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茵阁东莞第一国际店装修改造工程 建设单位: 邀标文件 (通用) 东莞市盈顺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二 0 一0 年 八 月
目录
一、投标邀请书 ................................................................................................. 2
二、投标须知...................................................................................................... 3
三、绿茵阁工程部装修基础材料 ................................................................... 14
四、合同格式....................................................................................................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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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投标邀请书
投标邀请书
致:
1、东莞市盈顺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现决定对东莞第一国际店工程施工进行邀请招标,选定承包人。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2.1建设规模:
本工程地点位于(南城)区,本工程施工内容以施工图纸为准。本工程工期为 50 日历天。
2.2 工程建设地点为东莞市南城区鸿福路200号第一国际汇一城购物中心B区一楼102、103号铺
2.3 计划开工日期为 2010 年 9 月 15 日(以建设单位通知为准),工期 50 日历天;
2.4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合格或以上。
3、工程招标范围:按建设单位提供的全套的施工图纸及招标文件,承担本工程招标范围内包括承包本项目施工图纸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4、报价要求
4.1采用总价包干形式报价,报价货币种类为人民币。报价人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自行报价,报价应充分考虑各种附带风险。综合单价为全费用综合单价,包括人工费、材料费、管理费、机械费、利润、措施费(脚手架、模板、清理场地等全部措施项目)、规费、税金等完成该项目工作内容所需的一切费用。除经建设单位负责人、绿茵阁总公司工程部负责人书面确认的设计变更外,中标人经招标人确认的投标总价为合同总价,合同总价整个合同执行期间价格、费用均不作任何调整。
5、本工程的资料不接受邮购。
6、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0 年 9 月 2 日下午 18 时正,提交到 东莞市虎门镇港口路金色家园北6铺 邓展超 处。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当场退回。
7、本招标工程项目的开标会将于 2010 年 9 月 3 日上午 10 时 00 分。
在 广州绿茵阁总公司 进行,投标人不参加开标会议。
8、招标人与中标候选人商务谈判在开标后72小时内,由招标人另行通知。
建设单位(业主):东莞市盈顺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东莞市南城区鸿福路200号第一国际汇一城购物中心B区一楼102、103号铺 联 系 人:建设单位负责人(邓展超136xxxxxxxx)
广州绿茵阁总部负责人(蔡健国138xxxxxxxx、伍泽强137xxxxxxxx)
电 话:0769-5255778 传 真:0769-5259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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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投标须知
投 标 须 知
(一)工程综合说明
1、工程名称:东莞第一国际店装修及电气工程
2、工程地点:东莞市南城区鸿福路200号第一国际汇一城购物中心B区一楼102、103号铺
3、工程规模:约488㎡(含厨房)
4、建设单位:东莞市盈顺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二)报价要求、承包方式及结算方式
1、报价要求:
采用总价包干形式报价,报价货币种类为人民币。各报价人根据招标人提供的图纸及附件4、附件5、附件6对装修报价,根据附件6、附件7对电气报价,报价应充分考虑各种附带风险。报价包括人工费、材料费、管理费、机械费、利润、措施费、规费、税金及赶工费等完成该项目工作内容所需的一切费用。投标人若对招标人提供的图纸有任何异议须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若投标人未提出,视为认可招标人提供的设计方案,施工及结算过程中除经建设单位负责人、绿茵阁总公司工程部负责人书面确认的设计变更外,中标人经招标人确认的投标总价为合同总造价,合同总造价在整个合同执行期间价格、费用均不作任何调整。
