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办理社保需要什么资料?
在广州工作,需要办理广州社保,要怎么办理?在单位工作的职工当然了,可以不用考虑这个问题,因为单位会帮忙办理社保,但是自由职业者、自己做生意的个体户或是新成立的公司,就需要自己办理社保了,广州办理社保需要什么资料?参保易小编来告诉您吧。
个人办理社保需要什么资料?
1、缴费程序
(1)初次缴费人员需备交如下材料:
第一、本市场《劳动保障事务代理委托协议书》
第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张);
第三、一寸证件照(一张)。
(2)续费人员需备交如下材料:
第一、第二内容同前;
第三、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出“申报单”或“基金转移清单”; 第四、《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或《劳动合同制工人缴纳退休养老保险基金登记证》(未办《手册》或《登记证》的出具缴费记载原始资料)。 由本中心养老保险代办处(以下简称代办处)按现行规定办理缴费手续。
(3)外埠转入人员需备交以下资料:
第一、第二内容同前;
第三、转出地社保机构出具的“基金转移清单”;
第四、转移基金须到代办处按现行规定办理续保手续。
公司办理社保需要什么资料?
一、社会保险业务受理部门
市属以上单位的社会保险业务在广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办理,区属单位、自由职业者的社会保险业务在所属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办理。
二、单位社会保险日常业务的办理
(一)新参保单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手续
用人单位在领取《营业执照》或获准成立后30天内,必须依法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及申报缴费,办理手续时请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或批准成立文件)复印件;
2、《基本存款帐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开户银行出具的《核准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
3、《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4、《地方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5、如有《广州市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手册》或《广州市职工劳动手册》的一并提供;
6、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还需提供《验资报告》及复印件;
7、股东身份证复印件,已在广州市统筹范围外参保的,请提供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参保证明;
8、填写《社会保险登记表》;
9、填写《社会保险增减人员申报表》一式二份;10、于办理后的次月10号前到相对应地税部门办理缴款协议。
个人社保办理跟单位社保办理需要准备的资料完全不一样,社保办理其实不麻烦,只要准备好资料就行了,如果不想自己去办理的话也可以找社保代理的机构代理社保,找正规机构就可靠一点。看完以上的内容,希望能帮到您。
第二篇:广州社保转出手续办理
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出广州市的办理
2013-02-27 09:59:13
一、 业务简介
按照《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国办发﹝2009)66号)及《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187号)规定,符合条件的参保人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可跨省转出至统筹区外;按照《广东省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省内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粤府办﹝2008)76号)及《 广东省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责任分担与转移基金管理办法》(粤劳社函﹝2008)2092 号)规定,符合条件的参保人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可转出至省内其他城市。
二、转出条件
新就业地社保经办机构同意转入并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跨省)或《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省内转移联系函》(省内)。
三、业务办理资料
1.本人办理:
(1)《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跨省)或《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省内转移联系函》(省内)
(2)参保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 原参保单位代办:
(1)《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跨省)或《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省内转移联系函》(省内)
(2)原参保单位社保登记证原件
3.他人代办:
(1)《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跨省)或《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省内转移联系函》(省内)
(2)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参保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邮寄办理:
由新就业地社保经办机构同意接收后直接将联系函邮寄给广州社保经办机构办理
四、业务流程图
五、具体办理流程:
1.自行办理方式
(1)参保人在就近的各区(县级市)社保经办机构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跨省)或者《基本养老保险参保凭证》(省内)到新就业地提出转入申请;
(2)新就业地社保经办机构同意转入并开具联系函后,参保人或
代办人携带资料到单位注册所在区(县级市)社保经办机构办理转出手续并生成《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跨省)或《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省内转移信息表》(省内);
(3)15个工作日后参保人或代办人持《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跨省)或《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省内转移信息表》(省内)到新就业地办理转入确认。
2.邮寄办理方式
(1)参保人在就近在各区(县级市)社保经办机构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跨省)或者《基本养老保险参保凭证》(省内)到新就业地提出转入申请;
(2)新就业地社保经办机构同意转入并开具联系函后,新就业地社保经办机构直接邮寄联系函到单位注册所在区(县级市)社保经办机构办理;
(3) 单位注册所在区(县级市)社保经办机构收到联系函后,进行办理转出手续,并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跨省)或《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省内转移信息表》(省内)向新就业地社保经办机构寄出;
(4)新就业地社保经办机构收到清单后,进行办理转入确认并通知参保人。
六、办理地址
原区属单位参保人员:各区(县级市)社保经办机构(详细地址咨询电话:12333)
(番禺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办公室:番禺市桥平康路48号三号楼一、二层) 温馨提示:因电脑业务系统数据处理,每月第一,二个工作日不能办理业务。
养老保险关系转出
手工办理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