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学考试如何选

时间:2024.4.7

留学考试如何选

最权威的国际教育服务平台

留学考试如何选

留学考试如何选

暑假来临,不少打算留学的学生开始参加海外考试。海外考试有哪些,学生要参加哪些考试呢?本报为您作简要梳理。

高中生留学:SAT、ACT、AP、PTE、A-LEVEL

SAT(Scholastic Assessment Test)是美国高中生进入大学必须参加的考试,也是国际高中生申请进入美国大学本科学习能否被录取及能否得到奖学金的重要参考。

智博铭扬教育CEO薛涵予介绍,要学好SAT,学生要大量背单词,SAT的词汇量在

1.2万以上;做题速度要快,填空题很多,答题时可能每题用时不能超过一分钟;阅读不是简单的段落分析,更强调快速抓关键词、逻辑思维等能力,学生平常要训练逻辑思维能力和扫读能力。

“学好SAT,将来找工作时也能用到。找工作时如果学生没有工作经验或突出优势,招聘方会询问有没有考过SAT,分数是多少。” 薛涵予说,学生有必要多花时间准备SAT考试,这对将来在美国的学习很重要。尤其是阅读能力较弱的学生,到国外大学后要读大量文献资料,之后还要写出相关学术论文,非常考验阅读能力。SAT没学好,对将来大学的课程学习也有影响。比如学术写作如果仅有托福的水平和词汇量是绝对不够的。

ACT与STA都被称为“美国高考”,在申请大学时的作用一致。业内老师建议,具体考哪项,学生可先分别做题进行测试,感觉一下自己更适合哪一项。

AP全称为Advanced Placement,中文名称为美国大学预修课程,适用于全球计划前往美国读本科的高中生,由美国大学理事会(The College Board)主持。AP成绩不但可以抵扣成功申请美国大学入学后相应课程的学分,也是美国各大学录取学生的重要依据。 业内老师提醒,大学评定AP统考分数是否符合免修课程的要求,依校、依课程而定。一般大学要求3分以上,但多数名校的许多课程要求AP统考成绩是4分或5分。如果没达到标准,AP统考成绩在入学后就不能用于抵免学分。

PTE即学术英语考试,英文名称为Pearson Test of English Academic(PTE

Academic),也被译为培生英语考试,是由培生教育集团(Pearson)开发并得到GMAC(Graduate Management Admission Council,管理专业研究生入学考试委员会)认可的一项新的基于电脑的国际学术英语考试。

英国高中课程(General Certificate of Education Advanced Level )简称A-Level课程,是英国普通中等教育证书考试高级水平课程,属英国全民课程体系,也是英国学生的

资料来源:教育优选 /

留学考试如何选

留学考试如何选

最权威的国际教育服务平台

留学考试如何选

大学入学考试课程。学生的考试成绩及其所选修的A-Level课程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能否进入理想大学和学习所选择的学位课程。英国大多数中学开设的A-Level课程科目相当广泛,有文科、商科、经济、语言、数学、理科、计算、法律、媒体、音乐等。

非英语海外考试

CILS考试是测试意大利语水平的一种考试,文凭证明为国际认可。目前,准备去意大利留学的学生要通过A2等级的考试。

DELE考试是面向母语为非西班牙语的西班牙语水平测试,文凭证明被国际认可。

TOPIK考试是测试韩国语能力的考试,10月12日起测评体系进行改革。改革后该测试将分为两个等级,更注重口语沟通能力,不再专门考核词汇和语法。

日本语能力测试(英语:Japanese Language Proficiency Test,简称JLPT)是测试母语非日语者的日语能力的考试,共分为N1、N2、N3、N4、N5五个级别(由高到低)。 TEF/TCF考试是目前大多数学生留学法国需要参加的语言测试。

TestDaF(德福)是德语语言考试,对象是以赴德留学为目的的外国学习德语者或一般只想证明自己德语语言水平的人。

语言考试:托福、雅思

托福、雅思都是测试学生英语语言水平的考试。多数国家和院校认可这两项考试成绩,在申请学校时作用一样。

Yolanda曾以托福110分的成绩申请进入美国名校,回国后又成为业内知名的托福辅导教师。她认为:“托福其实不难,如果复习方法得当,3个月内可以搞定。”不少学生到美国后也会发现,很多托福考试场景和国外真正的学习生活场景类似,比如选课、到图书馆借书等。因此,她不建议学生多次考试“刷分”。作为语言考试,学生到国外生活后,能表达清楚就行,在国外的语言环境里,很快就能适应。英语基础好的学生甚至可以通过自学完成备考。

雅思取得7分的李梦蝶收到8所美国名校的录取通知。她备考雅思只花了3个月。第一个月主攻听力和阅读,“因为听力好了,口语就会好;阅读好了,写作就会好”。她不建议刚开始备考就听、说、读、写一起来。在她看来,适当分开可以减压。只要有对学习的渴望、对名校的渴望,坚定自己的留学路,就会取得理想成绩。

初中生留学:TOEFL Junior、SSAT

TOEFL Junior即初中托福,是美国教育考试服务中心专为全球11岁至15岁中小学生开发的英语能力测试,是中小学生北美高中留学的英语能力认证,也为提高英语能力或将来参加托福考试提供指导。

初中托福最难的是听力和学术文章阅读。11岁的昕昕说,知道有这么一项考试后,就想看看自己的英语水平到底怎么样。第一次考完,确实发现自己和美国同龄学生存在差距,但自己并没有受到打击,毕竟英语是他们的母语。这项考试让她知道了自己的不足,“有点儿明白自己以后该怎么学习了”。

资料来源:教育优选 /

留学考试如何选

最权威的国际教育服务平台

留学考试如何选

SSAT(Secondary School Admission Test)考试是美国、加拿大等国私立中学非常重要的入学考试,即美国中学入学考试,由Admission Test Board 命题。该考试主要测试学生的数学、语文以及阅读理解能力、逻辑思维和发展潜力。

考过SSAT的曹宇阳的感受是:词汇很难,有很多生僻词汇,数学对基础很好的学生来说较简单,阅读不太难,但诗歌除外。

本科生留学:GRE、GMAT、LSAT

GRE(Graduate Record Exam)是研究生入学考试,适用于法律与商业以外的学科与专业,分为普通考试和专业考试两种。大部分学生只参加GRE普通考试。美国南加州大学的杨钥提醒,GRE写作部分更多是考察逻辑思维能力,所以备考时要学习写作思路;对考试中的每类题目,都要进行练笔,以达到熟能生巧的效果;要将自己的作文与范文进行对比,找出差距,有针对性地改进。此外,多看一些文章,可以为写作提供借鉴,也有助于写作能力的提高。词的积累,坚持每天按计划背单词非常关键,要保证每天复习单词和记忆新词。GRE考试的阅读量非常大,快速阅读长篇文章是一大挑战。

LSAT是Law School Admission Test(法学院入学考试)的缩写。该考试作为美国法学院申请入学的参考条件之一,成绩将作为预估申请人在法学院的正确且合理的推论与判断能力、分析及评估能力的表现。考生孙佳莹学习LSAT的初体验是,即便非常优秀的人,刚接触LSAT时也会受打击。第一次做题的成绩可以不考虑,做到第四五套题目时,如果能错30个以下,就有希望考出好成绩。

GMAT(管理学研究生入学考试)是专门为研究生院评价申请人进一步学习商务与管理能力资格的考试,是计算机化自适应考试。

“GMAT的题特别活。写作要求严谨、专业和漂亮,能用主动不用被动,能用三个词不用五个词。”薛涵予说,通过参加这项考试,逻辑思维真的会变得特别强,如一个随机采访,5个人不喜欢某个品牌的酸奶,就会立马想到,这5个人是否有代表性,是什么原因不喜欢。这对她后来学公共政策分析问题有很大帮助。

GMAT考试有4小时,中间休息一至两次,每次8分钟,休息时要抓紧每一分钟。上厕所后,可吃一块巧克力补充体力。

资料来源:教育优选 /


第二篇:留学考试准备:(一)其实根本没有那么难


留学考试准备:(一)其实根本没有那么难

by 李笑来 on 2010/04/15

in 留学考试准备

注:在余晟同学以及很多热心人的帮助下,english-in-use上的文章,基本上都恢复了,我将陆续重新发布在这里。

其实,一个人只要拥有初中英语基础,就可以开始准备留学考试(托福、SAT)。说来话长。为了说清楚也很难长话短说。先从我自己的经历开始说起。 曾几何时,人们觉得托福考试非常非常难。印象中我第一次听说托福考试大概是在八十年代中期的时候。那时我父亲还在延边医学院做系主任。当时他手下一 个老师为了出国去考了托福,考了530分(相当于现在iBT的75分左右)。当时大家纷纷说,满分700分的考试(后来我才知道满分是677分),这个成 绩已经很不错了。并且加上佐证说,“你看那谁谁,还不到500分呢!” 19xx年年底,我在读大四的时候,隔壁班有个同学叫钱进,因为姐姐已经在美国并且要他过去,于是大家都在忙活找工作的时候他却专心准备托福考试。 当时同学们都不知道托福是什么东西,我还算知道,于是给他们讲了讲我过去听说的那些事,大家听了之后吐了吐舌头说,“那哪里是人能考的东西啊?”后来相当 长一段时间里,大家见到钱进就称他为“畜生”。后来钱进终究去了美国,而他究竟考了多少分,谁都不知道,好像也没有人关心——人人想的都是,那关我什么事 呢?

大学时我所在的城市是长春,相对于北京是相当的闭塞,而俞敏洪也只不过是在那前一年(19xx年11月)才创办新东方。19xx年年初我去北京中关 村买一台486电脑的时候,我的一位在清华读书的叫做赵勇的高中同学陪我去中关村,路上他指着一个破破烂烂的房子告诉我说,“那个叫新东方,做留学考试培 训的。据说,去了不一定打高分,但是不去一定打不了高分??”当时我对留学没有任何概念,于是这话就成了耳旁风,岁月中早已几乎消磨殆尽。许多年之后在新 东方讲课的时候,突然想起来,其实老俞创办新东方一年多一点点的时候我就曾经路过??

我19xx年大学本科毕业,到20xx年秋天在新东方就职,转眼已经六年多。期间是万万没有想到将来有一天我竟然会去当一位英语老师,其实,连做老 师对我来讲都是超级意外的。而对我曾经的同学来讲,我竟然成了老师,正所谓“友邦惊诧莫名”。一次同学聚会的时候,一位同学半开玩笑地说,“笑来都成老师 了,

这教师队伍果然是彻底坏掉了啊??”我倒觉得这话中肯,因为我和他一样清楚我自己上学的时候确实从来都不是个好学生。

20xx年春天的时候,在老家陪父亲养病的我一晃已经两年多没怎么赚钱,再加上国内医疗商业化的进程加快,父亲的医疗支出慢慢成了负担。在边疆的一 个小城市(延吉),没什么机会(我曾经以为“小地方也一样可以做大事情”,后来发现道理是对的,但是不一定在我身上适用)。大约半年前到新东方讲课的高中 同学罗永浩打来电话说,“笑来,来新东方吧,这里的老师赚得不错。”那时我对新东方的所有印象全部来自于罗永浩,根本不记得好多年前曾经路过那个地方。

我有很强的培训经验,只不过过去做的是销售培训,所以并不怕讲课。然而,我英语很差,上大学的时候四级考试考了两次才勉强及格。但还是觉得可以试 试。于是坐上火车,跑到新东方报了个班。上了七八节课就不去了。那些老师的讲课水平给了我足够的信心,对我来说这些就足够了。另外,与比自己小很多的学生 一起上课实在令我难过,于是就是拿着一堆材料(真题盗版)把自己关在房子里足足四个月。

然后就是考试,考完托福考GRE,再然后就是应聘。再后来,大约20xx年年底11月份的时候,我就开始在新东方教书了。尽管最初应聘的是托福老 师,结果因工作需要,转战大江南北(在广州教了十个月,在天津、廊坊、北京三地来回奔波教了半年多,而后才在北京新东方稳定下来,几年后又在成都、重庆、 长沙、西安、南京等地做教师培训),到最后讲了无数门课程,四六级、考研、BEC、托福、GRE,什么精读、泛读、快速阅读、词汇、语法、作文,等等等 等。 教是最好的学习方法,很可能是因为教的时候自然而然会产生更多的反思。突然有一天我回忆起来许多年前(转眼已经是六七年)我有个大学同学叫钱进,进 而又想起来我们当时的议论。突然觉得自己很傻——当时大家说托福很难,我怎么就相信了呢?许多年之后我不是以28岁的“高龄”火拼四个月不仅考了,还考了 很变态的成绩么?要是19xx年的时候我能独立思考一下,就那么一下,是不是后面全都不一样了呢?

再说说我这么多年的观察。

接下来我观察到是大量的学生之所以最终成绩不佳的重要原因之一就是掉进了“自我实现预言”的陷阱之中——原来并不是只有我一个人很傻。大家都说托福 很难,于是很多人就相信了,他们也开始传播“托福考试很难”的看法。如果你相信一件事一定能够做成,那并不意味着说就真的可以做成,但是反过来,如果你坚 决不相信一件事情能够做成,那肯定意味着说就真的不可能做成。相信“托福考试很难”,实际上是在潜意识里给自己种下一个将来可以用来安慰自己的种子:如果 自己失败了,那是合理的——因为它真的很难么!

而事实好像也在支持这样的结论。据ETS的发言人说,20xx年中国的托福网考名额是13万,比去年同期增长30%。也就是说,2008大约有10 万人次参加托福考试。去除重复参加的人数,也起码应该有8万左右的考生。这8万名考生中

大约只有27%的人托福成绩在85分以上(这基本上是可以用来申请 一所正规美国大学的最低成绩)。而与此同时,全国上下在校大学生(包括本科生、研究生)人数超过2000万名。尽管不是所有英语能力强的考生都去参加托福 考试,但确实有很多人不去参加托福考试的原因就是因为他们自觉英语能力不足够强。而那些敢于尝试一下的少数中,最终大多又以不了了之告终。

而另外一个现象也引起了我的注意。20xx年前后的时候,我开始陆陆续续接触考托福的高中生。很快我就发现自己“轻敌”了。这些高中生的托福成绩惊 人地高。先是遇到一位已经在哈佛读本科一年级的学生陈亦晨在MSN上告诉我她是我的学生,托福成绩是667分(相当于只做错了一道题)。而后来新托福改革 之后,一方面是不断听到很多大学生抱怨改革之后考试变难了,而另外一方面却是经常看到我的学生中高中生获得110分以上的成绩(满分120分)。要知道 110分是96.8%的百分比等级(Percentile Rank),即,仅有3.2%的考生成绩在110分以上。

20xx年之前,大多数高中生还没听说过还有个叫做SAT的考试,2007我的学生中有若干个(来自全国各地)SAT成绩超过2100分;2008 年,我遇到的最高成绩是2380;而20xx年6月底之前,我已经遇到三位中国考生SAT满分2400分(注意,是SAT1,而不是SAT2;SAT2考 数理化之类的,中国考生基本上大半都是满分)。

我知道我是怎么教学生的,都要教什么,怎么教,又应该如何监督学生的进展。这些年我并没有教大学生一套而教高中生另外一套,教的东西是一样的,怎么 结果就如此不同呢?而从另外一个角度来说,大学生普遍来看应该相对更加成熟,学习经验更加丰富,所以整体上来看考试成绩应该高于高中生才对,而高分获得者 也应该更多才是。然而,现在看来事实正好相反。尽管参加托福考试的高中生咱考生总体比例比较小,但是平均分可能更高,而高分获得者也更多。这究竟是为什么 确实很难猜测。

最终只有一个解释可能是合理的——就是高中生相对于大学生来看普遍花费更多的时间经历“真正”学习。大学生很忙的!上午上课不睡觉?——怎么可能 么!下午去图书馆自习?——有意思么?晚上看书?——算了吧,夜生活很丰富的!很多大学生一天学习了两个小时(姑且不论是否真是专心的两个小时)就觉得自 己很上进了。然而,高中生却不一样,他们上午学四个小时,下午学四个小时,晚上再学两个小时,然后睡觉——另外一些孩子还保留着好习惯,清晨醒来,还会再 加上一小时的晨读??在留学考试这件事而上,高中生和大学生的区别全然不在于智商,更多只不过是在于时间精力的投入。

其实,讨论这个考试难于不难,可能并没有什么实际意义。说穿了,活在这世上做好什么事情不难呢?不论做什么事情,最终能够做好的人不都是少数极少数 么?然而,在留学考试这件事上,1) 成功不仅是可能的,并且是很多人已经做到的;2) 成功是有难度,但肯定不像大家说讹传地那么难。

从这个意义上来看,留学考试甚至算不上挑战。所谓的挑战之所以被称为挑战,往往是因为其难以解决;之所以它难以解决,是因为人们很难仅凭努力解决 它,

甚至再加上运气也不一定够用。而留学考试的成败与智商的关系并不大,几乎只与应试者备考的时间长短、精力投入的多少、学习效率的高低有关。而又由于在 留学考试中获得成功的人越来越多,这曾经所谓的“难关”、所谓的“挑战”,现在已经只不过是成长的一个阶段。就好像三十年前谁家出了个大学生邻里可能要奔 走相告,而现在却习以为常了一般,十五年前谁要是得了个留学考试的高分是要上报纸的,而现在人们早已见怪不怪了??

留学考试准备:(二)应该先考哪一个考试?

by 李笑来 on 2010/04/15

in 留学考试准备

总是有学生问,“老师,听说先考GRE再考TOEFL,就会容易很多,是么?”——这是大学生在问;要是高中生问的话,就是这样的:“老师,听说先 考 SAT再考TOEFL,就会容易很多,是么?”

