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镇天生桥二组村内道路硬化工程
竣 工 报 告
石林镇天生桥二组村内道路硬化工程项目,根据国家一事一议的相关规定,经天生桥二组村民(代表)会议表决通过,并经乐尔村村委会、石林镇人民政府审核同意,上报石林县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为20xx年度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
一、施工组织管理
该项目自20xx年1月17日招标确定施工单位后,于20xx年1月19日在石林镇签订施工合同。合同签订后,县、镇有关技术人员及村、组干部就及时进行施工放线;施工单位也积极准备施工材料,并组织施工机械及工人进场。在施工过程中,县、镇有关领导经常到工地进行督促指导;村、组指派专人进行质量检查,并负责解决施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此项目由于得到县、镇有关领导的关心和支持,通过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的共同努力,该项目于20xx年2月28日全部完工。
二、项目完成情况
1.完成项目:C20砼浇筑、铺筑碎石垫层。
2.完成工程量:C20砼浇筑5671.99平方(厚20厘米)、铺筑碎石垫层5671.99平方(厚8厘米)。
三、资金来源及使用情况
工程计划投入资金305000元,其中:县财政一事一议财政
奖补资金100000元,村集体投入10240元,村民筹资15760元,其他财政资金179000元。工程竣工结算资金423091.27元,与计划超资118091.27元。
四、项目建后管理 建设单位必须制定管理办法,签订管理合同,做到依法管理,依法使用。
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按照各自的职责做好善后处理及管护工作。
从验收之日起,该项目就移交给天生桥二组小组管理使用。
石林镇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20xx年2月28日
石林镇天生桥二组村内道路硬化工程项目
竣工验收意见
一、建设情况
1、建设单位:石林镇天生桥二组
2、建设地点:石林镇天生桥二组
3、施工单位:石林县建筑安装公司
4、建设项目:村内道路硬化
6、资金来源及使用情况:工程计划投入资金305000元,其中:县财政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100000元,村集体投入10240元,村民筹资15760元,其他财政资金179000元。工程竣工结算资金423091.27元,与计划超资118091.27元。
二、验收程序
1、验收时间:20xx年2月28日
2、验收地点:石林镇天生桥二组
3、验收方式:一看、二听、三议
4、参加单位:石林镇人民政府、镇属相关部门、乐尔村村委会、天生桥二组村民小组、施工单位
三、验收意见
经参会人员实地查看、听取汇报、充分讨论形成下列意见:
1、该项目质量评定为合格,同意验收;
2、所超资金,由建设单位自行解决;
3、施工单位继续做好养护和善后处理工作;
4、建设单位必须于尽快制定管理办法、签订管理合同。
石林镇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20xx年2月28日
第二篇:8 GD3SZ002工程竣工验收整改意见处理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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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竣工验收整改意见处理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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