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江县柑桔绿色食品生产情况汇报
在省州绿色食品中心的正确指导和广大果农的大力支持、配合下,从江柑桔绿色食品围绕“生产标准化、管理集约化、产品优质化、经营产业化、销售品牌化”的五化目标进行生产管理,经过努力,绿色食品生产工作初显成效。现将取得绿色食品论证后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从江椪柑于20xx年12月通过了绿色食品认证,论证面积1万亩,产量2万吨,其生产基地分布在我县雍里乡、西山镇、丙妹镇3个乡镇的28个村,涉及农户3081户;20xx年果品预计产量1.5万吨。
二、工作措施及取得的成效
(一)工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了以果树开发公司总经理为组长的绿色食品生产管理领导小组,负责绿色食品生产管理体系的建立,组织按照体系的要求编制文件以及各项资料,组织绿色食品生产管理体系的运行监督、推进、内审、验收和论证工作,负责与绿色食品生产管理体系有关事宜的外部联络。
2、建立保障体系
(1)建立投入品管理制度 为规范市场投入品流通,建
立了柑桔基地投入品管理制度,确保柑桔绿色食品生产基地生产投入品的质量与安全。
(2)编制《农产品(种植业)生产记录本》 为确保从江柑桔果品的质量安全,建立产品准出制度、质量追溯制度,并编制了《农产品(种植业)生产记录本》,免费提倡给全县各乡镇的柑桔种植户,要求记载使用化肥、农药等投入品的名称、来源、用法用量和使用停用日期、病虫害发生和防治情况,果品的采收、贮藏、保鲜与销售等。
(3)建立农产品检验检测中心 在县农业局建立农产品检验检测中心,配套农产品检验检测仪器设备,健全农产品检验检测制度,对果品进行质量安全检验检测,对检验合格的果品开具质量合格证明,实行产地准出管理,建立果品质量追溯平台,开展果品质量安全追溯,定期监督检查,每个生产季节对果品的抽检不少于一次。
3、加强生产管理
(1)推广应用标准
在全县推广应用贯通产前、产中、产后全过程的生产技术规范:《从江椪柑种植技术规程》(20xx年3月10日发布实施)。
(2)加强技术培训、宣传
利用讲座、现场操作培训、多媒体教学等多种形式,采取分类施教方法,全方位开展绿色食品栽培培训工作,免费
印发培训资料,完成技术培训四期4860人次,切实提高了果农的科学知识水平。
(3)做好标准示范
为开展好绿色食品生产,以果树公司生产基地南瓦果园,大塘标准园为示范基地,带动全县果农种植户搞好绿色食品生产管理。
(4)强化投入品的管理
按照生产标准化、管理集约化、产品优质化、经营产业化、销售品牌化的要求。建立健全生产档案制度,统一印发生产记录本,详细记录农事操作和产品销售情况;健全农药肥料管理制度,实现不购买、不使用禁限用农药肥料。
(5)引进并推广物理生防技术
为大幅度减少农药用量,在开展病虫害群防群治工作的基础上,引进推广使用振频式太阳能杀虫灯21盏,悬挂杀虫黄板37500张,释放柑桔捕食螨48500袋。
4、果品销售情况
1、果品采收进行分级包装,统一包装物,进行销售,绿色食品标志应用在包装物上。
2、果树开发公司每年完成销售10万元公斤,其他部分引导果农进行销售。
(二)取得的成效
从江椪柑通过绿色食品认证后,认真组织实施,通过技术推
广和应用,取得了显著的成效,果品质量得到进一步提升,达到无农药残留目标;果品价格得到提高,精品果由原来当地零售价3元/公斤提到4元/公斤。三年来,由农业部、州、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中心,分别对果品进行抽样送检后,检测合格。
三、存在的问题
1、果品市场疲软,群众种果的意识不强,缺乏主动性。
2、果园投入不足。
四、下步打算
1、加大绿色食品生产技术培训、宣传工作力度,提高、规范绿色食品标志的使用。
2、加大果园投入和引进先进的技术设备,培养技术骨干,安排技术人员下乡辅导果农操作先进技术设备,将科技普及到农村。
3、整合项目资金,加大投入品的统一采购、发放工作。
4、继续推行物理生防和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减少农药用量,改善土质,提高果品质量和市场竞争力,提高从江椪柑绿色仪器市场占有率。
从江县果树开发公司
20xx年11月6日
第二篇:柑橘类绿色食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行业标准
NY/T 426—2000
绿色食品 柑桔
Green food—Citrus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绿色食品柑桔的定义、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标签、包装、运输及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A级绿色食品柑桔的生产和流通。本标准所指的柑桔包括柑桔属的甜橙类、宽皮柑桔类、柚类及柠檬类。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T 5009.11—1996 食品中总砷的测定方法
GB/T 5009.12—1996 食品中铅的测定方法
GB/T 5009.15—1996 食品中镉的测定方法
