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时间:2024.4.21

呼和浩特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回民区分局

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性特种设备安全事故,最大限度的减少特种设备事故造成的损失,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制订本预案。

第二条 编制依据: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内蒙古自治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第三条 本预案为呼和浩特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回民区分局处理本行政区域内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程序和组织原则。

第四条 使用范围与等级

特种设备事故的应对工作,适用于本预案。特种设备事故按照人员伤亡和破坏程度,分为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四个等级。

(一)特别重大事故:特种设备事故造成30人以上死

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600兆瓦以上锅炉爆炸的;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有毒介质泄露,造成15万人以上转移的;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高空滞留100以上并且时间在48小时以上的。

(二)重大事故:特种设备事故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600兆瓦以上锅炉因安全故障中断运行240小时以上的;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有毒介质泄露,造成5万人以上15万人以下转移的;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高空滞留100以上并且时间在24小时以上48小时以下的。

(三)较大事故:特种设备事故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爆炸的;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有毒介质泄露,造成1万人以上5万人以下转移的;起重机械整体倾覆的;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高空滞留人员12小时以上的。

(四)一般事故:特种设备事故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有毒介质泄露,造成500人以上1万人以下转移的;电梯轿厢滞留人员2小时以上的;起重机械主要受力结构件折断或者起升机构坠楼的;客运索道高空滞留人员3.5小时以上12小时以下的;大型游乐设施高空滞留人员1小时以上12小时以上的。

第五条 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理工作,应当贯彻统一领导、专业分工、反应及时、措施果断、依靠科学、加强合作的原则。

第六条 到督促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建立严格的特种设备安全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理责任制,切实履行职责,积极配合处理事故抢险救援工作,保证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的正常进行。

第二章 组织机构和责任分工

第七条 分局负责本区域特种设备安全预警应急工作。

第八条 成立特种设备安全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分局局长担任组长,分管副局长担任副组长,各股室、区域执法队负责人为组成人员,负责辖区突发事件的具体处理措施,并履行以下职责:

(一)按照区委、区政府及市质监局工作要求在辖区组织落实特种设备应急处理方案;

(二)调动有关力量和资源,开展具体的应急处置工作;

(三)及时向区委、区政府及市质监局报告应急工作完成情况,提出工作建议。

第三章 特种设备安全预警

第九条 做好特种设备的监测工作,加强特种设备安全信息的收集整理,重点收集以下信息:

(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中发现的情况;

(二)群众对特种设备的安全申诉;

(三)街道、乡镇、村等基层政务机关及其他有关部门反映的特种设备安全隐患;

(四)各级媒体披露的特种设备安全信息;

(五)其他队人身安全和财产造成严重危害或具有安全隐患的特种设备安全信息。

第十条 对收集和反馈到的信息要加以整理,进行科学分析、综合评价。对存在的特种设备安全隐患,要第一时间报知区政府及市质监局,妥善处理。

第四章 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应急响应

第十一条 严格值班制度,值班人员手机必须保持24小时开机,以便第一时间获得特种设备安全事故信息。

第十二条 事故报告:

(一)特种设备发生事故后,事故发生单位或者业主应当按照特种设备事故报告的有关规定,立即报告区质监分局,最迟不超过1小时。

(二)区质监分局接到事故报告后必须在2小时内上报市局,同时报告区政府、区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安委会)及市质监局。

(三)事故报告内容应当包括:事故发生单位(或者业主)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发生地点及时间(年、月、日、时、分)、设备名称、事故类别,人员伤亡、经济损失以及事故概况。

第十三条 分级响应程序

(一)特种设备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应当立即启动本单位应急预案,开展自救。

(二) 区质监分局应当配合区政府启动回民区特种设备应急预案。

第十四条 现场指导协调

(一) 根据现场应急救援工作的需要,协助现场指挥部协调有关应急救援行动。

(二) 协助现场指挥部组织有关专家指导现场应急救援工作。

(三) 针对事故引发或可能引发的次生灾害,提出防范措施和启动相关应急预案的建议。

第十五条 现场紧急处置工作的程序及要求

(一) 对事故危害情况的初始评估。先期处置队伍赶到事故现场后,应当尽快对事故发生的基本情况做出初始评估,包括事故范围及事故危害扩展的趋势以及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等。

