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司 管 理 制 度
二零一二年制订
目 录
第一章
第二章
第三章
第四章
第五章
第六章
第七章 管理总则 …………………………………………………………… 2 员工守则 …………………………………………………………… 5 财务管理制度 ……………………………………………………… 5 人事行政管理制度 ………………………………………………… 8 考勤制度 …………………………………………………………… 11 安全生产制度 ……………………………………………………… 12 仓库管理制度 ………………………………………………………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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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管理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管理,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促进公司发展壮大,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订本管理细则。
第二条 公司全体员工都必须遵守公司章程,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和各项决定。
第三条 禁止任何组织、个人利用任何手段侵占或破坏公司财产。
第四条 公司禁止任何所属机构、个人损害公司的形象、声誉的行为。
第五条 公司禁止任何所属机构、个人为小集体、个人利益而损害公司利益或破坏公司发展。
第六条 公司通过发挥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和提高全体员工的技术、管理、经营水平,不断完善公司的经营、管理体系,实行多种形式的责任制,不断壮大公司实力和提高经济效益。
第七条 公司提倡全体员工刻苦学习科学技术文化知识,公司为员工提供学习的条件和机会,努力提高员工的素质和水平,造就一支思想和技术过硬的员工队伍。
第八条 公司鼓励员工发挥才能,多作贡献。对有突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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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公司予以奖励、表彰。
第九条 公司为员工提供平等的竞争环境和晋升机会,鼓励员工积极向上。
第十条 公司倡导员工团结互助,同舟共济,发扬集体合作和集体创造精神。
第十一条 公司鼓励员工积极参与公司的决策和管理,欢迎员工就公司事务及发展提出合理化建议,对作出贡献者公司予以奖励、表彰。
第十二条 公司尊重员工的辛勤劳动,为其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提供应有的待遇,充分发挥其知识为公司多作贡献。 第十三条 公司为员工提供福利保证,并随着经济效益的提高而提高员工各方面的待遇。
第十四条 公司实行“按劳取酬”、“多劳多得”的分配制度。
第十五条 公司推行岗位责任制,实行考勤、考核制度,端正工作作风和提高工作效率,反对办事拖拉和不负责任的工作态度。
第十六条 公司提倡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降低消耗,增加收入,提高效益。
第十七条 维护公司纪律,对任何人违反公司章程和各项制度的行为,都要予以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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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员工守则
第十八条 遵纪守法,忠于职守,克己奉公。
第十九条 维护公司声誉,保护公司利益。
第二十条 服从领导,关心下属,团结互助。
第二十一条 爱护公物,节约开支,杜绝浪费。 第二十二条 努力学习,提高水平,精通业务。 第二十三条 积极进取,勇于开拓,创新贡献。
第三章 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节 总则
第二十四条 为加强财务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财务制度,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十五条 财务管理工作必须在加强宏观控制和微观搞活的基础上,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以提高经济效益,壮大企业经济实力为宗旨。
第二十六条 财务管理工作要贯彻“勤俭办企业”的方针,勤俭节约,精打细算,在企业经营中制止铺张浪费和一切不必要的开支,降低消耗,增加积累。
第二十七条 公司的财务工作,必须执行本制度。
第二节 财务机构与会计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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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八条 公司设财务部,财务部协助总经理管理好财务会计工作。
