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事业单位会计账务处理方法
会计账务处理主要讲解具体的账务处理方法,也就是我们取得各种原始单据之后如何做账。
一、单位取得收入核算
1、财政预算内拨款(也就是国库拨款),根据拨款单作账。 行政单位:
借:银行存款
贷:拨入经费----拨入经常性经费----人大事务----行政运行 ----政协事务----行政运行 ----??
----拨入专项经费----人大事务----行政运行 ----政协事务----行政运行 ----??
事业单位:
借:银行存款
贷:财政补助收入----拨入经常性经费----人大事务---行政运行 ----政协事务---行政运行 ----??
----拨入专项经费----人大事务----行政运行 ----政协事务----行政运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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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单位收到财政局综合股核拨的各种收费和其他收入
行政单位:
借:银行存款
贷:预算外收入
事业单位:
借:银行存款
贷:事业收入
3、单位取得的零星杂项收入、有偿服务收入、捐赠收入、有价证券及存款利息收入等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收入
4、事业单位上级单位拨非财政补助资金
借:银行存款
贷:上级补助收入
5、单位收到财政部门(职能股室)、上级单位或其他单位拨入的有指定用途,并需要单独报账的专项资金
行政单位
借:银行存款
贷:暂存款----按资金来源和项目设明细账
事业单位
借:银行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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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拨入专款----按资金来源和项目设明细账
6、事业单位收到附属单位按规定缴来款项
借:银行存款
贷:附属单位缴款
二、单位取得的往来款项核算
1、单位发生的临时性暂存款、应付等待结算款项
行政单位:
借:银行存款
贷:暂存款----按债权单位或个人设置明细账。
事业单位: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付款----按债权单位或个人设置明细账。
2、行政单位从财政部门、上级主管部门、金融机构借入的有偿使用的款项。
借:银行存款
贷:暂存款----按资金来源和项目设置明细账
3、事业单位从财政部门、上级主管部门、金融机构借入的有偿使用的款项。
借:银行存款
贷:借入款项----按债权单位设置明细账。
三、行政事业单位按规定取得的应缴款项
1、收到“应缴预算款项”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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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单位:
借:现金(银行存款)
贷:应缴预算款----按收费项目设置明细账 上缴国库时
借:应缴预算款----按收费项目设置明细账 贷:现金(银行存款)
事业单位:
借:现金(银行存款)
贷:应缴预算款----按收费项目设置明细账 上缴国库时
借:应缴预算款----按收费项目设置明细账 贷:现金(银行存款)
2、收到“应缴财政专户款”时
行政单位:
借:现金(银行存款)
贷:应缴财政专户款----按收费项目设置明细账 上缴财政专户时
借:应缴财政专户款----按收费项目设置明细账 贷:现金(银行存款)
事业单位:
借:现金(银行存款)
贷:应缴财政专户款----按收费项目设置明细账 4
上缴财政专户时
借:应缴财政专户款----按收费项目设置明细账
贷:现金(银行存款)
3、执收单位开具缴款书,交款单位直接将款项交入国库或财政专户的 交入国库:
借:应缴预算款----按收费项目设置明细账
贷:应缴预算款----按收费项目设置明细账
交入财政专户:
借:应缴财政专户款----按收费项目设置明细账
贷:应缴财政专户款----按收费项目设置明细账
单位取得的收入必须及时入账,应缴预算和财政专户款必须及时足额上缴,不得坐支、挪用或私设“小金库”。“应缴预算款”、“应缴财政专户款”科目年终余额为零
四、单位发生支出核算
1、行政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中发生各项支出时
行政单位:
借:经费支出----基本支出(按财政部门统一规定“目”、“节”级支
出预算科目设置明细账)
----项目支出(同上)
贷:现金(银行存款)
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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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事业支出----基本支出(按财政部门统一规定“目”、“节”级支
出预算科目设置明细账)
----项目支出(同上)
贷:现金(银行存款)
2、拨出经费的核算
行政单位
借:拨出经费----拨出经常性经费----按所属单位设明细账 ----拨出专项经费----按所属单位设明细账 贷:银行存款
事业单位
借:拨出经费----按所属单位设置明细账(拨出单位只有一个,可以
不设明细账)
贷:银行存款
3、拨出专款核算
主管部门或上级单位拨付给所属事业单位的需要报账的专项资金。 借:拨出专款-----按所属单位设置明细账(如果所属单位只有一个,
可以不设明细账)
贷:银行存款
4、专款支出核算
事业单位由财政部门(职能股室)、上级单位或其他单位拨入的有指定用途,并需要单独报账的专项资金实际支出时
借:专款支出------按资金来源和项目设明细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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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银行存款
5、上缴上级支出核算
附属于上级单位的独立核算的事业单位按规定的标准或比例上缴上级单位支出
借:上缴上级支出
贷:银行存款
6、对附属单位补助的核算
事业单位用非财政预算资金对附属单位补助时
借:对附属单位补助
贷:银行存款
五、代发工资的账务处理
收到财政部门的“预算拨款通知单”和银行退回的“工资表”(必须加盖银行印章)时
行政单位:
借:经费支出)----基本支出(按财政部门统一规定的“目”、“节
级支出预算科目设置明细账)
----项目支出(同上)
贷:拨入经费----拨入经常性经费----人大事务----行政运行 ----政协事务----行政运行 ----??
