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请求解决敬老院扩建的申请
报 告
习水县民政局:
我镇敬老院在县民政局关心重视和帮助下,于20xx年完成了敬老院主体工程(住宿、办公楼、活动室)和配套工程(厨房餐厅、洗浴室、厕所、猪牛栏、院坝硬化)等建设任务,20xx年8月入住院民8人,管理人员1人,炊事员1人,完善了基本的内部管理制度,管理工作运转正常,入住院民都感受到有家的温暖,感受到党和政府对他们的深切关怀。敬老院建设得到了社会各界和全镇群众的广泛关注和高度赞扬,全镇符合条件的孤寡老人纷纷要求入院,目前入住院民增加到15人,其社会效益得到充分体现。
为了切实加强敬老院的管理,提高敬老院的管理水平,不断改善敬老院人居环境,达到了“争一流管理,创一流服务,建星级敬老院”的目标。
回龙镇敬老院基础设施齐全,院址环境幽静、交通便利,距集镇较近,是老人们享受天伦之乐的最佳之境。我院曾为全县敬老院的建设和发展起了一定的促进作用,同时,为本镇的经济建设、社会稳定、计划生育等起了重要作用。
但是,随着形势的发展变化,现有的敬老院规模及条件很难适应社会老龄化高峰期到来的需要。就统计,就目前而言:要求
1
入院的孤寡老人在60人以上,而现有的敬老院最大容量只能容纳21人左右。因此,还有大量的孤寡老人受住房的限制被拒之院外,严重影响着我镇的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和计划生育等工作。
为了充分体现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使孤寡老人能享受老有所养、老有所乐、老有所为,经镇党委、镇政府多次研究,决定对敬老院进行扩建,通过新建一排宿舍,从而解决老人“入院”问题。其扩建面积为1288平方米,加上现有的21个房间,每个房间安排入住老人两位,则敬老院最大可入住110人。此项工程需资金165万元,其他装修配套资金131万元。自筹20万元,由于资金缺口尚大,为此,请求县局解决276万元。
特此报告,恳请批复!
2
第二篇:11号关于请求下拨李市镇中心敬老院建设补助资金的请示
隆民发〔2010〕11号 签发人:贾文财
隆昌县民政局
关于请求下拨李市镇中心敬老院建设补助资金的
请 示
省慈善总会:
根据省慈善总会与隆昌县民政局签订的定向捐赠资金200万元用于隆昌县李市镇中心敬老院建设的捐赠合作协议,李市中心敬老院建设于20xx年9月30日正式破土动工,截止目前主体工程已经全面竣工,整个建设严格按照政府性投资要求办理,相关资料附后。按照捐赠合作协议的内容,特请求省慈善总会下拨第一期项目建设启动资金100万元,二期主体工程竣工补助资金80万元,共计180万元。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隆昌分行
收款单位:隆昌县民政局
账户名称:隆昌县财政局预算外财政专户
账户账号:23xxxxxxxxxxxx8054
联系人:曾浩 联系电话:135xxxxxxxx 传真:0832—3923652
特此请示!
附:项目资料
隆昌县民政局
二0一0年三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