第二十九条 出纳员不得兼管、会计档案保管和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第三十条 财会人员都要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各司其职,互相配合,如实反映和严格监督各项经济活动。记账、算账、报账必须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账目清楚、日清月结、近期报账。
第三十一条 财务人员在办理会计事务中,必须坚持原则,照章办事。对于违反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的事项,必须拒绝付款、拒绝报销或拒绝执行,并及时向总经理报告。
第三十二条 财会人员力求稳定,不随便调动。财务人员调动工作或因故离职,必须与接替人员办理交接手续,没有办清交接手续的,不得离职,亦不得中断会计工作。移交交接包括移交人经管的会计凭证、报表、账目、款项、公章、实物及未了事项等。
第三节 资金、现金、费用管理
第三十三条 财务部要加强对资产、资金、现金及费用开支的管理,防止损失,杜绝浪费,良好运用,提高效益。
第三十四条 银行账户必须遵守银行的规定开设和使用。银行账户只供本单位经营业务收支结算使用,严禁借账户供外单位或个人使用,严禁为外单位或个人代收代支、转账套现。
第三十五条 银行账户的账号必须保密,非因业务需要不准外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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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六条 银行账户印鉴的使用实行分管并用制,即财务章由出纳保管,法人代表和会计私章由会计保管,不准由一人统一保管使用。印鉴保管人临时出差由其委托他人代管。
第三十七条 银行账户往来应逐笔登记入账,不准多笔汇总高收,也不准以收抵支记账。按月与银行对账单核对,未达收支,应作出调节逐笔调节平衡。
第三十八条 根据已获批准签订的合同付款,不得改变支付方式和用途;非经收款单位书面正式委托并经总经理批准,不准改变收款单位(人)。
第三十九条 库存现金不得超过限额,不得以白条抵作现金。现金收支做到日清月结,确保库存现金的账面余款与实际库存额相符,银行存款余款与银行对账单相符,现金、银行日记账数额分别与现金、银行存款总账数额相符。
第四十条 因公出差、经总经理批准借支公款,应在回单位后七天内交清,不得拖欠。非因公事并经总经理批准,任何人不得借支公款。
第四十一条 严格现金收支管理,除一般零星日常支出外,其余投资、工程支出都必须通过银行办理转账结算,不得直接兑付现金。
第四十二条 领用空白支票必须注明限额、日期、用途及使用期限、并报总经理报批。所有空白支票及作废支票均必须存放保险柜内,严禁空白支票在使用前先盖上印章。
第四十三条 正常的办公费用开支,必须有正式#5@p,印章齐全,经手人、部门负责人签名,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报销付款。
第四十四条 严格资金使用审批手续。会计人员对一切审批手续不完备的资金使用事项,都有权且必须拒绝办理。否则按违章论处并对该资金的损失负连带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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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人事行政管理制度
第一节 总则
第四十五条 为进一步完善人事行政管理制度,提高人事行政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使公司各项人事行政工作有章可循,照章办事,制定本制度。
第二节 工资、奖金及待遇
第四十六条 公司全权决定所属员工的工资、待遇。
第四十七条 公司按照“按劳取酬、多劳多得”的分配原则,根据员工的岗位、职责、能力、贡献、表现、工作年限、文化高低等情况综合考虑决定其工资。
第四十八条 公司鼓励员工积极向上,多做贡献。员工表现好或贡献大者,所在部门可将材料报审,经总经理批准后予提级及奖励。
第四十九条 公司执行国家劳动保护法规,员工享有相应的劳保待遇。
第三节 辞职、辞退、开除
第五十条 公司有权辞退不合格的员工。员工有辞职的自由。但均须按本制度规定履行手续。
第五十一条 试用人员在试用期内辞职的应向劳动人事部提出辞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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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二条 员工未经批准而自行离职的,公司不予办理任何手续;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
第五十三条 员工必须服从部门安排,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凡有违反并经教育不改者,公司有权予以解聘、辞退。
第五十四条 员工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后果严重或者违法犯罪的,公司有权予以开除并由自己承担责任。
