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申请《民办学校幼儿园办学许可证》材料目录
说明:1、呈报申请时,按此清单收材料,材料不全者不予爱理。
2、每份材料均须加盖学校公章。
民办学校章程事项摘要表
学校(盖章): 填报日期:200 年 月 日
说明:1、本表在申请换发办学许可证时使用
2、可按此格式自行制表
学校法定代表人情况表
现任校长履历表
校园校舍设备情况表
第二篇:民办学校申请需要的材料
民办学校申请材料
一、材料封面。
“申办××学校材料”、“申请人”、“联系方式”、“申请时间”。
二、申办民办学校材料目录。
三、申办民办学校审批表。
四、申民办学校的名称、地址。
(一)申办民办学校的名称、地址;
(二)申办人基本情况(姓名、性别、籍贯、出生年月、文化程度、专业技术职务,现工作单位或职务、联系方式等,是法人的要写明单位全称,地址,联系方式等);
(三)培养目标;
(四)办学规模(专业数、班数、人数);
(五)办学层次(幼儿、小学、初中、高中、中职等);
(六)办学形式(全日制、寄宿制等);
(七)办学条件(学校占地面积、建筑面积、教室个数及面积、运动场面积、宿舍面积、试验室个数及面积、教职工人数,其中有教师资格证的人数,各学历层次人数,职称层次人数等);
(八)内部管理体制;
(九)经费筹措与管理使用等。
五、举办者的姓名、住址或名称、地址。
举办者为个人的,还须交身份证复印件,所住地社区或工作单位关于举办者的表现/是否具有政治权利及完全民事权利的证明。
六、资产总额、来源和资金数额及有效证明文件并载明产权。属捐赠性质的资产须提交捐赠协议(载明捐赠者的姓名、所捐资产的数额、用途、管理方法)及有关证明文件。
七、租赁房屋、设施、设备、场地等的合同书复印件。
八、学校章程。
章程应规定以下主要事项:
(一)学校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二)办学宗旨,规模层次,形式等;
(三)资产的数额、来源、性质等;
(四)学校决策机构的产生办法,人员组成,任期,议事规则等;
(五)学校的法定代表人;
(六)学校自行终止的事由;
(七)出资人是否要求取得合理回报;
(八)章程修改程序。
九、首届决策机构组成人员名单。
十、校长、教师、财务人员等专业技术人员的资格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十一、申请人、法人代表的身份证,租赁房屋、设施、设备、场地等的合同书,校长、教师、财会人员等专业技术人员的有效证件及其它证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