这是个比较诡异的问题,因为这个问法没有什么实际意义。没有任何理由和证据表明我们可以仅仅通过调换两个考试的顺序就可以因此提高 成绩或者降低备考难度。

GRE是美国人的研究生入学考试,SAT相当于美国人的高考,二者的共同之处——也是它们与TOEFL考试的不同之处——在于GRE/SAT的出题 者假定你是本国人,母语是英语。 这两个考试本质上都不是英语考试,而是逻辑考试(这里所说的逻辑是广义上的,并非专指“形式逻辑”,而 是“Critical Reasoning”)——只不过是用英语考而已。TOEFL考试不一样,这个考试的出题者假定应试者是外国 人,母语并非英语。它是用来衡量一个外国人的英语能力的,所以,TOEFL考试才是我们通常意义上所说的“英语考试”。

如此看来,这些考试的出发点决定了他们的难度各不相同。TOEFL相对最简单,因为它几乎只涉及语言,而关于逻辑,TOEFL考试只是因为必须遵守 它才有所涉及。SAT其实并不比GRE简单多少,因为这两个考试对语言的要求相对于外国人(英语为非母语者)都相当地高——最好像母语使用者一样熟练(其 实最终倒也未必,但考试设计机理上理应如此),区别仅在于SAT相对于GRE对考生的逻辑测试范围小一些,毕竟SAT的应试者是高中毕业生,GRE的应试 者是大学毕业生。

所以,对中国考生来讲,这几个考试从难度上来看,大约是这样的: TOEFL < SAT ≈ GRE

中国考生在准备这些考试的时候,初期都会感到格外地不适应。很多学生痛苦地发现自己过去多年的所谓“英语学习”之积累好像突然间消失殆尽,自己的水 平竟然并不比所谓的零起点高出多少。这其实怪不得学生本身。怪只怪他们多年来所接受的所谓“英语教育”与这些考试完全不是一个套路。这些考试所涉及的听说 读写各个方向上都与国内的英语考试完全不是一回事儿。

先说说TOEFL考试。新TOEFL考试(所谓的iBT)中,听说读写除了单独的考题之外,还有综合测试部分,诸如,“先听再说”,“先读再说”, “先读后听再说”等等题型。单独的听力部分,考生将听到的是非常特色的语音语调,与考生曾经熟悉的什么“VOA”(语速太慢)、“CNN”(口音太杂)、 “BBC”(并非美音)等完全不是一个套路。随便举个例子,几乎没有哪个电台播音员会那么固定地把“t、d、n”等辅音后面的“/ju:/”读成“/u: /”。阅读也好、听力也罢,所涉及的话题包括大学生应该已经把握的科学常识的方方面面。而在国内的英语教科书中,课文通常只涉及文学、经济、人文等所谓的 “文科”内容。现在考生却要去考一个主要涉及生物、地理、天文、化学等所谓“理科”内容的考试,他们当然不适应,以为还有一个什么专门的“TOEFL词 汇”存在而恰好自己并不知道。

TOEFL考试的口语与写作部分更是与国内的英语考试有着本质性的不同。国内的口语考试主要以考核语音语调为主,并不在意内容本身;作文考试主要以 考核词汇、语法为主,也同样并不在意内容本身。由于说话写字都最终多少要传递一些信息,说完全不再以内容本身也是很难做到的,但相对来看, 国内的英语考试确实更多关注的只是“死的语言”本身而已。但是,TOEFL的口语部分和写作部分,从设计原理来看, 更多关注考生“Generating Content”的能力,所以评分标准上更为关注“Organization”(组织)、“Development”(拓展)、“Specific”(具 体)等逻辑方面的能力,尽管评分标准同样也要求考生有良好的“Word Diction”以及“Syntactic Variety”——即,所谓的“遣词造句”能力。

SAT考试与GRE考试,又是完全另外一个套路的考试。比如从词汇量上来看,这两个考试与TOEFL考试,以及国内的其它英语考试(诸如高考英语考 试,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考研英语考试)并非子集关系,而是非完全重合关系,大致上应该如下图所示:

留学考试准备一其实根本没有那么难

于是,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就算是把GRE/SAT考试的核心词汇全部搞定,到了托福考试中还是会遇到相当数量的生词;这几乎是肯定的,因为没有谁 能够在短期之内搞定“全部英语词汇”(至少60万以上的词条及其对应含义)。 我多年的教学经验告诉我,绝大多数最终拿到高分的同学都并非一次成功。这种考试很难第一次就考得很好——至少第 一次就拿到满意成绩的概率很低——因为它们的设计合理而又全面。事实上,这也是美国考试制度中格外令人赞叹的一个特性——允许考生多次参加考试,而不像中 国的高考一样,不仅是个独木桥,还常常要过河拆桥。

普遍的模式是这样的(以TOEFL考试与SAT各考两次为例;如果你已经是大学生,可以把下面的SAT替换为GRE):

1. 开始准备TOEFL;

2. 考第一次TOEFL(考分并不理想);

3. 开始准备SAT的同时继续复习、总结、提高 TOEFL;

4. 考第一次SAT(考分并不理想);

5. 继续准备SAT,期间由于正在学习并准备更难的SAT考试,TOEFL所考核的能力会大幅度提高,比如理解能力、记忆能力、阅读速度、作文水平等 等;

6. 考第二次TOEFL(成绩非常理想)

7. 继续冲刺SAT

8. 考第二次SAT(成绩非常理想)

这里需要说明的是,对中国考生来讲,作文的准备可能需要很长时间。在这一篇文字里不能全部讲清楚,但可以用寥寥 几语就可以说明白中国考生SAT/GRE作文成绩普遍处于40%的percentile之下(SAT作文8分以下;GRE作文3.5分以下)的根本原因: 1) 太过在意语言(妄图使用“高级词汇”、“闪光句型”获得高分);2) 缺乏实质内容(从 来不知道写文章之前需要通过钻图书馆、翻报纸杂志等手段收集素材)。无论是TOEFL/SAT/GRE都是有题库或者是过往题库存在的,考场上的作文题目 话题都在一个特定的范围之内,考题的问法是固定不变的——不像中国语文考试的作文题目那样神出鬼没万变却偏偏无宗。

所以,建议问类似“先考哪个更合理”的同学,别想那些没用的问题了,把时间花在该用的地方上去。有那功夫问那没 什么实际意义的问题,还不如老老实实按部就班坚持跟读、朗读训练,多阅读一些文章,顺带再多积累一些词汇,多写一篇哪怕一段说明说理性的文字。无论什么时 候,有些道理是不变的:做事就要按部就班,不可能一蹴而就。时间不够的时候,恐慌、焦虑肯定无法解决任何问题,而最佳策略是“能做多少就做多少”。到最后 如若结果并不理想的时候,愤怒、失望、嫉妒、怨恨都一样无法解决任何问题,而最佳策略是“接受现状,毅然前行”。

留学考试准备:(三)作文准备最重要 by 李笑来 on 2010/04/15

in 留学考试准备

我是畅销词汇书的作者,所以这方面最有体会。中国学生准备英语类的考试,买的第一本书大抵上是词汇书,做得最多的也是背单词(他们甚至会以为“背单 词”就 是“学英语”——把背单词当作学习英语的全部工作)。我还有另外一本书,叫《TOEFL高分作文》,也很畅销,但其畅销的原因我也清楚,那不是一本讲解如 何写作文的书,而是一本“范文集”(TOEFL作文题库的每道题都给出了范文)——中国学生最喜欢的是范文,而不是作文。《人们效率低下的根源是因为他们不自觉地回避困难》[1] ,之所以大伙都先去背单词,表面上看是知难而进,本质上来看,是因为相对来看机械记忆是最不需要动脑子的事情;而大伙都在回避写作文是因为那需要的是创 造,相对来看是更为困难的事情。 每个人都很努力,只不过很多人做错了事情,所以一切都成了徒劳。有一本著名的书,叫做“Get things done”,看到书名我一下子就乐了,心里想“We always get things done, regrettably wrong ones.”所谓的有效率,其实不过是“用正确的方式做正确的事情”。很多人也认真准备作文考试,但却用错了方法:他们找“万能模板”,背“闪光句型”, 用“高级词汇”,然后不停地上网搜索所谓的“机经”??某种意义上,也正是因为这才是他们真正的诉求,所以,他们能遇到的老师基本上也全都是目的上是为了 迎合他们效果上是误了所有子弟

的混帐老师。从TOEFL和GRE两个考试两个部分的作文成绩百分比等级对照表[2] 中,我们可以很容易地得到一些有趣的信息。

Writing Percentile

Scale Score Rank

30

29

28

26-27

25

23-24

22

19-21

18

16-17

15

13-14

12

Score

Levels

6.0

5.5

5.0

4.5

4.0

3.5

3.0

2.5

2.0 97.9 95.9 93.4 90.5 87.2 82.9 77.4 66.9 60.2 53.6 46.3 37.3 30 Percentile Rank 96 88 73 54 33 18 7 2 1

从百分比等级对照表上来看,TOEFL考试的作文部分,23分以下就基本上算不上是“优秀”的成绩了,而16分以下,基本上应该算作“不堪入目”的 成绩。 TOEFL作文部分28分,不算是太难做到,因为起码有6.6%的考生可以做到。而对应来看,百分比等级为93.6的TOEFL总分只不过是105分。

再看看GRE的AWA作文部分的百分比等级对照表。很多中国学生的成绩是是4.0——其百分比等级只有33。也就是说,拿着这样的成绩排队,100 个人中 只能站在倒数34位。GRE AWA成绩5.0才算是个“勉强可以接受”的成绩,百分比等级为73%。事实上,GRE AWA作文满分一点都不稀奇,从ETS给出的数据来

看,每次考试中有大约4%的人获得满分的成绩;而同样的事实是,在每次托福考试中,也大约有4%的人作 文部分成绩是29~30分。

有的时候我很奇怪这样一件事情:为什么在ETS的评分标准清清楚楚地写在那里,同时各种考试成绩数据也百分之百地公开的情况下,竟然还有那么多的人 (事实 上是绝大多数——90%以上)好像从来都没有想到要亲自看看、研究一下一样,一厢情愿地按照自己全然不靠谱的想法行事,或者干脆连想都不想,花着钱去听别 人胡说八道,而后又唯其马首是瞻?

百分比等级对照表告诉我们,在作文考试中,中国学生表现相当地差——尽管原本绝不应该如此。很多中国考生,拿着一个百分比等级为33的GRE AWA成绩去申请研究生,竟然还以为“这样的成绩已经足够了”,是多么荒唐?在有4%的学生拿到满分或者接近满分的成绩的时候,另外的绝大部分学生竟然以 为满分是不可能的,自己的低分是正常的,不也一样荒唐么?如果,我居然可以证明这是个不需要智商只需要做足功课就能获得满分的考试,那么,那些整天想着投 机取巧却又不得善终的人究竟有多可怜?多可笑?

尽管College Board和GMAC并没有提供SAT与GMAT考试的分科成绩的百分比对照表,但是,作为同等设计机理的考试,其作文部分的成绩分布相比也与TOEFL 与GRE没有太大的差别。SAT作文10分以上(满分12分)、GMAT作文5.0以上,原本都并不应该是很难的事情,但是,绝大多数中国考生的成绩都远 远低于这个并不是很高的成绩,说来多少有些令人遗憾。

多年的教学经验告诉我,无论是哪一种留学考试,其中的作文成绩的提高其实非常容易;只要考生多花一点时间,多做一些功课,多一些坚持和耐心,少一点 软弱, 少一点逃避,留学考试的这一部分成绩哪怕获得满分都没什么稀奇。以后的文字里,我会从方方面面证明这个论断的合理性。

留学考试准备:(五)这种考试并不苛求考生完美

by 李笑来 on 2010/04/16

in 留学考试准备

留学考试中的作文是有公开的评分标准的,而这正是这种 考试与国内其它所有作文考试的最重要区别之一。因为评分标准是公开的,所以,考生就可以根据评分标准来衡量自己的备考方向、方法,并且也可以根据评分标准 进行自我评判。备考这样一个评分标准全然公开的考试,很多考生居然从未认真阅读过该文档,令人颇为费解。在讲授留学考试作文部分若干年的过程中,我更为震 惊的是另外一件事情:绝大多数老师竟然也不曾认真阅读过这样一个公开的简洁明了的评分标准,乃至于在课堂上讲授的全都是彻头彻尾地背离评分标准的所谓“方 法”、“技巧”,而另一方面,被误导学生们好像还颇为享受。

在托福考试中,考生要写两篇文章,其中一篇应对的是“独立测试”,另外一篇应对的是“综合测试”。废话少说,先看看托福作文“独立测试”部分的5分 (满 分)评分标准, 任何一个词都不要错过:

Score 5

An essay at this level largely accomplishes all of the following:

? effectively addresses the topic and task

? is well organized and well developed, using clearly

appropriate explanations, exemplifications, and/or details

? displays unity, progression, and coherence

? displays consistent facility in the use of language,

demonstrating syntactic variety, appropriate word choice,

and idiomaticity, though it may have minor lexical or

grammatical errors

一上来ETS就说得很清楚,这个考试设计得非常人性化。它没有要求考生“accomplishes?”,而是合情合理客客气气地要求考生“ largely

accomplishes?”。在ETS的另外一份文档上,清楚地说明这个考试的评分过程是“找宝”的过程,而不是“挑刺”的过程:

Readers should focus on what the examinee does well.[1]

所以,考生在备考这种作文考试的时候,首先要想的是“我如何满足满分评分标准当中的种种要求?”而不是“我如何避免语法错误、拼写错误、中式英 语?”参加 这个考试的优势策略是 尽量发挥考试标准所要求的优点,把优点放大,放大到缺点已经无所谓的地步。

之所以考试设计者在满分评分标准的总论中特意加上那个词“largely”,就是因为它们知道考生在考场上写的 不是“ essay”,而是“first draft”。所以,在满分评分标准的最后,考试设计者清楚而又耐心地解 释到:

? though it may have minor lexical or grammatical errors.

也就是说,在这种作文考试中,哪怕有一些拼写错误、语法错误,并不影响考生获得满分的可能性。事实上,无论是TOEFL还是SAT、GRE、 GMAT(甚 至包括英国人设计的IELTS考生也是如此),都不要求考生完美。

新托福官方指南第255页,有一篇5分(满分)作文的Sample,其 中有一段是这样的:

First, some members got free rides. That is, some didn’t work hard but gotrecognition for the success nontheless. This is also indicates that people who worked hard was not given recognition they should have got.

In other words, they weren’t given the opportunity to “shine”. This derectly contradicts what the passage indicates.

让我们仔细看看。第一句话,如果想表达“首先??”这个意思的话,那么应该用的是“Firstly”, 而不是“First”, 词性混淆错误。第二句话,“ gotrecognition”没有分开写,也可以算作是拼写 错误;而句末的

“nontheless” 也用得别扭,因为这个词基本上不会放在句末。第三句话,有一处主谓不一致错误,从句中的谓语动 词是“ was”,而其主语“who” 指代的是前文的“people”,所以,谓语动词原本应该 使用“ were”。第四句话,终于没有任何错误。而第 五句话之中,“derectly”这个单词又是一个拼写错 误。天哪,一个段落,总计5句话,只有1句没出错??

可是这篇Sample之下的Rater’s Comments是如此评价的:

There are several errors of spelling, word formation, and subject-verb agreement in this response; however, most of these errors seem to be the result of typing errors common to first drafts.

这是个不要求考生完美的考试,你有什么可怕?这是个满分都允许出错的考试,又有什么理由不获得满分(哪怕高分)?

留学考试准备:(六)举例要准确、恰当 by 李笑来 on 2010/04/16

in 留学考试准备

每一道托福作文题目之后都附着尽管措辞可能有点差异,但实质一模一样的要求:

Use specific reasons and examples to support your answer.

而满分评分标准的第二条之中,后半部分也是这种要求的重述:

? is well organized and well developed, using clearly appropriate explanations, exemplifications, and/or details

以下是一篇典型的中国考生所写的作文:

41. Some people think that human needs for farmland, housing, and industry are more important than saving land for endangered animals. Do you agree or disagree with this point of view? Why or why not? Use specific reasons and examples to support your answer.

These days, the conflict between human needs for farmland, housing, and industry and land for endangered animals is becoming greater than ever before. It is undeniable that human, as the central part of the society, should be catered as much as possible. As far as I am concerned, saving land for endangered animals, however, is something more important. I will explore a few reasons here to illustrate my idea.

To begin with, the extinction of a certain animal will seriously destroy the ecological balance which will definitely has a direct influence on us humans. Spiders, for instance, are so helpful for us that without them, we are even impossible to live in this world, for this kind of

insect-eating animals can eat a large number of the insects that would devour all our crops and kill our flocks and herds without doing the least harm to us or our belongings. There are numerous examples. Even mice, which seem to have no good to us, play an important role in the food chain. From these cogent examples, we can clearly understand why endangered animals are so important to us.

In addition, the extinction of some animals will be a great lose for us as an enjoyable entertainment. With the extinction of tigers, our offspring will never have the chance to see the king of animals by themselves; with the extinction of pandas, China, as well as people from other countries will lose a precious asset; with the extinction of pets, humans will lose their best friends. Just imagine how boring our world will be if without animals!

Last but not least, humans can find other alternatives for their needs, while animals that have been exterminated will never come back if ever died out. For human activities, except using land for animals, can be achieved by building, say, skyscrapers and overpasses, or using

underground space. In a word, human needs for land have many alternatives, while animals only have one choice.

To put all into a nutshell, it is definitely wrong to use land for endangered animals for human needs. You do not want to lose your best friends, do you?

[359 words]

Score Estimated: 1.0 – 2.0

当读到“Score Estimated: 1.0 – 2.0”的时候,读者可能很惊讶。而看到这句话的时候,很多读者还可能颇有些恐惧,因为刚才在读的时候心里想的可能是“呀,我写的还不如他呢!”

然而这篇作文一定是低分的。原因很多(以后再反复剖析),但主要原因肯定不在于该同学的遣词造句。第一句话很长,有一处语法错误(which will definitely has?),但我们已经知道,这不是低分的原因——满分作文都允许有错误呢!问题在于 该同学为了支持主题句而提供的例子, spiders。文章讨论的是“我们是否应该为濒临灭绝动物保留土地?”,那么,我们为了说明问 题所举的例子,就起码应该是濒临灭绝的动物(spider是濒临灭绝动物么?);事实上,我们要举的例子不仅仅应该是“濒临灭绝动物”,更重要的应该是 “需要土地才能够生存的濒临灭绝动物”(appropriate examples of endangered animals that need land to survive)——请问,spiders住在哪里啊?需要土地么?就算spiders是濒临灭绝动物,但它们也不需要土地,我们讨论是否应该为 spiders保留土地有什么意义么?

spiders一个词,已经算是“灭顶之灾”了。这篇作文在这方面最多得2 分,或许1分才是恰当的。1分评分标准里是这么说的:

little or no detail, or irrelevant specifics, or questionable responsiveness to the task

spiders,在当前话题里,就是个irrelevant specifics,干脆就相当于no detail,连little detail都算不上。

托福作文题目中有这样一道题:

Should a city try to preserve its old, historic buildings or destroy them and replace them with modern buildings? Use specific reasons and examples to support your opinion.

