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性能复合材料船艇(天津)生产项目
设计投标邀请书
报 建 编 号: 121xxxxxxxxxxxx
招 标 备 案 号: 12322013112014
天津华夏建筑设计有限公司(被邀请单位名称):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 高性能复合材料船艇(天津)生产项目工程,已由天津市滨海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 津滨发改旅函[2013]035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天津市海斯比船艇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天津市海斯比船艇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你单位参加 高性能复合材料船艇(天津)生产项目工程设计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高性能复合材料船艇(天津)生产项目,该项目位于天津滨海旅游区02-12
地块,项目总建筑面积17762平方米,总投资额8782.15万元。
2.2. 工程建设地点:天津市滨海旅游区
2.3.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
一标段:高性能复合材料船艇(天津)生产项目设计,项目总建筑面积17762平方米,其中:生产厂房14400平方米,宿舍楼2300平方米,试验车间1062平方米。中标单位完成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现场服务等。本项目总投资额为8782.15万元。
2.4.设计周期:20xx年12月25日至20xx年2月7日;
2.5.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资质:具有设计综合类甲级或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2 你单位 不可以 组成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于20xx年11月25日至20xx年11月2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 时至 12 时,下午 2 时至 5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天津开发区展望路7号森泰小区11门401号(天津元旭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持本投标邀请书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xx年12月18日上午9时30分,地点为天津滨海旅游区建设管理中心开标室(天津滨海旅游区投资服务中心)安正路188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确认
你单位收到本投标邀请书后,请于20xx年11月29日下午4时前联系招标代理结构确认是否参加本次投标,并在上述时间前购买招标文件。
7. 联系方式 项目建设单位:天津市海斯比船艇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 施军 (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滨海旅游区海旭路与安正道西北侧交口旅游区投资服务中心第(122)号房 邮政编码: 300480 联系人: 施跃辉 电话:158xxxxxxxx
传 真:
项目代建单位: (公章)
法定代表人: (印鉴)
办公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电话: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元旭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公章)
法定代表人:孙宝山 (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南开区水上北路凯祥花园A区13号
邮政编码:300191 联系人:陈健 电话:139xxxxxxxx
传 真:022-66200063
日期:2013 年11月22日
回执
致:天津市海斯比船艇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天津元旭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我方已收到 高性能复合材料船艇(天津)生产项目工程 设计投标邀请书(共2页),经过对本项目充分的了解和认可后,我公司决定 本项目设计投标工作。
特此说明。
注:请在上方横线处填写“参加”或“不参加”。
投标人: (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第 2 页 共 2 页
第二篇:投标邀请书_8071
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编号:JT-GC-2004004 招标项目名称:OA项目工程
承德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招投标办公室
二○○四年三月
投标邀请书
日 期:20xx年 3月3日
招标编号:JT-GC-2004004
1. 承德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定于20xx年3月9 日对OA项目工程进行招标,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此次招标活动。
2. 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于20xx年3月9日到承德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企管部招投标办公室领售招标文件,同时进行资格预审,每份招标文件2000元。(考虑到时间比较紧张,我方将先以E-mail方式发给各投标单位,待投标单位前来投标时再补办相关手续)。 资格预审时需携带以下证件的副本原件或加盖发证机关红章的复印件:(1)企业法人执照;(2)组织机构代码证;(3) 税务登记证(国税和地税);(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5)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如果有的话);(6)专利证书(如果有的话);(7)设计资格证、制造及安装许可证;(8)联合投标协议书(如果有的话)等。