----拨入专项经费----人大事务----行政运行 ----政协事务----行政运行 7
----??
事业单位
借:事业支出----基本支出(按财政部门统一规定的“目”、“节”
支出预算科目设置明细账)
----项目支出(同上)
贷:财政补助收入----拨入经常性经费----人大事务----行政运行 ----政协事务----行政运行 ----??
----拨入专项经费----人大事务----行政运行 ----政协事务----行政运行 ----??
六、固定资产核算
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800元以上,为固定资产。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是使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按固定资产管理。购建、调入(有偿或无偿)、盘盈固定资产时,根据#5@p、政府采购验收单或其他原始单据
借:固定资产-----按固定资产类别设置明细账
贷:固定基金
固定资产报废、调出、盘亏时,根据国资局的批复或相关资料 借:固定基金
贷:固定资产----按固定资产类别设置明细账
七、年终结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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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行政单位
借:拨入经费----拨入经常性经费----人大事务----行政运行 ----政协事务----行政运行 ----??
----拨入专项经费----人大事务----行政运行 ----政协事务----行政运行 ----??
预算外收入
其他收入
贷:结余---- 经常性结余(拨入经常性经费、预算外收入和其他收入) ---- 专项结余(拨入专项经费)
借:结余----经常性结余(基本支出)
----专项结余(项目支出)
贷:经费支出----基本支出(按财政部门统一规定的“目”、“节”级
支出预算科目设置明细账
----项目支出(同上)
拨出经费----按所属单位设置明细账(如果所属单位只有一个,
可以不设明细账)
专项结余在工程项目未完工前保留下年继续使用,工程项目完工后,报经主管预算单位或财政部门批准后,方可使用。
2、事业单位
借:财政补助收入----拨入经常性经费----人大事务----行政运行 9
----政协事务----行政运行 ----??
----拨入专项经费----人大事务----行政运行 ----政协事务 ----行政运行 ----??
上级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
附属单位缴款
其他收入
贷:事业结余---- 经常性结余(拨入经常性经费、上级补助收入、事
业收入、附属单位缴款和其他收入)
----专项结余(拨入专项经费)
借:事业结余 ----经常性结余(基本支出,拨出经费、上缴上级支出
和对附属单位补助)
----专项结余(项目支出)
贷:拨出经费----按所属单位设置明细账(如果所属单位只有一个,
可以不设明细账)
事业支出----基本支出(按财政部门统一规定的“目”、“节”级
支出预算科目设置明细账
----项目支出(同上)
上缴上级支出
对附属单位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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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终结账后,经常性结余进行结余分配,专项结余在工程项目未完工前保留下年继续使用,工程项目完工后,报经主管预算单位或财政部门批准后,方可使用。
经常性结余进行结余分配
借:事业结余----经常性结余
贷:结余分配
结余分配转入事业基金
借:结余分配
贷:事业基金----一般基金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借:事业基金----一般基金
贷:事业结余----经常性结余
年终结转后,各收支科目余额为零。
3、事业单位拨入专款、拨出专款、和专款支出的结转
年终结账时,对已完工的项目,“拨入专款”与“拨出专款”、和“专款支出”对冲,工程项目未完工前,账户余额结转下年。
借:拨入专款----按资金来源和项目设明细账
贷:拨出专款----按所属单位设置明细账(如果所属单位只有一个,
可以不设明细账)
专款支出----按资金来源和项目设明细账
拨入专款
八、年终清理结算和结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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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清理结算
1、清理、核对年度收支数字和各项缴拨款项,各项收入要及时入账,应缴款项年终前全部上缴。
2、清理往来,年终前尽量清理完毕。按有关规定应当转入各项收入或各项支出的往来款项要及时转入各有关账户,编入本年决算。
3、对账,年终决算前,一是要与财政部门和银行对账;二是账账,账证,账表核对。相关数据核对准确无误后,再办理结账和编制年度决算。
(二)年终结账
年终结账包括年终转账、结清旧账、和记入新账
1、年终转账。账目核对无误后,计算出借方和贷方12月份的合计数和全年累计数,结出12月末的余额,编制“资产负债表”试算平衡后,办理年终冲转(冲转的方法按前面讲处理)。
2、结清旧账。将转账后无余额的账户结出全年累计数,然后在下面划双红线,表示本账户全部结清。对年终有余额的账户,在“全年累计数”下行的“摘要”栏内注明“结转下年”字样,再在下面划双红线,表示年终余额转入新账,旧账结束。
3、记入新账。根据本年度各账户余额,直接记入新年度相应各账户各有关账户,并在“摘要”栏注明“上年结转”字样。
九、会计报表编审
1、月报表,“月报表”要求填报“资产负债表”、“经费(事业)支出明细表”、“经费(事业)支出(附表)”
2、年度决算报表。按照年度部门决算报表的内容据实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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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账簿设置