(二) 封锁保护事故现场。严禁一切无关的人员、车辆和物品进入事故危险区域,开辟应急救援人员、车辆及物资进出的安全通道,维持事故现场的社会治安和交通秩序。

(三) 探测危险物资及控制危险源。根据发生事故的特种设备的结构、工艺特点以及所发生事故的类别,组织有关专家迅速展开必要的技术检验、检测工作,确认危险物资的类型和特性,制定抢险救援的技术方案,并采取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及时有效地控制事故的扩大,消除事故危害和影响,并防止可能发生的次生灾害。

(四) 建立现场工作区域。应当根据事故的危害,天气

条件(特别是风向)等因素,设立现场抢险救援的安全工作区域。

(五) 抢救受害人员。及时、科学、有序地开展受害人员的现场抢救或者安全转移,尽最大的可能降低人员的伤亡,减少事故所造成的财产损失。

(六) 设立人员疏散区。根据事故的类别、规模和危害程度,在必要的时候,应当果断迅速地制定危险波及范围和区域,组织有关人员和物资安全撤离危险波及的范围和区域。

(七) 清理事故现场。针对事故对人体、动植物、土壤、水源、空气已经造成和可能造成的危害,迅速采取封闭、隔离、清晰、化学中和等技术措施进行事故后处理,防止危害的继续和环境的污染。

第十六条 应急人员的安全防护

参加应急抢险的工作人员,应装备齐全相应的各种安全防护用品和安全设施、设备,事故现场应当在专业部门的专业人员的指导下进行必要的技术处理。

第十七条 群众的安全防护

根据事故发生的特性和应急救援的需要,提出事故现场周围居民和群众疏散的建议,由区政府下达人员疏散指令。

第五章 后期处置

第十八条 区质监分局应将事故有关情况书面报告区政府、区安委会及市质监局,并积极配合事故调查工作。

第十九条 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主要领导、有关责任人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按程序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 未按照本预案规定履行报告职责的;

(二) 对特种设备安全事故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

他人隐瞒、缓报、谎报的;

(三) 对特种设备安全事故报告和应急处理工作不予

配合或采取其他方式阻碍、干涉的;

(四) 拒不服从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应急组织或牵头部

门指挥调度的;

(五) 工作人员在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中

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条 本预案由呼和浩特市质量技术监督回民区分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 本预案自20xx年5月1日起开始实施,回民区质监分局其他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同时废止。


第二篇:以下是某企业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以下是某企业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3)《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事故处理规定》。 2、适用范围 (1)本单位内发生死亡1-2人,或者受伤19人(含19人)以下及其更多伤亡人员的特种设备事故。 (2)本单位内发生性质特别恶劣(如特种设备爆炸事故),经济损失在50万元以上的特种设备事故。 3、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应急指挥组织机构 (1)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应急抢险工作实行单位统一组织领导和各部门牵头负责相结合的原则。 (2)单位成立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 ①总指挥:一般为单位负责人(即法人)。 ②副总指挥:一般为单位主要管理人员(即总经理)。 ③成员:单位各部门负责人。 ④指挥部设综合协调组、抢险救援组、后勤保障组、善后处理组等专业处理组,具体承担事故救援和处理工作。 4、应急救援机构职责 (1)单位应急救援指挥部: 在发生特种设备安全事故时,负责事故现场应急处置和抢险救援以及善后处理的组织指挥工作。

