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工作报表
填补单位:(盖章) 签发人: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说明:1、各村、各单位部门在每月8日前将排查情况上报乡综治办、司法所。
2、司法所每月10日前按时报县司法局、县综治办。
3、各村、各单位对排查出的重大问题或有突发性重大问题发生要及时报乡党委政府,同时采取有效措施严防重大矛盾纠纷激化。
第二篇:社会治安排查整治工作情况
社会治安排查整治工作情况
治安混乱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得到了整治。
一、措施。
1、领导重视。召开专题会议部署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工作,制定了排查整治方案,建立了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亲自听取排查整治工作汇报,各乡镇办每半个月对本辖区社会治安状况排查分析研判一次,县每月对全县社会治安状况排查分析研判一次,上半年共排查出社会治安问题17个。
2、强化责任。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为排查整治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政法综治工作的副书记为主要责任人,公安派出所为直接责任人,乡镇综治委向县综治委,派出所向公安局,重点地区所在村居向乡镇政府递交保证书。对排除出的重点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逐一落实牵头单位、责任领导、综治时限。
3、落实重点。开展宣传发动,广泛调动广大群众参与排查整治的积极性,严厉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解决群众关心的实际问题。针对“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和易发案地区,不间断排查抓好对重点人群、重点部位、重点场合的排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治理。强化治安防范体系建设,加大了技防、人防、物防、心防的投入力度。
4、严格奖惩。将排查整治工作纳入平安建设工作考核范畴,将主要领导抓整治工作成效写入领导干部整治实绩档案,作为干部任免奖惩的主要依据。对排查工作不力、整治不见成效、弄虚作假、敷衍塞责。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对因排查不到位,在整治期间发生重大治安、刑事案件,发生重大群体性事件或集体越级上访案件的,给予黄牌警告,直至一票否决,并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二、排查整治效果
今年上半年开展排查社会治安重点地区15次,开展集中督查3次,召开座谈会35次,发布各类通告2000余份,发放宣传资料3万余份,接受群众举报27次,从中破获案件5件,抓获犯罪嫌疑人11人,挂牌整治3个治安乱点,采取“一个乱点,一名领导,一个班子,一套方案,一抓到底”工作方式,全部整治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