2、工程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验收等,按总价包干。
3、结算方式:
(1)本工程采用总价包干;
(2)若招标人要求更改,中标人投标书上有的项目,按照中标人投标书综合单价,没有的与招
标人议价;
(3)当因招标人原因发生投标报价中未列之项目,应套用有关定额,套费时其利润率按文件规
定的上下限平均值计取。套用定额顺序如下:
①按照20xx年《广东省安装工程综合定额》;
②根据当期相关专业工程定额及政府有关计价规定等进行计算的价格。
(三)工程质量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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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工程要求严格按国家、广东省及广州市的有关施工及验收规范、技术标准进行施工和验收。按国家现行相关的行业质量验收规定验收合格。
(四)工程建设工期:
本工程施工总工期定为50个日历天,该工期包括需由中标单位办理的一切相关手续的办理时间。投标单位因赶工而需要增加费用已包括在本投标报价范围内。工期起计时间以接到建设单位核准的书面开工令或建设单位负责人口头通知为准。
(五)投标书一式二份,一正一副,并在投标书封面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当正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投标书必须密封包装,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在封袋上粘贴打印标签“绿茵阁东莞第一国际店装修及电气工程”。
投标文件编制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按附件1的要求填写);
2、投标承诺书(按附2的要求填写);
3、投标书(按附件3的要求填写);
4、单位工程汇总表(附件4属装修)、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附件5属装修)。
5、主要材料﹑设备价格表(附件6装修、电气通用)
6、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附件7属电气)
附注:投标文件一律用A4纸打印,否则视为无效文件,并取消投标资格。(若需要附件电子版
本,可联系宋小姐:136xxxxxxxx)
(六)投标须知
1.招标人本次邀请的投标人为正式投标人, 只有正式投标人才有本次投标资格;
2.投标人不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招标程序进行投标, 视为自动弃权;
3.投标人不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格式、顺序、交标时间交标,视为无效标;
4.投标人单方否定或修改投标报价,招标人不选择该投标人中标,并该投标人一年内不得在绿茵阁系统参与任何项目的投标;
5.投标人接受招标人邀请投标而中途退出, 视为投标人弃权, 该投标人今后不得在绿茵阁系统参与任何项目的投标;
(七)评标原则、办法
1、本工程采用综合评标法。
2、评标时以综合报价、选用材料较合理的确定为中标第一侯选人,以此类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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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招标人有召集中标侯选人商务谈判、选择、确定中选单位的权力。
4、评标小组由招标人组织,开标评标定标由招标人负责实施。
5、评标时如出现特殊情况,则由评标小组研究决定。
(八)投标文件编制范围、主要依据及原则
1、投标文件编制规定。
(1)投标报价采用总价包干。
(2) 投标人依据招标人提供的设计施工图报价,投标人认为确有疑问,必须于 2010 年 9 月
30 日 12 时前以书面形式递交给招标人,逾期不予受理。
(3)招标人于 2010 年 9 月 31日 12 时前将图纸及问题答复给各投标单位,投标人按招
标人的答复及要求编制投标文件。
(4)答疑文件递交时间截止前,对有关和其它补充说明的有关问题、答复,均应以正式书面函
件为准。
(5)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单位,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6) 投标文件一律用A4纸打印,否则视为无效文件。
(九)附合同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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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 )第 号
………………………………………………………………………………
授权委托证明书
( )第 号
注:按提供的该格式或使用从工商管理部门购买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证明书版本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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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投标承诺书
工程名称:东莞第一国际店装修及电气工程
工程简述:
致: [建设单位名称、地址]
