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级新生申请转专业的通知
2015级新生:
按照学校规定,在校生允许申请转专业,由转入学院(部)择优录取。考虑我校部分专业的特殊性,学校决定2015级新生于入学后可做如下转专业申请:
普通类新生可申请转入汉语国际教育(2+2中外联合培养双学位)、广告学(2+2中外联合培养双学位)、人力资源管理(2+2中外联合培养双学位)、金融学(国际金融方向)、房地产开发与管理(2+2中外联合培养双学位),申请转入金融学(中加合作办学项目)、应用统计学-金融学双学位项目班;
艺术类学生可申请转入视觉传达设计(中德合作办学项目)。
现将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1. 转专业原则
(1)相同科类之间方可互转(2015级各专业招生科类详见附表)。普通类文科考生可以申请转入招收文科考生的专业或招收文理兼收考生的专业,普通类理科考生可以申请转入招收理科考生专业或者招收文理兼收考生的专业。艺术类专业考生只能在艺术类专业之间申请互转;
(2)接收人数不超过该专业录取总人数的15%;
(3)原则上接收学生高考成绩不低于该专业20xx年录取平均分,英语、数学等单科成绩要求及各专业申请条件详见附件中各专业接收计划;
2.申请、审查、考核流程
(1)学生登录http://es./,于20xx年8月21日至8月30日在网上提交申请。
(2)部分专业需进行资格审查,并于9月3日在http://es./网页上公布资格审查的结果,详见相关专业接收计划。
(3)9月7日——8日,各学院组织宣讲会及面试、笔试,并于9月8日将面(笔)试结果提交教务处。
(4)20xx年9月9日,学生可登录http://es./查询录取结果。
3.注意事项
(1)新生均在入学前按录取专业的选课要求在网上选课,申请本次转专业并审核通过的学生,需到转入学院参加新生入学教育等各项活动,可退补选课。
(2)申请本次转专业的学生,需于所申请学院宣讲会及面(笔)试之前到校报到。 附件:1. 2015级各专业招生科类表
2.各相关专业接收计划(请认真阅读,并准时参加宣讲会及面(笔)试。)
教务处
20xx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