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严守、五禁止
一、严守政治纪律,禁止发表与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定相违背的言论;
二、严守工作纪律,禁止越权批办、催办或干预有关单位的案件处理、干部人事等事项;
三、严守办案纪律,禁止以案谋私、违纪违法办案;
四、严守保密纪律,禁止泄露信访举报内容、案件情况等秘密;
五、严守廉政纪律,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
纪检监察案件监察工作程序
一、受理
受理材料的接受,对收到的各类设计纪检监察对象违纪行为的线索和材料及时登记。
受理材料的处理,对涉及到正在进行初步核实或立案调查的有关的受理材料,要迅速转承办调查组调查,对所反映的主要问题内容不具体,无法查证的,或过去已作为调查结论五新内容的可将受理材料留存备查,对需要查清所放映的主要文件。以决定是否连的受理材料,提出初步核实意见,报分管领导审批。
二、初核
1、办理初步核实手续。2、确定初核人员。3、初核方案。4初核实施。5、初核结果处理。
三、立案
1、审查立案材料。2、写出《立案登记表》。3、审查批准。
4发出《立案决定书》
四、调查
1、前期准备,成立二人以上调查组。2、调查实施。3、调查终结。
五、移送审理
1、掌握是否审理条件。2、送审理材料。3、办理移送审理手续。填写《案件移送审理登记表》。
纪委定期报告工作制度
为更好的开展纪委监察工作,切实发挥镇纪委在反腐倡廉中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职责,确保反腐倡廉各项工作落实,制定本制度。
(一) 协助本镇党委完成反腐倡廉各项工作任务的情况;
(二)履行组织协调、监督检查职责的情况;
(三)组织开展反腐倡廉宣传教育、落实反腐倡廉各项制度、加强监督制约、纠风专项治理、查办案件、工作创新等方面工作情况;
(四)明确要求一个时期内完成的工作情况;
(五)自身建设情况;
(六)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存在问题和开展工作的意见建议;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纪委工作考核制度
(一)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查案任务数,积极协助县纪委监察局查办案件,按规定程序办案。
(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分解到位,及时上班班子成员责任制之情情况报告。
(三)杜绝重复上访和发生业务内到市赴京越级上访或集体上访;对县纪委交办的信访案件安置按期办结;及时有效处理业务内信访问题,维护单位稳定。
(四)及时查办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杜绝发生涉农涉负,涉及教育乱收费恶性案件和群体事件;按要求建立和推行源头治腐各项机制。
(五)加强对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加强对土地市场的监督,发现违规使用土地或侵害农民利益的问题及时报告和处理。
(六)所办案件及时已送审理室审理;所办案件质量合格。
(七)按要求及时报送年初规划、半年小结、年终总结和专题材料;加大信息采编力度,完成报送工作信息任务;按要求落实县纪委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办公室电脑使用管理制度
一、各个使用办公室电脑的干部职工要对电脑的保管、安全、使用、日常管理负责。
二、要按电脑的操作规程进行操作,正确开启,关闭电脑,以确保电脑使用安全。
三、不随意改动电脑内的系统文件,不删除自己不知道的文件,重要文件不要存放在C盘,以防系统崩溃的时候资料丢失。
四、要防止电脑病毒的感染,请在确认U盘安全的情况下使用。
五、各干部职工不得随意删除修改他人的文件,不得给系统程序设置任何密码。
六、严禁在工作时间聊QQ,玩游戏及看电影、炒股等。
七、不允许私自改变电脑的各项配置。
八、严禁私自拆卸电脑各个部件或调换电脑部件。
九、电脑在使用过程中出现故障,应及时通知办公室,不得擅自拆卸配件。
纪委例会制度
第一条、召开纪委会议,由纪委办公室提出会议方案(方案内容包括:会议时间、会议地点、会议议题、参会人员)报纪委书记审定。
第二条、纪委委员接到会议通知后,应按时参加会议,不准缺席。因公或特殊情况参加不了的,必须向纪委书记请假获准。出席会议人员一般要超过纪委总人数的三分之二。
第三条、纪委每月召开一次例会,具体召开时间根据工作实际确定。除例会外,根据工作急需,可随时召开纪委会议。