而GRE作文题目中也有一道这样的 题:

Most people would agree that buildings represent a valuable record of any society’s past, but controversy arises when old buildings stand on ground that modern planners feel could be better used for modern purposes. In such situations, modern development should be given precedence over the preservation of historic buildings so that contemporary needs can be served.

在这两道题的学生习作里,我反复遇到他们用天安门广场举例子。我就很奇怪,难道考生看不懂二者讨论的都是“我们应该怎样对待与现代 需求相 冲突的历史建筑物”么?请注意,仅仅“历史建筑物”本身,并不符合准确的要求;我们应该讨论的是“与现代需求相冲突”的历史建 筑物。在 我们国家,请问什么样的“现代需求”会与“天安门广场”相冲突呢?那,什么样的例子是符合要求的呢?比如这两年正在修复的曹禺的故居(天津),就基本上满 足所有条件。

举例要准确、恰当、充分,这实际上根本不是英语作文的特殊要求。事实上,用任何语言写文章都应该如此。由此可见,很多人作文低分,实际上并非词汇、 语法问 题(更何况,这种考试允许考生犯一点语言上的错误呢!)。

留学考试准备:(七)具体细节最重要 by 李笑来 on 2010/04/17

in 留学考试准备

大多数学生作文成绩低的根本原因在于他们讲述任何事情,都只能泛泛地讲述,不能做到翔实具 体,细节丰富。比如,有这样一道题:

In general, people are living longer now. Discuss the causes of this phenomenon.

假设我们审题之后,决定写这样三个段落:

? 食物条件的改善

? 医疗技术 的进步

? 经济、社会环境的稳定

以其中第二个理由为例,这个理由要被写成三个段落中的第二个段落,那么这个段落大约应该是100词左右的篇幅(托福独立作文部分字数要求是 300~350 词)。

主题句可以很简单,“现代医疗技术步使人们活得越来越久。”:

“Modern medical technologies have made people live longer.”

有的人可能会认为这个句子太短,于是,就写成“Modern medical technologies have made more and more people live longer and longer.”——这是很恶心的。很多人误以为句子 写得越长越 好,词汇用得越难越好(有相当数量的老师也确实这么认为),事实上并非如此。当然,如果有些人一定要认为这个由8个词构成的主题句太简陋,那也不是不可以 换成这样一个由20个词构成的句子:

“The rapid development of modern medical technologies is one of most important factors that contribute to current longer life expectancy. ” 无论怎样,这样的句子谁都应该写得出来,因为没有一个不会写的词——基本上都是初中词汇就可以解决的。那接下来要写什么呢?比如,接着可以给出理 由,“因 为有些病过去不能治但现在能治了”:

“Many diseases for which there had been no previous effective treatment might be responsive to modern medical technologies. ”

再一次,这是个基本上谁都可以写得出来的句子,因为又是一个基本上只使用初中词汇的句子。四舍五入一下,把这个18个词构成的句子算作20个词。那 么这个 段落已经有了40个词,还差60个词的篇幅,那写些什么呢?

接下来,可能就应该提供一些具体的例子、细节了,“那哪些病过去不能治现在能治了呢?”比如,“猩红热”——会 写么? 再比如“ 百日咳”——会写么?又比如“肺结核”——会写么?问题就出在 这里了:不 是想不到,而是想到了却根本不会写。

之前看到的那篇习作中,学生在举例说明“濒临灭绝动物很重要”的时候,其实也很可能并非没想到“东北虎”、“扬子鳄”、“丹顶鹤”之类的准确而又恰 当的例 子,更可能的是“ 都想到了却都不会写”,所以只好写了个自己会写的——“spiders”!

讲到这 里,读者就应该明白作文考试高分的关键了。其实只需要提前做好功课就好:给题库中的每道题1) 不仅要列大纲,还要2) 落实具体细节,然后3) 查词典。只罗列大纲是没用的,因为那只不过是完成了具体任务中的20%不到而已,并且还是最容易的那 20%。 真正有效的、真正困难一些的是剩下的80%,到了考场上,可不能查词典,不能参考语法书,不能用Google,所以,不提前做好功课,一切都是白费。做功 课的时候,把想到的具体细节落实到纸面上也很重要,因为如果不这么做的话,一会儿就会忘掉刚刚想到的很多细节,进而甚至连查词典查什么都不知道。

而很多考生在准备考试的时候甚至没有专门查过词典,这很令人费解。一方面自己都确信自己的词汇量不够的情况下,另外一方面又坚决不肯查词典,这样自 相矛盾 的心理也并非没有解释:他们觉得自己正在背的词汇书也许应该能够解决问题,并且他们从来 都不觉得查词典有多么重要。

查过一次词典就知道不查词典有多么吃亏了。“东北虎”,是“North Chinese Tiger”,甚至直接写“Chinese Tiger”就行;“扬子鳄”,是“Chinese Alligator”;“丹顶鹤”,是字对字的翻译“Red Crown Crane”。这种词,只要去查,查到之后看过 一遍就不会忘。费尽么?一点都不。三五秒钟之后,作文就有实力获得满分了(请自行对照作文评分 标准),不用什么高级词汇、不用什么闪光句型,非常朴素地写:

We should protect those endangered animals, because they are very

important, for example, Chinese Tiger, Chinese Alligator, Red Crown Crane, and so on.

有些读者反应快,问,那刚刚那篇关于“人们为什么越来越长寿”的作文,现在已经有了40个词的篇幅,然后你又提供了几个诸如猩红热(Scarlet fever)、

百日咳(Whooping cough)、肺结核(Tuberculosis)之类的 例 子,那才50个词不到的篇幅啊,不还是不够100个词么?

其实再往下就很简单了。我可以说:

你看,我小的时候就得过猩红热,可是很快就治愈了。所以,不仅没有死掉,现在还好好的,坐在考场里参加你们设计得托福考 试。而我爸爸的一个兄弟,很小的时 候得了同样的病,治不好就夭折了。所以,现在的婴儿死亡率要比过去低很多,也因此平均寿命比过去更长了??

很 容易就写够100词的!

写作文就是这样,写出一个主题句(Topic Sentence),然后就要越来越具体地解释,解释到一些具体的细节,就可以再就着那写具体的细节展开后继的论述。大致如下图所示:

而很多学生写到汇交之处就没有东西可写了,于是就出现了“断层”(地理学专业词汇是“fault”);而后继的内容就根本不可能存在了。

这样清楚地了解到自己写作文的困境根源所在,就很容易明白“不仅要列大纲,还要落实具体细节,然后查词典”这个朴实的建议有多么合理多么重要了。 另附一篇针对“人们为什么越来越长寿”这道题的样文:

The improvement of food condition seems to be a very important factor. Compared to the past, much more assorted foods are available and at the same time they are more nutritious. Coarse food grain such as maize or sorghum had already been replaced by wheat flour and rice. Even the quality of drinking water has been improved. Water from river, water from well, and even tap water is no longer directly taken in; what is now drunk is more likely to be mineral water, purified water, or distilled water.

Besides, better nourishments are now cheaply and readily available: a diverse array of vitamins can be supplemented by a single tiny pill. Equally important is the development of modern medical technology. Finer medicine and more effective treatments are continually developed and perfected, which means that many diseases for which there had been no previous effective treatment can now be easily cured. In the past, many pediatric diseases such as scarlet fever or whooping cough could cause an extremely high infant mortality. But now, such diseases are no longer considered as fatal any more. It’s very easy to make a long list

containing such diseases which can now be easily cured but could not in the past: arthritis, tuberculosis, syphilis; cardiac trouble? In fact, the list is nearly endless.

Matching the improvement of food condition and the development of modern medical technology is another essential factor, the stability of social and economic environment. An obvious example is this: any war may well influence life expectancy of rival countries. On the contrary, in a relatively stable and secure environment, one is much more likely to be healthy. An insecure society can cause more stress, and under such stress, one is quite unlikely to be healthy. Studies have proved that one’s immune system would not function well when the stress is intolerable. Intolerable stress is in fact not rare at all, say, when the society undergoes an economic crisis.

[356 Words]

别有任何疑问。对,这篇文章就没有所谓常规的“开头”和“结尾”,只有三个理由构成的三个段落。但这种考试从来没有要求过考生一定要写“五段式作 文”。请 认真阅读《新托福考试官方指南》第259页的倒数三个段落: Do not “memorize” long introductory and concluding paragraphs just to add words to your essay. Raters will not look favorably on wordy introductory and concluding paragraphs such as the following:

“The importance of the issue raised by the posed statement, namely creating a new holiday for people, cannot e underestimated as it concerns the very fabric of society. As it stands, the issue of creating a new holiday raises profound implications for the future. However, although the subject matter in general cannot be dismissed lightheartedly, the perspective of the issue as presented by the statement raises certain qualms regarding practical application.”

“In conclusion, although I have to accept that it is imperative that something be done about creating a new holiday for people and find the

underlying thrust of the implied proposal utterly convincing, I cannot help but feel wary of taking such irrevocable steps and personally feel that a more measured approach would be more rewarding.”

留学考试准备:(八)如何做到“Well developed”

by 李笑来 on 2010/04/17

in 留学考试准备

所谓的“Well developed”字面上来看就是“良好地深入”、“良好地展开”。而本质上来看,想要做到“Well developed”,我们要研究的就是“如何把一个主题句扩展为一整个段落”(How to develop a topic sentence into an elaborated paragraph?)。其实非常简单:写完一个主题句之后,有三个方向可供选择, 它们分别是:

? What

? Why

? How

让我们把那个已经用过的例子拿来再用一次:

“Modern medical technologies have made people live longer.”

那么,这句话之下,如果选择了What这个方向,可能就要接着阐述“哪些医疗技术的进步使人们活得越来越 久?”比 如临床手术、牙科治疗技术等等。如果选择了 Why的方向,可能就要接着提供理由“为什么医疗技术的进步 会导致人们 活得越来越久?”——“因为有些病过去治不好现在却能治好了”如果选择了 How的方向,接下来就要阐 述“医疗技术 的进步究竟是如何使人们活得越来越久的?”

有些读者很可能已经发现在这个句子之后,Why和How这 两个方向实际上是一回事儿。就是这样的,还可能出现这种情况:在某些句子下, What和Why可能重合;在另外一 些句子之下,What和How可能重合。

What、Why、How这 三个方向的属性如下:

? 可能重合

? 难度不一

? 可以组合

即便是同样的句子,之后的三个方向可能对每个人来说难度都是不一样的。比如,上面这个看起来很简单的主题句,对医学专业的考生来说,选择 What方向的时候,很可能就感觉比其他非医学专业的考生容易得多。所以,考生可以根据自己情况进行选择。

而最终,我们将不得不组合使用这三个方向。比如,写完“医疗技术的进步使人们活得越来越久”之后可以选择Why的方向:“因为有 些病过 去治不好现在却能治好了”;而后再选择 What的方向,接着说:“那哪些病过去治不好现在却能治好了呢?——猩红热、百日 咳、关节 炎、肺结核??”而后还可以接着选择 How的方向,比如,“猩红热、百日咳之类的疾病不再难以治疗是如何使平均寿命增加 的?”于是, 一个“Well developed”的段落就完成了。

然而,有些时候,我们会遇到这种尴尬,就是“写着写着突然有点 恶心”。为什么会这样呢?举个例子,有这样一道作文题目:

绝大多数学生几乎是转瞬间就已经想到了一个主题句:“汽车这种现代交通工具为我们的生活提供了极大方便”。这句话并不难写,还是一个用初中词汇就能 写出来 的句子:

Modern transportation vehicles such automobiles have brought immense convenience to our daily life.

为什么会有时写文章写着写着突然感觉很恶心呢?是主题句的选择不恰当造成的。之前我们已经看到写完一个主题句之后,我们的任务是在接下的篇幅中阐述 关于那 个主题句的 What、Why、和How。可现在的问题在于“汽车这种现代交通工具为我 们的生活 提供了极大方便”是一个太过明显,太过直接,乃至于无需进一步解释说明的句子。于是,把这句话当作主题句的话,那么就相当于要接着“向别人解释其实根本就 无需解释的事情”,于是相当于每句话都是废话——当然自觉不自觉地恶心起来。一旦体会到恶心非常尴尬了,你说接着写下去吧?更恶心;要是放弃不再写了吧? 那刚刚就白恶心了??

所以,写主题句的时候,一定要参照以下这个重要的原则:

主 题句应该值得解释值得说明。

比如以下这个主题句相比“汽车这种现代交通工具为我们的生活 提供了极大方便”更值得解释值得证明:

“汽车这种现代交通工具使本地市场中的商品数量增多了。” (Modern

transportation vehicles such automobiles have made more goods available in the local markets.)

可是我们如何才能想到这种主题句呢?说来很简单——除了之前我们说过的What、Why、How三 个方向之外,还有另外一个“高级”方向: So what?

其实我最初想到的也和所有人一样只不过是“汽车这种现代交通工具为我们的生活提供了极大方便”。别人可能就已经开始接着写下去了;但是我知道“主题 句应该 值得解释值得证明”,而审视一下这句话就会发现它太过简单、太过明显,进而无需证明、无需解释,我要是接着写下去的话,早晚会恶心的——正如很多人后来终 于恶心了一样。

于是,我就问自己“So what?”(那怎么了?)然后我就想到了:“人们的活动范围因此在不断地扩 大”(The range of people’s activities has been continuously extended.)于是,如果我用这句话作为主题句的话,这个段落起码可以有两句话:

汽车这种现代交通工具 使人们的活动范围不断扩大,因为出行更加方便更加有效率了。

然而,这篇幅实在太短,不够用。怎么办?再问自 己“So what?”我就接着想到了:“那我们所能携带的东西的活动范围也相 当于增加了??”;重新整理一下,大意是这样的:“我们 的商品的活动范围也增加了。”(The range of our products has been continuously extended as well.)再问“So what?”,我就想明白了,“哦,那人家 的产品活动范围也扩大了,那么我们的产品可以到达人家市场里 去,人家的产品可以到达我们市场里来,所以,我们本地市场里的商品数量增多了??”

于是,我有了刚刚那个主题句:

“汽车这种现代交通工具使本地市场中的商品数量增多了。”(Modern

transportation vehicles such automobiles have made more goods available in the local markets.)

而后就可以“倒过来”解释清楚为什么。而该段落中每个字每个句子都不是废话——正所谓“言之有物,言之有理” 。

别看这四个方向 如此简单——三个基本方向(What、Why、How),再加上一个所谓的“高级”方向(So what)——但对这几个方向的深入理解可以用来解决绝大多数人经常遇到的“不知道该写什么、能写什么”的问题。事实上,这可能是最可怕的写作障碍 (Writing blocks)之一。基于没有人能够说的清楚的原因,国内所谓正规教育在长达超过10年的时间里竟然没有一个老师用恰当的方法明确地讲授[1] ,乃至于很多学生甚至对自己这方面的缺陷全然不知——每个人都以为自己只不过是不会写而已,进而认为自己写不出英文作文全部都是因为英文词汇量小造成的。 而几乎所有的英语作文老师在课堂上讲的都是词汇加语法(以“炫技为主吹牛为辅,然后去你妈的教育”的态度)。这种写作课程注定失败的原因在于它假定学生们 “已经有东西可写”了,现在就差“不会(用英文)写”了。可事实上这种情况压根就不存在。如若真的有(很多)东西可写,直接写就是了,就算写的不够好,也 总比写不出来强吧?更何况,这是个并不要求学生完美无缺的考试呢?这种写作课堂就好像是个装修材料批发市场,各种装修材料一应俱全,可那有 什么用呢,如果一个人连房子都没有的话??

留学考试准备:(九)如何做到Well Organized —— 基本逻辑关系 by 李笑来 on 2010/04/17

in 留学考试准备

如果房间里没有什么东西,那就用不着整理。如果只有一样东西,放在哪里都可以。写文章也一样,如果只有一个例子,直接放在那里就是了;如果只有一个 段落, 直接写出来就完了;无需组织。然而,一旦有一个以上的例子、理由、句子、段落、部分,那么就面临个重要的问题:先说哪个后说哪个?

所以 说,所谓文章的组织,前提是有内容可供组织,本质是顺序问题而已。 例子、理由、句子、段落、部分等元素的排列顺序很重要,因为很多的时候顺序决定质量。事实上顺序在哪里都很重要。下棋的时候,对垒双方使用对称的棋 盘、同 样的棋子数量、同样的行子规则最终却有输赢之分,二者差在哪里?其实本质上来看只不过是顺序问题,先走什么后走什么效果就是不一样,直接决定输赢。那写文 章的时候,我们应该怎样为各个元素排列顺序呢?又应该遵循怎样的原则呢?

元素之间可能产生的逻辑关系,基本上只有这样三种(大概小学的时 候就应该学过):

? 并列

? 递进

? 转折

请读者问自己一个小小的问题:

为什么这么多年我们竟然没有学过“递 减”?

这个问题无需急于回答,先挂在那里,一会儿再说。让我们继续。 两个元素并列的时候, 我们常用以下连接词/连接语将它们关联起来:

? 其一(for one thing)??其二(for another)?? ? 不仅(not only)??而且(but also)??

? ?? 和??都(both ? and ?)

? 不论??还是??(either? or?; neither? nor?) ? ?? 也??(also/as well/too/so)

? ??另一方面??(on the other hand)

两个元素之间如果是递进的逻辑关系,我们常用类似以下的连接词/连接语将它们关联起来:

? 甚至(even)

? 不单(not only/merely/simply)??甚至还(but even)??

