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1.规划部门对建设地点、规划要求提出意见;
2.环保部门对建设项目的环境评价意见;
3.国土局对建设用地提出初审意见;
4.财政部门对资金来源提出审核意见。
第二篇: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项目代建资格申请表
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项目
代建资格申请表
单位名称:
填表日期: 年 月
宁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制
1 日
填 表 说 明
一、本表用于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项目代建资格申请。
二、本表应使用钢笔填写,或使用计算机打印,字迹要工整,不得涂改。
三、本表数字均使用阿拉伯数字,除万元、%保留一位小数外,其余均为整数。
四、本表在填写时如需加页,一律使用A4(210×297mm)型纸。
五、本表需附有关附件材料。附件材料按“法人营业执照、现有资质证书正副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技术负责人及其他工程技术、工程管理、经济管理人员资料、诚信记录一览表、纳税证明、财务会计报表、组织机构设置情况、企业管理体系及技术、档案等管理制度及其他资料”的顺序装订。
2
表一
一、政府投资项目代建资格审核表
3
表二
二、单 位 基 本 情 况 表
4
注:1、单位经济类型按工商营业执照内容填写;
2、填报数据以单位最新年度统计及财务报表为准;
3、本表所有数据不得有空项,如无内容填写应在该项填空处用“无”表示。
5
表三
三、单位技术负责人情况表
6
表四
四、参加代建工作工程技术、管理和经济管理人员名单
注:本表可复制加页,备注栏填是否同时有执业资格。
7
表五
五、单位注册执业资格人员名单
注:本表可复制加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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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六
六、单位诚信记录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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