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桐路(香樟大道以东)北半幅人行道板工程
质
量
评
估
报
告
编制单位:安徽科信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编 制 人:
总监理工程师:
报告日期:20xx年7月25日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梧桐路(香樟大道以东)北半幅人行道板工程
2、建设地点:合肥市高新区
3、工程造价:约 26 万
4、结构类型:6cm人行道板+15cmC15混凝土垫层+20cm级配碎石基层;
5、建设单位:合肥高新诚创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重点办)
6、监理单位:安徽科信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7、施工单位:合肥新惠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二、质量验收及评估依据
1、国家和地方现行的法律、法规、强制性条文和技术批准
2、设计文件和相关技术文件
3、《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1-2008
4、《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1-2008
三、质量监理情况综述
在施工过程中,每道工序在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再上报给监理验收,经监理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监理人员采取平行检查和集中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监督管理,特别对人行道路基的高程控制、结构层的铺设压实以及道板砖的铺设进行旁站及巡视。对监理人员查出的质量、安全等方面问题以口头或书面形式通知施工单位做出整改,直到符合要求为止。对进场的原材料成品、半成品
及时检查相关资料,发现问题及时沟通处理。总体评述,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与监理单位能密切配合,搞好各项验收工作。
四、质量评定及评估意见
本工程控制资料齐全,结构安全可靠,重要使用功能满足使用要
求。观感质量评定为一般,同意该工程进行竣工验收。
安徽省科信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20xx年7月25日
第二篇:评估报告
A有限公司拟用于抵押贷款 的机器设备资产评估报告书
报备号:6404031544150010
粤评资(番)字第201501000010号
VB有限公司
20xx年1月27日
目 录
第一部分 注册资产评估师声明 .......................................................................... 1
第二部分 摘 要 .............................................................................................. 3
第三部分 正 文 .............................................................................................. 5
一、委托方、产权持有者和评估报告使用者 .............................................. 5
二、评估目的 .................................................................................................. 6
三、评估范围和对象 ...................................................................................... 6
四、价值类型和定义 ...................................................................................... 6
五、评估基准日 .............................................................................................. 7
六、评估依据 .................................................................................................. 7
七、评估方法 .................................................................................................. 8
八、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 ...................................................................... 9
九、评估假设 ................................................................................................ 11
十、评估结论 ................................................................................................ 11
十一、变现能力分析 .................................................................................... 11
十二、特别事项说明 .................................................................................... 12
