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外出请销假报告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管理和监督,增强各级领导干部遵守各项工作的自觉性,有效规范领导干部的从政行为,切实转变作风,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凡参加学历培训、休假、因公外出等都必须请假。
1、参加学历培训专指个人提出申请、局班子审核、上级领导同意,经考试录取后参加的县内外各类院校不脱产的学历培训。
2、休假专指个人请探亲假、公休假、事假、病假。
3、因公外出专指到县外学习培训、参观考察及其他公务(组织批准的因公出国出境、跟班见习、挂职锻炼、脱产学习除外)。
第三条 请假必须写出书面假条,按程序报批,假条需交人事股存档。
报批程序如下:
1、X局党组书记、局长由政府分管领导审批,向X委书记、X长和X委组织部报告。
2、X局副职领导干部、派出机构负责人由X局局长审批,向X政府分管领导和X委组织部报告。
3、X局内设机构负责人由X局局长审批。
4、一般干部请假按照《XXX考勤制度》相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 X局党组书记、局长、X局副职领导干部、派出机构负责人经批准的书面假条,由本人及时报送X委组织部干部监督股备
案一份,交X局人事股存档一份。
X局内设机构负责人经批准的书面假条,交县局人事股存档。
第五条 双休日、节假日及请假期间要外出的(即离开本州的),需填写《XXX干部外出申请报告表》,并提前3天按程序报批,获得批准后方可外出,《XXX干部外出申请报告表》交人事部门存档。
报批程序如下:
1、X局党组书记、局长由X政府分管领导审批,向X委书记、县长和X委组织部报告。
2、X局副职领导干部、派出机构负责人、X局内设机构负责人由X局局长审批。
第六条 领导干部外出归来或假满后要及时向X局局长和X委组织部干部监督股报告销假。因故延期的要重新写出专题请假报告,并报X委组织部干部监督股销假。
第八条 请销假情况,作为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的一项内容,年终,领导干部请销假情况将由X委组织部报X纪委,存入领导干部个人廉政档案。
第九条 各级领导干部必须严格执行本制度,X局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本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和监督,对严重违反本规定导致失职行为,造成工作损失的,要按党纪、政纪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第十条 本制度自20xx年X月X日起执行。
XXX干部外出申请报告表
第二篇:中层及以上干部请销假制度
中层及以上干部请销假制度
1、医院正院级领导外出活动或休假离开玉溪市区三天以内,应告知副院级领导及院办、党办主任;离开玉溪市区三天以上,应向市卫生局长请假备案;离开玉溪市区七天以上应向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和市委组织部请假,并报告去向,指定一名院领导临时主持医院工作,回院后及时销假。
2、副院级领导外出活动或休假离开玉溪市区三天以内,应向院长、书记请假,报告去向,院办登记备案;离开玉溪市区三天以上,应向主管局领导请假;离开玉溪市区七天以上,应向市委组织部请假,并报告去向,回院后及时销假。
3、科主任、科长、支部书记外出活动或休假离开玉溪市区1天以上(含1天)须到院办及医务科(支部书记到党办)请假备案;离开玉溪市区3天以上(含3天),必须向分管院领导和院长请假,报告去向,指定科室临时负责人,并持分管院领导或院长签批的请假条到院办和医务科办理请假登记手续,回院后及时销假。
4、科室副主任、副科长、支部副书记、护士长、科主任助理外出活动或休假离开玉溪市区1天以上(含1天),应向科主任、支部书记请假,离开玉溪市区3天以上(含3天),必须向分管部门请假备案,报告去向,护士长须指定临时负责人,回院后及时销假。
5、医务科、护理部及相关职能科室在科主任、护士长外出期间应加强对该科室的质量控制,确保医疗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