? 况且(moreover/furthermore/in addition/what’s more)

而如若两个元素之间是转折的逻辑关系,那么我们常用类似以下的连接词/连接语将它们关联起来:

? 然 而/但是/不过??(yet/

but/however/nevertheless/nonetheless)

? 恰恰相反??(on the contrary/quite the opposite)

[1]? ??另一方面??(on the other hand)

这三种逻辑关系都非常简单,简单到所有成年人甚至觉得自己天生都会的地步。其中递进的逻辑关系可能最常用到,一般来说,我们常常可以看得到的递进逻 辑关系 表现形式包括:

? 简单→复杂

? 已知→未知

? 次要→重要

? 微观→宏观

? 物质→精神

? 一般→具体

需要注意的是,有些时候,以上所示的箭头方向可能是反过来的。对于某些人来说,从精神到物质才算是递进——这根他的世界观有关;对于某些事情来说, 从具体 到一般才算是递进,这与我们处理事情的方式有关;讲故事的时候,从未知到已知可能才算精彩,因为人们大多喜欢从迷雾重重到真相大白。

所 以,其实每一个箭头都可能在某些情况下被逆转过来,于是,以上列表还不如如此表示:

? 简单?复杂

? 已知?未知

? 次要?重要

? 微观?宏观

? 物质?精神

? 一般 ?具体

现在再想想刚才的那个问题:

为什么这么多年我们竟然没有学过“递减”?答案是,我们在写文章的时候用不着这种逻辑关系。我们需要进步而不是退步,我们需要的是求知而不是变得更 加

无 知。注意,我们目前正在讨论的文字是说明说理性文字,而非文艺性文字(比如诗歌、散文、小说),所以,绝大多数情况下以下三种递进关系在说明说理性文字中 是单向的:

? 简单→复杂

? 已知→未知

? 次要→重要

我们要把简单的都弄明白了,才能运用它们去理解更复杂的;我们了解未知的信息依赖对已知信息的把握;当我们想要尝试着说服他人的时候,对方要是连次 要的都 接受不了,重要的就更无从谈起了。

这根本不是什么东西方文化差异。任何一个国度的教科书中基本上绝大部分都是说明说理性语言;在任何一个国度,教科书里的内容的顺序都是一样的:

? 简单→复杂

? 已知→未知

? 次要→重要

想想看吧,有多大可能让一个孩子先学会微积分再去学算术?有多大可能在一个人在还搞不明白万有引力定律的情况下让他直接理解相对论?——无论那孩子 或者那 个人是哪一个国度的,这些都不可能做到。

托福作文的5分评分标准第 三条说:

displays unity, progression, and coherence

而在《新托福官方指南》第337页,ETS给出的建议是这样的:

TIP: In this kind of writing, you might want to keep your best argument for last.

看到这里,再请读者反思一下,这些年里你听到过多少老师说“写英文文章的时候要把重要的放在前面,这是文化差异,西方人喜欢先说重要的再说次要 的??”? 他们说的有道理么?

留学考试准备:(十)如何做到Well Organized —— 常用模式

by 李笑来 on 2010/04/18

in 留学考试准备

好的文章里,两个元素之间的逻辑关系更为常见的是“递进”或者“转折”,而非“并列”。我们看到某一篇文章中出现了“递进”的逻辑关系,就会不由自 主地体 会到作者有能力进行“深入”思考,当我们看到某一处出现了“转折”的逻辑关系,就会不由自主地体会到作者有能力“从一个以上的角度,甚至是相对的角度”进 行思考。这种逻辑关系可能体现在整体架构上,也可能体现在某个很小的细节之处,但,无论如何,都会被读者自觉不自觉地体会到。 试比较以下两段话,体会一下各个例子之间的逻辑关系:

a. 很多人从事危险活动是因为金钱的驱动。比如,动作电影里的特技演员和探索频道的特聘摄影师。

b. 很多人从事危险活动是因为金钱的驱动。比如,动作电影里的特技演员或者抢劫银行的丧心病狂的犯罪分子。

也许这样一小处的差异算不上什么,但是如果一篇文章中随处可见此类细微而又“深刻”的差异,那文章质量就全然不同了。

现在,如果我们有三个元 素需要排列,那么就有9中排列模式:

? 1-并列-2-并列-3

? 1-并列-2-递进-3

? 1-并列-2-转折-3

? 1-递进-2-并列-3

? 1-递进-2-递进-3

? 1-递进-2-转折-3

? 1-转折-2-并列-3

? 1-转折-2-递进-3

? 1-转折-2-转折-3

这9中排列模式之中,最为平庸的也许就是“1-并列-2-并列-3”了,也许正因如此,我们才常常这样开玩笑:“一写作文就只知道写 Firstly? Secondly?, and Finally,最后写出来的文章几乎肯定非常ugly!”

而“1-转折-2-转折-3”这种模式很难出现,转着转着就转回来了。印象中只有一个作者特别喜欢这个,名字叫鲁迅——他甚至可以做到短短一段文字 里一大 堆“然而”、“不过”、“但是”、“可但是”??[1]

所以,仔细观察一下平日里读到的好文章,就会发现这9中模式中有3种模式反复出现,我们可以将其称为“有力模式”:

? 1-并列-2-递进-3

? 1-递进-2-转折-3

? 1-转折-2-递进-3

比如,之前我 们看到过的这样一个文章大纲(关于“人们为什么越来越长寿?”):

1. 食物条件的改善

2. 医疗技术的进步

3. 经济、社会环境的稳定

当初很多读者读到这样三个要点的时 候,心里就觉得“嗯,不错,挺好”,但至于“为什么不错,为什么挺好”却从未认真想过。

很多的时候,“审美并不需要清 楚原理”。不会做菜并不妨碍吃菜,不妨碍吃菜的人分辨某道菜好吃还是不好吃;不 会拍电影并不妨碍看电影,不妨碍看电影的人分辨某部电影 好看还是不好看;不会讲课并不妨碍听课,不妨碍听课的学生分辨哪位老师讲得好还是不好??[2]

然而反过来,“创 造美却需要清楚原理”。如果连原理都不知道,如何创造呢?至于为什么刚刚那三个要点放在那里 就会让人感觉“嗯,不错,挺好”,机理尽管 非常简单,但也确实值得解释。前两个元素之间某种意义上是“并列”的逻辑关系,因为它们都是微观上的因素;而第三个要点就与前两个要点产生了“递进”的逻 辑关系,因为第三个要点是宏观上的因素(从微观到宏观,是一种常见的递进逻辑关系)。于是,这三个要点符合第一种“有力模式”:1-并列-2-递进-3。

如果读者已经能够理解这三种模式的基本原理,那么,以后就好像“开了天眼”一样在各种阅读材料(不管是报纸、小说,还是考试阅读文章)中不断地遇到 它们, 反复体会之后,就会运用自如。

留学考试准备:(十一)如何做到Well Organized——模式运用一例

by 李笑来 on 2010/04/18

in 留学考试准备

先让我们看一道作文题:

Why do you think some people are attracted to dangerous sports or other dangerous activities? Use specific reasons and examples to support your answer.

不一定要把自己局限在“dangerous sports”,这道题可以讨论所有的

“dangerous activities”。现在不让尝试着找三个理由或者从三个方面来解释

一下“为什么人们会从事危险的活动?”几乎所有的人都一样,如若被突 然问到,那么他的表现很可能是这样:

? 冲口说出第一个(比如“为了寻求刺激!”)

? 而后要迟疑一阵子才能说出第二个(我常常听到的第二个是“为了

放松心情、缓解压力??”)

? 此后,他可能迟疑比刚才更久好几倍的时间, 也说不出第三个理由

或者方面??

为什么一个看似如此简单的问题却实际上并不容易回答呢?因为这问题要答好确实并不容易。找三个理由解释“人们为什么会从事危险活动”,就好像是做一 个三条 腿的桌子——“人们为什么会从事危险活动”就好象是桌面,而三个理由(或者方面)就是三条腿。而第一个理由之所以能够冲口而出,是因为这个时候为这个“桌 面”找一条“腿”非常容易,因为可供使用的选项最多。

留学考试准备一其实根本没有那么难

等找第二条“腿”的时候,就没刚才那么容易了。想想看吧,一个正常的桌子,如果第一条腿是圆腿,那么第二条腿也应该是圆腿吧?如果第一条腿是方腿, 那么第 二条腿也应该是方腿吧?于是,刚刚在找第一条“腿”的时候,原本是没有限制的,无论它是圆的还是方的,但现在找第二条“腿”的难度就提高了不止一倍:首 先,可供选择的选项已经少了一个(还是最明显最直接的那个);其次,并不是剩下的所有选项都可以直接使用,因为第一次的选择已经为第二次的选择设定了一定 的限制。

现在就很容易理解为什么第三条“腿”那么难找、甚至有的时候好像几乎找不到了吧?最明显最直接的选项已经被用掉了,绞尽脑汁找到的另外一个选项也被 用掉 了,并且前后两个选项早已为第三个选项预设了更为复杂的限制??

“一下子找出三个理由”(无论解释任何事情)就是很难的,很多人只不过是因为从未认真想过,所以才“因无知而大胆”地认为自己肯定有足够的能力应 付。事实 上,此事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几乎与一个人的能力无关,只与事先做了多少功课有关[1] 。

那有没有解决方案呢?当然有。比如说,当我看到这道题的时候,我脑子里也不可能一下子冒出三个理由,仅仅因为我也是正常人(并且足够平庸)。但,我 也许与 其他的很多人并不相同,仅仅因为我知道“三种有力模式”的存在。 其实,甚至可以这样:在我完全不知道我能想到的三个理由究竟是什么的时候,我就可以事先决定将要使用第二种有力模式:“1-递进 -2-转 折-3”。

接下来我的任务非常简单,无论如何先找个能用的“腿”。我最直接想到的是这个:

Perhaps one of the most obvious reasons that people are attracted by dangerous activities is the drive of money.

这个段落内部很容易搞定,选择“What”这个方向的话,就举举例子,讲讲都有哪些人出于金钱的驱动而被危险活动所吸引,比如电 影里的 特技演员,比如探索频道里的摄影师,比如抢劫银行的罪犯等等。如果选择“ Why”这个方向的话,就解释一下人们这么做的理 由,因为人 们大多能够理解这种现象:一般来说,收益越高风险越大,反过来也可能成立,风险越大收益越高??

在展开这个段落的过程中,因为我早已决定了将要使用的模式,所以我可以“顺藤摸瓜”地去找第二个理由。第二个元素和第一个元素之间应该是“递进”的 逻辑关 系;而看看第一个,哦,讨论的原来是“物质”方面,那么可以“递进”一下讨论“精神”方面??哦,想到了!

Another possible reason might well be the desire to pursue happiness. 想到了这个主题句,该段落内部的展开也不是很难。例如可以选择“Why”的方向,解释一下人类的基因就决定了人们喜好冒险, 因为我们的基因“清楚地记得”千百万年来无数巨大的进步其实都是冒险带来的好处??

现在再去找第三个理由已经没那么难了。前两个都是“positive aspects”,现在如果想要“转折”的话,那么,只需要再找一个“a negative aspect to explain why people are attracted by dangerous activities”就可以了。负面的很容易找到:

However, sometimes people are attracted by dangerous activities merely by being ignorant of danger at all.

解释下去很容易, 中国人常说“无知无畏”,英国人也有谚语“Sometimes brave comes out of ignorance”。俗话说“初生牛犊不怕虎”,就是因为小牛

犊子不知道那是老虎??日常生活中这种例子也无穷多,比如有人想要骑自行车跨越长城,后来 被摔死之后我们才发现此人连保鲜都没买——这不是勇敢,这是无知啊。

到此为止,作文已经彻底写完了。以上的讲解清楚地展示了我们可以如何从无到有地写出一篇质量还算不错的文章(三个理由之间的逻辑关系清楚,每个段落 内部都 很好地展开深入,使用清楚恰当的例子、理由、细节支持证明观点??) 至于这种模式运用究竟有怎样的好处,下一节再接着论述。

留学考试准备:(十二)如何做到Well Organized——模式运用又一例

by 李笑来 on 2010/04/18

in 留学考试准备

之前提到过这样一道题目:

Some people think that the automobile has improved modern life. Others think that the automobile has caused serious problems. What is your opinion? Use specific reasons and examples to support your answer. 而当时,我们已经炮制出了第一个段落的主题句:

Modern transportation vehicles such automobiles have made more goods available in the local markets.

现在,我们看看能够炮制出来的应对这道作文题目的整篇文章三个段落的大纲:

1. Modern transportation vehicles such automobiles have made

more goods available in the local markets.

2. On the other hand, automobiles have also lowered the price

of products in the local markets.

3. Moreover, modern transportation vehicles such automobiles

may have a great contribution to current independent status

of Chinese women.

读者读到第三个段落的大纲之时,很可能会一下子皱起眉头 (就好象我每次讲课时台下的几百名学生一样),哼出一声“嗯?”

其实,每个段落的内部展开都相当容易。第一段之前已经说过。第二段:过去的牛车马车看起来不烧油,但是它运货运不远,运不多。汽车之类的现代交通工 具,在 单位时间里可以运得很远,运得很多,所以,总体上来看,单位运输成本降

低了。过去皇上养了个妃子,那妃子说自己要吃荔枝,一天要吃三百个。那皇上得养多少 匹快马才能把那荔枝不坏地从南方运到北方(那时还没有冰箱,所以,一次运太多也不行)?而今到了季节,北方的水果市场上荔枝随处可见,价格又并不贵,运输 工具起了很大的作用。另外,市场上同种商品的数量增加了,那就意味着说会出现竞争,而竞争会带来更低的价格(这句话写成英文非常简 单:“Competition arises, and it will bring lower prices.”)。

第三段:过去的人们活动范围有限。现在的人们活动范围扩大了,因为有了发达的现代交通工具,诸如汽车之类。人们生活的方方面面都受到活动范围的影 响。想象 一下,几十年前,在北方一个边远山区,某一女性,23岁的时候因丈夫不小心意外身亡而成了寡妇,那她这一生再次成婚的可能性并不大——我们很了解我们自己 曾经的文化。然而,如果此事发生在现在情况就非常不一样了。处理完后事之后,这个女人就可以离开——交通工具的便捷,提供了这样的机会。几个小时的车程, 就可能是从哈尔滨到沈阳那么远;一两天,她就可以去更远,比如到达广州。“That’s a big city, that’s a new city, nobody knows her there, she has a brand new start, she is entirely independent, at least from this perspective.”[1]

请注意,第三段的主题句实际上写得很严谨。它不是在说“modern

transportation vehicles such automobiles have made Chinese women independent.”,而是说“? may have a great contribution to current independent status of Chinese women.”——“使其独立”和“对其独立有很大贡献”这两种说法之间有一定差异,而后者更严谨且更容易被证明。

刚才,乍看到第三段的主题句,读者心里想的是“嗯?”;等读完第三段的大意之后,心里想的是“嗯!”。不要小瞧这“?”和“!”之间的转变,那是从 疑问到 肯定的转变。要的就是这种效果——“主题句应该值得解释值得证明”。如果读者读到主题句,心里想的竟然是“切!”——那就完了,接着读者读得恶心,而实际 上,作者写的时候也应该很恶心吧?

这篇作文不知道被多少人认为“太怪”;另外一些人尽管用的不是“怪”这个形容词(也许用的是“新颖”),但作为学生坐在下面得到一个印象之后马上随 之而来 的念头是“倒是不错,可是我自己却死活想不出来这样的??”可实际上,炮制这样的内容实在是再简单不过了:

第 一步是想到“汽车这种现代交通工具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了巨大的方便”。而后一步一步反复问自己“so what?”,直到得出那个“值得解释值得证明”的主题句:“汽车这种现代交通工具使本地市场上商品数量增加了”。

第二步是决定使用“第一种有力模式”:“1-并列-2-递进-3”。所以,第二个段落与第一个段落之间的逻辑关系应该是“并列”。那就做个填空练习 好了: “汽车这种现代交通工具 不仅使本地市场上商品数量增加了,还_______”。 很容易就想到了:“??, 还使商品价格降低了。”

第三步是找一个能与第二段或者前两段构成递进逻辑关系的理由。其实,实在是没什么“技术含量”:前面讨论的是汽车这种现代交通工具对物质生 活的 影响,那“递进”一下,就该讨论一下汽车这种现代交通工具对人们的 精神生活产生的影响了吧?(“从物质到精神”已经 用过好几次 了??)

讲到这里,插入一个写文章的小技巧,叫“具体具体再具体”。任何时候,能够更具体就想办法再具体一些。比如,“本地市场上不仅有本地商品还 有外地 商品”这句话就可以改进为“本地市场上不仅有本地大米还有外地大米”。 这个基本的原则可以在任意地方灵活运用。某种意义上,这也是留学考试作文部分共通的要求——“ specific”。

第四步是这样,我觉得这样还不够,决定用一下“具体具体再具体”的原则。这样,我们不讨论“汽车这种现代交通工具对所有人的 精神生活产生的影响”,而是着重讨论一下“汽车这种现代交通工具对 女人的精神生活产生的影响”罢??于是,第三段 的 主题句就敲定下来:“汽车这种现代交通工具甚至可能对中国妇女的独立地位都有相当的贡献”。

仅仅几步而已,所谓“怪”也好“新颖”、“独特”也罢的作文就炮制完毕了。那一步是正常人做不到的呢?哪一步用了别人无法理解不曾知道的神秘技巧 呢?都没有。一切都很简单,一切都很正常。

留学考试准备:(十三)Coherence ——连接词本身并不一定解决问题

by 李笑来 on 2010/04/19

in 留学考试准备

所有留学考试作文评分标准中都要求行文“coherent”——就是“上下文衔接紧密”。做到上下文紧密衔接,很多的时候靠的并不是写作教程或者写 作课堂 上讲授的“连接词”。请注意,仅仅连接词本身并不保证上下文衔接紧密的。 之前提到的一篇低分习作之中,作者非常“娴熟”地使用了一些 连接词,妄图做到上下文衔接:

? These days, ?

? To begin with, ?

? In addition, ?

? Last but not least, ?

? To put all into a nutshell, ?

粗略望过去,文章 好像是“组治良好”,因为“连接词”好像放对了位置。可是,稍微细看一下就不一样了:

读过“To begin with” 之后,读者暂时并不会做任何判断,只是看看接下来的内容是否足够令人信服(当然,很快就看到举例不仅不恰当甚至干脆无关)。而看过这段之后,读者读到的是 “ In addition”,那么读者将预期看到一个与这一段之间形成“递进”逻辑关系的下一段。可是,接下来读者读到的段落与上

一 段之间根本就不存在任何递进关系,连论述的篇幅都没有“递进”。读者好不容易又读完这一段之后,读到的是“ Last but not least”[1] ,于是期待的是一个“not least”的阐述,结果看到的是一 个无论是从理由的 分量上来看,还是从阐述的篇幅上来看都是“least”的段落??在阅读说明说理性文字的过程中,有什么比“反复受 到欺骗”更令人愤怒 的呢?

