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服务公司设立分公司需提交以下材料
1、保安服务公司的保安服务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
2、保安服务公司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件、简历;
3、分公司的工商营业执照;
4、分公司负责人有效身份证件、简历及保安师资格证书5年以上军队、公安、安全、审判、检察、司法行或者治安保卫、保安经营管理工作经验证明;县级公安机关开具的无被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收容教育、强制隔离戒毒证明;
5、分公司住所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有效证明文件和白日提供保守服务所需要的有关设备、交通工具等材料;
6、分公司专业技术人员名单和法律、行政法规有资格要求的资格证明;
7、分公司组织机构和保安服务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度、保安员管理制度材料;
8、分公司保安员花名册、保安员证;
9、分公司拟开展的保安服务项目。
第二篇:公司设立分公司需提交的材料
股份有限公司设立分公司需提交的材料
注:
1、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分公司申请设立登记适用本规范。
2、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
3、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公司加盖公章。
4、分公司经公司登记机关准予设立登记后,公司应当在30日内持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该分公司的备案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