经考察现场和充分研究上述工程的招标文件、合同条款、规范、和其他有关文件后,我方愿承包上述工程的施工、竣工,并承担任何质量缺陷保修责任等全部工程量。
我方已详细研究了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修正书(如果有)和所有已提供的参考资料以及有关附件并完全明白,我方放弃在此方面提出含糊意见或误解的一切权力。并且承诺投标文件中的一切资料、数据是真实的,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
如果我方中标,我方保证响应招标文件、答疑纪要、设计图纸等参考资料的技术要求,制定详尽合理的施工组织方案(含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并保证所有施工技术措施和施工方案均必须足以保证本工程项目能按时、按量、保质、安全的完成,且需经你方认可,同时承诺承担由施工组织方案不合理而引起的一切费用。
如果我方中标,我方承诺除非设计变更而引致的原因外,结算造价不因我方根据现场情况所做的施工技术措施和施工方案的任何调整而予以调整。
如果我方中标,我方保证所派出的项目管理机构的人员配备以及投入上述工程的机械设备均满足本工程施工的要求。
如果我方中标,我方保证按照合同条款中规定的开工日期进场施工,并按质、按量、按时完成和交付合同协议书所约定的全部工程。
我方理解你们将不受必须接受最低标价的投标或其他任何投标文件的约束。
在签署合同协议书之前,你方的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契约。
单位名称(盖公章):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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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投 标 书
致: 建设单位
1、我方已收到关于 工程施工所提供的一切招标文件及其有关资料,并对施工现场进行了调查勘察,确信对招标文件及其所附的条件和有关资料及我方须承担的风险已有充分的了解,现根据询价文件、答疑纪要和其它相关文件的要求,并考虑本企业自身的实力及特点,经综合研究决定,我方愿意按附表所填写的投标金额,或根据招标文件规定所修正、核实并确定的另一金额,按议标文件中规定的承包人的全部义务承包上述工程的施工、竣工和保修。
2、如果你方接纳我方的报价,我方保证按照议标文件的要求进行施工准备,在接到开工通知后,按时开工,并按本议标文件要求工期完成合同范围内的全部工程施工。
3、我方同意: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报价有效期内,我方遵守我方报价文件的各项承诺。
4、我方同意:在双方合同协议书正式签署之前,议标文件和我方报价文件连同中选通知书将成为你我双方具有约束力的合同文件。
5、我方理解你方关于本次招标活动的时间安排,在此申明无异议、不质疑、不投拆,也不作为未能中选的申述理由。
单位名称(盖公章):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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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单位工程费汇总表
第 页 共 页
工程名称:东莞第一国际店装修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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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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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材料﹑设备价格表
第 页 共 页
工程名称:东莞第一国际店装修及电气工程通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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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7: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
工程名称:东莞第一国际店电气工程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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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绿茵阁工程部装修基础材料
绿茵阁工程部装修基础材料
指定装修商选用最基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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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合同格式
工程合同
合同编号: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东莞第一国际店装修及电气工程
2、工程地点:东莞市南城区鸿福路200号第一国际汇一城购物中心B区一楼102、103号铺
3、工程范围和内容:按招标文件规定及甲方有关施工图纸或说明文件
第二条 工程期限