3. 投标文件要认真填写,必须有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4. 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xx年3月 9 日上午9点之前递交到承钢erp指挥部会议室。
5. 20xx年3月9日上午 9 时整在承钢erp指挥部会议室开标。
如有咨询事宜,请与招投标办公室联系。
联系电话: 0314-4079796 4078948
联系人:沈爱民 王永东
承德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招投标办公室
20xx年3月3日
1
招标文件目录
第一部分:投标须知 第二部分:技术规范第三部分:合同条款第四部分:投标文件格式
2
第一部分 投标须知
前 附 表
3
一.总则:
1. 标书编号:JT-GC-2004004
2. 项目名称:OA项目工程。
3. 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投标方报价和中标后的合同价款均以人民币结算和支付。
4.投标费用
投标方应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投标文件有关的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方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5.交工日期:
20xx年5月1日前实施完毕并通过验收,上线。
6.交工地点:承德钢铁集团有限公司ERP指挥部项目现场
7.合格的投标人
7.1凡具有法人资格,有资质和能力完成本次项目产品的设计、开发、及相关服务,并具有同类项目产品开发业绩的企业,承认和履行招标文件中的各项规定者,均可参加投标,但中标后不得转包。
二.招标文件
1. 招标文件构成
1.1 本招标文件及招标方提供的其他资料是编制投标文件的主要依据。投标方应认真研究招标文件,并按其中各项要求编制、报送投标文件并同时报送合同工厂设计所需全部技术资料和/或设计图纸等。
1.2 如果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全部资料和图纸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根据本招标文件规定,没有实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都将被拒绝。
1.3招标文件包括投标须知、技术规范、合同条款、投标书格式四部分内容。
2. 招标文件的澄清
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在收到招标文件2日内以书面形式要求招投标办公室进行解释,如有必要,招标办将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同时将书面答复发送给每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答复中包括所问问题,但不包括问题来源。 招标文件的澄清文件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 招标文件的补充或修改
3.1 招标方可对招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期前2天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或补充。
3.2招标文件的补充或修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者,并对其具有约束力,投标方应立即以书面形式确认已收到补充或修改文件。
3.3招标文件做实质性补充或修改后,可将投标截止期适当延长。
4
三. 投标文件的编制
4. 投标文件构成
(1)按照本须知要求出具的证明投标者有合法资格且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资格的文件。
(2)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投标格式。
(3)按照本须知规定提交的投标保证金。
(4)投标者如对招标文件中任何条款规定有异议,可以做出说明后以书面形式提交。
(5)证明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及其辅助设备和服务是合格的货物和服务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 投标报价
5.1投标方必须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填写“投标一览表”和“投标报价清单”。
5.2投标方所报投标总价是设计费、设备费、包装费、运杂费、保险费、随机备件及专用工具费、安装及调试费、培训费和税费等一切费用的总和。招标方不再承担任何其他费用。
5.3 术指标、规范、标准、制造厂(配套厂)做出说明,将设计、制造、安装调试、运杂费等部分分开报价,另附报价表。
5.4对买方人员的培训应明确地点、人数、培训时间,费用可单报,也可含在总价中。
5.5投标方在投标报价清单中应按规定格式分项填写每项内容的报价。如有任何投标方认为需支付的其他费用应明确列出和报价。
5.6投标方应逐条对招标方要求的技术规格进行评议,指出自己提供货物和服务是否做出实质性响应或逐条填报投标设备技术偏差表。
5.7投标报价如有涂改,必须在涂改处加盖公章或签字,否则视为此项报价无效。
6. 证明投标人合格和资格的文件
投标文件中应包含下列证明投标人合格和具备投标资格的文件:
6.1(1)公司法人执照;
(2)组织机构代码证;
(3)税务登记证(国税和地税);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5)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6)专利证书(如果有的话);
(7)设计资格证、制造及安装许可证;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必须持以上证件副本原件或加盖发证机关红章的复印件,招投标办公室将进行资质审验,如投标人资质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不得参加投标。 投标人须将以上证件复印件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装订在投标文件中。
6.2公司简况(地址、成立和注册日期、法定代表人、员工人数、工程技术人员人数) 5
6.3(含固定资产、流动资产、长期债务、短期债务、净值)。
6.4企业近三年的主要业绩和经营状况。
6.5证明货物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