行政事业单位设置账簿种类:总账、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多栏式明细、往来明细账(行政单位包括暂存款和暂付款,事业单位包括其他应付款和其他应收款)、固定资产明明细账,同时单位可以根据需要设置辅助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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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会计年终结账与账务处理的注意事项和方法流程
会计年终结账与账务处理的注意事项和方法流程
企业在编制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前,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全面清查资产、核实债务:
(一)结算款项,包括应收款项、应付款项、应交税金等是否存在,与债务、债权单位的相应债务、债权金额是否一致;
(二)原材料、在产品、自制半成品、库存商品等各项存货的实存数量与账面数量是否一致,是否有报废损失和积压物资等;
(三)各项投资是否存在,投资收益是否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进行确认和计量;
(四)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工具等各项固定资产的实存数量与账面数量是否一致;
(五)在建工程的实际发生额与账面记录是否一致;
(六)需要清查、核实的其他内容。
企业通过前款规定的清查、核实,查明财产物资的实存数量与账面数量是否一致、各项结算款项的拖欠情况及其原因、材料物资的实际储备情况、各项投资是否达到预期目的、固定资产的使用情况及其完好程度等。企业清查、核实后,应当将清查、核实的结果及其处理办法向企业的董事会或者相应机构报告,并根据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企业应当在年度中间根据具体情况,对各项财产物资和结算款项进行重点抽查、轮流清查或者定期清查企业在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前,除应当全面清查资产、核实债务外,还应当完成下列工作:
(一)核对各会计账簿记录与会计凭证的内容、金额等是否一致,记账方向是否相符;
(二)依照本条例规定的结账日进行结账,结出有关会计账簿的余额和发生额,并核对各会计账簿之间的余额;
(三)检查相关的会计核算是否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
(四)对于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没有规定统一核算方法的交易、事项,检查其是否按照会计核算的一般原则进行确认和计量以及相关账务处理是否合理;
(五)检查是否存在因会计差错、会计政策变更等原因需要调整前期或者本期相关项目。
在前款规定工作中发现问题的,应当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处理。企业编制年度和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时,对经查实后的资产、负债有变动的,应当按照资产、负债的确认和计量标准进行确认和计量,并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企业年终会计账务处理
1、提取所得税费用
借:所得税费用
贷:应交税费——企业所得税 (本年利润总额*25%-已预交企业所得税)
2、结转损益类科目
借:本年利润
贷:主营业务成本
贷:其他业务成本
贷:销售费用
贷:管理费用
贷:财务费用
贷:营业税金及附加
贷:所得税费用
等
借:主营业务收入
借:其他业务收入等
贷:本年利润
3、将上述损益类科目全部结转后的本年利润余额转入利润分配科目:
借:本年利润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4、进行利润分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任意盈余公积、支付股利等:
借:利润分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借:利润分配——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贷: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
贷:盈余公积——任意盈余公积
借:利润分配——应付现金股利
贷:应付股利
借:利润分配——转作股本的股利
贷:股本
5、将利润分配其他明细科目转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明细科目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利润分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贷:利润分配——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贷:利润分配——应付现金股利
贷:利润分配——转作股本的股利
结转后,资产负债表未分配利润年末余额就是“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的期末余额。
结账的前后需要注意哪些事项和结账的具体流程
结帐,是在把一定时期内发生的全部经济业务登记入帐的基础上,计算并记录本期发生额和期末余额。《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规定的结帐程序及方法是:
(1)结帐前,必须将本期内所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全部登记入帐。
(2)结帐时,应当结出每个帐户的期末余额。需要结出当月发生额的,应当在摘要栏内注明“本月合计”字样,并在下面通栏划单红线。需要结出本年累计发生额的,应当在摘要
栏内注明“本年累计”字样,并在下面通栏划单红线;12月末的“本年累计”就是全年累计发生额,全年累计发生额下应当通栏划双红线,年度终了结帐时,所有总帐帐户都应当结出全年发生额和年末余额。
(3)年度终了,要把各帐户的余额结转到下一会计年度,并在摘要栏注明“结转下年”字样;在下一会计年度新建有关会计帐簿的第一余额栏内填写上年结转的余额,并在摘要栏注明“上年结转”字样。
结帐时怎样根据不同的帐户记录分别采用不同的方法?