这位同学显然在使用所谓的“模板”。可这位同学在使用这个“模板”的同时,竟然全然不顾那些连接词的本质含义,又同时听从了“写英文文章一定要先说 重要的 再说次要的,因为这是文化差异”的荒谬建议。显然,这位同学所写的以“ To begin with”为开头的第一个支持段落 也是他自 己认为“最重要”的段落,而事实上,他也确实因此花费了最多的篇幅去论述。很明显,他在从重要到次要排列三个段落(元素),可是与此同时却用了与他的本意 恰好相反的一个层层递进的模板——即,那些连接词原本应该连接的是从次要到重要的排列顺序。

这位同学的作文原本就不大好看,又套了这么个模板,就好像是一个丑女人戴了假首饰。美丽的女人不戴任何首饰也依然美丽;如果美丽的女人竟然戴着假首 饰只能 令人为之遗憾;反过来,丑陋的女人带着首饰弄不好就会分外地丑陋;如果丑陋的女人竟然还带着假首饰??唉!

所以说,仅仅使用连接词本身并不能自动保证“上下文衔接紧密”,一个可能的解决方案就是之前所说的“模式运用”。如果从一开始在组织素材的时候就注 意元素 之间的逻辑关系,就算不用“连接词”,又怎么样呢?清楚的论述会使读者自然而然地体会上下文之间的逻辑关系。

留学考试准备:(十四)Coherence ——主题句之间的衔接

by 李笑来 on 2010/04/19

in 留学考试准备

先来看看一篇作文的大纲。这篇作文应对的题目是:

If you could change one important thing about your hometown, what would you change? Use reasons and specific examples to support your answer. 文章说想改变的事家乡的环境,而后给出了三个理由:

? Among various aspects that I want to change about my hometown

is its environment, the improvement of which will make people

happier, healthier, and even more productive.

? A good environment will definitely make people happier.

? A nice environment will also make people healthier.

? A perfect environment will not only make people happier and

healthier, but it will even make people more productive.

现在读者可以一眼识别出来,这篇文章使用的是“第一种有力模式”:“1-并列-2-递进-3”。

这篇文章显然没有用那种非常“ugly”的模板(什么“firstly? secondly? and finally),也没有使用过分明显的“连接词”,但是,上下文衔接却是非常紧密的。

第一个重要的技巧在于,文章的主题句 1) 最好不要只是用抽象名词,同时 2) 要尽量暗示文章将来结构。有经验的作者知道写文章应该“以读者为导向”,尽量为读者提供阅读方便。没有经验的作者经常在主题句中只是用抽象名词: I want to change the environment of my hometown, and there are three reasons.

读者读完这样的主题 句,事实上并没有得到任何有效信息(concrete

information),看到的只有一个抽象名词“reasons”, 至于那 些“reasons”究竟是什么,只能读完全文之后才知道。

而读者读过“Among various aspects that I want to change about my hometown is its environment, the improvement of which will make people happier, healthier, and even more productive.”之后却不一样,马上就知道这篇文章接下来要讲的是 “happier”、“healthier”、和“more productive”这三个方面,而读者也可以因此迅速地在脑子里概括这篇文章的主旨大抵上是“several benefits of environmental improvements”。

不要小瞧“A nice environment will also make people healthier.”这句话里的那个小词“also”,它简洁有效清 晰地完成了上下文的紧密衔接,告诉读者之前之后的两个元素是并列的逻辑关系。当然,“A perfect environment will not only make people happier and healthier, but it will even make people more productive.”中的“not only”以及“but ? even”也是几乎出手无形地完成了它们应有的任务。

运用一模一样的机理,可以写出另外一篇文章的大纲(也是之前我们曾 经讨论过的),题目是:

In general, people are living longer now. Discuss the causes of this phenomenon.

大纲是:

? Among numerous factors that have made people live longer are

the improvement of food condition, the development of modern

medical technologies, and the stability of social and

economic environment.

? The improvement of food condition is a very important factor. ? Equally important is the development of modern medical

technologies.

? Match the above two is another essential factor, the stability

of social and economic environment.

这就好像是我们在做桌子的时候,先把桌面翻过来,凿三个洞(但并不穿透桌面),然后把桌腿的一端做出一个凸起,而后再把桌腿的凸起沾上胶水对到桌面 底面的 洞里,而后又在三条腿之间加上横梁??这样的桌子显然要比直接拿来三条腿而后用钉子钉到桌面上的那种桌子精巧得多??

请读者不要把注意力放在文章第一句话上的“倒装结构”上。完成上下文衔接并不一定要用这种倒装句——尽管倒装句也有它自身的好处和用处。其实,哪怕 以下这 样的朴素的句型都一样可以满足任务要求:

There are three reasons, which may include A, B, and C.

这两篇作文大纲中之所以要使用“倒装”句型,某种意义上只是为了满足评分标准中“syntactic variety”的要求而已。

留学考试准备:(十五)Coherence ——句子之间的衔接

by 李笑来 on 2010/04/19

in 留学考试准备

句子之间的自然衔接,主要手段就是使用“返指”:使用代词、或者名词。 中国 学生最常犯的错误之一就是用“it”这个代词返指之前的篇章。“it”在英文中有这样几种常见用法:

? 指 代之前的一个单数名词(非人)

? 作为形式主语

指代一个that引导的名词性从句

o 指代一个 动词不定式 o

但是,“it”不能返指前文的篇章。返指前文的篇章应该用“this”或者

“that”。然而,即便是用“this”和“that”也经常出现含混 的情 况,所以,还不如直接使用名词指代。

My best friend is using an irrational and ineffective learning model, which let her stumble from time to time, and she is completely unaware of the negative impact of her choice. It’s hard for me to watch this. 这句话里面,this指的究竟是什么呢?其实,换成一个名词就可能非常清楚了: My best friend is using an irrational land ineffective learning model, which let her stumble from time to time, and she is completely unaware of the negative impact of her choice. It’s hard for me to watch her suffer. 一个简单而又实用的建议是,尽量只用代词返指前文的名词,而返 指篇章的时候,尽量使用名词,或者“代词+名词”的形式。

根据我个人的教学经验,我发现大多数学生在英语学习过程中就好象没有人曾经提醒过他们“返指”手段在写作中的重要性。其实,补一课也并不麻烦,只不 过是把 一系列的常用做返指手段的名词强化记忆一番:

nouns which refer back to texts, classing them as types of verbal action: account, accusation, acknowledgement, admission, advice, allegation, announcement, answer, apology, appeal, argument, assertion, assurance, boast, charge, claim, comment, complaint, compliment, concession, condemnation, confession, contention, correction, criticism, declaration, defence, definition, demand, denial, denunciation,

description, digression, disclosure, discussion, endorsement, excuse, explanation, exposition, gossip, information, judgement, lie, message, narrative, objection, observation, plea, point, prediction, promise, pronouncement, prophecy, proposal, proposition, protest, question, reference, refusal, remark, reminder, reply, report, request, response, retort, revelation, rumour, statement, stipulation, story, suggestion, summary, tale, threat, verdict, warning

nouns which refer to ideas and show your feelings about the ideas: analysis, assessment, assumption, attitude, belief, conclusion,

conjecture, concept, deduction, delusion, diagnosis, doctrine, doubt, estimate, evaluation, fear, finding, guess, hope, idea, illusion,

inference, insight, interpretation, misinterpretation, notion, opinion, picture, plan, position, reasoning, supposition, theory, thinking, view, viewpoint, vision, wish

nouns which refer to events and are neutral:

act, action, affair, aspect, case, circumstances, context, development, effect, episode, event, experience, fact, factor, feature, incident, issue, matter, method, move, phenomenon, position, possibility, practice, process, reason, respect, result, situation, state, state of affairs, subject, system, thing, topic, way

nouns which refer to events and show your feelings about them: achievement, advantage, answer, crisis, difficulty, disadvantage, disaster, exploit, feat, nightmare, plight, predicament, problem, solution, tragedy

nouns used to refer to a piece of writing:

chapter, example, excerpt, extract, instalment, item, letter, paragraph, passage, phrase, quotation, section, sentence, statement, summary, table, text, words

– quoted from Egnlish Grammar, Cobuild HarperCollins Publishers

用这些词造句稍微有点麻烦,因为,为了完成“返指”的功用,只造一个句子恐怕不够;用这之中的某一个名词造上一个句子之后,用脑子想象一下这个名词 返指前 文的究竟是什么??

留学考试准备:(十六)立场的选择 by 李笑来 on 2010/04/20

in 留学考试准备

托福考试中,经常有这样的问法:

“Do you agree or disagree??”

很多考生以为遇到这样的题目应该要么选择“agree” 要么选择“disagree”,否则就是“立场不清 晰”、“立场不明确”。可是,这样的考生可能没有想到“我们的立场很明确,就是既不 同意也不反对!”这样一句话是没有任何逻辑缺陷的。

所以,考生必须明确一个事实,任何一个话题,在“同意”和“反对”之间还有很多其它可 供选择的立场:

留学考试准备一其实根本没有那么难

只不过,其中的“不知道!”和“与我何干?”是在考场上没办法选择的立场。 GMAT作文考试中,问得就更为清楚一点:

To what extent do you agree or disagree??

而在GRE考试中,干脆把可能引起歧义的“agree” 和“disagree”这两个字眼去掉,换成了这样 的问法:

Present your perspective on the issue below, using relevant reasons and/or examples to support your views.

事实上,托福考试的设计者为了做到“立场的选择不影响最终的评判”而尽量找那些“无关痛痒”的、“不涉及文化差异”的话题,并且声明,无论学生选择 怎样的 立场,只要能够做到评分标准中的那些要求,就可以获得相应的成绩。 不过,还是有必要研究一下应该如何选择立场的。道理很简单:总是有一些立场比另外一些立场更有道理。而更有道理的立场显然会“特天独厚”地写起来更 为容易 一些,而万一选错了立场,那就会“自然而然”地写起来更为困难一些。 留学考试准备:(十七)立场的选择——最好不要同意的

by 李笑来 on 2010/04/20

in 留学考试准备

请仔细注意每一个字,有些题目“最好不要同意”。之所 以说“最好”,是因为这些题目选择“不要同意”可能更容易写一些。而“不要同意”不是“不同意”——因为很多人会不自觉地把“不同意”和“反对”对等起 来。我的意思是说,在“同意”和“反对”之间还有很多立场,比如“大部分同意”、“大部分反对”、“视情况而定”??等等;而在这众多的立场之中,针对这 些题目不要选择“同意”,除了“同意”之外的所有立场都可供选择,都比选择“同意”更容易写。

什么样的题目“最好不要同意”呢?那些有绝 对词的题目。比如:

? Parents are the best teachers.

? Learning about past has no value for those of us who live in

the present.

? The most important aspect of a job is the money a person earns.

道理特别简单,“绝对的立场很难捍卫”,因为这样的立场哪怕只有一个反例就不能够完全成立。所以,即便是那些乍看上去很有道理,甚至人们普遍接受的 立场都 应该小心应对,比如:

? Never, never give up.

? One should never judge a person by external appearances.

? Progress is always good.

有些时候,绝对词并不是很容易被识别出来。比如,“Parents are the best teachers.”这句话里其实有两个绝对词,其中一个是“the best”,而另外一个是什么呢?

其实,“Parents are the best teachers.”这句话相当于:

All parents are the best teachers.

英语中 有两个绝对词不存在等同于存在“all”和“every”,再看看以下这个句子:

A student should always work hard.

其实这句话等同于“Every student should always work hard.”

这种题目直接选择“反对”可能是最好写的,因为刚刚已经说过,这种绝对的立场哪怕只有一个反例就不能够完全成立。随便找来一个反例就可以证明题目立 场站不 住脚。

除此之外,还可以运用第三种有力模式:“1-转折-2-递进-3”应对这类题目。比如“One should never judge a person by external appearances.”这道题,可以如此应对:

? It’s true that we sometimes get wrong when we judge a person

merely by external appearances.(这样的例子生活中比比皆

是??)

? However, one’s external appearances do tell us a lot about

a person.(比如,穿着西装打着领带开跑车的十有八九是暴发

户??)

? Moreover, in some specific circumstances, we have to and ought

to judge a person by external appearances.(比如洗发精厂商

找人代言的时候,一定不能找葛优??)

再比如 “The most important aspect of a job is the money a person earns.”这道题,可以如此应对:

? The amount of money a person earns is quite an important aspect

of a job.

? However, it is absolutely not the most important aspect for

any individual.

? In fact, for many individuals who enjoy their work and job,

a sense of fullfilment might well be the most important.

又 比如“Progress is always good.”这道题,可以如此应对:

? It’s true that progress is usually good.

? However, it is hardly convincing to assert that progress is

always good.

? In fact, progress is to some extent neither good nor bad, and

what is good or bad might be essentially determined by human

behaviors.

第三种有力模式在这里的应用大抵上是这样的机理:先顺着它说,然后再逆转回来,而后再更进一步。这样写出来的文章比较好看,有一句话说:

文章无曲折,正如女人无曲线。

这不是我说的,是林语堂先生说的。

留学考试准备:(十八)立场的选择——最好同意的

by 李笑来 on 2010/04/20

in 留学考试准备

这一次,在众多的立场中,只留下了一个选择:“同意”。因为这些题目之中不仅没有绝对词,还 有相关的限定。比如这道题:

People should sometimes do things that they do not enjoy doing.

这个“sometimes“很 麻烦,十次里有一次当然不算,可是三次、四次、五次、六次、七次、八次等等都算是“sometimes”。 连“部分同意”或者“部分反 对”都很难做到。某种意义上,这就是语义学里常说的“因含混而难以辩驳”。 如果反对的话,那么就等同于把自己推向绝对,要么是:

People should always do things that they do not enjoy doing.

要么就是:

People should never do things that they do not enjoy doing.

如果我们作为作者,竟然选择了很难捍卫的“绝对的立场”,那么读者就“最好不要同意”了。

再比如这 道题也一样:

Most experiences in our lives that seemed difficult at the time become valuable lessons for the future.

十次里有五次或者五次一下当然不算,可是六次、七次、八次、九次等等都算是“most”, 于是,再次我们只好选择“同意”。

一旦选择“同意”,那接下来的任务倒也简单,只不过是写个简单说明文而已。 留学考试准备:(19)立场的选择——只能反对的

by 李笑来 on 2010/04/21

in 留学考试准备

这一次,在众多的立场中,只留下一个选择:“反对”。因为这些题目背后有因果逻辑错误,哪怕“部分同意”(或者“部分反对”)都不应该选。比如这道 题: Do you agree or disagree with the following statement? Television has destroyed communication among friends and family. Use specific reasons and examples to support your opinion.

很多读者可能会奇怪,“我没有看到哪里有‘because’啊,哪儿来的因果关系错误呢?”

当我们在回答“agree or disagree”之前,其实我们还有一个步骤不应该错过,那就是“分析”。分析一下,有道理就同意,没道理就反对,有多少道理就同意多少。可是如何分析 呢?分析他人的看法,一个既简单又有效的切入点是尝试着问自己:

“How come they have such an opinion?”

让我们想想,“这些人的这种想法究竟是哪儿来的呢?”大抵上应该是这样,他们观察到的第一个现象是“现在的人们看电视的时间越来越长??”——这是 个确实存在的真实现象;于此同时,他们观察到第二个现象“现在人们之间相互沟通的时间越来越少??”——这也是个确实存在的真实现象。

而这两个现象又好像明显有着一定的联系,想想啊,每天只有24个小时,花在这儿的时间越多,花在那儿的时间就越少??于是,这些人就用“因果”逻辑 关系把 这两个现象联系了起来:

People spend much less time on communicating with friends and family because they spend too much time on watching television!

再翻译一下,就 是题目中所说的:

Television has destroyed communication among friends and family. 分析A与B之间的因果关系是否成立、是否可接受,无非 可以从以下三个层面入手:

? A不见得是B的理由(A is not necessarily the reason of B) ? A不见得是B唯一的理由(A is not necessarily the only reason

of B)

? A不见得是B最重要的理由(A is not necessarily the most

significant reason of B)

以当前题目为例进行分析:

? 的确,有些人看电视看得太多,乃至于不与他人沟通,但是,有另

外一些人就算不看电视也不与他人沟通,比如说他们可能酗酒、吸

毒??

? 就算电视是沟通被破坏的理由,但也不见得是唯一的理由。比如某

个人白天被炒了鱿鱼,回家生闷气却又不愿告诉家人,于是一声不

吭坐在那里看电视,这 时候, “不沟通”的表面原因是“看电

视”,而深层次原因是“失业的烦恼”??

? 既然电视不见得是沟通受到破坏的唯一的理由,那它还不一定是最

重要的理由呢。事实上,很多的时候,人们之间相互不沟通的最根

本原因可能在于人们普 遍缺乏 基本的沟通技巧??

所以说,“电视破坏了人们之间的沟通”这种观点是不可接受的。这样的作文 写起来并不难(本质上来看还是在用第三种有力模式:“1-转折-2-递进-3”):

? It’s true that A ? (A现象确实存在??)

? It is also true that B ?(B现象也确实存在??)

? However, it is hardly true that A → B ? (然而说A导致了B

就没道理了??)

? In fact, X is possibly the most important factor that results

in B ? (也许X才是B真正的根源??)

托 福考试中,类似的题目数量并不多,例如下面这几道题:

Do you agree or disagree with the following statement? Telephones and email have made communication between people less personal. Use specific reasons and examples to support your opinion.

Do you agree or disagree with the following statement? People behave differently when they wear different clothes. Do you agree that different clothes influence the way people behave? Use specific examples to support your answer.

Decisions can be made quickly, or they can be made after careful thought. Do you agree or disagree with the following statement? The decisions that people make quickly are always wrong. Use reasons and specific examples to support your opinion.

上面的最后一道中的有一句话:

“Decisions can be made quickly, or they can be made after careful thought.”

这是最典型的那种“语法上完美无缺”但“逻辑上混乱异常”的句子。这个句子的作者显然想为读者提供两个“截然相反”的选项,然而却忘了“ made quickly”和“made after careful thought”其实并不是完全对立的。比如,我们 可以“make a decision after quick yet careful thought”。由此可见“仅仅词汇、语法本身无法解决最重要的写作难题”。

这种从三个层面分析因果逻辑合理程度的方法,在GRE和GMAT的作文题目中要反复用到,也是日常生活中最基本的逻辑分析工具之一。

留学考试准备:(20)立场的选择——不能同意也不能反对的

by 李笑来 on 2010/04/21

in Google, 留学考试准备

还有些题目既不能“同意”,也不能“反对”。因为无论是选择“同意”还是选择“反对”,得到的都是“偏颇”的立场。比如下面这道题:

It is better for children to grow up in the countryside than in a big city. Do you agree or disagree? Use specific reasons and examples to develop your essay.

