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扬宪法精神、构建和谐校园
东平县戴庙中学 八二班 王柳
为纪念现行宪法颁布实施33周年,深入学习宣传宪法精神,我校近日开展了“弘扬宪法精神、构建和谐校园”的主题活动,旨在通过学习向全校师生宣传宪法,让法律走进校园、走进教室,增强同学们的宪法意识、公民意识、爱国意识和民主法制意识。
通过学习,我知道了宪法是规定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根本大法。宪法是母法,就像家里的母亲一样,所有的法律都必须根据宪法产生,不得违背宪法,违背宪法的法律是无效的;宪法是爱法,就像母亲保护自己的孩子一样,使我们的人格、财产受到保护。
具体我们应该怎样做呢?
一、学习宣传宪法。
因为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权威和法律效力。对于我们初中生来讲,要知道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学习宣传宪法,增强宪法意识、公民意识、民主法制意识。
二、认真学习与青少年密切相关的基本法律。
比如,《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等,通过学习,懂得认真接受九年制义务教育,全面发展是我们学生的根本任务,懂得为了身心健康成长,必须增强法制观念,提高自我保护意识,争做遵纪守法的公民。
三、在学校生活中,守法要从守纪做起,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
(一)处理好自由和纪律的关系。我们每个人都生活在一定的集体之中。集体离不开纪律,纪律是取得集体自由的重要条件。课堂上你有发言的自由,但是你没有讲废话的自由,平时我们班有的学生好接老师的话吧,影响了他人认真听课的自由和学习的权利,通过对宪法的学习懂得了自由离不开纪律,纪律是自由的保证,此后这样的现象很少发生。
(二)处理好权利和义务的关系。宪法规定,公民在行使自己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和社会的集体利益,不得损害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这是我们正确行使权利的指导原则。作为初中生,我们应该懂得受教育和劳动既是权利又是义务。你享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同时,你也有专心听课、认真完成作业练习的责任和义务;在校园班级中,你享有窗明几净的学习生活环境的权利,但是你也有承担劳动卫生工作的义务。你有言论自由,但是你不得诬告陷害诽谤他人。世界上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权利和义务是互为依存,密不可分,相辅相成的。
大家知道,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校有校纪,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一所学校假如没有严格的规定,就不能得到长久的发展。现代社会受一些不健康思想的影响,我们变坏真是太容易了,比如网吧、游戏厅等,你们可知道有多少人因此而荒废学业甚至走向犯罪的道路!年龄的特点决定了同学们的幼稚、不成熟,可能会做出一些不该做的事情,甚至因法律意识的淡薄而导致一些违法犯罪现象的发生。我们完全有
必要学习有关的法律知识,来尽量减少甚至完全避免违法犯罪现象的发生。所以:
一、不带通讯工具进入校园,不沉迷于网络,网上交友等危害身心健康、消耗家长钱财和影响学习的行为。
二、不要因为相互之间磕磕碰碰,就出现打架斗殴的现象,只要我们心胸放得开阔一点,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就能避免发生许多恶性事件,又何必逞一时之强,酿终身大错呢?学校是我们大家共同学习生活的大家庭,我们每个学生是其中的一员,当出现一些不良现象或发现某些不良苗头,我们每位学生都有责任和义务加以劝阻制止,并及时报告班主任,防止事态进一步发展。
“法制宣传月”是同学们学习宪法,了解宪法、普法的好时机,让我们燃起普法的热情,把宪法精神送到每一个班级,送进每一个学生的心里!携起手来,团结奋进,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自觉抵制各种不良现象。用我们美好的心灵去净化身边的丑恶,用我们灵巧的双手共建人类的文明,共创和谐校园!
指导教师评语:文章从法制宣传月切入,结合身边实际写出了一个涉世未深的孩子对宪法的认识、理解,对学习宪法后中学生应该怎样做和杜绝不良现象的发生的必要性!文章语言朴实,与生活学习密切联系,思想深邃,对一个初中生来说实属难能可贵!
指导教师 商孟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