GB/T 5009.17—1996 食品中汞的测定方法
GB/T 5009.18—1996 食品中氟的测定方法
GB/T 5009.19—1996 食品中六六六、滴滴涕残留量的测定方法
GB/T 5009.20—1996 食品中有机磷农药残留量的测定方法
GB 7718—1994 食品标签通用标准
GB/T 8210—1987 出口柑桔鲜果检验方法
GB/T 8855—1988 新鲜水果和蔬菜的取样方法
GB/T 10547—1989 柑桔储藏
GB/T 13108—1991 植物性食品中稀土的测定方法
GB/T 14929.3—1994 柑桔中水胺硫磷残留量测定斱法
GB/T 14929.4—1994 食品中氯氰菊酯、氰戊菊酯和溴氰菊酯残留量测定方法 GB/T 14929.6—1994 大米和柑桔中喹硫磷残留量测定方法
NY/T 391—2000 绿色食品 产地环境技术条件
NY/T 393—2000 绿色食品 农药使用准则
3 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3.1 绿色食品 green food
见NY/T 391—2000中3.1。
3.2 A级绿色食品 A grade green food
见NY/T 391—2000中3.3。
3.3 腐烂果 decay fruit
果实遭受病原物的侵染,细胞的中胶层被病原物分泌的酶所分解,导致细胞分离、组织崩溃,部分或全部丧失食用价值的果实。
按GB/T 8210规定执行。
5.2 可溶性固形物检验
按GB/T 8210规定执行。
5.3 总酸度检验
按GB/T 8210规定执行。
5.4 固酸比计算
固酸比按式(1)计算:
………………………………(1)
式中:X——固酸比,计算结果值小数点后保留一位数; S——可溶性固形物含量,%;
A——总酸量,%。
5.5 可食率检验
按GB/T 8210规定执行。
5.6 果实横径测量
按GB/T 8210规定执行。
5.7 砷的测定
按GB/T 5009.11规定执行。
5.8 铅的测定
按GB/T 5009.12规定执行。
5.9 镉的测定
按GB/T 5009.15规定执行。
5.10 汞的测定
按GB/T 5009.17规定执行。
5.11 氟的测定
按GB/T 5009.18规定执行。
5.12 稀土的测定
按GB/T 13108规定执行。
5.13 六六六、滴滴涕的测定
按GB/T 5009.19规定执行。
5.14 乐果、敌敌畏、对硫磷、马拉硫磷、甲拌磷、杀螟硫磷、倍硫磷、克线丹的测定
按GB/T 5009.20规定执行。
5.15 水胺硫磷的测定方法
按GB/T 14929.3规定执行。
5.16 喹硫磷的测定方法
按GB/T 14929.6规定执行。
5.17 氯氰菊酯、溴氰菊酯、氰戊菊酯的测定方法
按GB/T 14929.4规定执行。
6 检验规则
6.1 组批规则
按GB/T 8855规定执行。
6.2 抽样方法
按GB/T 8855规定执行。
6.3 型式检验
型式检验是对产品进行全面考核,即对本标准规定的全部要求(指标)进行检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进行型式检验:
a)申请绿色食品标志的产品;
b)前后两次出厂检验结果差异较大;
c)因人为或自然因素使生产环境发生较大变化;
d)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或主管部门提出型式检验要求。
6.4 交收检验
每批产品交收前,生产单位都应进行交收检验,交收检验内容包括包装、标志、标签、缺陷果容许度、感官及果实横径。卫生指标应根据土壤环境背景值及农药施用情况选测。检验合格并附合格证的产品方可交收。
6.5 判定规则
6.5.1 无论交收检验或型式检验,一项指标检验不合格,则该批产品为不合格产品。
6.5.2 为确保理化、卫生项目检验不受偶然误差影响,凡某项目检验不合格,应另取一份样品复检,若仍不合格,则判该项目不合格。若复检合格,则应再取一份样品作第二次复检,以第二次复检结果为准。
6.5.3 对包装、标志、标签、缺陷果容许度不合格的产品,允许生产单位进行整改后申请复检。
7 标志、标签
7.1 标志
7.1.1 包装箱上应有绿色食品的标志,具体标注按有关规定执行。
7.1.2 包装箱上应标明产品名称、数量、产地、包装日期、保存期、生产单位、储存注意事项等内容。字迹应清晰、完整、勿错。
7.2 标签
应按照GB 7718的规定执行,在标签上标注绿色食品标志、产品名称、数量、果实横径、产地、包装日期、保存期、生产单位、执行标准代号等内容。
8 包装、运输、贮存
8.1 包装
8.1.1 单果用包果纸。包果材料应清洁,质地细致柔软。
8.1.2 果品装箱应排列整齐,内衬垫箱纸,垫箱纸质量与包果纸相同。果箱用瓦楞纸箱,结构应牢固适用,材料须良好、干燥、无霉变、虫蛀、污染。
8.1.3 每箱净重不超过20kg。
8.2 运输
8.2.1 柑桔易碰伤、腐烂,运输应做到快装、快运、快卸。严禁日晒雨淋,装卸、搬运时要轻拿轻放,严禁乱丢乱掷。
8.2.2 运输工具的装运舱应清洁、干燥、无异味,最适温度为6~8℃。水运时应防止水溅入舱中。防止受潮、虫蛀、鼠咬。
8.3 贮存
8.3.1 常温贮存按GB/T 10547规定执行。
8.3.2 冷库存贮必须经2~3天预冷,达到最终温度,保持库内相对湿度85%~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