第五十五条 员工辞职、被辞退、被开除或终止聘(雇)用,在离开公司以前,必须交还公司的一切财物、文件及业务资料,并移交业务渠道。否则,劳动人事部不予办理任何手续,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
第四节 文件收发规定
第五十六条 公司文件由指定的拟稿人拟稿,文件形成后由总经理签发。
第五十七条 已签发的文件由核稿人登记,并按“×企、工、”等内容编号后打印。
第五十八条 打印文件校对后,送拟稿人核稿人审查合格,方能复印、盖章。
第五十九条 文件由办公室负责报送。送件人应把文件内容、报送日期、部门、接件人等事项清楚,并报告报送结果。 第六十条 经签发的文件原稿有专人负责存档。
第六十一条 外来的文件由办公室专人负责签收。签收人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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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接件当日即按文件的要求报送给有关部门,不得积压迟误,属急件的,应在接后即时报送。
第五节 文件打印、复印管理规定
第六十二条 文印人员应遵守公司的保密规定,不泄露工作中接触的公司保密事项。
第六十三条 打印文件,应按文件收发规定由主管领导签署,传真、复印由部门签署。
第六十四条 打印文件、复印文件等资料,均需分类逐项登记,以备查验。
第六十五条 电传、传真、文件、复印件应及时发送给有关人员。因积压迟误而致工作失误、损失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第六十六条 公司全体员工应爱护各种设备,节约用纸,降低消耗、费用。对种设备应按规范要求操作、保养,发现故障,应及时报请维修,以免影响工作。
第六节 办公用品领用规定
第六十七条 公司各部门所需的办公用品,由办公室统一购置,各部门按实际需要领用。
第六十八条 所有员工对办公用吕必须爱护,勤俭节约,杜绝浪费,禁止贪污,努力降低消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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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九条 购置日常办公用品或报销正常办公费用,由办公室主任审批,购置大宗、高级办公用品,必须按财务管理规定报总经理批准后始得购置。
第五章 考勤制度
为加强劳动管理,维护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制订本制度。
第七十条 员工必须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上班时间不得擅自离开作岗位,外出办事须经所属部门负责人同意。 第七十一条 劳动人事部负责考勤统计,每月将员工出勤情况汇总后按公司薪酬制度编制工资表,报财务部门审核。
第七十二条 严格请、销假制度。员工因私事请假3天以内的(含3天),由主管部门的领导批准,4天以上的,报总经理批准,公司部门负责人请假,一律由总经理批准,请病假必须持有医院证明,并经领导批准,未经批准而擅离工作岗位的按旷工处理。
第七十三条 旷工1-2天的每天扣发2天工资,连续旷工3天至5天的,扣发半个月的工资,连续旷工6天至10天的,扣发1个月的工资,连续旷工11天至14天的,扣发1个月的工资。对旷工者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处分。
第七十四条 连续旷工15天经上或年累计旷工30天以上的,按规定予以除名等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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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五条 上班时间禁止外出私事,违反者当天按旷工处理。
第七十六条 迟到、早退按月累计,每达3次按旷工1天处理。
第七十七条 员工的考勤情况,由各部门负责人进行监督。
第六章 安全生产制度
为改善公司生产中的劳动条件,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进公司的经营活动能够顺利的开展下去,根据有关劳动保护的法令、法规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七十八条 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政策,牢固树立安全生产思想,认真执行各种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牢固掌握操作方法。
第七十九条 对新进公司的职工必须先进行安全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八十条 工作时间必须坚守岗位,忠于职守,严禁在工作场所打闹、嬉笑,酒后严禁进入工作场地。
第八十一条 进入工作场所,必须戴好安全帽,佩戴好劳保用品,严禁穿拖鞋,裙子上岗。
第八十二条 生产者必须了解自己使用的设备工具及其它材料的性能、使用方法、注意事项,否则不准随便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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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三条 电器设备与线路如发生故障,必须交由专业人员检查修理,不允许私自拆装修理。