第四条、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与会人员应当在个人充分酝酿的基础上,畅所欲言,实事求是、公正公平、讲政治、讲大局、讲纪律,确保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和正确性。
第五条、在集中与会人员意见的基础上,按照组织原则进行表决,形成会议决议。表决时可采取口头表决、举手表决或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
第六条、与会人员必须遵守保密纪律,对会议研究的需要阶段性保密的事项要严守秘密。如果泄密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将追查和追究泄密者的责任。
第七条、与会人员参加会议时要认真做好个人会议记录,并慎重保管。会议记录人员要认真做好纪委会议记录,会议后形成会议纪要,并做好相关业务处理工作。
第八条、对纪委例会形成的决议、决定以及会议中提出的工作要求,纪委委员必须认真执行,积极落实。
纪检干部联系困难群众结对帮扶制度
一、结对帮扶对象
在工作、学习、生活等方面需要帮扶的困难群众作为结对帮扶对象。
二、结对帮扶的目标和原则
结对帮扶要切实做到每个纪检干部至少与一户特困家庭结对帮扶,上门看望特困家庭每半年至少一次;每年给特困户家庭送温暖至少一次;要按照因人而异、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组织决定与个人选定相结合,形式多样地开展结对帮扶活动。
三、结对帮扶内容
1、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国际、国内、本
地区的形势,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
2、对有劳动能力的特困家庭,通过资金扶持、技能扶持、就业扶持等形势,帮助帮扶对象增强致富意识和本领,开辟致富渠道,实现再就业,增加收入,切实改善生活水平。
3、对无劳动能力、无生活处理能力的特困家庭,通过发动党员、群众出资、出力,帮助其改善生活状况,增强其生活信心。
4、在宣传公民道德新风尚,推行移风易俗和计划生育,反对封建迷信,严格遵纪守法,维护社会治安,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方面积极发挥示范引导作用。
纪委学习调研制度
为了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政治理论素质和业务水平,增强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特制定本学习制度。
一、学习内容
包括政治理论、法律法规、业务知识、现代科技、经济建设等方面。
(一)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的章程和国家法律法规。
(二)学习中央和省、市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方面的重大部署和要求,重点是关于反腐倡廉工作的部署和要求。
(三)学习纪检监察理论和相关业务知识等。
二、学习方式
(一)每周五下午为集中学习日,学习日要精心组织各类学习讲座、报告会、学习交流等。
(二)党员干部按照党委和支部每年下发的学习重点,利用工余时间进行自学。
三、学习要求
(一)制定学习计划。年初制定全年学习计划,明确每月的学习内容;个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学习计划,实现自主学习,个人自学情况每季度进行一小结。
(二)坚持四个结合。一是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二是政治理论学习与纪检监察业务、法律等专业知识学习相结合。
三是理论学习与开展调查研究相结合。四是理论学习与开展多种形式的学习活动相结合。
一、基本原则
(一)实事求是原则。从实际出发,正确看待干部职工的成绩和优点。
(二)坦诚相见原则。要坦诚相见,推心置腹。要端正态度,如实反映自身思想状况和工作实际。
(三)增进团结原则。要讲究谈心谈话方式,正确对待。虚心接受意见建议,不推诿塞责,逃避责任。
(四)注重实效原则。要避免形式主义,讲究实际效果。对于自身存在的缺点和不足。要深刻剖析原因,认真进行整改。
二、有关要求
(一)规范工作程序。谈心谈话以主要领导约谈为主,提倡下级干部主动与上级领导干部约谈。
(二)严肃工作纪律。谈心谈话双方及相关工作人员应当自觉遵守工作纪律,增强保密意识,凡涉及信访举报问题、干部隐私等不宜公开的内容,不得泄露。对失密,泄密及搞打击报复者,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纪委重大问题集体研究制度
一、研究内容
1、本镇发展的中、长期规划、管理方面的重大政策措施和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等;