6.5.1投标人应提交根据合同要求提供的所有货物及其服务的合格性以及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6.5.2货物和服务合格性的证明文件应包括货物主要技术指标、运行性能及维护的详细说明,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详见第二部分技术规范要求)。
6.6为使货物正常、连续地使用,应提供货物从买方开始使用两年期间所需的完整的备件和特种工具清单,包括备件和特种工具的货源及现行价格(非标产品应承诺提供制造图)。
7. 投标有效期
7.1投标文件自开标日起60天内有效;
7.2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招标方可要求投标方延长有效期。如 投标方表示同意,则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有效期,本须知规定的投标保证金的退 还和没收规定在延长的有效期内有效,但此时投标方不能对投标文件进行任何修改。
8. 投标保证金
8.1投标方应向招标方交纳投标总价2%的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
8.2投标保证金可采用银行汇票或银行保函的形式提供,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为标书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
收款人名称:承德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开 户 行:工行双滦支行
账 号:0411000609221001288
8.3凡未根据本须知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予以拒绝;
8.4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结果宣布后无息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在中标人按本须知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并签订合同后无息退还
8.5发生以下情况之一者,投标保证金将予以没收:
(1)投标方在投标截止日期后,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
(2)投标方被通知中标后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按中标结果签订合同。
(3)中标方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按本须知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
(4)中标方不接受按本须知规定对其报价算术错误的修正。
9. 投标书的式样和签署
9.1投标方必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内容和统一格式编制,内容齐全。
9.2投标方按规定编制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四份(即正本复印件),电子版一份。明确标明“正本”和“副本”字样。投标人应保证正本和副本的一致性,投标文件正、副本如有不一致的以正本为准。
6
9.3投标书的正本应打印或用不退色墨色书写,投标文件封面或扉页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9.4投标文件必须装订成册,开标时如发现散页,散页将不作为投标文件的有效内容。
9.5投标文件如有修改,应有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在修改处签字。
四. 投标书的递交
10. 投标文件的密封
10.1投标方应将投标文件正、副本分别密封在二个密封袋内,且标明“正本”、“副本”字样,用封条密封,并在骑缝处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10.2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正本密封袋中单独密封一个信封并标明“开标概要”字样,内装“投标一览表”(式样见第四部分附表)和原始的投标保证金保函或银行汇票。此密封信封将随投标文件正本密封袋一起在开标大会上当众启封。
10.3投标方应在投标文件正、副本密封袋上注明投标企业名称和投标项目。
10.4如没按上述规定密封,招标方将不承担投标文件错放或提前开封的责任,由此造成的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绝。
11. 投标截止期
11.1投标单位应于20xx年 3月 9 日上午 9 时前将投标文件送至承钢ERP指挥部会议室。一切迟到的投标文件都将被拒绝。
11.2招标方可适当延长投标截止期,在此情况下,招标方、投标方受投标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力、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期。
12. 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12.1在投标截止期前,投标方可采取书面形式向招标方对业已提交的投标文件提出补充、修改,相应部分以最后补充或修改为准。该书面材料按本须知递交投标文件的规定密封提交,加注“修改”或“撤回”字样,由投标方代表签字。
12.2投标方不得在投标截止日期至投标有效期期满前撤回其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按本须知规定被没收。
五. 开标与评标
13. 开标
13.1开标时间:20xx年3月 9 日上午 9 时
开标地点:承钢ERP指挥部会议室。
13.2招标方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投标人应委派代表参加,参加开标的代表应签名报到证明其出席。
13.3开标在招标方监察部门代表或投标人代表的监督下进行。招标方将作开标记录,开标记录包括开标时宣读的全部内容。
14. 评标
14.1投标文件的澄清
7
14.1.1评标期间,为有助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招标方可分别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进行澄清。投标方对要求说明和澄清的问题应以书面形式明确答复,并有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签字。
