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村卫生室评审标准(试行,2012版)
一、单项否决条款:村卫生室凡违反以下任意一条即为不达标
1.业务用房40平方米以下;
2.《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无效;
3.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诊疗活动;
4.执业的卫生技术人员未注册;
5.不接受乡镇卫生院指导,未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
6.弄虚作假套取医疗保险或新农合基金并经查证属实被处理的。
二、评审得分90分及以上的村卫生室为“甲级村卫生室”;得分为70—89分的村卫生室为“乙级村卫生室”;评审得分在70分以下的认定为不达标村卫生室,整改后六个月方可再次提出评审申请
一、组织机构管理(50分)
二、基本医疗服务(25分)
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25分)
四川省村卫生室评审
申请表
申请单位: (盖章)
法人代表:
填 报 人:
联系方式: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四川省卫生厅制
四川省村卫生室评审记录表
四川省村卫生室评审评分表
村卫生室名称 评审时间 年 月 日
第二篇:村卫生室考核标准
附件1
白鹤镇规范化村卫生室考核标准(2010版)
基本条件
注:以上评价结果如有一项不合格,取消申报资格。
白鹤镇规范化村卫生室评价标准(2010版)
评分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