如果选择同意,那么就是“It is better for children to grow up in the countryside than in a big city”,可难道我们不知道在小孩子大城市成长也有很多不可比拟的好处么?如果选择反对,那么就是““It is better for children to grow up in a big city than in the countryside”,可难道我们就不知道在小孩子乡村成长也有很多不可比拟的好处么?

这种逻辑陷阱叫做“false alternative”(也被称为“false dilemma”或者“false dichotomy”。)。这种陷阱本质上与大人欺负小孩问的“你爸好还是你妈好?”一样。事实上,除了“有时候确实爸爸比妈妈好”和“有时候确实妈妈比 爸爸好”之外,还有很多其它的选择:

? 有时候爸爸妈妈都很好

? 有时候爸爸妈妈都不好

? 有时候看起来是爸爸好但实际上是妈妈好

? 有时候看起来是妈妈好但实际上是爸爸好

? 有时候是过了很久才知道原来爸爸更好

? 有时候是过了很久才知道原来妈妈更好

? ??

在众多选择之中,只拿出其中的两个,貌似除此之外不再有任何其他选择,让被提问者必须“二选其一”,这就是“false alternative”的本质。面对这种陷阱而不自知,就很不幸。因为,接下来请问,“如何才能做到合理地支持一个明显偏颇的立场呢?”这不是“难”, 而是干脆“做不到”。

所以,遇到这种题目即不能“同意”,也不能“反对”。可以用“视情况而定”的策略。

究竟在哪儿长大更好,要看那是多大的孩子:

? 如果小孩三四岁的话??(在哪儿长大不一样呢?反正他也不出门,

就算出门 也不知到那是哪儿??)

? 如果小孩读小学的话??(还是在乡下罢,城里孩子太可怜,上学

背的书包比他们屁股大多了??)

? 如果小孩正在读中学??(最好还是在城里罢,中国城乡差异这么

大,教育环境也是如此??)

或者

究竟在哪儿长大更好,其实各个国家的情况非常不同:

? 要是中国的孩子的话??(那最好还是 在城里罢,因为中国城乡差

异太大??)

? 要是加拿大的孩子的话??(那个国家其实没有“城里”,都是“乡

下”??)

? 要是新加坡的孩子的话??(那个国家没有“乡下”,就那么一个

城市??)

这种的“视情况而定” 的策略,使得每一个段落内部都“言之有物、言之有理”,而直接的效果就是“写起来相对更容易”。

回顾一下,立场的选择一共有四种方案:

1. 最好不要同意的

2. 最好同意的

3. 只能反对的

4. 不能同意也不能反对的

有了这样的认识之后,考生 就很难再遇到那种“呀,让我用中文写都不知道该怎么写”的题目了,这就是所谓的“知者不难”了。

{ 2 comments? read them below or add one

留学考试准备一其实根本没有那么难

} 1 flyink 2010/04/21 at 16:45

如果写成中庸立场呢?

你爸好还是你妈好?

1、诚然,妈妈能教孩子生活中的小细节的处理方法,比如教会孩子建立良好的世界观,人生观。比如教孩子考试考差了不要气馁,考好了也不要骄傲,吃饭 时候不能把饭粒掉在地上,因为妈妈跟孩子相处的时间最多,

有最多的机会看到孩子的缺点,并教会孩子改正,从而学会最基本的行为准则。

2、虽然爸爸不擅长于处理小细节的事情,但是爸爸能在人生的关键时机给予正确的指导,比如选择文理分科,合适的大学,合适的工作等等。因为爸爸作为 男性有更广阔的视野和更丰富的人生经验,也会因为看问题的全面性而忽略一些可能会影响正确决策的小细节。

3、事实上,爸爸妈妈只有相互协作才能为孩子提供最全面的教育。单一的教育是不利于孩子的成长的。在平常的细节处理上应该是妈妈为主,在关键问题的 决断上是爸爸为主。我邻居的孩子小明只有妈妈带,现在就考上了不知道什么鸟大学。我远房亲戚小王只有爸爸带,生活习惯一塌糊涂,不拘小节。

留学考试准备:(21)自己动手天天进化 by 李笑来 on 2010/04/21

in 留学考试准备

不要指望写出来的作文有人帮你批改。想想看吧,就算是家长都很难做到天天陪着孩子成长,而我们在学习写作的时候 竟然妄想有个人能够随时关注我们的进展是不 是太矫情了点呢?也不要指望有外教帮你批改作文,那更加不现实。自己的进化要靠自己动手。

尽量每天都要至少写一篇习作。原则很简单:

? 不要限定时间

? 动用一切手段

? 隔天自我批改

首先不要限定写作文的时间。不要限制自己用“模考”的方式写作文。“模考”基本上是不懂如何考试的人才喜欢的东 西。一个人要没有自知之明到什 么程度才必须参加“模考”,否则无法了解自己的真实情况?从另外一个角度来说,“模考”也是没有意义的,因为“模考”之前和之后考生的能力没有任何变化, 没有任何进步的几个小时根本就是彻头彻尾的时间浪费。对于仍然需要通过练习进步的学生来说,限制自己在“规定时间之内”完成作文,实际上是在强迫自己在 “限制时间之内”一点进步都没有。所以,这种做法实际上根本不可能有效地提高“写作速度”。

先放松,知道自己暂时无法做到“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作文”——道理很简单,我们需要时间才能进步。反正无论是谁,只要用正确的方法练习,都会不断进步 的。所以,第一篇文章可能需要三个小时才能写完的话,那么第六篇文章可能只需要两个小时就能写完,而第十一篇文章可能只需要一个小时就可能写的很好??也

就十五 六篇之后,大多数学生可以做到在三十分钟之内写出一篇质量上基本说得过去的作文。总之,无论是谁都会越写越好,越写越快。

其次,在写作文的整个过程中,必须动用一切你能够动用的辅助手段。写着写着不会写了,就去查词典,一分钟之后你 就多知 道了一个一分钟之前还不善用的词汇,这就是进步;写着写着觉得哪一个句型有点别扭,就去查语法书,一分钟之后你就进一步了解了一个一分钟之前还不全面了解 的语法点,这就是进步;写着写着没有例子了,就去查Google,一分钟之后你就多积累了一个一分钟之前还不知道的素材,这就是进步;查了半天的 Google竟然依然找不到例子,那就可能说明你的想法有误(要么怎么现实生活中竟然没有合适的例子呢?),于是你就从你的脑子里剔除了一个不现实的想 法,这是巨大的进步??动用一切手段,将保证你每时每刻都在进步,并且还是在绝大多数人都在哀怨“要是有人帮我改作文就好了”的情况下。

最后,写完了之后不要马上尝试着去修改。事实上,写完之后马上修改基本上是不现实的。刚刚你就是认为那样写是正确的所以才那样写的!所以,我也总是 告诉学 生说,在考场上留出几分钟时间回头修改错误是完全没有必要的,因为基本上不大有可能做出极大的改进。有一次遇到一位学生颇有些异议,跟我说:“老师,你看 我上次考试,就是用三分钟时间找出了十几处错误!”我一下子就乐了,说,“要么你再想想?你得有多差,才乃至于在那种情况下还能够找到十几处错误!”平 时多练习才是王道。

写完了就写完了,先放在那里,明天再改,或者隔上两三天之后再改——不过,一定要注 意千万不要把这事 儿给忘了!隔上一两天,再去看自己之前写过的作文,往往会被自己吓倒:“啊?我怎么会犯这种低级错误?!”这种惊讶是 突飞猛进的信号,因为这种惊讶会使你再也不犯同类错误——如果真的如此,那就又是巨大的进步。

当然还有更高级的方法,那就是帮别人修改作文。首先,觉得自己需要别人帮自己修改作文的人实在是太多了,乃至于你从来不可能找不到练手的对象。其 次,给自 己挑错实际上是很难的,但是帮别人挑错,人人都可以做到既快又稳既准又狠。最后,也是最为重要的就是,一个人自己犯错是有限度的,而给多个人修改作文就有 机会看到各式各样的错误形式,这些错误形式很可能是靠自己没有办法遍历到的,却是自己如果不曾见识就会在将来的某一时刻某一场合可能出错的,每批改一个这 样的错误,就是完成一次原本根本不可能发生的飞跃——这是我当初作为老师一年之内给学生批改了一千两百多篇作文之后的深刻体会。 道理很简单,这也就说完了,也说明白了。剩下的就是你采取怎样的行动了。信不信由你,进化需要靠自己。

留学考试准备:(22)慎重对待所谓的解题技巧

by 李笑来 on 2010/04/22

in 留学考试准备

为了把道理说清楚,其实只需做一道题,但是为了之后的讲解方便,就把整篇文章先放在这里:

In July of 1994, an astounding series of events took place. The world anxiously watched as, every few hours, a hurtling chunk of comet plunged into the atmosphere of Jupiter. All of the twenty-odd fragments,

collectively called comet Shoemaker-Levy 9 after its discoverers, were once part of the same object, now dismembered and strung out along the same orbit. This cometary train, glistening like a string of pearls, had been first glimpsed only a few months before its fateful impact with Jupiter, and rather quickly scientists had predicted that the fragments were on a collision course with the giant planet. The impact caused an explosion clearly visible from Earth, a bright flaming fire that quickly expanded as each icy mass incinerated itself. When each fragment slammed at 60 kilometers per second into the dense atmosphere, its immense kinetic energy was transformed into heat, producing a superheated fireball that was ejected back through the tunnel the fragment had made a few seconds earlier. The residues from these explosions left huge black marks on the face of Jupiter, some of which have stretched out to form dark ribbons. Although this impact event was of considerable scientific import, it especially piqued public curiosity and interest. Photographs of each collision made the evening television newscast and were posted on the Internet. This was possibly the most open scientific endeavor in history. The face of the largest planet in the solar system was changed before our very eyes. And for the very first time, most of humanity came to fully appreciate the fact that we ourselves live on a similar target, a world subject to catastrophe by random assaults from celestial bodies. That realization was a surprise to many, but it should not have been. One of the great truths revealed by the last few decades of planetary exploration is that collisions between bodies of all sizes are relatively commonplace, at least in geologic terms, and were even more frequent in the early solar system.

The word “target” most probably refers to:

(A) Earth

(B) Jupiter

(C) the solar system

(D) a comet

这是一道所谓的“指代题”,这个“target”指的究竟是什么呢?这道题原本很简单,却很少有人做对。为什么呢?因为大多数考 生都被所谓的“解题技巧”洗脑了,以为一定要遵循所谓的“就近指代”原则:

所谓就近指代,就是被指代对象 通常在指代词前不远处,如本句或上一句中。有时也出现在更前面的一句中。

事实上,这样的论断实际上根本没办法作为解题原则使用,这样的论断因其只不过是“通常”而总是存在例外(难道考试的时候最常考的不是“例外”的 么?):

Absurd as their opinions might sound, the staff were determined to carry out the plan without any additional support.

在上面这个句子中,所属格代词“their”所指代的名词就不在“their” 之前,而是“their” 之后的“the staff”。

而刚刚的那道题,“target”所指代的是“Earth”,但无论往前看还是往后看,都找不到与这句话直接 有关的 “ Earth”这个词——“Earth”这个词远在第一段曾经出现过一次(整篇文章中出现的唯一一次), 但它所在 的那句话与当前的这句话基本上没有任何直接联系。要是一定按照江湖上流行的各种所谓的“解题技巧”解题的话,这道题根本无解!

想想看吧, 这道题实际上再太简单不过了,只需要把四个选项逐个替换“target”代到当前句子里去:

“? we ourselves live on ____.”

请问,我们人类活在哪啊?不是在 “Jupiter”或者“a comet”上吧?——(B)和(D)排除;我们确实活在“the solar system”中,但是,“target”是

“comet”的目标,而说“the solar system”是“target of a comet”显然说不通么——(C)也要排除;于是,答案只能是(A) Earth了——事实上根本不用排除法,放眼望过去就应该直接选(A)。

荒谬的“解题技巧”比比皆是、层出不穷,却信之者众、前仆后继。尽管听起来很奇怪,但这样的现象确实存在:有些事情越荒谬,相信的人越多,相信的程 度越 强。Michael Shermer曾经专门写过一本书论述这种普遍存在的心理现象,书名是Why People Believe Weird Things: Pseudoscience, Superstition, and Other Confusions of Our Time1 。这种貌似古怪的现象之根源在于很多的时候人们索要的并非“答案”,而是“解脱”——他们不是“确信”,而是“宁愿相信”,因为那些所谓技巧要真的并不存 在的话,他们就觉得自己没希望了(注意,实际情况更可能只是“觉得”没希望,而非“真的”没希望,但他们并不那么“觉得”)??

哪怕用脚指头想想就知道,如果真的有什么“技巧”可以做到在“考生实力很差”的情况下,运用它可以做到“考分却非常高”,那这种“技巧”是交个千八 百块就 学得到、收个千八百块就有人肯教的么?我觉得如果我真的掌握了这种技巧的话,在当今这个世界,招一个徒弟收他几十万学费都不过分——因为那“技巧”能够改 变的可是他一生的命运啊!只可惜,我确实不会,也没有这类如此无价的所谓“技巧”傍身,否则的话??

只要人群中傻子的数量积累到一定数量,就必然会出现至少一个疯子,靠骗骗傻子就可以富贵一生;而有趣的是那些遇到疯子的傻子们倒也好像无所谓,无怨 无悔, 生活得很幸福??噫,这个神奇的世界!

留学考试准备:(23)打造地道的书面比较句

by 李笑来 on 2010/04/22

in 留学考试准备

行文中最常用的逻辑表达模式外乎以下几种:

? 定 义

? 举例

? 因果

? 比较

定义也好,举例、因果也罢,其实都很容易表达;而这几种之中,相对最难把握却也常常最被忽略的就是比较表达法。不过,倒也花费不了多长时间,以下的 内容, 在课堂上最多不过需要大约一小时就可以讲清楚。

一提到比较句,我们马上能够想到的当然是

more/less? than?

as? as

首先要搞清楚的是词性问题。“more/less” 以及“as?as”中的第一个“as”是副词,那 than和“as?as”中的第二个“as” 是什么词性呢?在书面比较句中,它们的词性是“并列连词” (conj.)。

口语中, 我们可以直接说“A is more beautiful than B.”这时候,“than” 可以被理解为介词,而后面接的是代词 的宾格(“B”作介词“than”的宾语)。但是,同样意思的书面比较句应该这么写:

A is more beautiful than B is.

其实这句话是两个句子并列之 后组成的:

A is beautiful.

B is beautiful.

而后并列连词“than”放在“B”之前,副词“more”放在第一句话的“beautiful”之前, 于是,我们得到这样一个句子:

A is more beautiful than B is beautiful.

又由于并列的两个句子中,第二个句子可以省略与第一个句子相同的部分, 于是,最后一个“beautiful”被省略掉,最终就得到了我们刚刚看到的那个句子:

A is more beautiful than B is . → A is more beautiful than B is. 当然,如果把第二个句子的“is”也省略掉,形式上来看就与口语中的表达法没有区别;但显然,在书面比较句中,“B”是主格而不是宾格。

重点1:书面比较句其实是 一种特殊的 并列句。

重 点2:书面比较句第二个句子中的谓语动词建议不要省略。

之前的“A is more beautiful than B.”这个例句中,为了避免节外生枝,用“A”和“B”替代了比较双方,因为“B”的主格是“B”,宾格还是“B”,没有区别。如果我们要表示“她比我更 漂亮”的话,那么这个比较句将由两个句子并列构成:

She is beautiful.

I am beautiful.

由并列连词“than”并列起来之后变成:

She is more beautiful than I am .

并 列句中能够省略的是相同的部分,而第二个句子的系动词是“am”,与第一个句子的系动词“is”是不同的,于是就不能省略。

另外一个例子 可以用来说明“第二个句子中的谓语动词建议不要省略”是为了避免歧义。

比如说,我想表达这样一个意思的句子:我喜欢她;你也喜欢她;可是 我比你更喜欢她??

I like her.

You like her.

I like her more than you like her.

而后把相同的部分全都去掉,就变成:

I like her more than you.

歧义出现了:因为“you”既可能是主格也可能是宾格。不要以为“you”特殊,事实上,英文中所有的实义名 词都是 “主格”与“宾格”相同的。 那应该怎么办呢?应该写成这样:

I like her more than you .

I like her more than you do.

重 点3: 第二个句子中的谓语动词如果不是系动词,则可以使用“do”的恰当时态替换。

重点4: 第二个句子的谓语动词可以倒装。

以下是三个TOEFL阅读文章中出现过的几个例子,比较句的第二个句子的谓语动词都被倒装了:

? Ichthyosaurs had a higher chance of being preserved than did

terrestrial creatures because, as marine animals, they

tended to live in environments less subject to erosion.

? The common kestrel nests in larger flocks than does the lesser

kestrel.

? This immunity has been followed by a relaxation of the defenses,

and kittiwakes do not react to predators nearly as fiercely

as do ground-nesting gulls.

重点5:一般来说,相互比 较的两个对象应该 1) 属于同一范畴;2) 拥有相同属性。

我们可以说“苹果比桔子好吃”,但很难比较“苹果”与“袜子”。如果两个对象不属于同一范畴,即便他们(它们)拥有相同的属性,比较起来也没有意 义,我们 没多大可能说:

He is bigger than a book. (尽管人有大小,书本也有大小??)

不过,英文的比较句允许比较同一事物的两种不同的属性。既然是同一事物,当然属于同一范畴;而另外一方面我们无法比较(也没必要)“同一事物的同一 属 性”:

My eyes are bigger than my eyes. (这样的句子很无聊。)

以下是一个在几乎所有的语法书中都可以找得到的句子:

A is as smart as beautiful.

先看看这句话是怎么“炮制”出来的:

A is smart.

A is beautiful.

A is as smart as beautiful.