14.1.2投标方的澄清文件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替代投标文件中被澄清的部分。 14.2评标过程的保密性
14.2.1公开开标后,直至向中标的投标方授予合同时止,凡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和意见等,均不得向投标方及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透露。
14.2.2在评标过程中,如果投标人试图在投标文件审查、澄清、比较及授予合同方面向招标人施加任何影响,都将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15. 投标文件符合性鉴定
15.1在详细评标之前,评标机构将首先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范相符,无重大偏离或保留的投标。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对货物的技术规格、质量标准及运用产生重大影响;或者对合同中规定的投标方的权力及投标单位的责任造成重大限制;而且纠正这种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要求的投标单位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文件的实质响应性质根据投标书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
15.2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招标单位将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通过修正或撤销其不符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使之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
如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1)未达到本招标文件规定密封要求的;
(2)未按本招标文件要求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或签字;
(3)投标人授权委托人参加投标时,委托人未出示该企业法定代表人关于授权其参加
本次投标活动的委托书(原件);
(4)联合投标时,未提交联合各方签订的《联合投标协议书》;
(5)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
(6)未交付投标保证金或金额不足;
(7)投标承诺的交工时间迟于本招标文件要求的交工时间;
(8)投标人不接受评标委员会对其算术性错误的修正;
(9)投标人试图对投标文件审查、澄清、比较及授予合同方面向招标人施加任何影
响;
(10)与招标文件其他规定有重大偏差且偏差超出招标方可接受范围的。
15.3招标人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进行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或累计上的算术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1)如果用数字表示的数额与用文字表示的数额不一致时,以文字数额为准。
(2)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与合价之间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如果评标组织认
为有明显的小数点错位,此时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8
(3)如果各细目的合价累计不等于总价时,应以各细目合价累计数为准。
(4)按上述原则调整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报价,经投标人同意确认后,对投标人起
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投标报价,则其投标将被拒绝,投标
保证金将被没收。
15.4 招标方将允许投标方修正投标书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的、不一致或不规则的地方,但这些修正不能影响任何投标方相应的名次排列。
16. 投标文件的评价与比较
16.1评标机构将以综合评估法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程序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以下评价和比较。
16.1.1.商务评审
(1)投标报价清单单价的构成和合计价构成应合理。
(2)未提出与招标文件中的合同条款相悖的要求,如:增加买方责任范围,减少投
标方义务,提出不同的验收办法,对合同条款有重大保留等。
(3)投标方的资格条件能满足投标须知中6.1项的要求。
(4)良好的信誉和优良的业绩。
16.1.2 技术评审
(1)投标设备设计方案的先进性、合理性。
(2)投标设备的技术性能、质量标准和可靠性。
(3)投标设备的运行及维护成本。
(4)交工时间及实施组织设计。
(6)技术资料的交付。
(7)投标方的综合实力和信誉。
六. 授予合同
17. 授予合同标准
17.1招标方将把合同授予其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和按评标程序评选出的通过了符合性审查、商务和技术评审的投标报价合理、能够确保交货期和货物质量的投标单位。
18.中标通知书
18.1确定中标单位后,招标方向中标单位发出中标通知书
18.2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19. 履约保证金
19.1中标方在收到招标方的中标通知书后签订合同前,应采用银行履约保函或银行汇票的形式向 xxxx履约保证金。
收款人名称:xxxx
开 户 行:xxxx
9 (5)所投货物备件和提供售后服务(维修、人员培训等)。
账 号:xxxxx
19.2如果中标方没有按照上述规定执行,招标方将取消该中标决定,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19.3履约保证金在合同履行完毕后无息退还,如此时存在合同争端并未能得到解决,那么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延长到上述争端最终解决且所有理赔完毕。
19.4如果中标单位未能按合同规定履行合同,那么履约保证金将作为损失的补偿而无条件的支付给招标方,招标方亦不放弃其他救济权利。
20. 合同签订
