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请求将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申请书
申请人:
被执行请人:
申请事项:请求贵院依法决定将本案被执行人 纳入失
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在征信系统予以记录。
事实与理由: 诉 纠纷强制执
行一案(执行依据: ,执行案号: 法
执字第 号 ),鉴于(写明被执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
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具体事实) , 故被执行人 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
务,依法应对其进行信用惩戒。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特依据《民
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
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 项、第二条之规定,提出本申请,
望予以支持。
此致
人民法院
申请人:
年 月 日
第二篇:追加被申请执行人申请书
追加被申请执行人申请书
申请人: 乌鲁木齐天绿实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罗志新, 该公司董事长
住所地: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路139号附18号
联系电话:133xxxxxxxx
被申请人:阿克苏地区启德油脂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秦启前, 该公司经理
住所地:阿克苏地区红旗坡农场五队
联系电话:2652016 133xxxxxxxx
申请事项:
请求追加秦启前、秦启德、张玉清、钱学广、贾维军、何永刚为本案的被申请执行人。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乌鲁木齐天绿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与被申请人阿克苏地区启德油脂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人已依法向贵院申请强制执行,因本案被执行人未参加年检,于20xx年1月阿克苏地区工商行政管理局以公告形式吊销,
现为本案的顺利执行,以更好的维护申请人的权益,特向贵院提出申请,请求将被执行人的自然人股东秦启钱、秦启德(65xxxxxxxxxxxx)、张玉清(65xxxxxxxxxxxx)、钱学广(65xxxxxxxxxxxx)、贾维军(65xxxxxxxxxxxx)、何永刚(65xxxxxxxxxxxx)追加为本案的被申请执行人,望予以准许。
此 致
阿克苏市人民法院
申请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