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人改变未来的力量
2014国家公务员考试申论范文:孝道立法 利大于弊
【背景链接】
20xx年7月1日起,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将正式施行:家庭成员不得忽视、冷落老年人;与老人分开居住的,应经常看望或问候;禁止歧视、侮辱、虐待或遗弃老人,禁止对老人实施家庭暴力。许多媒体在报道这条消息时,不约而同地使用了“明日起,不常回家看望老人将属违法”的标题,并呼吁“各位,有时间就常回家看看爸妈吧”。
“常回家看看”入法在社会上引起广泛争议。有人认为,不应将道德问题上升到法律;有人质疑,相关标准、规定是否具有可操作性;还有人抱怨,高强度的城市竞争与工作压力大才是造成子女“不常回家看望老人”的“罪魁祸首”。当然,也有人认为这是对老人年权利的最高维护。
【立意】孝道立法 利大于弊
【中公参考范文】
孝道立法 利大于弊
20xx年7月1日起,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开始实施。其中规定,家庭成员应当关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得忽视、冷落老年人。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家庭成员,应当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消息一经传出,顿时引发网友的无数热议。
有人对此提出质疑,何为“经常看望或问候”?每天?每周?每半月还是每个月?难以用数字去衡量,缺乏现实操作性。也有人认为,子女回家次数少主要是由于当前工作压力太大,生活过于繁忙而无暇顾及老人,孝道立法难以解决问题。针对这些看法,我们不可否认,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并非完美无缺,确实存在“无法量化”等的不足,但我们应意识到,将“常回家看看”立法势在必行,这是由我们当下的社会背景和社会发展决定,其积极意义远远大于不足。
“常回家看看”入法满足了老人年的精神需求。随着我国老年人口越来越多,老龄化社会真正到来,关注老年人的需求、做好老年人服务工作显得尤为重要。反观当下,诸多老年人生活状况并不乐观。我们经常从电视、网络等媒体上看到这样的场景:节日到来之际,某对老人在家门口翘首以盼,迫切等待子女归来,结果等到的却是一通长途电话,“爸妈,我们单位最近工作很忙,这个节我就不回去了,你们想吃点啥就自己买”,满怀的期待变成满脸的失望。此情此景不单是电视的广告片,而是现实生活的记录。“常回家看看”的简单需求已成为许多老年人的“热门”呼声。
“常回家看看”入法利于促使有关方面积极为公民施孝提供支持。“常回家看看”一入法,一些人有意无意地将自身的“主动不够”,归咎于“外部环境”的阻碍掣肘。细细想来,对老年人关注不够确实有外部环境的影响,但将关心老年人精神需求上升到法律层面恰恰有利于优化外部环境。当常回家看看成为一股强大的舆论浪潮,其实更能促使社会有关方面采取积极应对,想方设法为公民个人的“良好施孝”提供更多的支持和帮助。
给人改变未来的力量
“常回家看看”立法是社会文明进步的体现。古人云“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这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时代的发展、社会的进步需要我们先将“老吾老”精神传承,需要我们将精神转化为实实在在的行动。站在新的起点上,每一个年轻人有责任、有义务增强历史使命感,将“尊老、敬老、爱老、助老”的工作,不断引向一个新的高度和力度。“常回家看看”入法施行既符合广大老师的满心期待,也是所有社会成员“修身”“立人”的重要一环,更是整个社会精神文明推进的良好体现。
因此,从整体来看,“常回家看看”入法利大于弊。在当前社会语境下,通过立法鞭策家庭成员更加关注老年人的精神需求,形成强大的“尊老孝老”的舆论旋风。这就需要有关部门积极宣传率先把“常回家看看”的群体,充分发挥榜样的示范和辐射作用。同时,质疑的声音也不容忽视,“冷落老人”的标准、“经常问候”的次数等并非无稽之谈,有关部门也要继续做好细化文章。如此,方能减少人们对法治善意的疑虑。
第二篇:20xx国家公务员考试申论范文:公共安全
国家公务员考试2014国家公务员考试申论范文:公共
安全
【背景材料】
近年来,在群众最关注的社会问题中,城市安全是其中之一。太平盛世是百姓心中的理想境界。只有太平未必就是盛世,然而盛世必须是太平的。否则,即使“食有鱼”、“行有车”了,但说不定哪天这“鱼”或“车”就被一场突发事故给毁了,也难称真正的好日子。
政府要抓经济,然而城市公共安全也要抓,也要抓紧抓好。城市公共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事关社会主义法制建设进程,事关社会和谐稳定大局。如果说城市公共安全就是民生工程,那么人民群众对城市安全的满意度也正是检验政府政绩的重要标准。
【习题】
请结合背景材料,以“公共安全”为主题,自拟题目,写一篇文章。
要求:
1.自选角度,立意明确;
2.联系实际,不拘泥于背景材料;
3.语言流畅;
4.总字数800~1000字。
【范文】
多措并举确保公共安全齐心协力推动社会发展
近年来,我国公共安全事故频发,人民的安全和利益受到了严重的威胁,公共安全事故成为阻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严峻问题。上海市市委书记韩正曾在政府工作会议上指出:“让人们安居乐业是政府的重要责任,也是政府造福一方的重要内容。”而当前公共安全事故严重影响了人民安居乐业,因此采取有效措施,解决公共安全问题,为人民乐享发展成果创造良好的环境,保障社会和谐发展的大局势在必行。
政府是社会资源的分配者,是社会生产生活的组织者,也是社会秩序的维护者,在调集资源、组织力量等方面享有得天独厚的优势,因此,在保障公共安全建设中,也应当承担起责任,发挥好作用。
完善的公共安全基础设施建设是社会公共安全的硬件保障。近年来,我国生产、卫生、交通等公共安全事故频发的状况在很大程度上就是公共基础设施配置不足和保障不及时造成的,这就在无法控制的天灾的基础上又增加了人祸的因素,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了严重的威胁。公共安全基础设施建设牵涉面广、投资量大、收益小,因此,政府不但应
国家公务员考试在财政预算及税收政策等方面加大帮扶力度,同时还应有效调集、调控社会资源,组织基础设施建设,做好安全事故防范的屏障。
各类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因此,要从根本上提高公共安全保障能力,还要做好企业的安全能力建设。要鼓励和督促企业依法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加大对安全生产的投入,完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安全生产。在现实的生产经营活动中,很多企业或面临着严重的生存竞争压力,或没有足够的安全生产责任意识,对安全生产的管理和投入都不到位,这就要求政府充分发挥自己的作用,适当扶持,增加投入。同时要求或帮助企业做好领导干部和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生产技能的培训。
公共安全的实现,离不开健全、完善、及时、有效的监督机制建设。政府既要强化自身公共安全执法监察能力建设,强化行政部门安全监管职能,又要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尊重广大群众和新闻媒体的监督权利,为社会监督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做到对于群众和媒体反映的问题深入调查、及时反馈、妥善处理。
公共安全建设关系到每个公民的切身利益,关系到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关系到整个社会的和谐稳定,它由诸多方面组成,由多种力量维系,由多个体系保障,绝非一人一时之力可达成。因此,只有全社会共同行动,将公共安全建设作为一项必须始终紧抓和重点建设的工作进行下去,我们的公共安全才能得到保障,社会也必将更加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