当然这句话还可以写成:A is as smart as she is beautiful. (代词替换) 这句话通常被错误地翻译为“A既漂亮又聪明”。

其实这句话本身并没有说明A究竟有多么聪明,说的只是“A聪明的程度与她漂亮的程度一样”。在不知道A有多么漂亮之前,我们仅通过这个句子没办法确 定A有 多么聪明。

? 如果前文中已经告诉我们A非常漂亮,那么我们可以通过这个句子

得知:“A(那么漂亮,竟然也)那么聪明!”(有人建议把“竟

然也”改为“同时也”)

? 如果前文中提供的信息告诉我们A的漂亮程度只不过是“相貌平

平”,那么这个句子告诉我们的是“A(其实)智商平平”。

所以说,“A is as smart as beautiful.”如果翻译成“她有多漂亮就有多聪明”应该更准确一些。

重点6:比较句是依赖上下 文的。

比较句中的第二个句子所 提供的应该是“已知信息”(Known Information),而第一个句子提供的是“新的信息”(New Information)。

重点7:比较句中的第二个 句子是“参 照系”。

如果有人突然说,“李笑来现在聪明多了”——那他的言外之意是“过去李笑来是个大笨蛋。”(有人建议把“是个大笨蛋”改成“没这么聪明”。)

读 到这里,“A is as stupid as beautiful.”的意思就很容易理解了:“A愚蠢的程度与她漂亮的程度一样”。

有 了以上的认识,类似以下的句子(这是一道GRE ISSUE作文题目)也很容易理解:

Competition is ultimately more beneficial than detrimental to society. 现在,假设我想表达这样的想法:计算机(操作起来)很复杂,计算机也很有用,可是(我想抱怨)计算机并不像它那么复杂地那么有用??(要是复杂程度 和有用 的程度一致,我们作为用户有时也就可能认了—— 凡事儿都有代价么;但是,它那么复杂,却没那么有用的时候,我们就变得很不耐烦了——比如

Microsoft的新版操作系统Windows Vista/7就是很令人恼火的东西??[1] ) Computers are useful.

Computers are complex.

(However,) Computers are not as useful as complex.

(这句话还可以写成:Computers are not as useful as they are complex.) 现在,再试比较以下几个句子对计算机的抱怨的程度:

Computers are not as useful as complex.

Computers are (much) less useful than complex.

Computers are (much) more useless than complex.

显然,第三个句子能表达最强程度的抱怨。注意,前两个句子比较的是“useful”和“complex”,而第三个句子比较的是“useless” 和 “complex”。

任何思想都有很多种表达方法,其中总是至少有一种表达方法比其他方法更加有效更加准确。把可能的表达方法都罗列出来,仔细甄别,最终选出那个最有 效、最准 确的表达方法的过程——这其实就是传说中的“炼句”了。

一提到“more/less? than”或者“as? as”,我们直接想到的是形容词与副词的比较级与最高级。可是,我们有的时候需要比较“名词属性”。比如这个句子:

He is more of a friend than a father.

这句话是如何“炮制”出来的呢?

He is a friend.

He is a father.

He is more a friend than a father.

可是,“more”是副词;副词什么时候可以修饰名词呢?——错的时候。副词是不能修饰名词的。那怎么办呢?填一个“of”进来。“of” 后面接 上一个名词所构成的介词词组相当与那个名词词义的形容词词性(真拗口),所以,以下两个句子是等价的:

? It is very important.

? It is of great importance.

于是,填进去一个“of”之后:

He is more a friend than a father.

He is more of a friend than a father.

这句话的意思是说:“他是个好父亲,更是个好朋友。”这 其中的“好”,应该是在前文中已经描述过的(比较句是依赖上下文的——重点6)。

重点8: 比较名词属性的时候,“more”后面要加上一个“of”。

重点9:比较名词属性的时 候,“as”后面要加上“much of”。

所以,如果我想表达“他是个多好的父亲,他就是个多好的朋友”,那么就应该写成:

He is as much of a friend as a father.

现 在我们可以通通透透地理解下面这个所谓的“难句”了——这是一个托福阅读中出现的句子,难倒过不少人:

Life’s transition from the sea to the land was perhaps as much of an evolutionary challenge as was the genesis of life.

让 我们逆向拆解一下这句话的“炮制”过程(重点1):

Life’s transition from the sea to the land was an evolutionary challenge. The genesis of life was an evolutionary challenge.

Life’s transition from the sea to the land was as an evolutionary challenge as the genesis of life was an evolutionary challenge. 然后再加上一个程度副词“perhaps”:

→ Life’s transition from the sea to the land was perhaps as an evolutionary challenge as the genesis of life was an evolutionary challenge.

因为比较的是名词属性,“as”后面加上“much of”(重点9)

→ Life’s transition from the sea to the land was perhaps as much of an evolutionary challenge as the genesis of life was an evolutionary challenge.

第二个句子中重复的部分省略掉, 谓语动词不省略(重点2)

→ Life’s transition from the sea to the land was perhaps as much of an evolutionary challenge as the genesis of life was .

第二个句子的谓语动词倒装(重点4),最终得到我们之前看过的句子:

→ Life’s transition from the sea to the land was perhaps as much of an evolutionary challenge as was the genesis of life.

这句话是在说:“(如果说)生命的起源是个进化的挑战(的话),(那么)生命从海洋到陆地的演变是个更大程度的进化挑战。”

由于 比较句中的第二个句子(重点1)是参照系(重点7), 所以,在读到这个句子之前,肯定有笔墨描述“The genesis of life was an evolutionary challenge.”,而在那篇文章中,这个比较句是第三句话:

Life originated in the early seas less than a billion years after the Earth was formed. Yet another three billion years were to pass before the first plants and animals appeared on the continents. Life’s transition from the sea to the land was perhaps as much of an evolutionary challenge as was the genesis of life.

再看一个GRE ISSUE作文题目中的句子:

When we concern ourselves with the study of history, we become storytellers. Because we can never know the past directly but must construct it by interpreting evidence, exploring history is more of a creative enterprise than it is an objective pursuit. All historians are storytellers.

现在能够完全明了“? exploring history is more of a creative enterprise than it is an objective pursuit.”是如何构成的、以及这句话究竟是什么意思了吧?

再给大家看一个论坛上的链接(最后一个答复日期是Nov 18 2007, 10:52 AM),大家就是知道有多少人因为这个“of”或者“much of”而困惑了——可是你,现在已经完全明了。

GRE ISSUE作文题库里还有这样一个句子:

“In most societies, competition generally has more of a negative than a positive effect.”

这个句子是怎么构成的呢?

Competition has a negative effect.

Competition has a positive effect.

→ Competition has more a negative effect than competition has a positive effect.

→ Competition has more of a negative effect than a positive effect. 现在,还有两个“effect”是重复的,于 是,这句话最终可以有两个版本:

? Competition has more of a negative effect than a positive one.

(代词替换)

? Competition has more of a negative than a positive effect. (第

一个“effect”省略掉)

这两个版本都是正确的,通常推荐使用第二个版本——因为它更简洁。 托福作文题目中有这样一道题:

It has been said, “Not everything that is learned is contained in books.” Compare and contrast knowledge gained from experience with knowledge gained from books. In your opinion, which source is more important? Why? 这道题并不像看起来那么简单。如若没有人提醒,很多人考生会在作文中去比较“书本”与“经验”——不知不觉作文就写得越来越乱。为什么呢?因为“书 本”与 “经验”并不属于同一范畴(重点5),很难进行有意义的比较。 其实,题目中要求的是比较 (A)“从书本中获得的知识”与 (B) “从经验中获得的知识”——都是“知识”,于是属于同一范畴,于是可以做这样的比较:

1) 从书本中获得的知识要比从经验中获得的知识更广博。

或者

2) 从经验中获得的知识要比从书本中获得的知识更深入。

这两句话应该怎么翻译呢?“文绉绉”的书面形式应该写成什么样呢?读者不妨先尝试一下。我们先讲点别的东西,一会儿回头再讲这个句子。

有 的时候我们需要比较的不是A和B,而是属于A的一个事物与属于B的一个事物。也就是说,我们要比较的是“A’s X”和“B’s X”。比较句是两个句子构成的,于是,最终的比较句大抵上应该含有以下结构:

A’s X? than/as B’s X?

“文绉绉”的书面语讲究“避免重复”,甚至会“避免重复结构”。“A’s X”和“B’s X”就是结构上的重复。而英文中的所属格有两种表示方式,“A’s X”和“X of A”、“B’s X”和“X of B”。于是,书面比较句的第一个句子使用

“A’s X”和“X of A”中的任何一个,而第二个句子中往往使用“X of B”的形式:

A’s X? than/as X of B?

可是,“X”还是重复了,那怎么办呢?换成代词 “that”。

“他的眼睛比我的眼睛大”,口语中直接说“His eyes are bigger than mine.”就完事儿了;“文绉绉”一点的书面语要写成:

His eyes are bigger than those of mine.

(注意,要用“those”而不是“that”,因为“我”不是独眼龙。)

重点10:比较句中 的第二个所属格往往表示为“that/those of ?”的形式。 以下是几个托福阅读文章中的句子:

? Baskets produced by other Native Americans were less varied

in design than those of the Pomo people.

? Lavoisier’s interpretation was more reasonable and

straightforward than that of the phlogiston theorists.

? This amount of change that has occurred in fossil bone, even

in bone as old as that of dinosaurs, is often remarkably

small.

事实上,除了 “than/as”之外,还有很多比较结构,都可以使用这种“所属格代词结构替换”:

? same as:The values of the news media are the same as those of

the elite, and they badly want to be viewed by the elites as

acceptable.

? similar to: Their composition is thought to be similar to that

of Earth’s iron core, and indeed they might have once made

up the core of a large planetoid that disintegrated long ago.

? differ from:How did the work of American carvers in 1776 differ

from that of contemporary sculptors?

? prefer to:They prefer the temperature and climate of the canopy

to that of other environments.

? favor over:Rather, the denominator ideology is to favor

businesses’ interests over those of individuals.

? superior/inferior to:The position of the women, lie says, is

miserably inferior to that of English and American working

women, and the hours of work of English people a whole age

ahead of those of their Continental brethren.

? parallel to: The author discusses the development of flight

in birds as resulting from a separate but parallel

development process to that of pterosaurs.

? ?

现在,让我们 回到前面提到句子:

从书本中获得的知识要比从经验中获得的知识更广博。

之前大多数人会把这个句子翻译成:

Knowledge gained from books is broader than knowledge gained from experience.

这样翻译 当然完全没错,不过,如果应用一下刚刚讲解过的内容,那么这句话可以写成:

Knowledge gained from books is broader than that gained from experience. 应用重点2,书 面比较句第二个句子中的谓语动词建议不要省略,那么:

Knowledge gained from books is broader than that gained from experience is.

再应用重点4, 第二个句子的谓语动词可以倒装,那么:

Knowledge gained from books is broader than is that gained from experience.

再 给提供两个例子:

? In particular, the responses of less-educated individuals are

far more sensitive to issue framing than are those of highly

educated individuals.

? “Thus,” Darwin concludes in the last sentence of the book,

“we are brought face to face with a difficulty as insoluble

as is that of free will and predestination.”

如果我们想表达:

“今天的学生实际上并不比过去的学生更聪明。”(但由于有了计算机的帮助,今天的学生懂得比过去的学生更多。这句话在托福 作文中可以用得到:Do you agree or disagree with the following statement? With the help of

technology, students nowadays can learn more information and learn it more quickly. Use specific reasons and examples to support your answer.)

大多数人原本的表达可能是这样的:

Today’s students are in fact not smarter than students of the past. 应 用之前的各个重点,现在读者可以炮制出:

Today’s students are in fact not smarter than were those of the past. 英文当中有一个词,本质上是“代词”,却在任何词典或者语法书中都没有被当作代词处理过,这个单词是:counterpart。

重点11: “counterpart”本质上来看是“比较句中的代词”。

之前的句子“今天的学生实际上并不比过去的学生更聪 明。”还可以这样写: Today’s students are in fact not smarter than were their counterparts of the past.

再 补充两个使用“counterpart”的例句:

? The idea that antioxidant supplements are the same as their

counterparts that are naturally present in food is a myth.

? In international comparison, Swiss labor force is cheaper than

its counterpart in neighboring countries.

到此为止,读者应该对英文书面语的比较句写法有了与几十分钟之前全然不同的认识。不要小瞧这一点点的改进,要知道,绝大多数的中国学生写英文文章的 时候都 写不出像样的书面比较句(这不是背背单词或者看看语法书就能解决的)——某种意义上,刚刚几十分钟的阅读,再加上其后一点点的练习,就相当于已经为读者提 高了若干个百分比等级(Percentile Rank)。

留学考试准备:(24)应对托福词汇题的关键

by 李笑来 on 2010/04/23

in 留学考试准备

很多人用他们所能想到的最直观的方式“解”词汇题:他们先看看题干中所考的词汇是否认识,如果认识的话,就在四个选项中选择一个它的同近义词。这样 的思路 乍看起来未尝不可,可是起码有两个可怕的漏洞:

首先,如果题干中所考的词是一个陌生词汇怎么办?请问我们如何才能确定一个陌生词汇的同近 义词是什么?此路明显不通。

不妨看看下面这道题:

Reformers feared that the privately owned utility companies would charge exorbitant rates for these essential services and deliver them only to people who could afford them.

The word “exorbitant” is closest in meaning to which of following?

(A) additional

(B) expensive

(C) various

(D) modified

“exorbitant” 是一个词频在三万开外的词汇。所谓“词频”,原本指一个单词在使用中出现的频率。按照使用频率的由高到低地把单词排列起来的词表叫做“词频表”;而“词 频”一词往往又指某个单词在“词频表”中所处的位置。也就是说,“ exorbitant”在英语的词频表中处于三万多位——换言之, 普遍来看,从概率的角度出发,一个人大约要认识三万个以上的词汇才必然认识“ exorbitant”这个单词。因此,在考场上有大 量 的考生事前并不认识

“exorbitant”,只能说实属正常。请问,既然考生不认识“ exorbitant”, 又如何盯着“exorbitant”在四个选项中选中它的同近义词?

其次,一个单词往往不止一个含义,而如若题干中所 考的词汇所考的词义并不是考生所了解的那个,考生就可能落入陷阱。

不妨看看下面这道题:

One result of rent control is a decrease in the construction of new rental units. Rent Controls have artificially depressed the most important long-term determinant of profitability — rents.

The word “depressed” is closest in meaning to which of following?

(A) saddened

(B) created

(C) lowered

(D) defeated

这道题的正确答案是(C),但根据ETS提供的统计数字,这道题起码有52%以上的考生没有选择(C),尽管没有进一步的数据告诉我们究竟有多少人 选择了

(A),但,很容易想象做错题目的52%的考生中的大多数是因为看到

“ depressed”就直接选择了他们知道的这个单词 的词义的 同义词(A) saddened才导致做错了题目。

真正有效的策略是:在考场上面对任何一道词汇 题,考生都应该把题目想象成“填空题”。题干中所考的单词究竟是 什么根本不重要,那一串字母的组合干脆只不过是一个空格。现在考生的任 务是在(A)、(B)、(C)、(D)四个选项中选

择一个“填到‘空格’里之后能够使当前句子说得通”的选项——如果不只一个能够使当前句子说得通,那就 选最说得通的。

让我们重新做一遍这两道题目。

Reformers feared that the privately owned utility companies would charge exorbitant rates for these essential services and deliver them only to people who could afford them.

在这句话中,“exorbitant”显然是形 容词(这个判断也可以来自于这样的观察:四个选项都是形容词,所以,“ exorbitant”只能是形容词),在修饰“rate”, 而“rate”的意思应该是“价 格”;“ rate”其实不止一个词义的,但它在这句话里之所以应该是“价格”是因 为它在做“charge”这个 单词的宾语;而“ charge”这个词也不止一个意思,但它在这句话里之所以必然是 “收缴(费用)”的意思,是因为句子末尾有一个词“afford”??好了,现在,在四个选项中选一个能够修饰“费用”的形容词,并且 加上这个形容词之后就只有“支付得起的用户”能够获得服务,那就只能选择“ expensive”了。以这种思路,整个解题过程中, 考 生是否认识“exorbitant”这个单词根本不重要。 One result of rent control is a decrease in the construction of new rental units. Rent Controls have artificially depressed the most important long-term determinant of profitability — rents.

“depressed” 所在的这句话的主谓宾很简单,“Rent controls”是主语,“depressed” 是谓语,而宾语 “the most important long-term determinant of profitability”尽管很长很抽象,但它有一个很简单的同位语“rent”,所以,句意很简单,就是“租金控制把租金怎么样 了”(Rent controls _____ rent.)。那么,请问,租金控制能使租金沮丧么?不能,只能使房东沮丧,(A)排除。租金控制能够创造租金么?整篇文章都在说所谓的“租金控制”是 “控制租金以防其上涨”,所以,租金控制也不能够创造租金,(B)排除。租金控制显然也无法打败租金,(D)排除。而正确答案只能是(C),租金控制“降 低”了租金。而这之前的一句话早已说的非常清楚:“One result of rent control is a decrease in the construction of new rental units.”既然,早就说清楚了“租金控制的结果是降低了新的租赁单元的建造”,那后面就是在解释为什么,为什么呢?因为“租金被降低了”才是合理的解 释。这道题做错的根本原因并不在考生词汇量不够(事实上,考的也确实不是生僻词汇,而是常见、常用词汇),而在于考生严重缺乏上下文联系 能力——事实上,他们连把一句话连起来认真读一遍(姑且不论能否读懂)都未曾尝试一下。

如果不把词汇题当作填空题,而是当作“找 同近义词而已”的题目,那么考生能遇到的最可怕的境遇大抵上是这样的:

Second, the voice gives psychological clues to a person’s self-image, perception of others, and emotional health. Self-image can be indicated by a tone of voice that is confident, pretentious, shy, aggressive,

outgoing, or exuberant, to name only a few personality traits. Also the sound may give a clue to the facade or mask of that person, for example, a shy person hiding behind an overconfident front. How a speaker perceives the listener’s receptiveness, interest, or sympathy in any given conversation can drastically alter the tone of presentation, by

encouraging or discouraging the speaker. Emotional health is evidenced in the voice by free and melodic sounds of the happy, by constricted and harsh sound of the angry, and by dull and lethargic qualities of the depressed.

