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市农贸市场“创卫”标准
(一) 设施管理规范
1、 市场设施固定,设计合理、实用。场内柜台和货架规格式样统一,划行归市,排列整齐,布局合理,色彩和谐,完好无损;市场场牌、店堂牌匾美观醒目,柜台、摊位行业标志美观大方、尺寸统一,场容场貌美观整洁。
2、 市场设有固定的商品信息、价格公示,时事、政策法规、“诚信”经营宣传,违法违规行为暴光台等教育、警示和服务宣传设施。
3、 市场设有固定的商品检验、检疫、检测工作间,并配置有相应的设施和设备。
4、 市场有完善的上下水设施,排水畅通,有初级污水处理设施,家禽、鱼类、宰杀点有污水沉淀处理设施。
5、 市场内家禽类经营摊位一律设置在全封闭式宰杀隔离销售区,活禽宰杀摊位必须设施齐全,保洁良好,有封闭炉子,有瓷砖操作台,有封闭式垃圾桶,有水冲式鸡笼,并配有合格的化粪池,符合环保、卫生、防疫、消防等相关规定。
6、 市场消防设施完备,电线布局合理,并定期检查和更换;市场大门周围及场内各通道不得有摊位、车辆、杂物堆放和停入,时刻保持市场通道畅通;场内食品、肉制品加工店,煮品店用火、用电、用气必须符合市场消防安全
和环保有关规定,烟尘排放必须控制在环保允许的范围;场内不得有居家住宿。
7、 市场卫生设施完备,场内“四防”防尘、防蝇、防蟑螂、防鼠设施齐全;每家商户、每个经营摊位(经营户)设有统一的密闭式垃圾桶;市场设有数量适当、统一的集中式垃圾箱、垃圾桶、果皮箱、垃圾收集间。
8、 市场设有相应的专用机动、非机动车停车场。
9、 市场设有公平秤,复称台,举报箱;设有受理消费者投诉专门机构;
10、 场内通风、照明设施完好无损、光线明亮,有相应的防盗、防火安全设施等。
(二) 卫生管理规范
1、 场内食品经营者“三证”(营业执照、前置许可证、个人健康证)齐全,经营时必须穿统一的工作服,戴口罩,戴工作帽。
2、 市场建立完善的卫生清扫、保洁制度,清扫和保洁人员按有关规定配置。小型市场配置1人以上,中型市场配置2人以上,大型市场配置4人以上(注:150个摊位内的为小型市场,150—350个摊位内的为中型市场,350个摊位以上的为大型市场)。实行定位、定责、定时清扫场地和全日保洁制度,保持市场场地卫生清洁;场内每家商户、每个经营摊位(经营户)按照“五个一”的要求,统
一配置一个密闭式垃圾桶,一把扫帚,一个撮箕、一块擦布、一只蝇拍,做到店内、货台(架)、摊位保持自产自清,即产即清,无残留垃圾和杂物;市场设置统一的集中式垃圾箱,垃圾做到日产日清,垃圾箱定期维修和用药物消杀,无蝇蛆虫孽生。
3、 场内地面硬化平整,场地、通道全日保洁,无污泥,残留垃圾和杂物,建筑物完好无损,场容场貌美观大方。
4、 场内设置水冲式卫生间,并配有合格的化粪池,地面、蹲台面干燥清洁,其蹲位数量与经营规模相适应,墙面门窗、灯具整洁卫生;卫生间设有专人管理,并定期检查维修清洗设施和用药物消杀,做到无蜘蛛网,无蝇蛆虫孽生。
5、 场内除“四害”防灭设施齐全,密度达标。符合要求。
6、 整个场内卫生整洁,空气清新,环境优雅。
(三) 经营管理规范
1、 市场商品划行归市,分类设店、摆摊经营。商品划行分为家禽经营类、水产品经营类、鲜肉经营类、食品经营类、禽蛋经营类、小食品经营类、熟食品经营类、豆制品经营类、蔬菜经营类、水果经营类、花卉经营类、饮食经营类、其他杂品经营类13大类,每类布局合理,间隔适宜,不得混杂;每类商品分类设店、摆摊经营。各类经营商品要求商标标识、价格标签醒目,并做到按《营业执照》核准的范围经营,做到“鸡进笼、鱼入池、菜上台(架)、
肉上案、货放柜”,场内各行各业经营秩序井然、和谐。
2、 市场大门进出口通道和场内各通道、门店、摊位柜台前不得摆放、展示商品,不得乱停乱放车辆和杂物,不得乱摆摊设点经营;市场各类车辆按指定地点停放,有专人管理,管理有序。
3、 家禽类经营户一律在全封闭宰杀隔离销售区经营必须在室内全封闭式宰杀和销售;宰杀垃圾做到自产自清,即宰即清;宰杀场地保持无残留垃圾和杂物。
4、 场内一切经营活动符合工商、卫生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营户必须持《营业执照》经营,食品经营户和个体屠宰户必须“三证”(营业执照、前置许可证、个人健康证)齐全。
5、 场内鲜肉类必须经过检疫,有检疫证和胴体检验迄章方可经营。
6、 场内熟食品一律入店、上柜台经营,有统一的防蝇防尘设施,干、湿食品不得在同一店内经营。
