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押监管工作基本流程
一. 业务开展前期工作:
1. 接受质权人委托,到企业查看基本信息,仓库和质物情况,进行盘库把结果提交给银行。于此同时初步和企业商量具体监管费用问题。
2. 如企业有异议可另行寻找新的监管公司重新核实(一般情况不会),如无异议则提交企业的基本资料(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组织机构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等,还需提供近2年企业的财务信息)。
3. 银行根据监管公司提供的信息和企业信用信息,确定具体放款数额,质物单价,质押率,最低控货线。
4. 结合以上几点制作考察报告及上报总公司的业务申请表。
5. 要求出质人协助完成《仓库租赁及监管协议》的签定。
二、业务开展中的工作
1. 按照银行要求定期核定库存货量,测量后与实际台帐核对,保证监管专区内的质物数量始终不低于银行规定的质物数量、价值。监管员每天以传真方式或电子邮件方式向质权人汇报质物库存情况,出现异常随时上报公司。
2.公司每日查看并填写每个项目的库存质物登记表(必须由企业签字盖章才有效),于每个周一汇总后提交给各个银行。
3.一定要做好各个风险点的监控工作,根据银行指示进行
操作,严禁擅自更改质押率,最低控货线等数据。
三、业务开展后期工作
1.在项目将要结束时(1个月以内),一定要密切注意企业库存变化,增加盘库次数和巡库频率。
2.在接到银行下发的解质通知书,确认企业已经还款并结清监管费后,方可解除监管。
3.各种单据、数据、记录需带回公司,由公司进行封存,保留3年以上,以备不时之需。
备注:1.质押监管风险控制是第一位,一定要做好和银行,企业的沟通,按照银行的要求并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去处理问题。
2.监管费一般为贷款额度的千分之六,也可和企业协商,贷款期限半年前或一年期,监管费用可以分月支付也可一次性支付。
第二篇:质押监管工作基本流程
质押监管工作基本流程
一. 新业务开展前期工作:
1. 陪同质权人(银行)到新业务出质人的公司及质物存放地点进行实际考察,了解出质人基本情况,了解监管场地基本情况是否符合监管要求(1.场地风险问题;2.监管员吃住问题)。
2. 向出质人所取企业的基本资料(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等)
3. 向出质人咨询相关质物的基本情况(现有库存量、价格、品名、规格、进口国等)
4. 要求出质人协助完成《仓库租赁及监管协议》的签定(特别针对第三方监管仓库及场地权属是南疆散货中心的)
5. 结合以上几点制作考察报告及上报总公司的业务申请表。
6. 项目监管方案(只是深发展银行要求制作)。
二. 新业务开展时的工作:
1. 根据银行下达的《查询及出质通知书》上的内容,到监管场地实际盘点质物是否满足《查询及出质通知书》的要求。
2. 确认质物库存量无误时填写《质物清单》转交银行。
3. 三方共同确认无误填写公司内部《进仓作业单》留档保存。
4. 签订三方《仓储监管协议》(不同银行协议名称也不同)。
三. 新业务开展中的工作
1.每天以传真方式或电子邮件方式向质权人汇报质物库存情况;
2.每日向总公司的系统输入质物库存情况;
3.按照银行要求定期核定库存货量打尺测量后与实际台帐核对,保证监管专区内的质物数量始终不低于银行规定的质物数量、价值。
4.出现异常随时上报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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