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奖学金生延长奖学金期限申请表
此栏由奖学金生本人认真填写/The scholarship students shall carefully fill in the following parts
姓名/Name __ 国籍/Nationality
在学院校/Institution _ 所学专业/Major __ _
申请延长奖学金期限的原因The reason for extending expiring date of scholarship:
以下由学生所在学校填写Filled in by institution
研
究
生
指 导 教 师
或
院
导师签字(院系盖章): 日 期: 系
意
见
学
校
主
管
部 门留学生主管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 日 期: 意 见
学生类别:
申请延长奖学金期限须知
1、凡在华学习的中国政府奖学金生申请延长奖学金期限的,须由本人填写此表,所在院校须在申请表上填写意见并说明同意与否的理由。
2、凡应于20xx年7月毕业的硕士研究生或博士研究生,因故不能按期完成学业并申请延长在华学习期限的,须认真填写此表,并由学生的指导教师和学校留学生主管部门根据学生在校学习态度、学习成绩、行为表现等如实填写意见,并明确学生需延长的期限。请各校务必于5月20日前将此表寄达国家留学基金委来华部
3、由于中国政府提供的奖学金名额是根据与各派遣国签订的教育交流协议确定的。因此学生应尽早向本国派遣部门或驻华大使馆申请纳入新学年中方提供的奖学金计划名额内。
4、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将根据各国提交的2008/2009学年度奖学金候选人名单(各国驻华大使馆同意学生延长在华学习的照会等),审核学校上报的《中国政府奖学金生延长奖学金期限申请表》,并于6月30日前将审批结果通知学校,由学校通知学生本人。
5、申请延长奖学金期限的学生均须参加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组织的中国政府奖学金年度评审。
6、无学校留学生主管部门意见和签字盖章的《中国政府奖学金延长奖学金期限申请表》,将不予受理。
第二篇:中国政府奖学金介绍
中国政府奖学金介绍
1) 中国政府奖学金
此项奖学金系中国教育部根据与有关国家政府、机 构、学校以及有关国际组织签订的教育交流协议或达成的谅解对外提供的全额奖学金或部分奖学金。包括本科生奖学金、硕士研究生奖学金、博士研究生奖学金、汉 语进修生奖学金、普通进修生奖学金和高级进修生奖学金。申请人须向所在国负责派遣留学生的政府部门、有关机构、学校或中国驻所在国大使馆(总领事馆)提出 申请。
2)HSK优胜者奖学金
此项奖学金系中国教育部为资助在中国境外举办的汉语水平考试(HSK)中取得优异成绩的外籍考生来华进修汉语而设立的全额奖学金。申请人须通过中国驻所在国大使馆(总领事馆)或考试主办单位向留学基金委提出申请。
2.中国政府奖学金内容
1) 全额奖学金:学费、紧急医疗费、基本教材费、住宿费、生活费、一次性安置费和一次性城市间交通费。
2) 部分奖学金:为全额奖学金中的一项或几项内容。
3) 国际旅费:国际旅费原则上自理,另有协议者除外。
3)如何向国家留学基金委申请中国政府奖学金
1) 招生时间和报名办法
招生时间一般为一月初至四月底。各国的具体报名时间和办法由中国驻所在国大使馆(总领事馆)或派遣国驻中国大使馆与派遣国有关留学生派遣部门商定。详情请向其咨询。
2)奖学金的申请
申请人应符合各项奖学金《申请办法》规定的基本 条件,严格按要求认真如实填写奖学金申请表,并提交学历证明、成绩单、学习计划、健康证明及推荐信等有关申请材料。申请材料应在申请办法规定的时间内由承 办招生事务的派遣国驻中国大使馆或中国驻派遣国大使馆(总领事馆)直接送抵或寄达留学基金委。逾期申请将不予受理。
申请人所提交的申请材料无论是否录取均不予退还。毕业证书、《外国人体格检
查记录》等重要材料的正本务必由申请人本人保存。
3)学习院校和专业选择
凡申请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学习者,须从中国教育部指定的高等学校中选择志愿院校和学习专业详情请查阅《接受中国政府奖学金留学生高等学校及专业介绍》或登录留学基金委网站(http://www.)查询。
4)授课语言
中国高等学校授课语言一般为汉语。不会汉语的留学生在进入专业学习前一般要进行1-2年的汉语补习。部分学校的部分进修生课程和研究生课程可以用英语授课。详情请查阅《接受中国政府奖学金学生高等学校及专业介绍》。
5)奖学金生的录取
留学基金委对承办招生事务部门所提交的奖学金申 请人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有权对所选择的学习专业、年限和就读学校进行适当的调整。申请人条件不符合招生规定或申请材料不全,视为申请无效,不予受理。 被受理的申请材料将转送有关学校,由学校决定是否录取。如申请人己事先与有关学校取得联系并得到入学许可,请在申请材料中附上学校的有关证明,以方便学校 录取。录取时己确定的学校、专业及年限,来华后原则上不得变更。
获得中国高等学校录取的奖学金申请人,经中国教育部批准后即可获得中国政府奖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