2、较大数额的资金投向、支出及贷款;
3、干部的任免、使用、提拔以及工作人员调入调出;
4、凡涉及带有法规性质的规章制度的制定,干部职工的奖金分配;
5、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结果以及奖惩评优情况;
6、由集体研究决定的其他重大问题。
二、研究程序
1、应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方案;
2、方案提出后,要广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见,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科学分析论证,作出评估;重大行政决策事项须实行专家咨询论证,提出论证意见;
3、集体讨论研究前,应将会议的召开时间、议题等提前1天通知主任办公会参会人员;
4、必须有半数以上参会人员到会方能研究决定重大问题。
5、如需会议对所研究的重大问题进行表决时,应根据议题逐项表决,赞成票超过应到会人员半数为通过。表决形式可根据讨论事项的不同内容,分别采取口头、举手和投票等形式;
6、会议应有专人记录,决定事项应编发会议纪要。
三、要求
1、不得用碰头会或个别沟通等形式替代集体研究决定重大问题。
2、资金的收支、使用情况要定期进行通报。
3、要广泛地听取各方面意见,任何人不得将自己的意见强加于人,对于集体作出的决定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保留意见,也可以向上级组织报告。
4、对于暂不宜公开的会议内容和讨论情况,必须严守秘密,不得向外泄露。
7、对于违反上述要求的行为,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或党纪政纪处分。
8、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纪委信访工作制度
一、通过处理群众来信和接待来访,受理检举。控告和申诉。向本级党委,纪委反映检举、控告和申诉的情况及问题。
二、通过核查信访案件,向上级纪委和监察局上班信访案件的情况和问题。
三、承办上级纪委监察局和本地党委交办的检举、控告、申诉和其他事项。
四、调查研究信访举报工作情况,拟订信访举报工作的规章制度,对村级信访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五、协调处理信访问题,疏导上访群众,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和社会秩序。
六、完成领导交给的其他任务。
纪委例会议事范围
一、学习传达贯彻党的重大方针政策、党规、党纪。法律法规的指示精神及具体规定措施。
二、讨论党风廉政建设规划,制度的制定。
三、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
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情况。
五、效能监察工作开展情况。
六、党风党纪,廉洁从业,反腐倡廉教育情况。
七、党规党纪。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落实执行情况。
八、定期分析党风廉政建设,。反腐倡廉形势,提出新的工作意见。
九、研究违纪违法案件,提出处理意见。报局党委或党政联席会。
十、纪委和纪检监察队伍自身建设事宜,好开纪委会议前。镇办公室对会议议题应充分准备并做好相关协调工作。
第二篇:纪委制度 2
蔡 场 镇 纪 委 工 作 制 度 汇 编
一)镇纪委工作职责
(二)镇纪委书记工作职责
(三)镇纪委副书记、监察室主任工作职责
(四)镇纪委委员工作职责
(五)镇纪委议事规则制度
(六)镇纪委学习制度 (七)信访举报工作制度
(八)案件检查制度
(九)联系群众制度
(十)村纪检小组工作职责
(十一)村纪检小组工作制度
(十二)村纪检小组议事制度
(十三)村纪检小组信访接待制度
镇纪委工作职责
镇纪委在镇党委和县纪委的双重领导下开展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督促属本镇党委管理的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遵守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
二、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决定在本镇的执行情况;
三、协助镇党委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四、在本镇行政区域内,开展党员干部反腐倡廉教育;
五、对党员干部行使权力和廉洁自律情况进行监督;