第八十四条 不准在起重物下行走或作业,严禁在船段和空制物下休息,起吊重大物件时必须有专业人员现场指挥。上外板高度在2米以上、重量超过抓钩承受能力时必须焊吊鼻。
第八十五条 不准在高压线下工作或堆放物品。风力达六级或六级以上时不准在室外高度2米以上高空作业。
第八十六条 切割焊接进入工作舱实施工作,首先要检查好线路,无破损漏气时方能工作,工作完毕后立即将线具撤出舱外。
第八十七条 进入狭窄密制舱进行切割焊接打磨时,必须做好通风,设立防护员。
第八十八条 各队长每天要做到班前有安排,班后有检查,特别是对于本队人员要作到心中有数及时清点好人数,不在时要找好代理人。
第八十九条 要把工作场地的环境卫生搞好,工作完毕及时清理好现场方能离岗。
第九十条 下班后要拔下各种气线接头(气割炬必须装配回头截止阀)。使用气割气焊工具必须装回火防止器。
第九十一条 禁止非特殊工种人员从事特殊作业,技工带徒工作业时,应负责好指导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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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二条 仓管员要做好仓储管理,严禁任何人员带火种进入库房。办公室人员下班后要关束好一切灯火。
第九十三条 各队要管理好自己的舍区,严禁打架斗殴,酗酒闹事,猜赌偷盗,害群之马,立即驱逐。
第九十四条 各级领导、一切工作人员必须以严谨的工作态度,科学的工作方法指导工作,使安全生产进入正常轨道。
第七章 仓库管理制度
为了更好地发挥仓库对材料的调配功能,规范公司仓库的材料管理程序,促进本公司仓库的各项工作科学、安全、高效、有序、合理地运作,保证仓库材料供应不延误工程项目的进度,较准确做好各工程项目成本决算,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九十五条 为防止公司材料资产流失,公司用于工程项目的一切所购买材料物品都必须先入库后才能从仓库领出,禁止不入库直接交工地的做法。
第九十六条 仓库所有物品进行分类建立帐册。
第九十七条 仓库所有物品必须根据材料的属性和类型安排固定位置进行规范化摆放,尽可能在固定位置上贴上物品识标以便拿取。
第九十八条 仓库必须建立起分类的入库帐本和各工程项目的出库帐本。所有帐目当天发生当天入帐完毕,禁止隔天做帐。
第九十九条 与仓库发生各种业务关系的各相关人员必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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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按《仓库管理作业流程》进行办理各种业务。
第一百条 仓库每季度进行一次仓库清理、整理和资产整体盘点并将盘点情况上报公司。盘点时,禁止不对实物实盘,仅抄袭敷衍了事。
第一百零一条 做好仓库物品的安全保护工作。根据材料的性能合理放置各类材料,防止材料变形、变质、受潮等现象发生。
第一百零二条 认真做好材料采购工作。采购员要认真审阅采购单的采购要求,严格按采购要求按时将材料购回仓库,避免材料长时间不到位而延误工程进度。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希望全体员工严格执行此制度!
二零一二年制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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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企业管理规章制度范本0
公
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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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
制
度
二00五年一月一日修订
目 录
第一章
第二章
第三章
第四章
第五章
第六章
第七章
第八章
第九章
第十章
第十一章 管理总则 ??????????????????????? 2 员工守则 ??????????????????????? 4 财务管理制度 ????????????????????? 5 人事管理制度 ????????????????????? 12 行政管理制度 ????????????????????? 16 合同管理制度 ????????????????????? 18 考勤制度 ??????????????????????? 20 保密制度 ??????????????????????? 22 安全保卫制度 ????????????????????? 23 晋升制度 ??????????????????????? 25 奖惩制度 ???????????????????????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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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管理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管理,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促进公司发展壮大,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订本管理细则。
