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篇:名录变更申请书
名录变更申请书
国家外汇管理局厦门市分局:
本公司已加入“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因名录信息发生变更,现提交以下申请资料,请予以变更。本公司保证所提供的信息和资料真实无讹。
□ 《工商变更登记核准(备案)通知书》
□ 变更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 变更后商务局《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注:变更法人需提供新法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填写下面表格时, ※为必填项, □为变更选项,未发生变更的选项无需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