十三、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说明 .................................................................... 12
十四、评估报告日 ........................................................................................ 13
第四部分 附 件 ............................................................................................ 15
第一部分 注册资产评估师声明
我们郑重声明:
(一) 就注册资产评估师所知,评估报告中陈述的事项是客观的。
(二) 注册资产评估师在评估对象中没有现存的或预期的利益,同时与委托方和相关当事方没有个人利益关系,对委托方和相关当事方不存在偏见。
(三) 评估报告的分析和结论是在恪守独立、客观和公正原则基础上形成的,仅在评估报告设定的评估假设和限制条件下成立。
(四) 评估结论仅在评估报告载明的评估基准日成立。评估报告使用者应当根据评估基准日后的资产状况和市场变化情况合理确定评估报告使用期限。
(五) 注册资产评估师及其所在评估机构具备本评估业务所需的职业资质和相关专业评估经验。除已在评估报告中披露的运用评估机构或专家的工作外,评估过程中没有运用其他评估机构或专家的工作成果。
(六) 注册资产评估师本人及业务助理人员对评估对象进行了现场勘查。
(七) 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资产评估业务的目的是对评估对象价值进行估算并发表专业意见,并不承担相关当事人决策的责任。评估结论不应当被认为是对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的保证。
(八) 评估对象涉及的资产清单由委托方、产权持有者申报并经其签章确认,提供必要的资料并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恰当使用评估报告是委托方和相关当事方的责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对评估对象价值进行估算并发表专业意见,是注册资产评估师的责任。
(九) 注册资产评估师对评估对象的法律权属状况给予了必要的关注,但不对评估对象的法律权属做任何形式的保证。本报告亦不能成为有关资产的权属证明文件,也不为有关资产的权属状况承担任何责任,特提请报告使用者注意。
(十) 评估报告的使用仅限于评估报告中载明的评估目的,因使用不当造成的后果与签 1
字注册资产评估师及其所在评估机构无关。本评估机构承诺:未经委托方许可不将评估报告提供给无关单位或个人。
(十一)我们出具的评估报告中的分析、判断和结论受评估报告中假设和限定条件的限制,评估报告使用者应当充分考虑评估报告中载明的假设、限定条件、特别事项说明及其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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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摘 要
重要提示 以下内容摘自评估报告正文,欲了解本评估项目的详细情况和合理理解评估结论,应当阅读评估报告正文。
委托方:A有限公司。
产权持有者:A有限公司。
经济行为:抵押贷款。
评估目的:本次评估是为A有限公司拟向南洋商业银行番禺支行用于抵押贷款的机器设备提供市场价值参考依据。
评估范围与对象:本次评估的范围和对象为A有限公司拥有的机器设备一批。
价值类型:本次评估的价值类型为市场价值。市场价值是指自愿买方和自愿卖方在各自理性行事且未受任何强迫的情况下,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进行正常公平交易的价值估计数额。
评估基准日:20xx年9月15日。
评估方法:成本法。
评估结论:以20xx年9月15日为评估基准日,委估资产的评估值为:
人民币壹仟肆佰陆拾万零叁仟伍佰零叁元整(¥14,603,503.00)。
我们出具的评估报告中的分析、判断和结论受评估报告中假设和限定条件的限制,评估报告使用者应当充分考虑评估报告中载明的假设、限定条件、特别事项说明及其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评估报告的使用有效期:按照评估报告准则规定,只有当评估基准日与经济行为实现日相距不超过一年时,即20xx年9月15日至20xx年9月14日以内,才可以使用本评估报告。
对评估结论产生影响的特别事项:
以下事项可能影响评估结论的使用,评估报告使用者应特别注意以下事项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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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评估过程中,在对设备进行勘察时,因检测手段限制及设备正在运行等原因,主要依赖于评估人员的外观观察和委托方提供的近期检测资料及向有关操作使用人员的询问情况等判断设备状况。
(二)本评估结论以委托方和产权持有者提供的有关权属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为依据,并无逐项审阅相关文件的正本。根据中注协的文件要求,评估人员关注了本次评估所涉及的评估对象的法律权属问题,评估人员不对其发表意见,本评估报告也不能作为判断评估对象法律权属的依据。资料提供者应对其所提供的评估对象法律权属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三)本评估结论是以企业在评估基准日以现有用途不变且正常持续经营条件下,根据公开市场原则确定的现行价值。本报告未考虑快速变现等特殊的交易方式对评估价值的影响。
(四)抵押率应控制在一个较低的水平。
以上存在的特别事项特提请报告使用者注意。
评估报告日:本评估报告日为20xx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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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 正 文
