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领表
《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领表说明
1.由母亲方(或父亲方)据实填写申领人情况和意见。
2.经申领人所在单位及其配偶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后,交由乡(镇、街道)核发《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3.本表一式三份,申领人及其配偶所在单位各存一份、发证机关一份。
4.申领人凭《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享受《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的奖励与优待。
第二篇:独生子女证遗失证明(范文)
证 明(范文)
兹有***乡***村 村民 与 夫妻 于 年 月 日初婚,在 年 月 日生有一 取名 为 ,于 年 月 日领取独生子女证,证号为 ,现独生子女证已遗失。
特此证明。
***村村委会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