与建筑物实际情况不符,造成经济损失及安全事故,应退还鉴定费用,免收受损失部分的检测鉴定费,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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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有关事宜
(一)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如双方 协商不成,经双方同意,可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调解。
(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
(三)双方的协商补充条款、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均具效力。
(四)本合同经甲乙双方鉴字盖章即时生效。
(五)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及各执两份。
甲、乙双方确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指定 为甲方项目联系人,乙方指定 为乙方项目联系人,项目联系人负责本项目进行过程中的协调工作,以使本项目顺利进行。
十、 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双方约定: 后生效; 后失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地址: 地址:
法人:(签字) 法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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