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设备许可鉴定评审工作报告

时间:2024.5.2

特种设备许可鉴定评审工作报告

根据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处对昌乐领航汽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单位) 1级压力容器安装(限车用燃气气瓶)许可的受理批复,山东省特种设备协会组成评审组(评审组成员名单见附件1),对该单位压力容器安装(限车用燃气气瓶)许可取证进行了鉴定评审,现将鉴定评审工作情况和结论报告如下:

一、鉴定评审依据

(1)《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2)《特种设备行政许可实施办法(试行)》;

(3)《压力容器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规则》、国质检特函〔2007〕402号文;

(4)《特种设备行政许可鉴定评审管理与监督规则》;

(5)《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质量保证体系基本要求》,以下简称《基本要求》;

(6)《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许可鉴定评审细则》,以下简称《评审细则》;

(7)《车用气瓶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8)压力容器安装有关的安全技术规范、标准等;

(9)该单位质量体系文件。

二、鉴定评审项目

(1)申请种类、类别、级别:压力容器安装、1级、车用燃气气瓶。

(2)申请日期:2011-7-1

(3)受理日期:2011-7-7

(4)受理编号:TS- 11-20-208

(5)鉴定评审种类、类别、级别:压力容器安装、1级、车用燃气气瓶。

三、鉴定评审日期

自20xx年 月 日至 月 日

四、鉴定评审基本情况和基本内容

按照鉴定评审规定要求,评审组到达评审现场后,评审组组长立即召开了评

审组与该单位有关领导人员的预备会议,商定了评审工作安排和参加首次审查会议的人员、会议程序。按照议程,评审组组长主持了评审首次审查会议,说明了鉴定评审工作依据、日程安排、内容和要求,鉴定评审工作纪律,评审组人员分工;该单位领导简要介绍了企业基本情况、压力容器安装质量保证体系建立和实施情况、压力容器试安装情况。

会后,评审组成员对该单位办公场所、档案资料室及设备情况等进行了查看,然后,评审组分3个小组分别对该单位的资源条件、质量保证体系建立与实施、压力容器安装安全质量等方面进行了鉴定评审。

昌乐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安全监察机构派代表对评审过程进行了监察。

五、审查、核实情况

1、资源条件的核实情况

经核实,该单位已在山东省昌乐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办理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注册号:370725200011430;法人:聂战颖)。

该单位于20xx年6月开始从事车用燃气气瓶改装的准备工作。

评审组对该单位的名称、公司地址、安装地址及产品安装许可的种类、级别、范围等情况进行了现场核实确认,与申报的资料基本属实,详见附件2“特种设备许可鉴定评审基本情况确认表”。

经核实,该单位现有职工13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3人(高级工程师1人、工程师1人,助理工程师1人)、持证焊工1人、专职检验人员2人,钳工、管工各2人,起重工1人,电工2人,人员条件基本符合《压力容器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规则》及国质检特函字[2007]402号文要求。人员情况见附件3“车用燃气气瓶安装许可资源条件评审报告”、附件3-1“技术人员(含专职检验员)的确认表”、附件3-2 “技术工人确认表”。

车用气瓶安装场地、工装设备、检测手段、库房设施和管理等资源条件基本满足《压力容器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规则》及国质检特函字[2007]402号文中基本条件、专项条件的有关规定。详细情况见附件3“车用燃气气瓶安装许可资源条件评审报告”、附件3-3 “主要生产设备确认表”。

该单位申报的资料基本属实。

2、审查质量体系建立及质量体系实施情况

(1)审查质量体系建立的情况

评审组按照《压力容器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规则》、国质检特函字[2007]402号文、《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质量保证体系基本要求》、《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许可鉴定评审细则》及相关规定的要求,审查了该单位的质量保证手册、程序文件(管理标准)、作业指导文件和质量记录等质量保证体系文件,重点审查了材料、零部件控制、检验与试验控制、检验与试验装置控制、质量改进与服务、执行许可制度等要素设置情况和程序文件及相关作业指导书的制定情况,同时审查了贯彻执行有关法规和标准的情况。评审组审查了文件和记录控制、质量改进、人员培训和执行制造许可制度等×个要素设置情况及程序文件制订情况。该单位质量保证体系已经建立并开始运行,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明确。