20.1中标单位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按本须知规定xxx提交履约保证金,并签订合同。 20.2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将该合同及附件的复印件报送承德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招投标办公室一份,同时退还投标保证金。
第二部分:技术规范
2.技术要求
2.1总的要求
2.1.1服务器布置安装工期为20xx年3月10日-20xx年3月12日;
2.1.1提供良好的技术培训;
10
2.1.1提供的所有软件产品均为最新正式版本;
2.1.2提供的所有软件产品都具有在中国境内的正式合法使用权;
2.1.3对提供的所有软件产品从实施验收合格后开始给予1年的免费升级,并对产
品一年后的升级费用做出说明;对售后服务内容和方式、人员培训等相关问题,做出明确的说明和承诺;
2.1.4提供的所有软件产品都具有完整的技术资料和介质;
2.1.5根据我公司现有设备情况,说明是否需要另购置其它设备,如需要请在报价
中包括;
2.1.6每一部分应提供详细可行的实施步骤与方法;
2.1.7必须承诺对招标书中涉及到我公司的网络结构及相关信息负责保密,不得向
第三方泄露。
2.1.8提供总体解决方案和一流的技术服务
2.1.8 OA上线时间为5月初(设计开发总时间要求2个月内完成)
3. 补充要求
3.1产品厂家
3.1.1 产品生产厂家需具有强大的技术实力与多年的软件开发经验,在该领域有
强大的技术支持与服务能力;
3.2 投标方
3.2.1应具有多年的软件开发从业经验,并且有两项或以上大容量用户(1000个
点以上的网络用户)解决方案经验,使系统不会由于用户的增大而使系统出现严重通信故障;
3.2.2 应有专业的OA软件开发工程师,可以随时提供软件开发电话支持;
3.2.3 在我们需要现场支持的时候,应在24小时内派工程师到现场解决问题;
3.2.4 应有能力给我们提供软件开发技术的专业培训;
3.3产品要求
3.3.1开发出的产品功能要完善,要突出开发的价值,做到实用性,先进性,兼容性,开放性,并要有很好的易扩展,易维护性等。
11
第三部分 合同条款
1.定义
1.1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合同”系指买卖双方签署的就招标方招标货物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
务关系的意思表示一致的协议,包括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及明确地包括在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中的其他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2)“合同价格”系指根据合同规定卖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买方应支付
给卖方的价款。
(3)“货物” 系指卖方根据合同规定须向买方提供的一切材料、设备、机械、备件、
工具和/或其他材料。
(4)“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卖方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比如运输、保险
以及其他的伴随服务,比如指导安装及调试、提供技术援助、培训和合同中规定卖方应承担的其他义务。
(5)“买方”系指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单位。
(6)“卖方”系指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公司或实体。
(7)“供货期”系指买卖双方签订供货合同后至设备到达项目现场通过买方验收的
时间。
(8)“项目现场”系指本合同项下货物使用、安装、验收的现场。
(9)“验收”系指技术规格规定和商务条款规定的接收货物的步骤和条件。
(10)“天”指日历天数。
(11)“合同条款”系指本合同条款。
2.制造标准和技术要求
2.1买方交付的货物的技术规格应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规格或投标文件中标明的技术规格相一致。除技术规格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应该使用公制。
12
3.专利权
3.1买方应保证买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起诉。
4.包装要求
4.1除合同另有规定外,卖方提供的全部货物须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这类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现场。
4.2凡由于卖方对货物包装不善、保管不良致使货物遭到损坏或丢失时,卖方均应按本合同规定负责修理、更换或赔偿。
4.3每件货物的包装箱内应付一份装箱清单和质量合格证书。
5.运输标志
5.1卖方应在每件包装相邻的四个面上用不掉色漆及显著的字体标注下列文字: ⑴ 收货人:
⑵ 合同号:
⑶ 运输标志:
⑷ 收货人代码:
⑸ 目的地:
⑹ 货物的名称、序号、箱号:
⑺ 总重、净重:
⑻ 体积(长×宽×高):
5.2如单箱重量2吨或2吨以上,卖方应在此包装的两面按国际贸易通用运输标记注明“重心”、“起吊点”,以利装卸和搬运。
5.3根据货物的不同特点及运输中的不同要求,乙方应于包装上用不掉色漆清晰表明“小心轻放”、“此端向上”、“防潮”等相应标记和其他适当的标志。
6.交货
6.1交货期
6.1本合同项下货物供货期按技术规范中的规定执行。货物运输交货的一切事宜由卖方负责。
6.2卖方发货前不迟于10天,应以特快专递或传真形式通知买方如下内容:合同号、
品名、数量、货物单重和总重、货物体积和预计交货时间。同时,卖方应快寄详细的货物清单一式四份,将合同号、货物名称、规格、数量、总重、体积、总金额、预计交货时间和货物在运输、储存中的特殊要求和注意事项等通知买方。
6.3卖方应在货物装完后24小时内以特快专递或传真形式将合同号、货物名称、数量、总重、体积、#5@p金额、运输工具名称及启运日期通知买方。
6.4所有设备交货应单机成套,安装用的专用工具、材料、易损件(如果有的话)应随主机一同交付。
6.5卖方应将货物运输至买方项目现场,运输费用卖方支付,含在设备总价中。 13
6.6卖方不应发运超过合同规定数量的货物,如有此情况买方不承担超过部分的费用,卖方对超量发运的货物所引起的一切后果负责。
6.7买方对货物进行检验后开具的货物收据的日期,视为货物的交货期。
7.技术资料的交付
7.1按技术规范中的规定执行。
8.保险
8.1保险由卖方于装车后办理,保险范围应包括卖方装运的全部货物在项目现场途中的运输至检验合格后交货。保险费用卖方支付,含在设备总价中。
9.伴随服务