1、本工程合同总工期为 天
2、本工程开工日期 年 月 日,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3、如遇下列情况,经甲方现场项目经理鉴定后,工期作相应顺延。
(1)甲方在合同规定开工日期前1天,不能交乙方施工场地,施工用水或电源未能按规定接通,
影响乙方进场施工。
(2)明确由甲方负责供应的材料设备、成品或半成品等未能按双方认定的时间进场,或者进场的
材料、设备、成品或半成品等交验时,甲方确认有缺陷,需要修配、改、代、换而耽误施工
进度者。
(3)不属包干系数范围内的甲方过失或重大设计变更。
(4)非乙方过错在施工中因停水,停电连续影响八小时以上者。
(5)因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如水灾,自然原因发生的火灾,地震等)而影响工程进度者。
如发生上述(4),(5)所述情况,乙方应在事发后24小时内告知甲方。
第三条 工程合同总价
1本工程合同总价(含税)装修及电气暂定合计为人民币 元整, 详细价目单见附件3(经甲方审核确认后的工程量清单报价表),所有附件视为本合同的一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 双方同意合同暂定总造价(装修及电气)为工程款拨付依据,结算造价=经甲方核实后的实际工程量×经甲方审核确认后的工程量清单报价表综合单价+变更工程的结算价,合同附件的综合单价不受货币贬值、市场价格(如建筑材料、人力、运输、能源价格)变动或国家建筑收费标准变动的影响。本合同总价是按乙方开工前甲方提供的招标文件及其它相关资料中的数据确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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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按国家及工程所在地地区规定应缴纳的税金、保险金等其它费用已包括在合同总价中,由乙方支付。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因本合同第六条所述原因而导致工程和费用的增减,将在工程结算时按合同第六条规定办理。
第四条 材料、设备供应范围的划分和检验
1、本工程所需材料、设备除在《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明细表》明确由甲方供应外,其余材料均由
乙方负责组织供应。乙方订购的建筑材料和设备应完全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标准、甲方在招标文件中的要求及乙方在投标文件中的承诺和其它相关资料中指定的要求;若乙方无法达到上述要求,需购置代用材料或设备时,应于订购前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方可购买。乙方供应的材料和设备其质量应至少达到<<国家质量验收标准和施工规范>>要求及其它国家规定的相关标准。
2、对于甲方所供应的材料应分别登记,节约使用,不得浪费丢失。
3、乙方供应的所有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均应附有合格证,需经甲方检查验收,已进场的物
资未经甲方许可签署出场证书,不得运出场外。
4、已进场的乙方供应物资,若甲方发现有不合格者,可要求乙方迅速将其运出场外,费用由乙方
负责。
5、没有合格证书,且未经试验鉴定或经过试验鉴定为不合格的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等,不得
用于本工程。
第五条 工程质量和检查验收
1、甲方的现场项目经理,乙方确定的现场负责人、管理人员都必须以书面形式将其姓名、身份、通讯方式及所分担的工作通知对方。
2、乙方必须严格按施工图纸、说明文件和国家颁发的有关规范、规程进行施工,并接受甲方现场项
目经理的监督检查。
3、乙方应按工程进度及时提供关于工程的技术资料,如材料、设备合格证、试验、试压、测试、
报告等影印件,材料代用必须经过设计单位和甲方同意并签批后方可使用。当甲方现场项目经
理确定正在施工的工程存在缺陷或不足,甲方现场项目经理应立即将此情况通知乙方,乙方应
立即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弥补,以便使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和完工后能符合规格。
4、隐蔽工程由乙方自检后,填写《隐蔽工程验收单》通知甲方现场项目经理检查验收,项目经理
接到通知后24小时内应到现场检验,(同时接受质量检查部门的检验)认可签批后,方可进行
下一工序施工。
5、工程竣工验收,应以施工图纸、图说、技术交底纪要、现场鉴证单、设计更改通知、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为依据。工程竣工后,乙方按规定整理提供完整的技术档案资料并发出竣工通知书,经双方协商确定验收时间,由甲方组织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双方签署交工验收证书,并将工程移交给甲方管理。交工验收如发现有不符合质量要求,需要返工的工程,按双方验收时甲方规定的时间,由乙方负责修好后再进行检验,竣工日期以最后检验合格的日期为准。
6、自工程移交甲方管理日起计算,工程保修期为1年(防水工程为1.5年),在保修期内因施工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