《质量保证手册》及相关文件有效,质量保证体系要素的数量及设置,符合《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质量保证体系基本要求》及相关规范的规定。建立了29项程序文件、16项作业工艺文件,其内容基本齐全,符合现行法规、标准的要求,能指导质量保证体系有效运行。该单位质量保证体系中各质量控制系统设置合理,任命了质量保证工程师和设计工艺、材料、焊接、检验、设备计量责任人员,资格及任命手续符合有关要求,各级责任人员职责明确,并到岗履职胜任本职工作,质量保证工程师和各责任人员对国家有关法规、标准熟悉并能掌握运用。

(2)审查质量体系实施的情况

通过对试安装产品安全质量技术资料、质量管理体系实施的见证资料和相关的现场管理情况的审查核实,该单位的质量保证体系开始正常运行,详见附件4“质量保证体系文件及实施情况评审报告”。

3.产品安全性能检查与试验情况

评审组检查了该单位试安装气瓶(车号:鲁G9K011、产品编号:CA103028)一台,对试安装产品的设计资料、安装安全性能、检验试验资料、随机文件等技术资料进行了审查。审查重点为技术资料的内容及安装安全性能是否符合有关安全技术规范和技术标准的规定,现场进行了产品安全质量抽查和泄漏性试验,质量体系运转正常,能对产品安全性能进行有效控制。该气瓶安装经过山东省特检

院潍坊分院监督检验合格。详见附件5“车用燃气气瓶安装安全性能抽查检验报告”。

六、评审中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意见

评审组在评审工作中发现了以下主要问题需要进行整改和确认:

1、资源条件方面:

2、质量保证体系建立及实施方面:

3、产品质量方面:

七、评审结论

通过现场鉴定评审,昌乐领航汽修有限公司申请的1级压力容器(限车用燃气气瓶)安装许可鉴定评审的评审结论为: 。

评审组组长(签字):

20xx年 月 日


第二篇:特种设备行政许可鉴定评审管理与监督规则


特种设备行政许可鉴定评审管理与监督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特种设备行政许可鉴定评审机构的管理与监督,规范鉴定评审活动,保证鉴定评审质量,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特种设备行政许可鉴定评审,是指对申请特种设备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充装和检验检测的单位(以下统称申请单位),是否符合许可条件所进行的现场技术鉴定和条件审查工作。

第三条 特种设备行政许可鉴定评审工作,由国家质检总局和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以下统称许可实施机关)分别确定的,并经国家质检总局统一公布的鉴定评审机构进行。

第四条 鉴定评审机构应当按照有关特种设备行政许可鉴定评审的实施细则,严格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安全技术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实施鉴定评审,为许可实施机关提供准确、客观的鉴定评审结论。

鉴定评审机构对鉴定评审结论负责。

第五条 特种设备行政许可鉴定评审工作应当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便民高效的原则进行。严禁鉴定评审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鉴定评审工作中弄虚作假、牟取私利。

第六条 许可实施机关应当加强对鉴定评审机构的管理与监督,对违反规定的及时予以处理。

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鉴定评审工作进行监督。

第二章 鉴定评审机构的确定和人员考核

第七条 许可实施机关根据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的原则,按照各自所负责实施的许可项目,确定鉴定评审机构。每个许可项目一般不得少于2个鉴定评审机构。

第八条 鉴定评审机构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有10名以上考核合格的鉴定评审人员,且每个评审项目至少有3名鉴定评审人员;

(二)鉴定评审机构的技术负责人应当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有5年以上特种设备相关工作经历;

(三)具有必要的办公场所、工作设施、文件资料保存设施等工作条件;

(四)建立与鉴定评审工作项目相适应的质量管理体系,编制质量手册、

工作程序和指南,建立人员管理、文档管理等制度;

(五)具有满足鉴定评审工作需要的相应的法律、法规、规章、安全技术规范及标准。

鉴定评审机构不得从事特种设备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以及销售活动,不得与被鉴定评审单位存在资产、业务、管理等方面的利益关系。

承担检验检测机构核准鉴定评审工作的鉴定评审机构,不得从事特种设备检验检测工作。

第九条 申请鉴定评审工作的机构,应当向许可实施机关提交以下资料:

(一)特种设备鉴定评审机构申报表(见附件1);

(二)机构主要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鉴定评审组长人选和鉴定评审人员情况;

(三)机构性质证明文件(复印件);

(四)质量管理手册;

(五)前条规定的各项制度目录及相应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安全技术规范目录;

