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S机维护业务外包协议
甲方(名称):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业务联系电话: 传真:
乙方(名称):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业务联系电话: 传真: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为甲方提供POS机的维护、维修等IT业务外包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 服务区域和方式:
1、 甲方位于东莞地区门店POS机设备(具体设备地址见清单),包含协议签定后新投放于该区的设备;
2、 于协议有效期内,乙方对甲方的服务产品以上门服务方式提供维修服务.
二、 服务内容:
1、乙方的服务时间为星期一至星期天(8:00-24:00),晚上21:00过后提供电话咨询技术支持,对于甲方前一天晚上9:00-12:00报修的电话,乙方应在第二天早上8点半到达.
2、乙方为甲方需要维修、保养的电脑设备提供的服务内容包括:
1) 门店管理系统主机及其配套设备包括:显示器、UPS、热敏打印机、条码枪、刷卡器、MODEM、控制锁、钱箱等;视频监控设备包括:电脑、视频采集卡、摄像枪或监控球机.
2) 乙方服务标准:
3) 为了提高工作效率及双方工作,甲方为乙方指定技术人员提供操作系统软件安装及简单故障解决方法培训.
4) 为甲方提供电话咨询服务.在合同期内,甲方可向乙方工程师咨询任何电脑问题.
三、 责任
1、乙方责任:
● 为甲方的IT设备提供维护、维修、咨询等服务.
● 乙方向甲方提供维修服务的维修工程师均经过严格的服务技能认证,并能以熟练和灵活的方式完成其义务.
● 乙方承诺在合同约定时间内不间断为甲方提供相关服务.
2、甲方责任:
● 甲方应直接向乙方指定部门或专业工程师报修,任何由于甲方向其它单位报修所导致的服务不及时及服务承诺不能实现,责任由甲方承担.
● 确保乙方作为POS机相关产品服务提供商资格的有效性、合法性.
● 甲方可定期对乙方的服务质量进行考核、监督.如有没达到甲方要求的,并要求乙方及时拿出改进方案.
● 为了确保维护工作的及时性甲方必须为乙方提供需要维护设备的具体联系电话.甲方为乙方提供收银系统安装调试培训工作.
● 提供必要的备用配件.
四、 服务费率和支付方式:
1、服务费用按每月每店35元含税计算.新增设备需要维护的时间从次月算起.
2、以上费用包括乙方上门服务费、工程师差旅费.因设备硬件损坏需送厂家维修和配件已超过使用年限而需要更换时,其产生的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3、甲方在签订本合同之日起采取月结的方式付款,即每月5号付上月款.
4、甲方通过转帐的方式付服务款项,乙方帐户资料如下:
户名:
账号:
开户行:
财务联系人:
电话: 传真:
五、 关于硬件配件更换的约定:
1、维修需要的配件由甲方提供.
2、甲方将部分常用备件寄存乙方处以备更换之需,若甲方门店需维修或更换配件乙方技术人员必须与甲方相关人员取得联系,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更换;
3、所有配件出仓必须开具出仓单,同时备注处著名是否收款,每周五汇总门店签收得回单并上交甲方总部核对减帐;
六、 服务投诉:
1、 为了保障甲方的利益,乙方建立完善的监督机制.当乙方工程师未按协议规为甲方提供服务时,或其服务质量未达到甲方要求,甲方可通过服务投诉热线,向乙方监督机构投诉.乙方在正式受理服务投诉后,承诺于2个工作日内将相关处理方案提供给甲方.投诉受理人及联系电话如下:
2、 对于有理投诉,乙方支付甲方100元一次,一个月内连续出现10次有效投诉,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作协议.
七、 保密责任:
1、 乙方必须保证保守甲方商业秘密,不得向第三方泄露甲方门店资料和有关经营情况;
2、 乙方不得拷贝甲方任何程序移作他用,否则将视为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
3、 甲方将保留对上述两项行为追究一切法律责任的权利;
八、 合作的正常终止:
合作因以下事由之一的终止:
1、合作期届满,经双方同意终止;
2、合作项目完成或不能完成,经双方同意终止;
3、合作项目违反法律被撤消,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经双方同意终止.
4、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如甲方不满意乙方的服务,甲方要求乙方改善服务质量,如改善后亦未达到甲方的要求,甲方有权中指合同,终止合同应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乙方应退还甲方剩余合同款.
九、 本合同期限:
本协议有效期为20##年6月1日起至20##年5月31日止.
十、 违约责任:
双方不得无故终止合同,否则一方有权要求对方将“从合同开始之日到终止之日总服务费用的5%”作为违约赔偿金.
十一、 其他:
1. 执行本协议发生的争议,双方应本着有利于合作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 本合同正本(含附件)一式两份,合作双方各执一份.
3.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经办人: 经办人:
盖章: 盖章:
日期: 日期:
本合同签定地点:
第二篇:POS机领用协议
*******************有限公司
POS机领用保管确认书
1.POS机领用
POS机编号: 条形码: 领用部门: 领用日期:
2.POS机使用及保管
2.1 POS机仅限领用部门人员使用,限专人保管,部门领导兜底负责。保管人为两位。
2.2 在使用和保管过程中,使用人及保管人应尽谨慎管理义务,做到防潮、防火、防摔、防盗及合法使用等。使用人在使用完后应及时交至保管人处,保管人应将POS机存放于可以上锁的空间内。使用人应将与POS机相关的刷卡资料等,在与财务部交接之前一并交由保管人处收管。
2.3 POS机的日常维修保养及更换等由保管人向行政部提出。
2.4 保管人不得将存放处钥匙随意交予他人保管。若因保管不当,钥匙丢失,由保管人自行出资更换新锁,新锁的钥匙应在行政部备份一把。
若POS机因使用或保管不当,造成损坏、丢失等,由领用部门承担维修或购买费用,部门内部的具体承担方式由领用部门自行决定,部门领导负责将相关费用交至财务部。
2.5 若保管人发生更换,须及时办理交接手续,并在行政部备案,不办理交接备案手续的,不得离任。
3.POS机使用注意事项
3.1 本POS机刷卡仅限借记卡,注意审核卡片是否为银行借记卡。
3.2使用人须认真核对POS机上显示的卡号是否和卡上的卡号一致,若不一致,不得实施后续操作,应告知卡片持有人换卡刷,并即刻汇报部门领导。
3.3 严格按照公司业务操作流程办理转账业务,严禁使用POS机套现。
4.其他
本确认书一式两份,行政部和领用部门各保存一份。
保管人及领用部门领导确认以上内容后在下方签字。
(以下无正文)
保管人(签字): (两位) 领用部门负责人(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