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寒假来临之际,伊犁州教育局针对以往中小学校假期违规补课积极采取措施,下发紧急通知,严禁中小学校在节假日期间组织学生集体补课。
伊犁州教育局要求,一是各县市教育系统广大干部、中小学校长(书记)和教师要提高对加强中小学管理、规范办学行为重大意义的认识,进一步增强依法治校的意识,自觉抵制在中小学管理工作中的不规范行为,维护教育的良好形象。二是禁止义务教育阶段的学校利用寒暑假和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组织学生集体补课。因自然、地质灾害或流行病等因素导致未完成课程计划确实需要补课的,必须上报州教育局批准后方可进行,并提前向学生、家长公布补课计划、内容及时间。补课不得向学生收取费用。三是禁止普通高中组织高一、高二学生在节假日补课,对高三毕业班学生,根据教育部、自治区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在坚持自愿参加的原则下,学校可根据教学需要,报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后,在寒暑假安排适当时间进行补习,但补习时间不得超过假期总天数的三分之一。如因特殊原因造成正常教学延误确需补课的,应由学校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并及时公布补课时间和计划,接受家长和学生监督,补课不得收费。另外,中小学校要严格控制假期作业总量,引导学生积极参加社会实践、社区服务、体验劳动和各类文体活动,使学生度过一个健康、快乐而有意义的假期。
同时,伊犁州教育局要求各县市教育行政部门进一步完善管理机制,在放假前和假期中对所属中小学假期作业的布置、有无集体补课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查处和纠正违规行为,州教育局将在寒假期间组织力量开展抽查,凡发现违规组织学生补课的,将严肃处理,并予以通报。
第二篇:小学严禁节假日补课的规定
严禁节假日补课
的
规
定
头堡小学
小学严禁节假日补课的规定
为了切实减轻我校学生课业负担,促进中小学生身心健康发展,提高学生综合素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的要求,节假日是调节学生心理,参加有益的社会实践活动的有效时机,为此对“严禁利用节假日补课”特作如下规定。
一、严禁任何人以任何理由利用节假日对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进行有偿补课和到校外举办各类培训班或辅导班。
二、认真组织全体教师学习国家有关教育法规政策。告知教师不准节假日和休息日补课,若有补课现象,造成的后果由个人负全部责任,对学校教师通报批评,学校当年不得评选先进。
三、节假日依然参与补课的教师,一经查实,当年履职考核不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