(六)工作条件及技术能力说明材料等。

第十条 许可实施机关对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必要时应当进行实地验证。 第十一条 鉴定评审人员由国家质检总局负责组织考核,考核内容按照国家质检总局颁发的考核大纲进行。考核合格人员由国家质检总局统一公布。鉴定评审人员考核分类见附件2。

第十二条 鉴定评审人员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熟悉特种设备安全质量管理,掌握特种设备有关法律、法规、安全技术规范和标准;

(二)了解与鉴定评审项目相关的生产、检验检测工作管理要求、工艺流程、检验试验方法;

(三)具有工程师以上职称,有5年以上与所从事鉴定评审项目相关的特种设备生产、检验检测或安全管理工作经历,能够根据鉴定评审情况做出符合性判断。

第十三条 鉴定评审机构聘请鉴定评审人员须签订聘任合同,且聘用期不得少于1年。

鉴定评审人员只能受聘于1个鉴定评审机构。

第三章 鉴定评审工作程序及要求

第十四条 申请单位在取得许可受理后,根据国家质检总局公布的鉴定评

审机构名单,约请鉴定评审机构进行鉴定评审。

申请单位约请未经国家质检总局公布的鉴定评审机构进行鉴定评审,或者鉴定评审机构超范围进行鉴定评审的,其鉴定评审报告无效。

第十五条 申请单位约请鉴定评审,应当按照有关要求准备鉴定评审所需的设计文件、产品等,并向鉴定评审机构提交以下资料:

(一)《特种设备鉴定评审约请函》(见附件3);

(二)特种设备行政许可申请书(已签署受理意见);

(三)质量管理手册。

按照相关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需要进行型式试验、试生产、试检验检测的,应当在约请前完成相关工作。

第十六条 鉴定评审机构收到约请后,应当对提交的资料进行确认,不符合规定的,应当当场或者在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单位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符合规定的,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鉴定评审的工作日程安排,并与申请单位商定具体的鉴定评审日期。

鉴定评审机构收到约请后,认为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鉴定评审工作或者因其他原因不接受约请的,应当在约请函上签署意见,于5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申请单位,并退回提交的资料。

第十七条 鉴定评审机构应当自约请确定之日起 3个月内完成现场鉴定评审工作。

因申请单位自身原因或者因自然灾害、疫情等不可抗力造成的鉴定评审迟延,不受上述期限限制。

第十八条 鉴定评审机构应当在鉴定评审实施日期的7日前,向约请单位寄发《特种设备鉴定评审通知函》(见附件4),并抄送许可实施机关及其下一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

第十九条 鉴定评审组一般由3名以上鉴定评审人员组成,最多不得超过5人。现场鉴定评审时,鉴定评审人员应当佩戴鉴定评审人员证件卡(见附件5)。

鉴定评审组长应当具有高级工程师以上职称,并有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和较强的组织能力。

第二十条 鉴定评审人员应当与申请单位没有利害关系。

申请单位有正当理由认为鉴定评审组的组成不利于鉴定评审的公正性或者不能保护申请单位的商业秘密时,应当在鉴定评审工作开展前书面向鉴定评审机构提出,鉴定评审机构应当对鉴定评审人员予以重新安排。

第二十一条 鉴定评审工作按照有关安全技术规范进行,并评价是否满足相关安全技术规范和标准的要求。

第二十二条 现场鉴定评审工作一般应当在2至3个工作日内完成,特殊情况下最长不得超过5个工作日。

第二十三条 经鉴定评审,发现实际情况与申请资料严重不符,鉴定评审机构应当停止鉴定评审工作,并报告许可实施机关。

鉴定评审工作结束时,鉴定评审组确认申请单位不符合规定的条件时,可以向申请单位通报鉴定评审发现的问题,签署《特种设备鉴定评审工作备忘录》(见附件6),并告知其申诉的权利、途径和申诉的时限。

第二十四条 鉴定评审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做好鉴定评审记录。

现场鉴定评审工作结束,鉴定评审组应当向鉴定评审机构提交鉴定评审工作报告、鉴定评审记录及其相关的见证材料,并对鉴定评审工作报告的真实性负责。

第二十五条 鉴定评审机构应当在现场鉴定评审工作结束后的20个工作日内出具鉴定评审报告。

鉴定评审结论要求申请单位整改的,自整改结果确认后10个工作日内出具鉴定评审报告。

第二十六条 鉴定评审机构应当对所使用的鉴定评审资料,包括申请书、申请单位提供的相关资料、鉴定评审记录、鉴定评审报告等,妥善保存归档,保存期限不少于5年。

第二十七条 鉴定评审机构应当加强对鉴定评审工作的管理,确保鉴定评审工作能够按照鉴定评审机构质量管理体系、相关管理制度的要求进行。

第二十八条 鉴定评审机构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不准将鉴定评审工作转给其他机构进行;

