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 北 工 业 大 学
研 究 生 延 期 毕 业 审 批 表
注:⑴本表经批准后需复印2份,所有表格盖章后方能生效。原件与申请存研究生院学籍管理部门,其它分别存研究生所在学院及研究生本人。
⑵研究生在学期间一般只能办理一次延期申请,且不超过1年。
⑶硕士研究生须在学制期满当年的4月份、博士研究生须在学制期满之前3个月向研究生院提交延期毕业申请。定向、委托培养的研究生还需附上单位人事部门同意延期的公函。
⑷因参与国家重大活动,在第一次延期时间内确实不能完成答辩者,须在第一次申请期满前3个月提交第二次延期申请,逾期不再受理。
第二篇:本科毕业论文选题审批表1
注:该表作为毕业生毕业论文选题时专用,由选题学生填写,经指导教师、院(系)领导小组签
署意见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