六、受理群众信访举报,调查处理党组织和党员违纪案件;
七、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权利;
八、指导所辖纪检组织的工作和村务监督机构的工作;
九、及时向县纪委监察局报告党风廉政信息和情况;
十、完成镇党委和上级纪检监察机关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
镇纪委书记工作职责
镇纪委书记主持本镇纪委全面工作,其职责如下:
一、掌握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令在本辖区的贯彻执行情况,了解掌握廉政工作和党风党纪的基本情况以及各种违纪违法案件情况,向镇党委和上级纪委提出建议。
二、主持纪委会议,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对本委职责范围内的重大问题作出决策。
三、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整体部署,根据镇党委和上级纪委的要求,结合实际,提出工作计划和贯彻意见。
四、对本辖区范围内涉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大问题向镇党委提出意见和建议,抓好党委决定的党风廉政建设重大问题的落实催办工作。
五、对村纪检小组、村监委会的工作进行检查指导。
六、负责调查处理镇党委、上级纪委交办的重大事项。
七、负责做好镇纪委委员、村纪检小组和监委会成员的思想政治工作,关心干部生活,充分调动纪检干部的积极性。
八、服务镇党委中心工作,对招投标和村级财务工作进行督查,督促机关效能建设和干部作风建设。
九、组织开展对党员、党员干部进行党风党纪教育,并参与评议、考核工作。
十、负责向镇党代表、党委和上级纪委报告和联系工作。 十一、完成镇党委、上级纪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镇纪委副书记、监察室主任工作职责
一、协助纪委书记主持纪委、监察室的日常工作。负责纪委会议召开的准备工作,草拟纪委工作计划、总结、报告等各种文稿。
二、根据不同时期的情况和任务,提出纪委开展工作的实施方案,进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制定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制度。
三、负责党纪、政纪案件查处工作。组织对举报线索的初核和立案的调查。
四、负责对本镇重大工程建设、设备等大宗物资采购的招(议)标程序的监督。
五、负责组织对本镇预算执行和年终财务决算、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重大工程的预决算进行审计监督。
六、负责信访接待工作。
七、完成镇党委、上级纪委监察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镇纪委委员工作职责
纪委委员协助纪委书记、副书记(兼监察室主任)工作,负责抓好分管的各项纪检工作,其职责如下:
一、认真学习镇党委和上级纪委的有关文件,贯彻执行纪委会议的决议和决定。
二、发挥个人在纪委集体领导中的作用,参与纪委各项计划、总结的讨论,对纪委的各项工作提出建议,参与纪委各种文件的起草,参与纪委权限内的各种党员违纪案件的讨论。
三、参与对党员违纪案件的调查,受理各种类型的举报、申诉和群众的来信来访,并认真做好记录。
四、参加纪委会议,并认真作好会议记录。
五、密切联系群众,注意了解群众对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反映和党员的思想动态,并定期或不定期地向纪委书记汇报。
六、经常与村纪检小组、村监委会成员沟通情况,并对其工作给予指导。
七、认真完成镇党委和纪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镇纪委议事规则
一、镇纪委会原则上每个月召开一次。遇有特殊情况,纪委书记可以决定召开纪委议事会议的时间、地点,增加开会次数。纪委会由纪委书记召集并主持(或由书记委托副书记召集并主持),纪委书记、副书记、委员出席,必要时可请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列席。同时做好会议记录,存档备查。
二、镇纪委会议事范围:根据有关规定应由镇纪委讨论、决定的一切有关事项。
三、提交会议讨论的议题,会前必须做好充分准备。必要时可以提出两个以上决策方案或建议供选择。纪委委员提议由纪委会讨论的议题和事项,应提前报送纪委书记审定后,列入会议议程。
四、镇纪委会必须有半数以上委员到会方能举行。讨论重大问题需要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能举行。与会人员要按时到会,无特殊原因不得缺席,因故不能到会应提前向纪委会主持人请假。委员会成员在讨论重大问题时,如有委员因故缺席,应由书记、副书记或委托有关人员事先征求意见,会后通报情况。