9.1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提交所供货物的技术文件,包括相应的每一套设备的技术文件,例如产品目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等。
9.2如买方有要求,卖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
(1)货物的启动监督;
(2)提供货物的组装和维修所需专用工具(如果有的话);
(3)在双方商定的一定期限内对所供货物实施运行监督、维修,但是此项服务并不能免除卖方在质量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
(4)在项目现场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营和维护对买方人员进行培训。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伴随服务的费用含在合同价中,不单独进行支付。
10.检验
10.1在交货前,卖方应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性能、数量和重量等进行全面详细的检验,并出具一份证明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合格证。质量合格证是付款时所需要的文件的组成部分,但不能作为有关质量、规格、性能、数量或重量的最终检验,卖方的检验结果和细节应附在质量合格证后。
10.2货物抵达项目现场后,买方将根据有关标准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数量和重量等进行检验,买方于开箱检验前10天通知卖方,卖方应派人到项目现场参加此项检验。 10.3在双方会同开箱检验中,如发现设备有短少、缺陷、损坏或包装与本合同规定不符合或质量标准与本合同规定不符合,应作详细记录,并由双方检验代表签字。如属卖方责任,此记录即为买方向卖方要求更换、修理或补齐的有效证明。
10.4在检验中,如发现货物不符合技术规格和/或合同条款的规定,买方有权拒收货物并向卖方提出索赔。卖方应更换被拒绝的货物或者免费进行必要的修改以满足买方的要求。
10.5买方在货物到达项目现场后对货物进行的检验及必要时拒绝接受货物的权利将不会因为货物在装运前通过了买方的认可而受到任何限制或放弃。
10.6买方对货物的任何检验均不能免除卖方在本合同项下的保证义务和其他义务。 10.7货物到达现场后,由卖方自行装卸、保管。
10.8在设备安装过程中要接受买方人员或买方指定监理人员的管理。
14
10.9进入买方现场施工要严格遵守买方现场的各项规章制度,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由卖方自行负责。
11.安装、试车和验收
11.1卖方负责安装、试车。
11.2货物安装完毕后,进行考核试车,如设备运转稳定,并且全部达到合同及附件规定的技术经济指标并通过国家规定的验收部门验收后10天内,则认为设备验收合格,并由买方出具验收证书交给卖方。
12.质量保证
12.1卖方应保证所交付的技术资料、图纸清晰、完整、正确并能满足“合同工厂”的设计、安装、运行和维修的要求。
12.2卖方应保证所提供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除买方另有规定,货物应含有设计上和材料的全部最新改进,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 12.3卖方保证其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
12.4在货物最终验收的18个月内或设备安装、调试合格后12个月内的质量保证期内,卖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材料及安装的缺陷而产生的故障负责。
12.5根据买卖双方开箱检验的结果或在质量保证期内,货物的数量、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买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向卖方提出本保证下的索赔。
12.6卖方在收到索赔通知后10天内立即无偿换货、补发短缺部分或免费维修或更换故障部件、零件。如卖方没有弥补货物缺陷,买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卖方承担。买方根据合同规定对卖方行使的其他救济权力不受影响。
13.合同总价及付款方式
13.1 合同总价为 (人民币大写 )。
13.2 合同生效后一个月内,买方向卖方支付合同总金额30%的预付款(含承兑汇票)。
13.3 合同执行过程中,买方向卖方支付合同总金额20%的进度款(含承兑汇票)。 13.4 合同货物发运到施工现场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0%(含承兑汇票)。
13.4 在合同货物安装调试完毕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0%(含承兑汇票),同时卖方应开具设备总价全额17%增值税专用#5@p。
13.5 合同总金额的10%作为质量保证金(含承兑汇票),在合同货物达到机组工艺要求及保证值后12个月内付清。
13.6 卖方如有优惠条件,请在标书中注明。
14.违约和索赔
14.1在本“合同工厂”安装、试车期间,如果卖方提供的设备有缺陷,或由于卖方的安装错误和/或卖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图纸和说明书的错误造成设备的损坏,卖方应立即无偿换货或采取其他有效措施使试车达到合同和附件规定的各项指标,并负担由 15
此产生的到安装现场的换货费用和风险。买方有权要求卖方赔偿其他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
14.2卖方所提供的货物不符合合同规定,在检验期和质量保证期内,买方向卖方提出索赔,卖方应按照买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
(1)同意买方拒收货物并补偿被拒收货物的货值,同时承担被拒收货物在保管与保护过程中发生的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费用、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及其它相关费用;
(2)按买卖双方协议,依据货物品质减低程度、受损程度及买方遭受的损失金额,将货物减价;
(3)按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及性能用新零、部件或设备替换有缺陷部件和/或修补缺陷部分,卖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承担买方由此发生的直接损失费用。卖方同时保证对所替换的部件提供相应延长的保证期。