7、 场内经营户经营的各类商品必须明码标价,货真价实。经营户自觉遵守国家物价政策,不混级混价、惨杂使假、以次充好,不欺行霸市、哄抬物价。
8、 场内经营户做到“诚信”经营,文明经商,礼貌待客,诚实守信,有问必答,公平竞争,公平交易,不销售假冒伪劣商品。
9、 场内经营户自觉遵章守法,自觉纳税,按章交纳规费。
10、 场内经营户证照齐全,主体资格合法。
(四) 制度健全规范
1、 市场有健全和规范的环境卫生,食品卫生,场地、店铺、摊位卫生保洁制度;各类商品交易、商品检疫检验、防盗、消防安全、车辆管理、“诚信”经营、值班、安全保卫、巡查检查等管理制度和责任制度。
2、 市场有健全和规范的家禽类经营实行在室内全封闭式宰杀销售隔离制度。
3、 市场经营户建立和全面落实商品进销货台帐、索证、索票和赔付制度。
4、 市场有健全和规范的商品信息、价格、质量检测公示制度。
5、 市场有健全和规范的服务和承诺制度。
6、 市场有健全和规范的经营户(经营商品)进入、退出制度。
7、市场有健全和规范的设施维修、保养、更新和改造管理制度。
附件一:
十个一标准
1、 市场内地面每3天清洗一遍;
2、 鲜肉食摊位、活禽、鲜鱼摊位、用具及排水沟每天清洗一遍,月底前用清洗剂清洗一遍;
3、 市场内的墙面、立面粉刷一遍;
4、 市场内大门、棚顶、铺面、门面、卷帘门、垃圾收集间、垃圾桶(筐)厕所每周清洗一遍;
5、 市场内下水道、盖板、防鼠网及阴井口疏通一遍;
6、 对市场内的小广告、小布标、店招牌等集中清理整治一遍;
7、 市场内电线的乱接乱搭现象、用火用燃煤集中清理一遍;
8、 对市场内的病媒生物、“四害”(重点是蝇、蟑螂、老鼠)每周消杀一次;
9、 对市场内的门头招牌清理一遍,杜绝内容不符、破损现象;
10、每周五开展大扫除活动,动员所有经营户对市场及经营场所、用具、衣帽进行清洗、卫生整治;
附件二:
农贸市场检查重点
“五线、三面、一闸”
五线:
一是证照悬挂一线。即看营业执照、相关许可证悬挂是否按照规定位置整齐划一悬挂成一线,做到无歪斜、无乱挂乱吊;
二是商品摆放一线。即看商品摆放是否按照摊台面和一定高度摆放成一线,做到无超摊摆放、无超高摆放;
三是物品放置一线。即看市场过道的垃圾桶,摊后的经营用具、垃圾桶、水桶,堆放的其他经营用品是否按照规定位置、规定形式摆放成一线,做到无乱摆放乱放、无混杂堆放;
四是牌匾设置一线。即看经营门店、摊台招牌、广告是否按照规定的规格制作,是否按照规定位置设置成一线,做到规格统一、设置统一;
五是车辆停放一线。即看市场外停车场车辆是否按照规定摆放、摆放整齐要求停放成一线,做到无乱停乱放。
三面:
一是路面。即看市场内路面是否干净整洁,墙面、
顶面是否有积尘、蜘蛛网、小广告、画迹,做到无垃圾、无积水、无污物、无蜘蛛网、无小广告;
二是摊面。即看摊台上面、立面是否干净,摊台前排水沟是否有堆积物,做到摊台面无污渍、无烂菜叶等,排水沟通畅无阻塞。
三是后面。即看摊台后面、水果经营台板下面是否有滞留垃圾,物品摆放是否整齐,做到无垃圾、无乱放。
一闸。即看市场进场大门是否有阻车闸、闸门是否关闭,做到市场无车辆进出、流动,无乱停乱放。
第二篇:创卫标准
贵州省卫生乡镇标准( 共计10大53小项) 贵州省卫生村标准(共计5大20小项)
一、爱国卫生组织管理(6小项) 一、改水改厕(4小项)
二、健康教育(7小项) 二、卫生环境整治(6小项)
三、环境卫生(9小项) 三、健康教育(5小项)
四、环境保护(4小项) 四、除害防病(3小项)
五、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卫生(4小项)
六、食品安全(5小项)
七、传染病防治(4小项)
八、病媒生物防制(3小项)
九、社区、居民区卫生(4小项)
十、乡镇辖村卫生(7小项)
遵义市卫生乡镇标准(共计10大53小项)
一、爱国卫生组织管理(6小项)
二、健康教育(7小项)
三、环境卫生(9小项)
四、环境保护(4小项)
五、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卫生(4小项)
六、食品安全(5小项)
七、传染病防治(4小项)
八、病媒生物防制(3小项)
九、社区、居民区卫生(4小项)
十、乡镇所辖村卫生(7小项) 五、卫生管理(2小项) 遵义市卫生村标准(共计5大22小项) 一、改水改厕(4小项) 二、卫生环境整治(6小项) 三、健康教育(5小项) 四、除害防病(4小项) 五、卫生管理(3小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