第二条 公司全体员工都必须遵守公司章程,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和各项决定、经律。
第三条 禁止任何组织、个人利用任何手段侵占或破坏公司财产。
第四条 公司禁止任何所属机构、个人损害公司的形象、声誉的行为。
第五条 公司禁止任何所属机构、个人为小集体、个人利益而损害公司利益或破坏公司发展。
第六条 公司通过发挥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和提高全体员工的技术、管理、经营水平,不断完善公司的经营、管理体系,实行多种形式的责任制,不断壮大公司实力和提高经济效益。
第七条 公司提倡全体员工刻苦学习科学技术文化知识,公司为员工提供学习、深造的条件和机会,努力提高员工的素质和水平,造就一支思想和业务过硬的员工队伍。
第八条 公司鼓励员工发挥才能,多作贡献。对有突出贡献者,公司予以奖励、表彰。
第九条 公司为员工提供平等的竞争环境和晋升机会,鼓励员工积极向上。
第十条 公司倡导员工团结互助,同舟共济,发扬集体合作和集体创造精神。 第十一条 公司鼓励员工积极参与公司的决策和管理,欢迎员工就公司事务及发展提出合理化建议,对作出贡献者公司予以奖励、表彰。
第十二条 公司尊重员工的辛勤劳动,为其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提供应有的待遇,充分发挥其知识为公司多作贡献。
第十三条 公司为员工提供社会保险等福利保证,并随着经济效益的提高而提高员工各方面的待遇。
第十四条 公司实行“按劳取酬”、“多劳多得”的分配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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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条 公司推行岗位责任制,实行考勤、考核制度,端正工作作风和提高工作效率,反对办事拖拉和不负责任的工作态度。
第十六条 公司提倡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降低消耗,增加收入,提高效益。 第十七条 维护公司纪律,对任何人违反公司章程和各项制度的行为,都要予以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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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员工守则
第十八条 遵纪守法,忠于职守,克己奉公。 第十九条 维护公司声誉,保护公司利益。 第二十条 服从领导,关心下属,团结互助。 第二十一条 爱护公物,节约开支,杜绝浪费。 第二十二条
第二十三条
努力学习,提高水平,精通业务。 积极进取,勇于开拓,创新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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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工资、奖金及待遇
第九十三条 公司全权决定所属员工的工资、待遇。
第九十四条 公司执行董事会批准实行的工资系统列。
第九十五条 公司按照“按劳取酬、多劳多得”的分配原则,根据员工的岗位、职责、能力、贡献、表现、工作年限、文化高低等情况综合考虑决定其工资。
第九十六条 员工的工资,由决定聘用者依照前条规定确定,按期编制公司员工工资、奖金、福利方案;由劳动人事部行文通知财务部门发放。
第九十七条 公司鼓励员工积极向上,多做贡献。员工表现好或贡献大者,所在单位可将材料报审,经总经理批准后予提级及奖励。
第九十八条 公司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员工办社会保险。员工享有相应的福利待遇。
第九十九条 公司执行国家劳动保护法规,员工享有相应的劳保待遇。 第一百条 员工的奖金由公司根据实际效益按有关规定提取、发放。
第一百零一条 员工享有医疗保险待遇。员工本人的医药费按规定国家相关规定报销。
第五节 假期及待遇
第一百零二条 员工按国家法定节假日休假。因工作生产需要不能休假的,节日按日工资200%、假日按日工资100%计算发给加班工资或安排补休。
第一百零三条 员工按国家规定享有婚假:法定婚假3天,晚婚(男25周岁、女23周岁)假13天,假期内工资照发。
第一百零四条 产育假:
1.女23周岁以下生育第一胎的,产假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生育时难产的(如剖腹产、III 度会阴破裂等)可增加产假30天;
2.女24周岁以上生育第一胎的,产假120天;难产可增加30天;
3.产假期满后至婴儿1周岁,每工作日享有哺乳假1小时。
5.产假期间,工资照发,不影响原有福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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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五条 员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时,丧假3天;异地奔丧的适当另给路程假。假期内工资和津贴照发。