14.3如果在买方发出索赔通知后28天内,卖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卖方接受。如卖方未能在此期限内按照以上任何一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并征得买方同意,买方可从货款或卖方开具的履约保证金或质量保证金中扣除索赔款项,并有权要求卖方承担由此产生的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
14.4卖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的期限提交合同项下货物和服务(除不可抗力和买方书面同意延长交货期限的情形外),卖方无正当理由而拖延交货,买方除没收其履约保证金外,买方将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以下原则计收:延误1-2周,每周扣罚合同金额的0.5%,延误3-4周,每周扣罚合同金额的1%,延误4周以上,买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卖方承担由此造成的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
15.不可抗力
15.1不可抗力系指买卖双方在缔结合同时所不能预见的并且它的发生及后果是无法避免和无法控制的,诸如战争、台风、地震等。
15.2不可抗力发生后,卖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买方。除买方书面另行要求外,卖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以及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
16.税费
16.1中国政府根据现行税法规定对买卖方征税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应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
17.履约保证金
17.1卖方在签订合同时采取投标须知中规定的形式向买方提交合同金额10%的履约保证金。
17.2履约保证金在设备到达现场后无息退还,如此时存在合同争端并未能得到解决,那么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延长到上述争端最终解决且所有理赔完毕。
16
17.3如果卖方未能按合同规定履行合同并给买方造成损失,那么履约保证金将作为损失的补偿而支付给买方,买方亦不放弃其他救济权利。
18.争议的解决
18.1买卖双方在合同执行中所产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应本着友好的态度协商解决,如未能达成一致,双方选择仲裁方式解决争议。
仲裁机构:承德仲裁委员会
仲裁地点:承德市
18.2仲裁决议为最终裁决,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18.3仲裁费除仲裁机关另有裁决外均应由败诉方承担。
18.4仲裁过程中,除正在进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的其他部分应继续执行。
19.终止合同
19.1违约终止合同
19.1.1如果卖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或在买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提供部分或全部货物,买方在采取的其他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可发出书面通知书,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
19.1.2承包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他任何义务。
19.1.3如果买方认为卖方在本合同的竞争和实施过程中有腐败和欺诈行为。
(1)“腐败行为”是指提供、给予、接受或索取任何有价值的物品来影响买方在采购过程中或合同实施过程中的行为;
(2)“欺诈行为”是指为了影响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而谎报或隐瞒事实,损害买方利益的行为。包括投标人之间串通投标,人为地使投标丧失竞争性,剥夺买方从自由的公开竞争所能获得的权益。
19.1.4如果买方根据上述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买方可以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卖方应对购买类似货物所超出的费用负责。但是卖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19.2破产终止合同
19.2.1如果卖方破产或无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买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终止合同而不给卖方以补偿。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买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
19.3便利终止合同
19.3.1如果卖方的交货期或所交货物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将可能对买方的生产计划造成重大影响,买方可在任何时候出于自身的便利向卖方发出书面通知全部或部分终止合同。终止通知应明确该终止合同是出于买方的便利、合同终止的程度,以及终止的生效日期。
20.转让和分包
20.1卖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21.合同的生效与终止
17
21.1本合同在卖方提交履约保证金后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1.2在货物通过买方验收并开具货物检验合格证书,买方按合同约定付款后,除有关质量保证条款仍然生效外,其他条款即告终止。
22.其他
22.1本合同一式六份,买方四份,卖方二份。
22.2合同附件作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本身具有同等效力。
22.3对本合同条款的任何变更、修改或增减,须经双方协商同意后授权代表签署书面文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具有同等效力。