甲方应书面通知乙方并约定时间进行修理,如乙方未能按通知要求及时有效修缮时,甲方可自行招工修缮,所发生的费用由保修款项中扣除。不足扣除部分,乙方应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日起5日内补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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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 施工设计变更
1、甲方交付的设计图纸,说明和有关技术资料,均为施工的有效依据,乙方不得擅自修改,不得临时发生异议,凡在图纸中未经注明而施工中所必需的或惯例上所应有的,乙方必须照常施工,不得推托或要求加价。
2、甲方在本工程有随时变更计划及增减工程数量的权利,对于增减数量双方按照本合同第九条结算方式结算。所订预算单价增减计算,如有新增工程项目时,得由乙方按本合同第九条结算方式报送变更工程价款,经甲方审核后执行,或在工程竣工结算时按本合同第九条结算方式进行结算;双方协商,补充单价,按国家定额参考市场价确定单价。如果属于甲方变更计划,乙方需要拆除已经完成工程的一部份或清退已到场的材料时,由甲方实施验收,签呈后,参照第九条结算方式结算或本合同预算单价或参照订合同时材料价补偿给乙方。
3、设计变更必须经甲方及甲方所聘请之监理公司书面确认,否则,甲方不予认可, 结算时不予结算。
第七条 双方负责事项
1、甲方
(1)审核乙方工程进度周报表,及时考虑工程进度款。
(2)按《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明细表》确定的供应时间及时组织供应,满足工程进度需要。
(3)派驻现场的项目经理,对工程进度,质量,隐蔽工程和合同执行进行监督检查,负责设计图
纸问题的处理,设计变更的签呈,工程中间验收,工程进度拨款签呈和其它必须的签呈。
(4)组织对工程的竣工验收,并按合同规定日期配合乙方办好决算工作,及时了结工程财务和工
程尾款。
(5)甲方对工程材料、设备及工程的检查验收,不意味着甲方放弃因该材料、设备及工程不合格而向乙方追究赔偿责任的权利。
2、乙方
(1)施工场地的平整,施工范围内的用水、用电、临时设施等设备、材料的提供及施工。
(2)需要时,协助甲方办理工程项目所需的建筑规划许可,临时用地或临时占路许可证。
(3)办理在施工过程中,除甲方负责申领外的其他国家及工程所在地地区规定工程所需的许可证或
批复。
(4)编制施工组织计划(或施工方案),施工总进度计划、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等进场计划, 用水、用电计划,开竣工通知书,隐蔽工程验收单等,并及时送交甲方和有关单位。
(5)按双方商定的分工范围,做好材料和设备的采购供应和管理。
(6)于每周一向甲方报送施工进度及计划,包括该时期为施工所使用的材料(数量)清单。
(7)严格按照施工图与说明书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如期完工和交付。
(8)配合甲方的其它单项工程施工。
(9)要求施工人员严守法律、法规、工程所在地相关管理部门或人员的规定,如有违反,乙方负责解决。
(10)做到文明、安全施工,施工人员如遇意外或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并妥善处理;乙方在施工
过程中,因本身的行为过失或过错,造成施工人员或其他人员、财产损害或损失的,由乙方
负责赔偿及处理。甲方先行赔偿的,则甲方有权从应付乙方费用中扣除,不足部分,乙方应在收到甲方通
知日起5日内补足。
(11)已完工的工程和安装的设备,在交工前应负责保管,并清理好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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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提供竣工验收技术资料,办理工程竣工结算,参加竣工验收。
(13)在合同规定的保修期内,对属于乙方责任的工程质量问题,负责无偿修理。
(14)所有甲方为设计、施工、建造工程项目移交给乙方的文件、图纸等版权归甲方所有。乙方应
视其为甲方的商业机密,尽守保密之职。
(15)投标报价包含施工用水、用电费用,全场(含外立面招牌、电气安装、消防、环保、空调、橱具)施工用水、电费由室内装修中标人负责缴交,外立面招牌、电气安装、消防、环保、空调、橱具共 个专业分包单位每个单位在签定合同的同时用现金交给内装修中标人共计 元水电费,共计 元由内装修中标人包干负责,不足归内装修中标人补齐,盈余归内装修中标人所有。
(16) 全场须向业主缴交的装修押金,由中标人负责缴交、退补。
第八条 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
1、双方签订合同后三天内,甲方支付乙方首期(装修及电气)合同总价30%为首期预付款,金额为¥ 元。
2、甲方收到乙方的工程进度至50%的书面申报,并且相关工程的中间质量、进度已经甲方和/或工
程所在地职能部门的验收合格后,必须在5天内(若是节假日则顺延)核实;如属事实,按工
程进度支付(装修及电气)合同总价的30%为第二期工程款。金额为¥ 元。
3、甲方收到乙方的工程进度至80%的书面申报,并且相关工程的中间质量、进度已经甲方和/或工
程所在地职能部门的验收合格后,必须在5天内(若是节假日则顺延)核实;如属事实,按工
程进度支付(装修及电气)合同总价的20%为第三期工程款。金额为¥ 元。
4、工程完工后并办完竣工验收合格后的5天内,甲方支付乙方(装修及电气)合同总价的15%为第四期工程款。金额为¥ 元。留5%的价款,待保修期满后无息一次支付给乙方。
5、乙方在每次领取工程款项的同时,必须同时给予甲方出具甲方付款金额同等数额的有效工程发
票。5%的保修款项,待保修期满结算余额后,在乙方提供有效工程#5@p的同时甲方一次支付给
乙方。
第九条工程结算方式
1、变更及工程结算原则
(1)本工程采用综合单价不变、工程量按实进行结算;