(二)不准聘用无资格的人员进行鉴定评审工作;

(三)不准对接受约请的申请单位进行有偿咨询;

(四)不准利用鉴定评审之机盗取或者泄漏申请单位的商业秘密;

(五)不准超出国家有关规定收取鉴定评审费用;

(六)不准参与申请单位特种设备生产、销售等经营性活动;

(七)不准借鉴定评审之机推销产品;

(八)不准借鉴定评审之机要求申请单位将型式试验、监督检验、无损检测等工作委托本机构进行。

(九)不准违反相关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擅自增加或者减少鉴定评审内容,擅自提高或者降低鉴定评审要求;

(十)不准超出确定的范围从事鉴定评审工作,或者不按照受理的许可项目进行鉴定评审。

第二十九条 鉴定评审人员在从事鉴定评审工作时,应当严格遵守以下规定:

(一)不准接受申请单位赠送的任何有价证券、礼品和现金;

(二)不准要求申请单位报销应当由个人支付的票据;

(三)不准参加任何由申请单位付费的经营性娱乐活动;

(四)不准以个人名义向约请的申请单位提供有偿咨询;

(五)不准泄露申请单位的商业秘密;

(六)不准参与申请单位的特种设备生产、销售等经营性活动;

(七)不准借评审之机推销产品。

第三十条 申请单位对鉴定评审工作有异议时,可以向许可实施机关申诉。许可实施机关应当予以调查处理,并将调查处理结果告知申请单位。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三十一条 鉴定评审机构应当主动接受国家质检总局和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三十二条 许可实施机关或者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可以派代表赴现场监督鉴定评审工作过程,但不得参与鉴定评审工作,影响鉴定评审结论。

第三十三条 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发现鉴定评审行为违反有关规定时,应当及时向许可实施机关报告。

第三十四条 鉴定评审机构应当于每年年底前,将本年度的鉴定评审工作总结上报相应的许可实施机关。

第三十五条 许可实施机关应当定期组织或委托有关单位对鉴定评审工作质量进行监督抽查。对每个鉴定评审机构的监督抽查,一般每2年不少于1次。

第三十六条 许可实施机关应当在受理许可申请时,向申请单位发送鉴定评审工作征求意见表,以便了解、分析、改进鉴定评审工作,查处有关违规行为。

第三十七条 鉴定评审机构的名称、法定代表人、技术负责人、办公地址、所有制性质、隶属关系等发生变更,以及鉴定评审人员发生重大变化时,应当在30日内向相关许可实施机关备案。

第三十八条 鉴定评审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许可实施机关给予警告或者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停止鉴定评审工作:

(一)鉴定评审工作质量低劣,或者鉴定评审工作中出现较大失误,并引起严重后果的;

(二)出具失实鉴定评审报告的;

(三)鉴定评审机构不再符合规定条件或者抽查不合格的;

(四)从事影响鉴定评审工作公正性活动的;

(五)未按照规定时限实施鉴定评审工作的;

(六)未按照规定报告年度鉴定评审工作总结,或者鉴定评审机构发生重大变化不及时向许可实施机关备案的。

鉴定评审机构违反第二十八条规定的,参照前款规定处理。

第三十九条 鉴定评审人员在鉴定评审工作中违反第二十九条规定的,由鉴定评审机构对责任人员进行处理,并及时将处理结果报告许可实施机关。

许可实施机关发现鉴定评审人员有违规行为或者接到相关报告,应当督促鉴定评审机构加强管理,并根据具体情况对鉴定评审机构和鉴定评审人员给予警告、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停止鉴定评审机构和鉴定评审人员的鉴定评审工作。

第五章 附则

第四十条 境外特种设备行政许可鉴定评审工作的管理与监督,参照本规则执行。

第四十一条 鉴定评审收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二条 本规定由国家质检总局负责解释。

第四十三条 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1:

特种设备鉴定评审机构

申报表

申报单位:

申报日期: (公章)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制

特种设备行政许可鉴定评审管理与监督规则

特种设备行政许可鉴定评审管理与监督规则

特种设备行政许可鉴定评审管理与监督规则

特种设备行政许可鉴定评审管理与监督规则

注:评审职务按照鉴定评审组组长、评审员顺序填写

附件2:

