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请求落实被拆房屋补偿的报告
尊敬的市人大黄主任:您好!
我叫彭秋香,42岁,是新余市沙土乡毛家村委宋家村人(建市民服务中心的这个村庄),19xx年结婚后因夫妻生活困难,丈夫长期外出打工,我又无住房,19xx年又回到父母身边,父母将自己建的房屋送了一间给我们住,并得到兄弟姐妹的认可,我和儿子一直和父母生活在一起。20xx年5月,政府为了城市发展和改造的需要,通知要拆除我们住了多年的房子,随后将房子面积丈量登记造册,并对我的房屋专门列名造册,我的房屋面积50.37平方米外加楼面面积补贴10个平方米,共计60多平方米,并答应会给我补偿拆迁费、安置过渡费和一套安置房。但没有想到的是,我们村其它被拆除房屋都给予了拆迁补偿费、过渡安置费和安排拆迁安置房,唯独我的房屋被拆迁后至今没有给予安置。为此,我多次找拆迁工作组和相关部门领导反映,但他们互相推诿,找借口不予办理。我一个弱小女子带着孩子住无着落,生活十分困难,房子呗强行拆掉了,至今没有一个说法。无奈之下我只有向领导您反映,迫切希望黄主任您在百忙之中过问此事,使我的拆迁费、安置过渡费和一套拆迁安置房能有一个明确的说法!万分感谢黄主任!
附:市拆迁办统计表、父母兄弟房产分配说明、村民居住证明。
二0一三年五月二十日
联系电话:151xxxxxxxx
第二篇:关于要求对搬迁新建房屋因房基过深进行补偿的申请
关于要求对搬迁户新建房屋因房基过深进行补偿的申请
靖那高速公路指挥部那坡分指挥部:
本人陈春华、陈天华(两居民住户),那坡县城厢镇百大村坡平屯人,系靖那高速公路建设所需的折迁户之一。本人积极响应指挥部号召,配合折迁工作。于20xx年11月11日始在新住址动工,但因房屋建在水田上,基础深度深达2.5米—4.0米不等,光下基础预计要花费8万元以上。因费用紧张,面临着要停工,为不影响搬迁进程,希望贵指挥从“关注民生”出发,能为我们俩居民住户解决经费紧张这一现实,以早日实现搬迁事宜是盼。
特此申请
陈春华、陈天华
20xx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