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职申请书
尊敬的主席团:
你们好!
我叫明强,来自市场营销0901班,现在是外联部副部长,感谢各位领导和主席团及学生会其他部门成员这段时间对我工作的支持和信任,现在又给我一个竞争的机会!
我竞选的是外联部部长一职。进入学生会已有一年了,对外联部也有了更深入的了解,已深深爱上了它。我认为外联部的工作是忙碌而不失乐趣的,我们不仅要面对外企的挑剔,外校的工作交流,还要注重校内的联系与沟通,所以工作更需要有耐心、细心。但是我在学生会这个大家庭中,更学到了很多知识,得到了很多乐趣,认识了很多新朋友。
担任副部长已有半年了,我的思想、做事的方式都有了改变,更有了一种责任,一种对自己的责任,对部门的责任。在自身素质得到提高的同时,我也加深了一些领导方面的知识,提高了自己的才能。 高中时我就是学生会的一员,普普通通的一员,会严格要求自己,积极认真的搞好自己的本职工作,但并没有学到自己真正想要的东西,所以我现在不想安于现状,熟话说:“不想当将军的士兵不是好士兵!”,我想要在学生会里更好地锻炼自己。
申请竞选部长一职并不是为一个职位、一个名声,而是真的想做点儿事,多学点东西。学生会不仅可以锻炼自己,还可以为他人服务,给他们带来乐趣,自己也特别开心。
要想干好一个工作,首先必须喜爱这个工作,要有热情、激情,热情是从内心迸发出来的力量,这股强大的力量可以驱动你触摸自己的理想,我有这份热情,所以我相信我能行。但是光有热情也是不够的,还应有学习和工作上的能力。我不是一个各个方面都很突出的人,但我有一颗对工作认真负责、积极上进的心,能够积极乐观的和周围的人交流,互相了解,取长补短。当然在学生会工作,不可避免会占用一些学习的时间,但我不能只顾工作而丢下学习,可以抓紧空闲时间把落下的课补上,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做到工作、学习两不误。
如果我当选了外联部部长一职,我会紧密围绕上级领导的各项指示,积极协助配合主席团及各部门发挥外联部的作用。
我将在外企赞助这块狠下决心,努力联系各个目标企业,更好的为学生会的其他活动争取经费,为学生会做好后勤保障,并重新树立外联的信心,让外联部更好的存在于学生会之中,让外联充分发挥其作用!同时,加强与外校的联系,重拾我校学生会在各高校的影响力和号召力,并不断向外校学习成功的外联经验,取长补短,为我们的工作完善和进步做好准备。还有校内联系,我将会逐个联系,积极参与个院系的活动,加强我们之间的了解与合作。同时,我将以坦荡为人、塌实做事、端正态度,来证明我——能行。
除了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还要积极配合其它部门的工作,把整体的工作继续向前推进。我将全力以赴,为外联的工作添彩,为学生会的工作增光添彩。
俗话说:“金无足赤,人无完人。”我也会有很多缺点,希望各位领导和朋友能够给予批评、指导,我将努力改正。最后,我真诚的希望各位领导相信我、支持我,给我一个锻炼的机会,我会用实际行动去证明自己。如果我落选了,我也不会灰心,还是会严格要求自己,继续努力,做好我能够做的!
外联部:明强
2010-6-16
第二篇:外联部部长申请书
外联部部长申请书
敬爱的团委、学生会:
我是10软件一班的**,很荣幸能参加学生会的竞选活动, 记得刚入学不久我就急切期盼着加入学生会,当时就主动的加入了学生会的外联部,这半年中,我在周正刚部长的带领下,参加了各种学生会的活动,在这个过程中,学到了许多,同时也对学生会的结构和运作有了一定的了解.
我想谈谈对外联部的认识,外联部的本职工作我想就是负责本校和外校的学生会、社团等的合作,协助学生会的其它部门搞好工作。同时也需要和校外的商家,赞助商打交道,为了学生会组织的各项活动,与各个商家在互惠的基础上达成由对方提供活动帮助的合作,比如赞助或提供活动物资.
其实想竞选外联部部长是建立在我对这个群体有一种特殊的感情,虽然我清楚有时候外联的工作很累,很苦,甚至为一笔赞助跑遍数个商家的,却还会得不到支持、或许还会受到歧视.但我感觉值得.不在乎这些困难.我要把自我融于群体,把大家拧成一股绳,为同一个目标努力,我喜爱这样的感觉,也渴望为集体作出贡献.
外联部必须尽全力为学校的活动获得资金支持.同时与其他单位进行合作的同时,树立起我们学生会的招牌,让各大单位乐意与我们合作,扩大我们学校的影响力和活动开展的社会效应。
我在参加外联部工作的同时,还在担任我校大学生科技协会的计算机部长助理的工作,我想这个工作也很好的锻炼了我自己,给予我很多实践经验,并且为我竞选部长打下基石。
我知道部长不是随随便便就能当好的,最重要的就是责任心,没有责任感的人做什么都不会得到认可,我有这份责任感,其次耐心,毅力和能力等都不能少.我会在强化自己这些能力的同时尽全力去完善外联部.
亲爱的领导:"虽然外联部的工作会很苦很累,但我无悔于我的选择!"我愿意加入学生会,与各部门一起辛苦,一起奉献,一起照亮学校的舞台,点亮学校的天空,让同学们了解到,享受到学生会耕耘的果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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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