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说明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固定规格为:B4幅面,正反双面印制,使用纸张限70g以上复印纸。不符合此规格的均属无效表格。
网站分别提供有两种格式的电子样表:
1、B5规格,可以使用A4型激光打印机连续打印出4个页面,按照“正面-----认定机构填写页面+申请表封面,反面----填写说明+本人基本情况页面”拼版后复印出B4规格表格。
2、B4规格,可以使用A3型激光打印机正反双面打印。
请注意:
1、该电子表格为只读状态,不允许对其进行修改或直接填写个人信息后打印。
2、《申请表》必须由申请者本人使用黑色水笔填写,打印、圆珠笔填写、涂改均属无效表格。
3、网站提供有《申请表》填写样表,使用者请严格参照样表填写。
*《申请表》封面“户籍所在地”是一种行政区划概念,不得填写为“某某派出所”(派出所为公安机关派出机构,不是一级行政区划),必须填写至“乡、镇或街道办事处”。 *“申请资格种类”必须完整填写为:
“幼儿园教师资格”、
“小学教师资格”、
“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高级中学教师资格”、
“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
“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高等学校教师资格”
*个人填写页面中“申请任教学科(课程)”必须严格按照网站提供的“教师资格认定任教学科一览表”中学科名称填写。
第二篇:教师资格申请书填写说明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和《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的填写说明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和《思想品德鉴定表》从天津市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网站()-“教师资格认定专栏”下载,一律使用A4复印纸正反面打印,每位申请人两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左侧装订、一份《思想品德鉴定表》。
填表之前请认真阅读填写说明,填表一律使用黑色钢笔或碳素笔,填写要求:书写工整、字迹清楚、不得涂改,不得空项,否则填写无效。
一.《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一)个人填写部分
1.封面
姓名:必须与本人身份证完全一致。
工作单位:填写所在学校全称(不填具体院、系或部门)并加盖人事部门章。
户籍所在地:按户口所在地填至乡镇或者街道办事处。
申请资格种类:写全称(高等学校教师资格)。
填表日期:统一填写为20xx年11月25日。
2.第三页
每人交三张1.5寸同版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两张分别贴在两份申请表上,另一张存在学校主管部门,以备颁发教师资格证使用。
姓名:同上。
性别、民族、出生地、通讯地址、邮编、联系电话、电子邮件地址:如实填写。
政治面貌:填全称(如中共党员、共青团员等)。
出生日期:与本人身份证完全一致(****年**月**日)。 毕业学校:与最高学历相一致并全称填写。
所学专业:与最高学历相一致并按毕业证上专业名称填写。
最高学位、最高学历:如实填写。
现从事职业:一律填写“教师”。
专业技术职务:如实填写。
申请任教学科(课程):以全国教师资格认定管理信息系统规定的学科科目为准(可查询天津市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网站-“教师资格认定专栏”-全国教师资格认定管理信息系统任教学科对照表)。
身份证号码:按现有身份证号码填写。
本人简历:从初中填起,不要加附页。
(二)单位填写部分
第四页
思想品德鉴定意见:符合申请条件填“合格”,院、系或部门负责人签
字(或盖章)。
身体和健康状况:符合申请条件填“合格”,院、系或部门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修学教育学……课程情况:填写“****年**月在*****单位学习(与提供的合格证书相一致),成绩合格”。
普通话水平:按实际等级填,符合免测条件填“免测”。
教学能力一项:符合申请条件填“合格”,学院、系或部门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教师资格认定专家评议委员会评议意见:受委托普通高校填写“经专家审查委员会评审该同志具备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加盖审查委员会章,日期统一填写20xx年12月4日;成人高校、高职学院及普通高校的三本学院不填。
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意见:受委托普通高校填写“同意授予高等学校教师资格”,日期统一填写20xx年12月15日,按规定时间到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盖章;成人高校、高职学院及普通高校的三本学院不填。
教师资格证书号码:待教师资格认定后,按统编的证书号码由各校主管部门填写。
备注:填曾取得过何种教师资格。
二.《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
1-3项:与前边申请表一致(“申请资格种类及学科”一栏两项均需填写),由个人填写。
4-6项:使用描述性语言(不能使用概念性语言,如:“优秀”、“良好”等),由单位填写。
7-9项:如实填写,没有的填“无”,不要空项,由单位填写。 10-11项:鉴定单位写全称(****学校院、系或部门名称)。
最后一项:单位填写人(审核人)签名,在空白处填“该同志思想品德鉴定为合格”,填写日期:统一填写20xx年11月28日,加盖院、系或部门章。
附:
1.新版教师资格认定单机版辅助软件、初始化文件、软件使用手册从天津市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网站()-“教师资格认定专栏”下载。
2.信息(姓名、性别、简历、相片等)录入必须完整、准确。
3.录入的信息审核无误后,导出单机版合并文件(文件名为本单位名称),上报天津市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