(1)对于不需要按月结计本期发生额的帐户,如各项应收款明细帐和各项财产物资明细帐等,每次记帐以后,都要随时结出余额,每月最后一笔余额即为月末余额。也就是说,月末余额就是本月最后一笔经济业务记录的同一行内的余额。月末结帐时,只需要在最后一笔经济业务记录之下划一单红线,不需要再结计一次余额。
(2)现金、银行存款日记帐和需要按月结计发生额的收入、费用等明细帐,每月结帐时,要在最后一笔经济业务记录下面划一单红线,结出本月发生额和余额,在摘要栏内注明“本月合计”字样,在下面再划一条单红线。
(3)需要结计本年累计发生额的某些明细帐户,如产品销售收入、成本明细帐等,每月结帐时,应在“本月合计”行下结计自年初起至本月末止的累计发生额,登记在月份发生额下面,在摘要栏内注明“本年累计”字样,并在下面再划一单红线。12月末的“本年累计”就是全年累计发生额,并在全年累计发生额下划双红线。
(4)总帐帐户平时只需结计月末余额。年终结帐时,为了反映全年各项资产、负债及所有者权益增减变动的全貌,便于核对帐目,要将所有总帐帐户结计全年发生额和年末余额,在摘要栏内注明“本年合计”字样,并在合计数下划一双红线。采用棋盘式总帐和科目汇总表代替总帐的单位,年终结帐,应当汇编一张全年合计的科目汇总表和棋盘式总帐。
(5)需要结计本月发生额的某些帐户,如果本月只发生一笔经济业务,由于这笔记录的金额就是本月发生额,结帐时,只要在此行记录下划一单红线,表示与下月的发生额分开就可以了,不需另结出“本月合计”数。
结帐时如何划线?
结帐划线的目的,是为了突出本月合计数及月末余额,表示本会计期的会计记录已经截止或结束,并将本期与下期的记录明显分开。根据《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规定,月结划单线,年结划双线。划线时,应划红线;划线应划通栏线,不应只在本帐页中的金额部分划线。
结账时对于帐户余额怎样填写?
一般说来,每月结帐时,应将帐户的月末余额写在本月最后一笔经济业务记录的同一行内。但在现金日记帐、银行存款日记帐和其他需要按月结计发生额的账户,如各种成本、费用、收入的明细帐等,每月结帐时,还应将月末余额与本月发生额写在同一行内,在摘要栏
注明“本月合计”字样。这样做,帐户记录中的月初余额加减本期发生额等于月末余额,便于帐户记录的稽核。需要结计本年累计发生额的某些明细帐户,每月结帐时,“本月合计”行已有余额的,“本年累计”行就不必再写余额了。
结帐时能否用红字?
帐簿记录中使用的红字,具有特定的涵义,它表示蓝字金额的减少或负数余额。因此,结帐时,如果出现负数余额,可以用红字在余额栏登记,但如果余额栏前印有余额的方向(如借或贷),则应用蓝黑墨水书写,而不得使用红色墨水。
怎样把有余额的帐户余额结转至下年?
对于怎样把有余额的帐户余额结转下年,实际工作中有以下两种不规范的方法:
(1)将本帐户年末余额,以相反的方向记人最后一笔帐下的发生额内,例如某帐户年末为借方余额,在结帐时,将此项余额填列在贷方发生额栏内(余额如为贷方,则作相反记录),在摘要栏填明“结转下年”字样,在“借或贷”栏内填“平”字并在余额栏的“元”位上填列符号,表示帐目已经结平。
(2)在“本年累计”发生额的次行,将年初余额按其同方向记入发生额栏内,并在摘要栏内填明“上年结转”字样;在次行登记年末余额,如为借方余额,填人贷方发生额栏内,反之记人借方,并在摘要栏填明“结转下年”字样。同时,在该行的下端加计借、贷各方的总计数,并在该行摘要栏内填列“总计”两字,在“借或贷”栏内填“平”字,在余额栏的“元”位上填列“0”符号,以示帐目已结平。
正确的方法应该是:年度终了结帐时,有余额的帐户的余额,直接记入新帐余额栏内即可,不需要编制记帐凭证,也不必将余额再记入本年帐户的借方或贷方(收方或付方),使本年有余额的帐户的余额变为零。因为,既然年末是有余额的帐户,余额就应当如实地在帐户中加以反映,这样更显得清晰、明了。否则,就混淆了有余额的帐户和无余额的帐户的区别。
对于新的会计年度建帐问题,一般说来,总帐、日记帐和多数明细帐应每年更换一次。但有些财产物资明细帐和债权债务明细帐,由于材料品种、规格和往来单位较多,更换新帐,重抄一遍工作量较大,因此,可以跨年度使用,不必每年更换一次。各种备查簿也可以连续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