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申请书
第二篇:安全设施竣工验收申请报告
普安县xx文件
安煤安字(2011)第13号
关于普安县xx煤矿
进行安全设施竣工验收的申请
贵州省煤监局盘江分局(普安县煤炭工业管理局):
根据黔西南州煤炭局文件州煤字(2011)第133号文的批示,我矿从20##年8月2日起进行了矿井联合试运转。联合试运转阶段,矿井在采、掘、机、运、通、瓦斯监控及安全管理等方面做了大量细致的工作,达到了矿井《初步设计》及《初步设计安全专篇》的基本要求,矿井达到了三级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四大件”的检测也合格。
联合试运转期间,我矿联合试运转小组对矿井生产及安全系统进行了全面测试,编制了《补者煤矿联合试运转报告》,其结果表明我矿的生产及安全系统能满足年产15万吨的基本要求。其后贵州鑫城科技有限公司对我矿进行了安全验收评价,于12月24日提交了《补者煤矿安全验收评价报告》,该报告认为:补者煤矿六大系统及其配套安全设施齐全、运行安全可靠,井下煤炭资源“三量”控制充足,生产能力保障,矿井安全管理机构齐全,安全管理制度完善,具备矿井安全生产的基本条件。为了迅速使该矿各项工作步入正轨,发挥综合社会效益,特申请对补者煤矿进行安全设施竣工验收。
特此请示
普安县xx煤矿
二〇##年十二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