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井安全监控系统
矿井安全监控系统检查内容
1、CH4、CO超限应有追查讨论;断电、断线(无数据显示)在5分钟以上的应有记录,有原因分析;是有计划的应有计划申请单,无计划造成的要有分析,人为原因要有追查。
2、矿井执行《安全监控系统周分析制度》情况。
3、矿井执行《关于减少监控系统断电次数的指导意见》情况。
4、安设传感器是否合理,报警、断电设置是否正确,监控系统设备布置图和断电控制图和实际是否相符。
5、瓦斯超限是否按规定追查。
6、监控日报中的报警、断电是否附原因、曲线,领导审批情况。
7、“三分闭锁”试验是否按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