第一百零六条 员工按国家规定享有年休假,年休假由劳动人事部会同各部门统筹安排员工休假。因工作需要不能享受年假的,每天增发100%的日工资。
第六节 辞职、辞退、开除
第一百零七条 公司有权辞退不合格的员工。员工有辞职的自由。但均须按本制度规定履行手续。
第一百零八条 试用人员在试用期内辞职的应向劳动人事部提出辞职报告,到劳动人事部办理辞职手续。
用人部门辞退试用期人员,须填报“辞退员工审批表”,经批准后到人事部办理辞退手续。
第一百零九条 员工与公司签订聘(雇)用合同后,双方都必须严格履行合同。员工不得随便辞职,用人部门不准无故辞退员工。
第一百一十条 合同期内员工辞职的,必须提前1个月向公司提出辞职报告,由用人单位签署意见,批准后由劳动人事部办理辞职手续。
第一百一十一条 员工未经批准而自行离职的,公司不予办理任何手续;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
第一百一十二条 员工必须服从部门安排,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凡有违反并经教育不改者,公司有权予以解聘、辞退。
第一百一十三条 公司对辞退员工持慎重态度。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不得辞退合同期未满的员工。确需辞退的,必须填报“辞退员工审批表”,提出辞退理由,经劳动人事部核实,对符合聘用的领导批准后,通知被辞退的员工到劳动人事部办理辞退手续。未经劳动人事部核实和领导批准的,不得辞退。
第一百一十四条 辞退员工,必须提前1个月通知被辞退者。
第一百一十五条 聘(雇)用期满,合同即告终止。员工或公司不续签聘(雇)用合同的,到劳动人事部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第一百一十六条 员工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后果严重或者违法犯罪的,公司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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予以开除。
第一百一十七条 员工辞职、被辞退、被开除或终止聘(雇)用,在离开公司以前,必须交还公司的一切财物、文件及业务资料,并移交业务渠道。否则,劳动人事部不予办理任何手续,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
第一百一十八条 公司对被辞退及未获公司续聘的员工,按其在公司的工龄计算每年发给其1个月工资。不满1年的按1年计。
第五章 行政管理制度
第一节 总则
第一百一十九条 为完善公司的行政管理机制,建立规范化的行政管理,提高行政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使公司各项行政工作有章可循,照章办事,制定制度。
第二节 文件收发规定
第一百二十条 公司文件由指定的拟稿人拟稿,属董事会秘书核稿,属公司文件由办公室主任拟稿。文件形成后,属董事会的由董事长签发,属公司的由总经理签发。 第一百二十一条 已签发的文件由核稿人登记,并按“×企、董、工、”等内容编号后打印。
第一百二十二条 打印文件校对后,送拟稿人核稿人审查合格,方能复印、盖章。 第一百二十三条 文件由办公室负责报送。送件人应把文件内容、报送日期、部门、接件人等事项清楚,并报告报送结果。
第一百二十四条 经签发的文件原稿有专人负责存档。
第一百二十五条 外来的文件由办公室专人负责签收。签收人应于接件当日即按文件的要求报送给有关部门,不得积压迟误,属急件的,应在接后即时报送。
第三节 文件打印、复印管理规定
第一百二十六条 文印人员应遵守公司的保密规定,不泄露工作中接触的公司保密事项。
第一百二十七条 打印文件,应按文件收发规定由主管领导签署,电报、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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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印由部门主任签署。
打印文件、复印文件等资料,均需分类逐项登记,以备查验。
第一百二十八条 电报、电传、传真、文件、复印件应及时发送给有关人员。因积压迟误而致工作失误、损失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第一百二十九条 复印机由专人管理,非专管人员不准乱开机复印。
第一百三十条 公司全体员工应爱护各种设备,节约用纸,降低消耗、费用。对种设备应按规范要求操作、保养,发现故障,应及时报请维修,以免影响工作。
第四节 办公用品领用规定
第一百三十一条 公司各部门所需的办公用品,由办公室统一购置,各部门按实际需要领用。
第一百三十二条 所有员工对办公用吕必须爱护,勤俭节约,杜绝浪费,禁止贪污,努力降低消耗、费用。
第一百三十三条 购置日常办公用品或报销正常办公费用,由办公室主任审批,购置大宗、高级办公用品,必须按财务管理规定报总经理批准后始得购置。
第五节 电话使用规定
第一百三十四条 电话为办公配备,禁止员工为私事拨打长途电话。
第一百三十五条 联系业务时应尽量减少挂发长途电话,降低费用。
第六节 车辆使用管理规定
第一百三十六条 公司车辆必须为公司业务服务,各部门公务用车,由部门领导先向办公室报告,说明用车事由、地点、时间、办公室根据需要统筹安排派车。 第一百三十七条 职员因公务需要经车队安排可以派车。
第一百三十八条 车辆驾驶专人专车,专车专管。