(2)专业处理组的职责: 综合协调组:由办公室负责,生产技术部配合,承办特种设备安全事故的报告,通知指挥部成员及各专业处理组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协调各专业处理组的抢险救援工作,及时报告事故抢险救援进展情况,落实关于事故抢险救援的指示;应指定专人负责。 抢险救援组:单位主要分管生产的领导负责,具体由生产技术部组织抢险队伍,进行抢险救援;应指定专人负责。 后勤保障组:由供销部和财务部负责,相关部门配合,提供各种抢险救灾物资和通讯保障工作;组织人员对事故现场及周边地区进行警戒,控制组织人员有序疏散;联系当地医院急救中心,对伤亡人员实施救治和处理;应指定专人负责。 善后处理组:由办公室负责,相关部门配合,配合安全监管部门进行现场勘察取证,以及上级调查组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工作;处理伤亡人员的善后工作;应指定专人负责 参与救援行动的全体人员应在应急救援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分工合作,密切配合,安全、高效,有序完成救援任务。

5、应急救援预案 (一)发生特种设备安全事故时,按下列程序报告 (1)发生事故后,要立即向应急救援指挥部综合协调组报告,内容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发生事故的特种设备名称、人员伤亡、经济损失以及事故概况。 (2)综合协调组应立即向总指挥报告,同时尽快通知指挥部其他成员以及各专业处理组,以便迅速、高效、有序的开展救援处理工作。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指挥部指挥及相关人员联系电话,见附件。 (3)应急救援指挥部必须立即报告主管部门和安全监管部门,还应报告当地人民政府、公安、消防、医院,以求得紧急救援。 (二)应急处理措施 收到特种设备安全事故报告后,由指挥部根据发生事故的类别和应急救援工作需要,确定是否启动本预案,确需启动本预案的,立即按本预案组织指挥应急救援工作。 (1)现场救援: 单位应急救援指挥部和综合协调组应立即派人赶赴事故现场,并迅速指示,调整必要的人员,车辆及机械设备。参加应急抢险救援的工作人员,应当按照应急预案的规定,装备齐全各种安全防护用品和安全设施、设备。在事故现场抢救伤员,维护秩序,保护事故现场等。 ①对事故危害情况的初始评估。先期处置队伍赶到事故现场后,应当尽快对事故发生的基本情况做出初始评估,包括事故范围及事故危害扩展的趋势以及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等。 ②封锁事故现场。加强现场警戒保卫,防止故意破坏现场。严禁一切无关的人员、车辆和物品进入事故危险区域,开辟应急救

援人员、车辆及物资进出的安全通道,维持事故现场的社会治安和交通秩序。 ③探测危险物质及控制危险源。根据发生事故的特种设备的结构、工艺特点以及所发生事故的类别,确认危险物质的类型和特性,制定抢险救援的技术方案,并在专业部门的专业人员的指导下进行必要的技术处理。及时有效地控制事故的扩大,消除事故危害和影响,并防止可能发生的次生灾害。 ④建立现场工作区域。应当根据事故的危害、天气条件(特别是风向)等因素,设立现场抢险救援的安全工作区域。 对特种设备事故引发的危险介质泄漏应当设立三类工作区域,即危险区域、缓冲区域和安全区域。 ⑤伤员抢救。在现场首先要及时抢救伤员或者安全转移,最大可能减少伤亡程度,减少事故所造成的财产损失,同时,后勤保障组应立即与当地医院急救中心或邻近医院联系,请求出动急救车辆并做好急救准备,确保伤员得到及时救治。 ⑥控制事故的蔓延和扩大。协助、配合上级救援部门处理疏散人群,维持现场秩序等问题。根据事故的类别、规模和危害程度,在必要时,应当果断迅速地划定危险波及范围和区域,组织相关人员和物资安全撤离危险波及的范围和区域。 ⑦保护事故现场。确认并保护事故现场,在救助行动中采取紧急措施和移动现场物件应做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写出书面记录,见证人员应签字,必要时应对事故现场和伤亡情况录像或者拍照。 消防、救灾时做好路线、方位、位置的选择,尽量保持好现场原始状况。不得随意改变事故现场的地形、地貌,不得移动或取走现场任何物品,不得改变现场设备、管子、管件、阀门、控制或保护装置、仪器仪表的位置、状态以及显示数字或指针的位置等。 破裂设备的断口,如不影响事故原因分析,可以涂机油以保护断口不锈蚀和腐蚀。 (2)事故调查 善后处理组要主动与事故发生地安全监管部门联系,报告事故情况和组织的救援工作,协助核实人员的伤亡情况,按照安全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配合、协助事故的现场勘察和调查取证。 (3)善后处理 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妥善做好伤亡人员的处置和身份确认,对伤亡人员的家属做好相应的招待和安抚解释工作。 针对事故对人体、动植物、土壤、水源、空气已经造成和可能造成的危害,迅速采取封闭、隔离、清洗、化学中和等技术措施进行事故后处理,防止危害的继续扩大和环境的污染。 (4)责任处理 按照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在安全监管部门查明事故原因和责任,对事故进行处理的基础上,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编写事故报告,总结事故教训,制定防范措施,并报主管部门和安全监管部门。 6、预案管理与更新 将本单位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报当地安全监管部门备案。 本预案应当每两年或者在发生特种设备事故后,对应急救援预案进行评审和更新。 7、奖励与责任 应急救援工作结束后,认真进行总结、分析,吸取事故(事件)的教训,及时进行整改,并按照下列规定对有关人员进行奖惩: (1)对在应急抢险救援、指挥、信息报送等方面有突出贡献的个人,按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2)对瞒报、迟报、漏报、谎报、误报重大事故和突发事故中玩忽职守、不听从指挥、不履行职责或者临阵逃脱、擅离职守的人员,以及扰乱、妨碍抢险救援工作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责任追究,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8、预案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本单位负责解释。 9、预案施行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特种设备应急救援预案指挥部指挥及相关人员联系电话。 综上所述,笔者在此作一下呼吁,希望国家有关立法机关和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在相应的法律条文或条例上明确规定,从事危险物品和重大危