A有限公司拟用于抵押贷款的机器设备
资产评估报告书
报备号:6404031544150010
粤评资(番)字第201501000010号
A有限公司:
VB有限公司接受贵单位的委托,根据国家有关资产评估的规定,本着客观、独立、公正、科学、专业的原则,按照公认的资产评估方法,对贵单位用于抵押贷款的资产进行了评估工作。本项目评估人员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委托评估的资产实施了实地查勘、市场调查与询证,对委估资产在20xx年9月15日所表现的市场价值作出了公允反映。现将资产评估情况及评估结果报告如下。 一、委托方、产权持有者和评估报告使用者
(一)委托方和产权持有者
本评估项目的委托方和产权持有者均为A有限公司(以下又简称委托方)。
住所:广州市番禺区石楼镇莲花山保税加工区灵兴工业区内18号;
注册号:440126400002687;
法定代表人姓名:赵汝渠;
注册资本:1000.00万港元;
实收资本:1000.00万港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生产、加工电梯零配件(特种设备除外),电梯装饰配件,不锈钢及其他金属材料的装饰板材(镜面板、磨砂板、拉丝板、艺术纹理板、和纹板、喷砂板、钛金镀膜板和抗指纹板),销售本企业产品;钣金及装饰设计工程,新型建筑材料的研究开发;从事五金配 5
件、电气配件、装饰材料、建筑材料(不含钢材)等商品的批发、佣金代理(拍卖除外)及进出口,提供相关的售后服务(涉及行业许可管理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以上商品进出口不涉及国营贸易、进出口配额许可证、出口配额招标、出口许可证等专项管理的商品);
成立日期:二○○五年九月六日。
(二)评估报告使用者
本评估报告使用者为委托方以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评估报告其他相关使用者。
除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任何未经评估机构和委托方确认的机构或个人不能由于得到评估报告而成为评估报告使用者。 二、评估目的
按委托方要求,本次评估的特定目的是为委托方拟向南洋商业银行番禺支行用于抵押贷款的资产提供市场价值参考依据。 三、评估范围和对象
鉴于本项目特定评估目的和委托方要求,纳入本项目评估范围的资产为A有限公司拥有的高压水射流切割机、大功率数控激光切割主机、油压刨床、全数控液压闸式剪板机、油压刨床、平板式自动击砂机、数控液压折弯机、真空镀膜机、油磨拉丝生产线、数控转塔冲床、超高压水射流切割机、高真空离子镀膜设备和大功率数控激光切割机系统等合计34项机器设备,委托方提供的账面原值合计为19,727,871.81元,账面净值合计为15,542,823.45元,委估资产具体情况详见机器设备评估明细表。
依据委托方介绍和评估人员现场查勘,在评估基准日20xx年9月15日,委估资产均安装在广州市番禺区石楼镇莲花山保税加工区灵兴工业区内18号A有限公司生产车间内,维护保养良好,设备运行正常。
纳入评估范围的资产与委托评估确定的资产范围一致。 四、价值类型和定义
(一)价值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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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采用的价值类型为市场价值。市场价值是指自愿买方和自愿卖方在各自理性行事且未受任何强迫的情况下,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进行正常公平交易的价值估计数额。
(二)选择价值类型的理由
本次评估对评估的市场条件及其评估对象的使用条件并无特别限制和要求,因此选择市场价值作为评估结论的价值类型。 五、评估基准日
(一)评估基准日
本评估项目资产评估基准日为20xx年9月15日。
(二)确定评估基准日所考虑的主要因素
1、本次评估根据接受委托的时间及有利于经济行为的原则,因此选取该时间作为评估基准日。
2、评估基准日的选定是委托方、产权持有者与评估机构共同商定的。
3、本项目一切资产的评估计价标准均为评估基准日有效的价格标准,以人民币为计价货币。 六、评估依据
(一)行为依据
1、资产评估业务约定书;
(二)法规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xx年10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修订);
2、《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主席令第62号);
3、国务院、财政部及有关部门颁布的其它有关法律、法规、文件等。
(三)评估准则依据
1、《资产评估准则——基本准则》(财政部财企[2004]20号);
2、《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准则——基本准则》(财政部财企[2004]2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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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准则——独立性》(中评协[2012]248号);
4、《资产评估准则——评估报告》(中评协[2011]230号);
5、《资产评估准则——评估程序》(中评协[2007]189号);
6、《资产评估准则——业务约定书》(中评协[2011]230号);
7、《资产评估准则——工作底稿》(中评协[2007]189号);
8、《资产评估准则——机器设备》(中评协[2007]189号);
9、《资产评估价值类型指导意见》(中评协[2007]189号);
10、《注册资产评估师关注评估对象法律权属指导意见》(会协[2003]18号);
11、《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告指南》(中评协[2011]230号)。
(四)产权依据