第一百三十九条 车辆在下班后或节假日应按指定的地点停放,并采取必要的防盗措施。
第一百四十条 车辆如需送厂修理,须事前报主管领导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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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勤制度
一、 为加强劳动管理,维护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制订本制度。
二、 员工必须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上班时间不得擅自离开作岗位,外出办事须经所属部门负责人同意。
三、劳动人事部负责考勤统计,每月将员工出勤情况汇总后按公司薪酬制度编制工资表,报财务部门审核。
四、严格请、销假制度。员工因私事请假3天以内的(含3天),由主管部门的领导批准,4天以上的,报总经理批准,公司部门负责人请假,一律由总经理批准,请病假必须持有医院证明,并经领导批准,未经批准而擅离工作岗位的按旷工处理。
五、旷工1-2天的每天扣发2天工资和奖金,连续旷工3天至5天的,扣发半个月的工资和奖金,连续旷工6天至10天的,扣发1个月的工资和奖金,连续旷工11天至14天的,扣发1个月的工资和2个月的奖金。对旷工者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处分。 连续旷工15天经上或年累计旷工30天以上的,按规定予以除名等处分。
六、上班时间禁止对外出私事、饮茶、或未经批准接待亲友,违反者当天按旷工处理。
七、迟到、早退按月累计,每达3次按旷工1天处理。
八、 员工按国家规定享受公休假、婚假、产育假时,必须报主管领导批准,未经批准者按旷工处理。
九、员工的考勤情况,由各部门负责人进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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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保密制度
第一百六十八条 为保守公司秘密,维护公司发展和利益,制定本制度。 第一百六十九条 全体员工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义务。故意或过失泄露公司秘密的,视情节及危害后果予以行政处分或经济处罚,直至予以除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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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安全保卫制度
第一百七十条 为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工作秩序,确保财产安全和生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百七十一条 安全保卫工作,要认真落实责任制,指派专人负责,对本企业的安全保卫工作负全责。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解决。
第一百七十二条 公司设保卫干事,负责安全保卫工作。
第一百七十三条 经常对全体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对新员工要认真执行“先培训,后上岗”的规定,进行安全培训。
第一百七十四条 企业所有的固定资产应接保险要求购买保险,确保固定资产安全。
第一百七十五条 落实防火措施:
1.办公室、仓库的消防栓,不得用作他用,企业应定期检查消防栓是否完好无损;
2.办公楼、仓库要按消防规范要求配备各种灭火筒,并按规定期限更换灭火药物;
3.易燃、易爆物品要按消防规范要求完善存放,并派专人保管,不得乱放、混放;
4.防火通道必须保持畅通,严禁准放任何物品者塞防火通道;
第一百七十六条 抓好安全用电:
1.电线、电器残旧不符合规范的,应及时更换;
2.严禁擅自接驳电源和使用额外电器,不准在办公场所使用电炉; 第一百七十七条 落实防盗措施:
1.仓库、办公大楼应投有门卫;办公房间无人在内时要关好门窗和电灯;
2.财务室、仓库等重要部门要安装自动报警器,下班时要接通报警器的电源;
3.重要部门的房间要设置铁闸铁窗,
4.车辆停放时应采取必要的防盗措施。
第一百七十八条 安全保卫人员要有高度的责任感,要经常检查,督促安全保卫措施的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消除隐患。因对工作不负责任而造成事故的,一律追究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第一百七十九条 全体员工都有遵守本制度及有关安全规范的义务。凡违章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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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的,一律追究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章 晋升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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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总则
