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脑受理号:
登 记 号:
观 赏 苗 木 抵 押 物 登 记 申 请 书
抵 押 人
抵押权人
云南省林业厅监制
申请人应提交的材料:
(一) 观赏苗木抵押物登记申请书;
(二) 一份主合同和三份抵押合同;
(三) 抵押物清单:包括纸质(双方盖章确认)及电子文档(excel表格);
(四) 抵押合同双方当事人营业执照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五) 抵押合同当事人双方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其身份证复印件(需核对原件);
(六) 办理抵押合同登记双方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其身份证复印件;
(七) 抵押物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八) 抵押物的存放状况资料(提供照片);
(九) 林地(土地)使用权的租赁合同及付款证明;
(十) 由林业规划调查资质的专业机构出具的《观赏苗木资产勘查核实报告》;
(十一) 由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观赏苗木资产评估报告》;
(十二) 与第三方苗木监管机构签订的观赏苗木监管协议(合同)。
(十三) 以下财产设定抵押还应提供有关批准文件、证明文件:
1.共有财产须提交共有人同意材料;
2.以同一财产设定若干抵押权,须提交已告知其他抵押权人的书面通知;
3.抵押人股东会或董事会已批准的决议及企业章程(复印件加盖公章);
4. 需提供的其他资料。
备注:凡提交复印件,由提交单位在复印件上盖章确认。
抵 押 物 确 认 书
云南省林业厅:
根据 年 月 日签订的抵押合同(编号 )的约定,抵押权人依有关程序对抵押人抵押财产(以抵押物清单为准)作充分核实,确认以下事实,并愿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
一、 抵押人本次抵押的财产(以抵押物清单为准)所有权属抵押人;
二、 抵押人本次抵押的财产(以抵押物清单为准)的价值为 元人民币。
三、抵押人本次抵押的财产(以抵押物清单为准)为抵押人通过合法途径所取得,在本次抵押之前从未抵押(或已解除抵押);
四、抵押人本次抵押的财产(以抵押物清单为准)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三十七条所列财产;
五、抵押人所抵押的财产(以抵押物清单为准)现存放于 。抵押物的 权证由抵押权人保管。
登记机关审核意见
(以下由登记机关填写)
编号:
观 赏 苗 木 抵 押 物 注 销 登 记 申 请 书
抵押人:
抵押权人:
云南省林业厅监制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当事人各方应到原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一)主合同已履行完毕的;
(二)抵押权人实现抵押权的;
(三)当事人协商解除抵押合同的;
(四)抵押物全部灭失的;
未办注销登记的,抵押物不得再次设定抵押。
办理注销登记应提交的材料:
(一)观赏苗木抵押注销登记申请书;
(二)原《观赏苗木抵押登记申请书》;
(三)合同履行完毕的凭证;
(四)协商解除抵押合同的协议;
(五)抵押物全部灭失的凭证或还款凭证;
(六)双方法人代表证明书(代理人授权委托)、身份证明;
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登记机关审核意见
(由登记机关填写)
附:1、抵押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及经办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2、抵押权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及经办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3、合同履行完毕凭证、解除抵押合同协议、抵押物灭失凭证
4、原《苗木抵押物登记证》
第二篇:采购苗木申请书
苗木招标资质、技术要求及付款方式
一、投标人资质条件:
具有林业种苗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或个人,或具有供苗能力证明的自然人。
二、苗木数量
河北杨1493棵、国槐 3497棵、刺槐2930棵、小叶黄杨2110株、刺玫125株、丁香24株、连翘27株、海棠23株、金银木22株、榆叶梅23株、核桃85棵、山楂57棵、香椿129棵、桧柏45棵。
三、采购技术要求
1、种苗数量按照招标方提供的需苗量为基数;种苗规格必须达到招标方要求的标准(详见附表),否则招标方有权拒收。
2、中标后招标人将现场看苗,确定后再签订合同,若实际与招标要求不符,招标人将拒绝签订合同,并视为中标人违约,扣除投标保证金后另选中标人。
3、中标方必须采取保护措施,确保苗木根系不失水或风干。
4、招标方没有通知,中标方不得提前起苗。具体时间由招标方根据工程进展情况通知中标方,中标方应根据苗木验收标准在规定时间内及时起苗,并经招标人初验合格后运往指定地点。
5、投标方提供的苗木产地必须是宁夏境内。
6、按照招标人要求,在规定时间内送达种植地点
四、履约担保的金额:合同签订前需缴纳中标总价的10%履约担保,苗木现场交验合格后无息退还。
五、付款方式:苗木按照指定时间运输到指定地点,经验收合格后,付苗木合同价款总额50%,剩余合同价款于20xx年12月前,一次性付清。
苗木分树种质量要求表
单位:株、年、厘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