1、委托方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设备购置#5@p;
3、资产评估明细表;
4、委托方承诺函;
5、产权持有者承诺函;
(五)取价依据
1、最新《机电产品报价手册》;
2、最新《机电产品价格信息查询系统》;
3、本公司评估人员进行市场调查、勘察所取得的资料。 七、评估方法
(一)资产评估的基本方法
资产评估基本方法一般有市场法、收益法与成本法。
1、市场法
市场法是指利用市场上同样或类似资产的近期交易价格,经过直接比较或类比分析以估测资产价值的评估方法。其使用的基本前提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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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存在一个活跃的公开市场;
(2)公开市场上存在可比的资产及其交易活动。
2、收益法
收益法是指通过估测被评估资产未来预期收益的现值来判断资产价值的评估方法。应用收益法必须具备的基本前提有:
(1)被评估资产的未来预期收益可以预测并可以用货币衡量;
(2)资产拥有者获得预期收益所承担的风险可以预测并可用货币衡量;
(3)被评估资产预期获利年限可以预测。
3、成本法
成本法是指首先估测被评估资产的现行再取得成本(重置成本),然后估测被评估资产业已存在的各种贬值因素,并将其从重置成本中扣除而得到被评估资产价值的评估方法。采用成本法的前提条件有:
(1)被评估资产处于持续使用状态或设定处于持续使用状态;
(2)可以调查取得购建被评估资产的现行途径及相应的社会平均成本资料。
(二)评估方法的选取及理由
由于目前同类机器设备交易市场尚不完善,交易数据难以取得,故难以采用市场法进行评估。
由于单项设备未来的收益难以从企业整体收益中分离出来,故不能采用收益法进行评估。
由于假设待估机器设备处于持续使用或异地持续使用状态,可以调查取得购置资产的现行途径及相应的社会平均成本资料,因此适宜采用成本法评估。
故本项目确定采用成本法进行评估。 八、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
本次资产评估工作自20xx年9月15日起至20xx年1月27日止。
资产评估的主要程序步骤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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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明确评估业务基本事项
了解委托方及评估对象的基本情况,分析评估风险,明确委托方、产权持有者和评估报告使用者、评估目的、评估对象及范围、价值类型、评估基准日、评估报告提交时间和方式、评估服务费总额及支付时间和方式等基本事项。
(二)签订业务委托协议
根据评估业务基本事项,本公司与委托方签署《资产评估业务约定书》。
(三)编制评估计划
根据本评估项目的具体情况,本公司编制了评估计划,包括:现场调查、收集评估资料、评定估算、编制和提交评估报告等评估业务实施过程。
(四)现场调查
在委托方资产清查后,注册资产评估师进行了核查权属、实物勘察等方面的现场调查工作。
(五)收集评估资料
注册资产评估师根据本项目评估业务需要收集了评估资料。收集的评估资料包括:从委托方获取的资料,评估人员市场调查、询证获取的资料等。注册资产评估师对收集的评估资料进行必要分析、归纳和整理,形成评定估算的依据。
(六)评定估算
根据本次评估的特定目的,结合被评估资产状况,选择合适的计价标准和评估方法进行评定估算,形成初步评估结论。注册资产评估师对初步评估结论进行分析比较,确定最终评估结论。
(七)编制和提交评估报告
注册资产评估师在执行评定估算程序后,根据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的要求编制评估报告。注册资产评估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资产评估准则和评估机构内部质量控制制度,对评估报告及评估程序执行情况进行必要的内部审核。注册资产评估师提交正式评估报告前,与委托方就评估报告有关内容进行了必要的沟通。完成上述评估程序后,本公司出具评估报告并按业务约定书的要求向委托方提交了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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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工作底稿归档
注册资产评估师在提交评估报告后,按照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的要求对工作底稿进行整理,与评估报告一起及时形成评估档案。 九、评估假设
1、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国家宏观经济形势无重大变化,本次交易各方所处地区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环境无重大变化,无其他不可预测和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重大不利影响。
2、本评估结果建立在委托方提供所有文件资料真实、准确、完整、客观基础上。
3、假设本次评估测算的各项参数取值不受通货膨胀因素的影响。
4、有关利率、汇率、赋税基准及税率、政策性征收费用等不发生重大变化。
5、本次评估没有考虑特殊的交易方式可能追加付出的成本费用等对其评估值的影响,也未考虑遇有自然力和其他不可抗力对评估值的影响。
6、无其他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及不可预见因素对企业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7、假设被评估资产将要在公开市场中进行交易,公开市场是指充分发达与完善的市场条件,指一个有自愿的买者和卖者的竞争性市场。在这个市场上,买者和卖者的地位是平等的,彼此都有获取足够市场信息的机会和时间,买卖双方的交易行为都是在自愿的、理智的,而非强制或不受限制的条件下进行的。
假设以上条件在评估基准日时成立,当未来经济环境发生较大变化时,评估人员将不承担由于假设条件改变而推导出不同评估结论的责任。 十、评估结论