The word “evidenced” is closest in meaning to

(A) questioned

(B) repeated

(C) indicated

(D) exaggerated

绝大多数考生误以为自己“认识”这个词“evidenced”。 而实际上呢?大家都见过“evidence”, 名词,“证据”;“ evident”,形容词,明显的。但是,“evidenced” 呢?实际上都未必见到过——这种用法很少,在Collins语料库中总计含有“evidence”这个词及其变体的500多个例句中只出现过两次这种用 法。所以,实际上考生并不真正“认识”这个词,却误以为自己认识。于是冲到选项中一下就傻眼了,没有任何一个选项是自己所知道的那个意思的同近义词!

这道题的更为靠谱一些的解题思路是这样的:看看当前句子,“Emotional health is _____ ?”,那这个空格里填什么比较恰当呢?这一段的段首句是这么说的:

Second, the voice gives psychological clues to a person’s self-image, perception of others, and emotional health.

不出意外的话,段落内部将分别论述self-image, perception of others, and emotional health这三样东西。扫了一眼就知道果不其然:

Self-image can be indicated by?

Also the sound may give a clue to?

Emotional health is _____ ?

既然“can be indicated by”和 “may give a clue to”是差不多一样 的意思,那么,空格里填的也应该是差不多的意思,而选项里直接就有一个“一模一 样”的选项:

(C) indicated

有什么道理不选它?有什么道理不放心地选它!

留学考试准备:(25)托福阅读其实只有一种题型

by 李笑来 on 2010/04/23

in 留学考试准备

先做一道题,然后再讲道理:

Birds that feed in flocks commonly retire together into roosts. The reasons for roosting communally are not always obvious, but there are some likely benefits. In winter especially, it is important for birds to keep warm at night and conserve precious food reserves. One way to do this is to find a sheltered roost. Solitary roosters shelter in dense vegetation or enter a cavity — horned larks dig holes in the ground and ptarmigan burrow into snow banks — but the effect of sheltering is magnified by several birds huddling together in the roosts, as wrens, swifts, brown creepers, bluebirds, and anis do. Body contact reduces the surface area exposed to the cold air, so the birds keep each other warm. Two kinglets huddling together were found to reduce their heat loses by a quarter and three together saved a third of their heat.

Ptarmigan keep warm in the winter by

(A) huddling together on the ground with other birds

(B) building nests in trees

(C) burrowing into dense patches of vegetation

(D) digging tunnels into the snow

做错这道题的人[1] 十有八九选择的是(C),而正确答案是(D)——很少有人选择

(A)和(B)。

现在让 我们来看看文章中相应的句子,该句子在两个破折号之间:

? — horned larks dig holes in the ground and ptarmigan burrow into snow banks — ?

也许要把这个并列句拆解开来这样排列才能更为直观:

horned larks dig holes in the ground

and

ptarmigan burrow into snow banks

两句话的主语“horned larks”和“ptarmigan”可能都是考生并不认识的词汇——一分别 是长角云雀和雷鸟——但,根据上文来看,都应该是“ Solitary roosters”,如果,不知道这是“独居的栖息者”的意思 的话,那么起码根据之前的文字应该知道这个词组指的不过是“某种鸟”——这篇文章整体上就是讲鸟的,而之前的一句话里还有这样一个无论是谁都看得懂的部 分:“ it is important for birds to keep warm at night”。所以,“horned larks”和“ptarmigan”其实是一回事儿。

再看看两句话主语发出的动作,一个是“dig holes”,另外一个是“burrow”那它俩是不是应该 一回事儿呢?先放放,不着急。

再往后看,第一 句话里是“in the ground”,第二句话里是“into snow banks”, 这两部分显然又是一回 事儿,尽管一个是“在地里”,另外一个是“在雪(层)里”,但那不都是之前的那个句子里说的为了取暖鸟们所找的“ sheltered roost”么?

既然:

“horned larks” ≈ “ptarmigans” ∈ solitary roosters (birds) “the ground” ≈ “snow banks” ∈ sheltered roost

那么我么可以推测:

“dig holes” ≈ “burrow” ∈ find

其实关键也就在这里了,如果考生之前已经认识“burrow” 作动词是“掘穴,打洞”的意思的话,就不大可能选(C),而直接选(D)了。但是由于不认识

“ burrow”于是只能乱猜。然而,经 过讲解,大家可以看到文章中已经给出了清楚的线索提示“burrow”其实就是“ dig holes”——如果 考 生识别出了这个线索,那么就不大可能做错这道题,去选择(C)。

看到这里读者就明白了,把这种题目总结为“细节题”是非常流于表面、忽略实质、也因此很可能误导考生的分类方法。其实真的没必要为阅读题目划分那么 多流于 表面的种类,说穿了,托福阅读文章只有一种题目:词汇题。上面这道题不管它的形式是不是“传统意义上的词汇题”,但究其实质,还是词汇题:文章中有一个不 认识的词,但文章同时又给出了足够的线索,就看考生能否识别出那或清晰或隐晦的线索,搞清楚那个“陌生词汇”的含义,如果考生做到了,那题目就不可能做 错。

下面这句话听起来像废话:

在考场上,阅读文章由两部分构成,一部分是你能看懂的,一部分是你一下子看不懂的;

但在这句“废话”的基础推演出来的下一句话就算是破解阅读考试的“天机”了:

而你的所有技巧集中体现在“如何运用已知信息正确地推测那些未知信息究竟是什么意思”。

表面上来看,难点集中在词汇上,因为按照我们刚刚得到的结论,所有题目本质上都是词汇题,而某个生词被搞定了,题目也就解决了。然而,本质上来看, 做到 “运用已知信息正确地推测那些未知信息究竟是什么意思”所需要动用的知识储备显然不只是“足够的基础词汇”那么简单,要具备足够的语法知识、良好的逻辑分 析能力、足够的英文记忆力(如果读过之后记不住,那就在读某一句话的时候无法再脑子里把正读进来的信息与之前的疑惑的信息联系起来)、以及良好的上下文联 系能力(记忆力和理解能力是上下文联系能力的前提和基础),而这些,不仅仅是英文问题,事实上是一个人的文字使用习惯问题。大多数人平日里哪怕读母语的文 章都只是被动输入而已,大多人都是只输入不处理,甚至连输入都因不自觉地囫囵吞枣而在理解上不得不“断章取义”??

这种考试看起来是“英语考试”,但之所以有那么多人无论多么拼命努力也不得善终的原因就在这里了:他们以为这只是英语考试,于是把所有注意力都放在 “英 语”之上,因此无论怎么努力最终只是解决了一部分问题而已(弄不好还只不过是一小部分)。

留学考试准备:(26)阅读中如何运用已知推断未知

by 李笑来 on 2010/04/24

in 留学考试准备

真正有效的方法往往非常简单。

当我们读进来第一句话(标识为S1)的时候, 任务只有一个,“这句话在再说什么?”(What does S1 mean? 标识为M1)其实,有些时候,这并不是一个简单任务。需要两样东西支撑:1)语法知识;2)概念体系。但是,很多人竟然以为只需要单词就够了(前文已经解 释过)。

然而,读进来第二句话(S2)的时候,任务就多了一个:不仅要搞清楚M2,还要搞清楚M1和M2之间的关系(标识为 R1&2)——这是竟然有很多 人从来不做的事情。

M1和M2之间的关系,大抵上分为两种:

1. M1被M2支持(当然,也可能反过来,M1支持M2)。这时,M2往往可能从三个角度之一(或者三个角度组合使用)去解释M1——What?(举 例、阐 述)Why?(因果、比较、分类、目的) How?(方式、手段、步骤)

2. M1与M2共同支持另外一个句子。这时,M1与M2之间可能的关系分别是:并列、递进、转折。

如果,M1、M2、R1~2都已知,那么即 意味着说真正的“阅读理解”就已经全部完成。

然而,在考试中,考生往往遇到的情况是:

1. M1未知、M2已知、R1~2已知;

2. M1已知、M2未知、R1~2已知;

3. M1已知、M2已知、R1~2未知;

这其实与简单数学没什么两样(就好像“x+y=z”)——即,一个方程式里面有三个变量,其中两个已知,现在需要推导出第三个变量的值。如果三个变 量都是 已知的,那也不算是什么考试了。

要知道,设计得严谨科学的阅读理解考试中,是不会出现一个方程式里有三个变量其中却竟然有两个未知的情况的——那不叫考试,那叫“刁难”。这也是我 为什么 总是劝诫考生,轻易不要相信什么“模拟题”——反正,我研读过的所有非ETS官方的题目,大抵上都不严谨、不科学,不管作者和出版机构是多么地权威 ——不信,谁都可以用刚刚说的简单道理去自己做个判断。

同样的道理,段落与段落之间的关系也是如此。不仅要能够概括出第一段的大意(标记 为MP1 ),然后还要再概括出第二段的大意(标记为MP2),最后还一定要弄清楚二段之间的关系(标记为RP1~2)——这就是更多人坚决不做的事情了——而后又 是解方程式了??

道理都已经清楚之后就是平时练习的步骤了:

1. 挣扎着搞清楚每一句话的确切含义。运用一切可以运用的手段——查词典,查语法书,甚至去查Google。“自己动手”比“花钱让别人替自己干活”(比如, 报班上课听讲)在这方面不知道要有效多少倍。

2. 理解每句话之间、每个段落之间的关系。之后还有另外一个任务——概括。

3. 整理词汇。要知道,读完一篇文章之后,自己动手整理词汇,远比背单词书效率高出许多——可惜,大多数人并不相信。

4. 反复阅读若干 遍。读着读着就可能发现很多第一次读并没有注意到的东西。

5. 复述文章。能够书面或者口头复述刚刚读过的文章,实际上需要很多综合能力:记忆力、逻辑能力、转述能力、重新组织能力、再理解能力等等。

6. 养成相隔若干天后复习的习惯。

其实,如此处理50篇左右的文章,就基本上所向披靡了。对于那些准备留学考试的学生来说,随便找来几套真题如法炮制就会有很大的进展。

留学考试准备:(27)托福口语考试语音准备

by 李笑来 on 2010/04/24

in 留学考试准备

口语考试的成绩取决于两个基本因素,一个是语音,另外一个是内容。让我们先谈语音问题。既然是口语考试,当然要 考核考生的发音。然而,在 托福考试中,考生讲话的时候,带一点口音是没有问题的——事实上,几乎所有的外语使用者都或多或少带有一些自己特定的口音——在《新托福考试官方指南》附 带的CD光盘中,可以找到若干个口语考试的录音Sample,大抵听上一遍之后就会发现那些得了满分的考生,都各自有各自的特殊口音,他们的发音都不够标 准、不够地道,然而这个事实并未影响他们获得满分;这是因为托福考试并不要求考生发音“标准、地道”,即便是4分(满分)评分标准中也只要求“ highly intelligible”。

音节读得不准和读错是两回事儿。比 如把“China”读成“揣拿”、把

“twitter” 读成“推特”或“推特尔”这是读得不够准,带有 “Chinglish”的口音,但是把“ China”读成“吹呢”或者把“twitter” 读成“维特尔”就是彻 底读错了。在托福考试中,读得不准是可以接受的,只要不至于夸张到每个音节都读得不准。但是读错就致命了,因为把单词读错,会造成考官很可能误解考生话语 的含义,而如果读错的单词数量积累到一定程度,考官就可能彻底无法考生话语的含义。

重音把握错误是更为严重、也更为常见的现象。“specific” 这个词,很多中国学生都读成/?spes?f?k/,首先是第一个音节的/?/错读为/e/,而更为严重的是把原本在第二个音节的重音给挪到第一个音节上 去了。很多单词都有若干个不同词性的衍生词,由于音节数量发生了变化,于是重音所在也往往会发生变化(有时还伴随着某些音节中的元音发生变化),请看 economy、economics、economist、economical这 几个单词,它们的重音分别都在哪里呢?

读者可以想象一下如果一位外国人说中文的时候提到“窦娥冤”??她要是把这个词读成“dòu é yuán”, 我们基本上还是听得懂的,甚至谈不上需要什么猜测(这相当于我们中国人讲英语有“口音”);她要是把这个词读成“ kòu é yuān”,我们也不一定是完全听不懂,因为根据后面 的“é yuān”,八九不离十我们还是可以猜得出来她想说的 是什么,并且甚至可能宽宏大量地想“唉,这个字我小时候也读错过??”但 是如若她说的竟然是“ kòu è yuán” ——任凭我们如何“智能”也很难一下子弄明白她说的究竟是什么??

所以,平日里就要养成良好的习惯,每学一个单词,就最好查查词典,把每个单词的读音都搞清楚,包括那些曲折变化和衍生词的读音、以及多音节单词的重 音究竟 在哪里(英文单词的重音所在就与中文汉字读音中的声调一样重要)。大多人觉得这个很麻烦,所以不做。结果没过多久,就发展到只有视觉记忆而全无听觉记忆的 词汇量积累到根本无法重建的地步,而其后一生都要因此吃亏。 为了使自己有足够正确的、不至于让别人完全无法读懂的语音,自我训练的方法其实只有一个,跟读(参见“托福听说训练”)。

另外一个使语流难以理解的因素,也是更重要、更普遍的因素,是不 合理的意群划分。在自然语流之中,人们使用长 短不一的停顿来划分意群。在讲外语的时候,意群划分不合理,在不恰当之处出现停顿,甚至是很长的停顿(往往是因为突然想不起来该说的词是什么或者怎 么说了),往往会造成不可修复的(至少是难以修复)的缺陷——对方不仅要耗费很大的力气,还要有足够的耐心(以及大多数人都不怎么样的“短期记忆力”)才 能够完全理解那断断续续的语流。 很多人在自我训练过程中不太在意意群划分和停顿位置的原因可能在于,在母语习得过程中,意群的划分、语流中的停顿,这些都是不知不觉学会的——靠大 量的语 言运用(当然还有模仿)“自然而然”习得的;因此人们从未觉得有什么必要在学外语的时候要在这方面进行刻意训练。但正因为我们没机会靠环境“潜移默化”地 搞定这事儿,所以只好通过“刻意的自我训练”来弥补。所以,在练习跟读(乃至于后来的朗读)的时候,一定要多花一些额外的时间精力关注录音中的意群划分与 语流中的停顿。

在托福口语评分标准中,如果考生录音的语流中出现了“noticeable lapse”[1] 的话,其他方面无论多好,都可能会因此难以获得满分(4分)、最多能得到的成绩是3分。而语流中出现所谓的“noticeable lapse” 的根源就在于考生平时不注重语流中的停顿,在不该停顿的时候乱停顿,而在该停顿的时候又不停顿——误以为说的快就是流利。

说得快与说得流利不是一回事儿。事实上,我们总是劝解学生有意识地放慢语速。而这样一个看起来没什么大不了的建议,能够带来的效果却是惊人的:因为 说得慢一点,所以就不会“来不及思考”,于是就有了更多的精力去“良好地组织内容”(满分评分标准中的“ good control of basic and complex structures as appropriate”、 “well developed and coherent”,以及“relationships between ideas are clear”);另 外一方面,由于说得慢一点(实际上只是“感觉慢”而非真正慢),所以,很容易做到吐字清晰,即满分评分标准中的“ clear speech”,“highly intelligible”)。

更多相关推荐:
事业单位考试(写作题)解析

20xx年北京事业单位招聘20xx年北京事业单位考试题库来源中公北京事业单位考试网beijing事业单位考试写作题解析真题概述材料大意富翁的双胞胎儿子同样的物质条件一样的教育环境然而却一个事业成功一个一事无成究...

考试参考范文

作文范文一学习方法自我反思合作交流同伴互助是学习过程中几个重要方面其中学习方法能使你的学习境界大开让学习成为一种享受在你初中三年的学习过程中你一定会有一些好的学习方法与你的同伴分享请按照下面的要求写一篇短文内容...

特岗考试范文

活到老学到老活到老学到老是我国的一句古训古人说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没有止境地学习是每一个向上者必要的人要想不断地进步就得活到老学到老在学习上不能有厌足之心在我们身边就有一个很好的例子一位年过古稀的退休老...

教师招聘考试作文范文1

走向和谐奋进的前曲理解学生教育是一门艺术因为人是最神秘最复杂的生物面对一群有思想有感情的学生如何赢得他们的信任与尊重如何将德育教育的目标转化为他们的内在素质呢我认为首先一条就是要理解学生尊重学生在传统的师道尊严...

普通话考试范文60篇

作品1号nshlzhnshnyudeyzhnshbzhde那是力争上游的一种树笔直的nbzhdezhtdennetnchnshzhnb干笔直的枝它的干呢通常是丈把oxinshjiyrnnshdeyzhnynij...

招教考试范文

我的中国梦梦想是全国人民共同拥有的东西黑暗中一盏照亮前进的灯就是梦想一个人怎能没有梦想没有梦想便没有奋斗的目标没有梦想生活平淡如水不知因何而求更不知求之为何其实有梦想并不难我们作为二十一世纪的接班人作为祖国的希...

20xx普通话考试自由说话范文30篇

1我的愿望或理想我很小时候就有一个愿望就是长大后当一名优秀的教师我喜欢当教师有几个原因外在原因是觉得教师这个职业很神圣我觉得做教师的最大价值在于把自己的知识传授给学生用自己的人格魅力影响学生实现自己的社会价值其...

20xx年普通话等级考试说话例文50篇完整版

20xx年普通话等级考试说话例文50篇完整版普通话测试说话范文1号我的学习生活我的学习生活是多姿多彩的它给我带来无穷的乐趣在课堂上的学习是有老师跟我们一起进行的课堂气氛非常活跃给我的学习生活增添了色彩除了课堂上...

考试作文范文30篇

1表达自己对晚交论文一事的歉意2说明未能按时交论文的原因3表示自己将尽快把论文补交上并表示以后将按时交作业范文背诵ALetterofApologyDearMrWangIamwritingtoapologizef...

大学英语四级考试历年真题阅读详解汇总

PartIIReadingComprehensionPassageOne这一篇介绍英国乡村一景茅草屋顶的村舍的说明文短文第一段以描景的方式引出主题茅草屋顶的村舍仍是英国乡村迷人的一景而后于第二段介绍草屋建筑的历...

全国英语四级考试作文范文

键入文字TheAdvantagesandDisadvantagesofLivinginthe21stcentury生活在21世纪的优缺点Livinginthe21stcenturyofferscertainad...

大学英语四级备考作文范文模版精选(22)

大学英语四级备考作文范文模版精选22StatisticsofFamilyExpensesinShanghai19xx19xx20xxFoodampClothing684520Recreation358Educa...

考试(36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