(2)招标工程量清单中有的项目,若项目仅工程量发生改变,则综合单价不予调整;
(3)招标工程量清单中,若项目仅更换同档次、同规格主材时, 则综合单价不予调整;
(4)招标工程量清单中,若项目仅更换不同档次或不同规格主材时,则调整相应项目的主材费用,综合单价中其他费用不予调整,其中主要材料价格选用及计算顺序如下:①乙方中标的工程量清单报价表中主要材料价格表中相同的该种材料(包括规格)的价格;②根据施工当期《广州地区建筑工程材料指导价格》。并按投标下浮率下浮;③上述两项没有的材料,由乙方根据市场材料价格提出报价申请,经监理公司及甲方市场询价审核后确认按投标下浮率下浮;
(5)当发生本工程量清单未列之项目,应套用有关定额,并在套费中税前按投标下浮率下浮,套费时其利润率按文件规定的上下限平均值计取。
套用定额顺序如下:
①按照20xx年《广东省建筑装饰工程综合定额》进行计算;
②根据当期相关专业工程定额及政府有关计价规定等进行计算的价格。
(6)综合合价项目按中标价进行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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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材料、设备品牌A 乙方应按清单中所列材料、设备的品牌进行施工,除非甲方同意更换,乙方不得更换材料、设备品牌,材料、设备品牌最终确认权归属甲方。B 乙方在购买材料、设备前应取得发包人认可。
C 在实际施工时,甲方有权更改材料、设备品牌。
②竣工结算价的计算:竣工结算价 = 未变更项目经甲方核实后的实际工程量×经甲方审核确认后的工程量清单报价表综合单价+按本合同第九条结算方式结算的变更工程结算价。
2、乙方在单项工程竣工验收后5天内,将竣工结算文件送交甲方审查,甲方在接到结算文件7天内审查完毕。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甲方责任
未按合同的规定履行自己应负的责任,除竣工日期得以顺延外,还应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2、乙方责任
(1)如工程于合同规定交付日期经验收不符合规定之质量要求,乙方应按合同总价的1%向甲方支付违约 金并按要求整改。
(2)工程交付时间不符合规定的,超出合同规定交付期限后的每一天按合同总价的2?偿付逾期违
约金。
(3)乙方有其他违约行为的,每次应按合同总价的1%向甲方偿付违约金并按要求整改。
(4)若乙方未按合同规定履行自己应负的责任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除按合同规定支付违约金
外,仍应赔偿违约金不足以弥补部分的甲方实际损失。
第十一条 合同终止
1、除因天灾人祸等不可抗力的因素及本合同第二条第三款规定外,如乙方连续停工超过10天以上,
或于施工中停工日数累计达30天以上时或整改2次以上仍不符合本合同有关质量要求的,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声明终止本合同的全部或一部分。
2、乙方有违反本合同(包括附件)任一条款的情形,经甲方以书面定期催告后,在规定时间内,乙方仍
未改善的,甲方有权声明终止合同的全部或一部分。
3、乙方发生下列条款的任何一条,甲方有权声明终止本合同的全部或一部分:
(1)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宣告破产,倒闭,与债权人达成协议。
(2)办理清算。
(3)办理公司的重整。
(4)与其他公司进行合并。
(5)经甲方确认已经丧失偿还债务的能力。
(6)经甲方或国家有关行政职能部门查实,自本合同签订后,乙方未亲自组织施工,而将工程另行转
包他人时,甲方有权声明终止合同。
4、本合同依照合同规定而全部或一部分终止后,乙方应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后,7日内立即将其人员
撤离工地,建材及已经完工的工程,甲方有权自行或另行发包予他人继续本工程。乙方于本合同
终止前已经施工的部分工程物,由甲方验收并于合同的工程全部完工后计算工程款给予乙方,甲
方有权依照本合同第十条的规定扣除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
第十二条 争议解决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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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2、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 特殊条款
本合同条款对特殊情况有未尽事宜,双方可根据具体情况结合有关规定议定特殊条款。
第十四条 附则
其它本合同未言明事项,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规定规定执行。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至工程竣工交验,结清工程尾款,保修期满后自然失效。
本合同正本肆份,其中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壹份。
甲 方: 乙 方:
(盖章) (盖章)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地 址: 地 址: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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