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个人住房政策(组合)性贷款申请表
第二篇:住房公积金申请表
湛江市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表
提 取 说 明
职工申请提取本人帐户内的住房公积金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和缴存公积金专用存折原件和复印件,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的,提供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同时根据提取原因提供如下有效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核对)和复印件(存档):
(一)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等自住住房的,提供有效购房合同、预付购房款总额的30%或以上的票据(#5@p)、银行对账单;
(二)购买二手住房的,提供房地产交易机构签发的二手房买卖合同、买卖双方契税完税凭证或房屋产权证;
(三)建造自住住房的,提供土地使用权证、《建设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等建房批准证明、购买建筑材料票据(#5@p);
(四)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房屋产权证,其中翻建住房的,还须提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大修住房的,还须提供《房屋安全质量鉴定通知书》,购买建筑材料#5@p;
(五)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提供个人住房(借)贷款合同、银行供楼存折。若提前偿还贷款的,须提供银行同意提前还贷审批通知书,银行供楼存折;
(六)支付自住住房租金的,提供《房屋租赁合同》、房租#5@p及承租人收入证明;
(七)出境定居的,提供出境定居护照;
(八)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劳动部门或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证明;
(九)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提供民政部门发放的最低生活保障领取证;
(十)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能再就业满3年,男满50岁,女满45岁的,提供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连续3年未能再就业的有关材料和证明;
(十一)离休、退休的,提供《离休证》或《退休证》,无《退休证》的,提供身份证,户口证明(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
(十二)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提供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证明,并提供继承人、受赠人公证书或具有法律效力继承书;
(十三)职工调离本市的,提供劳动人事部门调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