第一百八十条 为鼓励员积极向上、多做贡献及奖励先进、选拔贤能,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百八十一条 本制度所指的晋升,是指公司对符合晋升条件的员工给予工资的晋级或职务的升迁。
第一百八十二条 公司员工工作努力、业绩突出者,均可成为被晋升的对象。对员工的晋升应当严格要求,公平对待。
第二节 分则
第一百八十三条 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都予晋升工资一级;
1.忠于公司,在公司效力满1年且表现良好者;
2.积极做好本职工作,突出受到公司表彰者;
3.对公司发展提出重大建议为公司采纳,并产生重大经济效益者;
4.领导亏损单位扭亏为盈,经营管理有方者;
5.有其他突出贡献,董事会或总经理认为该给予晋级嘉奖者。
对成绩特别突出或贡献特别重大者,可给予晋升二级;同时具备领导才能者,可给予提升行政职务一级。
第一百八十四条 晋升程序如下:
1.员工推荐、本人自荐或单位提名;
2.人事部审核;
3.董事会或总经理批准。
第一百八十五条 晋升手续由劳动人事部负责办理。
第十一章 奖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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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总则
第一百八十六条 为严明纪律,奖励先进,处罚落后,调动员工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益和经济效益,制订本制度。
第一百八十七条 对员工的奖惩实行以精神鼓励和思想教育为主、经济奖惩为辅的原则。
第一百八十八条 本制度适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一百八十九条 本制度适用于未注明条款的其他各项规章制度。
第二节 奖励
第一百九十条 本公司设立以下奖励方法:
1.大会表扬;
2.奖金奖励;
3.晋升提级。
第一百九十一条 对下列表现之一的员工,应当给予奖励:
1.遵纪守法,执行公司规章制度,思想进步,文明礼貌,团结互助,事迹突出;
2.一贯忠于职守、积极负责,廉洁奉公,全年无出现事故;
3.完成计划指标,经济效益良好;
4.积极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为公司采纳;
5.全年无缺勤,积极做好本职工作;
6.维护公司利益,为公司争得荣誉,防止或挽救事故与经济损失有功;
7.维护财经纪律,抵制歪风邪气,事迹突出;
8.其他对公司作出贡献,董事会或总经理变为应当给予奖励的。 第一百九十二条 奖励程序如下:
1.员工推荐、本人自荐或单位提名;
2.劳动人事部审核;
3.董事会或总经理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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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处罚
第一百九十三条 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经批评教育不改的,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扣除一定时期的奖金、扣除部分工资、警告、记过、降级、辞退、开除等处分:
1.违反国家法规、法律、政策和公司规章制度,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的;
2.违反劳动法规,经常迟到、早退、旷工、消极怠工,没完成生产任务或工作任务的;
3.不服从工作安排和调动、指挥,或无理取闹,影响生产秩序、工作秩序的;
4.拒不执行董事会决议及总经理、经理或部门领导决定,干扰工作的;
5.工作不负责,损坏设备、工具,浪费办公用品,造成经济损失的;
6.玩忽职守,违章操作或违章指挥,造成事故或经济损失的;
7.滥用职权,违反财经纪律,挥霍浪费公司资财,损公肥私,造成经济损失的;
8.财务人员不坚持财经制度,丧失原则,造成经济损失的;
9.搬弄是非,破坏团结,损害他人名誉或领导威信,影响恶劣的;
10.泄露公司秘密,把公司客户介绍给他人或向客索取回扣、介绍费的;
11.有其他违章违纪行为,董事会或总经理应予以处罚的。
员工有上述行为,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提交司法部门依法处理。
第一百九十四条 员工行为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责任人除按上条规定承担应负的责任外,按以下规定赔偿公司损失:
1.造成经济损失5万元以下(含5万元),责任人赔偿10%-50%;
2.造成经济损失5万元以上的,由总经理或董事会决定责任人应赔偿的金额。 第一百九十五条 对员工进行处分,应书面通知本人,并记入档案。
第一百九十六条 受处分的员工,在处罚事项未了结之前,不得调离公司(公司宣布辞退、开除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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