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二
华南师范大学南海校区(学院)
学生学年评优申请登记表
审核人签名:
第二篇:学年评优申请表(模板)
华南师范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学生学年评优申请表(模板)
(二〇一 二 至二〇一 三 学年)
注:1.加分项目须附上证明材料;2.申请奖项:可根据自身条件勾选多项,但二等奖学金的“优秀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只能选其中1项,三等奖学金的单项奖只能申报2项。
申请人签名: 审核人签名[a11] :
注:
1.本模板为同时申请一、二、三等奖的示例,其他情况参照模板并结合评优条例具体要求进行填表。
2.申请一、二等奖无需填写“该单项奖的 ‘1+1’得分: ”。
3.级里统一证明的无需附加证明材料,但需在加分项后注明“(已统一证明)”;其他的则必须附加证明材料,否则一律不予认证。
4.申请表一律打印电子版,双面打印,划勾√用黑色圆珠笔或签字笔手写;表的右上方需注明学号。
[a1]规范填写:管理学类/经济学类/综合文科二班
[a2]手写打钩
[a3]采用公示成绩中的“学分加权平均分”, 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a4]排名用“平均学分绩点”后的排名除以专业总人数,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a5]有申请该项的需填分数,不申请的无需填
[a6]级里统一收集的证明材料无需自己附加,但需加上“(已统一证明)”字样
[a7]听课卡章数按照终版条例加分,详见年级公示。
[a8]需自行加上基础分20分
[a9]第二职务按照加分标准的50%计算
[a10]文娱活动和体育活动的获奖和参与活动分可以累加
[a11]每名审核人都要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