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内材料
不得外传
积极分子考察写实登记表
支部名称
积极分子姓名
联系培养人姓名
中共西电公司委员会工作部制
二〇〇 年 月 日
填 表 注 意 事 项
1、凡经支委会研究确定为培养的积极分子应填本表。
2、本表是党组织全面考察申请入党的积极分子,选好发展对象的重要参考材料。培养人应以对党和本人负责的态度,严肃认真,实事求是的填写。
3、本表主要记载积极分子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在生产、工作、学习中的表现;群众的意见和反映,本人对这些意见的认识和态度;本人历史、家庭主要成员和重要社会关系的情况,以便于党组织对他们的思想觉悟、政治品质和工作表现进行全面考察。记载要具体,要写清时间、地点、主要事实。字迹要清楚。
4、本表由培养人妥为保存,注意保密,不得外传或遗失。
5、经过较长时间的培养,培养人认为被培养对象已基本具备入党条件时,应报告支部。是否可以发展,由支委会研究确定。如尚未成熟,可继续培养;如发现有严重问题、不能继续作为培养对象时,支部应将此表收回。
6、支部大会通过其入党后,本表应连同其它入党材料一并上报上级党委,作为审批时的参考。
第二篇:入党积极分子考察写实登记表
入党积极分子考察写实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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