以20xx年9月15日为评估基准日,在上述特定的评估目的、评估对象、评估依据和必要的假设前提条件下,经过采用成本法的估算,委托评估资产的评估值为:
人民币壹仟肆佰陆拾万零叁仟伍佰零叁元整(¥14,603,503.00)。
评估结论详细情况见评估明细表。 十一、变现能力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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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定在评估基准日后强制处分评估对象,因市场需求、处置时间、处置费用、使用状态、资产性能、资产质量、处置方式、买方心理等因素,将会产生一定的价格减损。
因强制变现产生的收入,将按如下顺序清偿:处置费用、国家税费、其他优先受偿权利价值、银行贷款。 十二、特别事项说明
以下事项可能影响评估结论的使用,评估报告使用者应特别注意以下事项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一)评估过程中,在对设备进行勘察时,因检测手段限制及设备正在运行等原因,主要依赖于评估人员的外观观察和委托方提供的近期检测资料及向有关操作使用人员的询问情况等判断设备状况。
(二)本评估结论以委托方和产权持有者提供的有关权属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为依据,并无逐项审阅相关文件的正本。根据中注协的文件要求,评估人员关注了本次评估所涉及的评估对象的法律权属问题,评估人员不对其发表意见,本评估报告也不能作为判断评估对象法律权属的依据。资料提供者应对其所提供的评估对象法律权属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三)本评估结论是以企业在评估基准日以现有用途不变且正常持续经营条件下,根据公开市场原则确定的现行价值。本报告未考虑快速变现等特殊的交易方式对评估价值的影响。
(四)抵押率应控制在一个较低的水平。
以上存在的特别事项特提请报告使用者注意。 十三、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说明
(一)本评估报告只能用于本评估报告载明的评估目的和用途。若用于其他目的和用途,评估结论将失效,评估机构和注册资产评估师不承担任何相关义务和责任。
(二)在评估基准日至本评估报告出具期间,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及市场基本情况未发生任何重大变化。但本公司不能预计本评估报告后的政策与市场变化对评估结果的影响。
(三)在评估基准日后、有效期以内,如果资产数量及作价标准发生变化,应按如下原则 12
处理:资产数量发生变化,应根据原评估方法对资产额进行相应调整;资产价格标准发生变化并对资产评估价产生明显影响时,委托方应及时聘请有资格的评估机构重新评估。由于评估基准日后资产数量、价格标准的变化,委托方在评估目的实现时对资产实际作价应给予充分考虑,并进行相应调整。
(四)对产权持有者可能存在的其他影响资产评估值的瑕疵事项,在委托时未作特别说明而评估人员根据专业经验一般不能获悉的情况下,评估机构及评估人员不承担相关责任。
(五)本评估报告是以委托方提供的相关资产权属证明材料复印件为依据,评估人员已对评估对象的法律权属给予了合理关注,对相关资料进行了必要的查验,但不保证对所有文件和材料复印件的正本进行了逐项审阅和复核;除报告中有特别说明以外,未考虑评估对象权属缺陷对其价值的影响。
(六)本报告中对评估对象法律权属的陈述不代表评估师对评估对象的法律权属提供保证或鉴证意见。本报告不能成为资产的权属证明文件,亦不为资产的权属状况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七)未征得出具评估报告的评估机构同意,评估报告的内容不得被摘抄、引用或披露于公开媒体,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相关当事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八)评估报告的使用有效期:按照评估报告准则规定,只有当评估基准日与经济行为实现日相距不超过一年时,即20xx年9月15日至20xx年9月14日以内,才可以使用本评估报告。
(九)当政策调整对评估结论产生重大影响时,应当重新确定评估基准日进行评估。
(十)本评估报告内容的解释权属本评估机构,除国家法律、法规有明确的特殊规定外,其他任何单位、部门均无权解释。 十四、评估报告日
(一)本评估报告的评估报告日为20xx年1月27日;
(二)评估报告日为本项目注册资产评估师形成最终专业意见的日期。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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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
评估机构:VB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
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
报告提交日期:20xx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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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部分 附 件
1、固定资产——机器设备评估明细表
2、委估资产现场照片
3、委托方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4、委托方承诺函
5、产权持有者承诺函
6、注册资产评估师承诺函
7、资产评估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
8、资产评估机构资格证书复印件
9、注册资产评估师证书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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