第四部分 投标书格式
一. 投标承诺函
二.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三. 授权委托书
四. 投标保证金保函
五. 履约保证金保函
六. 投标一览表和投标报价清单
七. 投标设备报告、投标设备技术偏差表、商务偏差表
八. 证明投标人合格和资格的文件(投标须知第6条规定)
九. 业绩表
十. 其他资料(如果有的话)
18
投标承诺函
致: (招标单位)
1.根据已收到的招标编号为 的 招标文件,在研究上述招标文件的投标须知、合同条款、技术规范和其他有关文件后,愿以人民币 元(大写: 元)的投标总报价参加 货物的投标,按上述合同、技术规范的条件,提供所投标货物。
2.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在 (时间)提交所投标货物。
3.我方同意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在此期间内我方的投标有可能中标,我方将受此约束。
4.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你方的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的一部分。
5.我方金额为人民币 万元的投标保证金已在投标前递交。
6. 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按照规定提交合同总价10%的履约保证金(函)。
7. 我们理解你们并不一定非得接受最低投标报价的投标。
投标单位(章):
19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日期:___年___ 月___日
20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________________ 。
特此证明。(身份证复印件附后)
单位名称:(公章)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21
授权委托书
致: (招标单位)
我(法定代表人)授权 作 为我单位的代理人,以我单位名义参加你公司组织的 货物的投标活动。 代理人在投标、开标、评标、签订合同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单位予以承认。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代理人: 性别:
年龄: 部门: 职务:
联系电话: 传真: 手机: 身份证号码
投标单位名称和公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22
投标保证金保函
鉴于(投标人名称)参加 (招标货物名称)的投标,本银行愿意为投标人承担向你方(指招标人)支付总金额人民币 元(大写)的责任。
只要你方指明投标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银行在接到你方的通知后就无条件支付上述数额之内的任何金额,并不需要你方进行申述和证实:
(1)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的:
(2)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收到你方的中标通知书后不能或拒绝按投标须知的要求签署合同协议书的;
(3)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收到你方的中标通知书后不能或拒绝按投标须知的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函)的。
本保函在投标有效期内及期满后或你方在这段时间内延长的投标有效期28天内仍保持有效,本银行不要求得到延长有效期的通知。
银行名称:(盖章)
银行负责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银行地址:
邮政编码电话:
23
履约保证金保函
(招标人名称):
鉴于 年 月 日同你方签署的 (合同名称)的订货合同,你方在上述合同中要求卖方向你方提交下述金额的银行开具的保函,作为卖方履行该合同责任的保证金,本银行同意为卖方出具本保函。
本银行在此代表卖方向你方承担支付人民币的责任,卖方在履行合同中,由于资金、技术、质量或非不可抗力等原因给你方造成经济损失,在你方以书面形式提出要求得到上述金额内任何付款时,本银行即无条件、不争辩地予以支付,并不要求你方出具证明或说明背景、理由。
本银行放弃你方应先向卖方要求赔偿上述金额然后再向本银行提出要求的权利。 本银行进一步同意:在你方和卖方之间的合同条件、合同项下的货物或合同文件发生变化、补充或修改后,本银行承担本保函的责任也不改变,有关上述变化、补充和修改也无须通知本银行。
本保函自承包合同生效之日起直至货物验收合格后
银行名称:(盖章)
银行负责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地址:
邮政编码:
24
标书编号:
投标一览表
投标单位: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盖章) (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注:此表应按“投标人须知”的规定密封标记与投标保证金一同密封单独提交。
25
投标报价清单
标书编号: 单位:万元
26
投标设备报告
1、 对所设计并提供的设备进行工艺参数及产品设计性能的详细描述(按招标文件中技
术规范要求逐项说明),对所供设备的范围、供货节点、重量进行详细明确的描述并要求提供总装图及部件图。
2、 投标设备的设计规范、质量标准、检测标准、测试手段及包装方式。 3、 对投标设备的设计、制造、测试等方面采取的技术和组织措施。 4、 交货地点、交货时间、交货方式、交货进度及运输条件。
5、 技术资料及售后服务承诺。
6、 随机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如有),列出明细、数量、价格以其它费用列入投标总
价。
7、 满足两年正常生产所需备品备件、易损件,应单独列出明细(名称、数量、单重、
单价)推荐给买方,以便于在签合同时,买方选订。此项不累计总价,不列入投标价。
8、 主要外配套设备要求列明生产厂家、规格型号、单重、价格。
9、 投标单位认为有必要说明的问题。
27
投标设备技术偏差表
偏差表无法表达清楚时,可另附单独的说明。
2、如全部满足要求时,应在此表中注明“无偏差”。
投标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28
投标商务偏差表
2、如全部满足要求时,应在此表中注明“无偏差”。
投标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