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存款账户账号报告表
注:账户性质按照基本账户、一般账户、专用账户、临时账户如实填写
本表一式三份,分别报送国税、地税主管机关一份,纳税人留存一份。
第二篇:纳税人存款账户账号报告表
纳税人存款账户账号报告表
向税务机关报送本表;发生变化的,应当自变化之日起15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本表。报送本表时需报送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使用说明
1.本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七条设置。
2.适用范围: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向税务机关报告在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开立、新增和撤销存款账户情况时使用。
3.填表说明:
账户类别:基本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专用存款账户;
4.本表为A4型竖式,一式二份,税务机关一份,纳税人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