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
编号:
本表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监制
说明:1、表中第1-3栏由申请人填写;第4-11栏由申请人所在工作单位或者所在乡镇(街道)填写(其中第8栏也可以由公安派出所或警署填写)。
2、“编号”由教师资格认定机关填写。
3、填写字迹应该端正、规范
4、本表必须据实填写。
一、申请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户籍或工作单位(机关事业单位在编职工)在达州市达川区行政区域内;
2.具备《教师法》规定学历;
3.普通话水平在二级乙等及以上(幼儿园、小学在二级甲等及以上);
4.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含心理学)已修学或考试合格。
二、现场确认
请于20##年10月24日9:00-17:00持以下材料到达州市达川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四楼综合窗口(南城三号干道旁)参加现场确认。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2份(网报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表格及申请人相关信息,A4纸双面打印);
2.本人户口簿或工作单位证明;
3.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号码为18位数)一式1份;
4.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1份;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1份;
6.《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申请人户口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出具,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中有统一格式)一式1份;
7.近期同底二寸半身正面免冠彩照3张;
8.教育学、心理学有效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一式1份;
普通全日制师范教育类专业大中专应届毕业生第一次申请认定相应教师资格,现场确认时还需提交师范院校毕业生教育教学实习鉴定表复印件一式1份(复印件上应加盖相关部门公章)。
三、体检
请于20##年10月25日早上8:00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体检费和《四川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此表不得复印、复制,第1页由本人如实、准确填写并贴好照片)到达州陆军医院(达州市南城西环路511号)参加体检。
体检注意事项:
1.听从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工作人员及体检医院医生安排,有序参加体检;
2.体检前应保证充足的睡眠和愉快的心情;
3.体检前三天饮食应以清淡为宜,不宜吃油腻食物、豆制品、牛奶等;
4.体检当天早晨,应禁食、禁饮(B超检查、抽血样后方可进食);
5.女性作B超检查时,膀胱应充盈(储尿);
6.逾期未体检者,责任自负;
7.参加体检人员的安全事宜,概由参检人员本人负责。
四、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
根据《四川省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规定,应参加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的人员,请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能力测试通知书、10道规定课题讲课教案(手写稿)于20##年11月8日上午8点准时到达川区逸夫小学参加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逾期未参加能力测试者,责任自负)。
测试办法:采取讲课(现场无学生试讲)和面试相结合的方法进行,讲课使用普通话,时间控制在20分钟内。具体办法是每个学科各命10道讲课课题(11月1日公布在“达川教育网http://www.dcqedu.com/”),准备时间1周。测试时由申请人抽签确定测试内容,并将10道题的讲课教案一式一份提交专家组,然后由专家对申请人的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进行考评,试讲和面试两项成绩均合格的,专家组方能确定其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合格。
温馨提示:
1.请务必牢记自己的网报号、登录密码、现场确认的时间和地点;
2.网上报名时必须按要求上传照片,上传的照片与《四川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上粘贴的照片、证书照片必须一致。
咨询电话:(0818)2675158 (0818)2675372
第二篇:参考填写样表--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
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
(红色内容为填写内容,黑色水笔填写)
本表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监制
说明:1、表中第1-3栏由申请人填写;第4-11栏由申请人所在工作单位或者所在
乡镇(街道)填写(其中第8栏也可以由公安派出所或警署填写)。
2、“编号”由教师资格认定机关填写。
3、填写字迹应该端正、规范
4、本表必须据实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