特种设备鉴定评审人员考核分类表

特种设备行政许可鉴定评审管理与监督规则

附件3:

特种设备鉴定评审约请函

(鉴定评审机构名称) :

我单位的 申请已经被受理,申请受理号为 。现特约请进行鉴定评审,请给予安排。

拟约请鉴定评审日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申请单位名称: 通讯地址: 联 系 人: 电 话: 邮政编码: 传 真: 电子信箱:

申请单位法定代表(负责)人: 日期:

(单位公章)

鉴定评审机构意见:

最终确定的鉴定评审日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鉴定评审机构负责人: 日期:

(机构公章) 注:本表一式三份,鉴定评审机构签署意见后,返回申请单位一份,抄报受

理部门一份,鉴定评审机构存档一份。

附件4:

特种设备鉴定评审通知函

编号:

(申请单位名称) :

经协商,定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对你单位进行现场鉴定评审,请做好有关准备。

对日期安排、鉴定鉴定评审组人员组成如有意见,请在收到本通知函的5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意见。

鉴定评审机构:

年 月 日 (机构公章)

附:鉴定鉴定评审组成员名单

特种设备行政许可鉴定评审管理与监督规则

注:本通知函一式四份,一份送申请单位,一份送许可实施机关,一份送许

可实施机关下一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一份鉴定评审机构存档。

附件5:

特种设备行政许可鉴定评审人员证件卡(正面)

特种设备行政许可鉴定评审管理与监督规则

特种设备行政许可鉴定评审人员证件卡(反面)

特种设备行政许可鉴定评审管理与监督规则

附件6:

特种设备鉴定评审工作备忘录

特种设备行政许可鉴定评审管理与监督规则

更多相关推荐:
鉴定报告

断路器机械操作试验系统鉴定验收书天水长城开关厂文件目录一设计任务书3二技术条件6三试制鉴定大纲8四试验大纲9五使用说明书10六测试报告162断路器机械操作试验系统设计任务书天水长城开关厂31任务来源根据工厂试验...

热成型设备鉴定报告

设备鉴定报告我厂使用的WF2A自动TIG焊接送丝机设备与20xx年制造完成设计最高压力315吨最高温度900根据GJB90001A20xx中要求需对设备进行鉴定1鉴定时间地点人员鉴定时间20xx年12月30日鉴...

设备技术鉴定表

设备技术鉴定表123456

鉴定报告书

泵站安全鉴定文件格式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中国灌溉排水发展中心二八年十一月全鉴定报XX省XX市XX泵站管理处二00X年X月安告XXX泵站安全鉴定工作小组组长副组长参加人员XXXXXXXXXXXXXXXXXXXXX...

退役设备技术鉴定报告书表格

1附件七35kV罗南一回线311开关退役设备技术鉴定报告书1本报告书一式三份管理部门物资部门财务部门各一份3退役后处置结论为报废转为实训设备转为备品备件其他工程使用2本报告是退役设备报废或再利用的必需资料栏目内...

特种设备许可鉴定评审报告2

报告编号晋TGR0508特种设备许可鉴定评审报告申请单位许可项目设备种类压力容器设备类别鉴定评审类别山西省计量协会特种设备工作委员会1目录特种设备许可鉴定评审结论第3页特种设备许可种类类别和级别明细表第4页鉴定...

设备直接再利用鉴定报告(龙湾)

附录鉴定报告模板共3页第1页

4.特种设备制造条件鉴定评审报告

附件4制造条件鉴定评审报告申请单位续报告

04机电类特种设备施工单位许可条件鉴定评审报告

附件4机电类特种设备施工单位许可条件鉴定评审报告申请单位经申请单位确认的申请施工类别评审组成员名单

机电类特种设备施工单位许可条件鉴定评审报告

机电类特种设备施工单位许可条件鉴定评审报告申请单位经申请单位确认的申请施工类别现场评审日期评审组成员名单通报评审报告会申请单位参加成员名单续报告

设备报废技术鉴定表[1]

设备报废技术鉴定表

特种设备行政许可鉴定评审整改报告格式

特种设备行政许可鉴定评审整改报告申请单位名称目录关于XXXXXXXXXXXXXXX特种设备行政许可鉴定评审的整改报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审核评价中心由贵院派出的评审组于XXXX年XX月XX日至XXXX年...

设备鉴定报告(39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