险源的使用单位,必须制订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督促使用单位落实和定期演练,才能控制和消除突发性事故灾害,最大限度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维护社会安定和公共利益。

更多相关推荐:
公司特种设备应急预案

南通北岛丸金针织服饰有限公司南通北岛丸金针织服饰有限公司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1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山东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2适用范围本单位内的特种设备事故3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应急指挥组织机构...

特种设备管理制度及应急救援预案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及应急救援预案总则为保障特种设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安全生产按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各级领导职能部门生产职责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以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1特种设备管理制度11特种设备使用...

特种设备应急预案

特种设备应急预案一目的为了有效预防特种设备安全事故的发生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性危害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并使应急救援工作安全有序科学高效地实施特制定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

特种设备应急预案范本

特种设备应急预案范本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性特种设备事故的危害最大限度地减少特种设备事故造成的损失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的发展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安全生产法的...

特种设备应急预案范本

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性特种设备事故的危害最大限度地减少特种设备事故造成的损失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的发展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安全生产法的要求结合本县实际制定...

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性特种设备事故的危害最大限度地减少特种设备事故造成的损失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的发展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安全生产法的要求结合本县实际制定...

特种设备应急救援预案

特种设备应急救援预案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性特种设备事故的危害最大限度地减少特种设备事故造成的损失维护本单位员工和财产安全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预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预案为本...

特种设备应急预案流程图

特种设备应急预案流程图特种设备应急救援预案为加强对特种设备安全事故的防范及时做好安全事故发生后的救援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和工作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

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写审查批准20xx年11月第1页共11页日10目录1目的2编制依据3适用范围4应急处置基本原则5应急救援指挥及职责6特种设备作业过程中危险目标的确定及事故性质分析7特种设备作业过程...

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性特种设备事故的危害最大限度地减少特种设备事故造成的损失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的发展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安全生产法的要求结合本小区实际制...

银川滨河大桥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银川滨河大桥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写审查批准20xx年1月1第1页共10页日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1目的为进一步加强银川滨河项目部的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提高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能力有效预防和减...

关于特种设备安全自查的总结报告

关于特种设备安全自查的总结报告质量技术监督局日前贵局召开了全县特种设备安全检查工作会议我公司接此通知后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安全会议精神尽早尽快的落实贵局领导的要求和部署开展好电梯的安全运行自查自检工作公司领导对自查...

特种设备应急预案(31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