五、镇纪委会议事必须严格遵守《党章》的规定,坚持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的原则。在镇党委和上级纪委的双重领导下进行工作,保证政令畅通。坚持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重大问题的决策要充分酝酿、协商和讨论,允许发表各种不同意见,并严格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决定。重大问题或重要决定,要向镇党委汇报,征求镇党委的意见。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则。凡属政策性的大事和全局性的问题,由纪委会议集体决定。根据集体决定和分工,纪委委员要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创造性地做好工作。要十分注意一班人的团结协作,相互信任、相互支持、相互配合。
六、委员会在讨论问题时,既要充分讨论,集思广益,又要注意提高议事效率和质量。需要表决通过的问题,应当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到会。各位委员都应发表同意、不同意、保留意见或缓议等明确意见,到会委员过半数通过方能形成决定。在充分发表意见的基础上,会议主持人将各委员的意见集中、归纳,并征得各委员同意后,作为委员会集体意见。若分歧较大,不能作出决定,应将争议情况向
上级纪委或镇党委报告,请求裁决。若所讨论的问题涉及委员本人及其亲属,有关委员同志应回避。
七、对委员会的决议,所有成员都必须坚决执行,任何人无权改变。如对决议有不同意见,可以保留;可以建议提请下次会议复议;也可以向上级纪委或镇党委反映。但在没有作出新的决议前,必须执行原来的决议,并不得在会议以外的任何地方表示不同意见。
八、镇纪委会讨论决定的事项,应形成纪要以备查阅。凡经委员会讨论确定相关部门完成的工作或处理的问题,纪委办公室负责督查。纪委办公室要及时了解和检查有关部门对委员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并向书记汇报。
九、镇纪委要经常调查研究,及时交换意见,不定期地向镇党委和上级纪委报告工作情况。
十、镇纪委会决定的问题,凡带有保密性质,未正式传达、公布的内容,以及讨论过程中的不同意见,与会人员要严格保密,不得外传。
镇纪委学习制度
一、全体镇纪委委员和纪检监察干部应自觉加强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党纪法规以及纪检监察业务知识的学习,注重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纪检监察业务素质。
二、制定教育学习计划,学习内容以政治理论、上级文件、会议精神、党纪政纪法规和纪检监察业务知识为主。
三、坚持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的方法,纪委委员每年集中学习两次,纪检监察干部每月集中学习半天,个人自学不少于三小时。
四、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结合学习和工作实际积极开展工作调研,撰写学习体会,每年完成一篇理论研究或业务研讨文章。
五、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的业务培训,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培训学习。
信访举报工作制度
一、来信来访处理制度
1、镇纪委要设立信访接待场所、举报电话、举报信箱,保证信访渠道畅通。
2、群众向镇纪委来信来访或电话、网上举报,要保持信封、信页及其他物件的完整,并妥善保管。紧急或重要信访要做到随到随办。
3、接待群众来访要热心、耐心、细心,并做好详细记录。要按政策规定回答和处理来访者提出的问题,认真做好疏导教育工作。
4、群众和单位向镇纪委、监察室邮寄的举报信件,收信领导及人员拆阅后统一按程序办理。群众和单位直接向镇纪委领导反映情况或举报,有关领导须通知其他纪检监察人员参与接访,接访人员不得低于2名。
5、镇纪委对属于业务范围的信访只办不转。对不属业务范围的信访应按照信访内容及时转有关职能部门办理。
6、对无理信访户,镇纪委在接到县纪委的通知后,应及时派人来做好疏导工作,并将缠访人劝离,做好息访息诉工作。
二、信访调查、反馈、承诺制度
1、收到署实名举报经确认后,要及时将受理情况、办理时间和承办人告知举报人;调查处理结论按规定程序作出后,应在十日内将办理结果告知举报人,并征询举报人的意见。
2、对情况紧急、突发性群体上访和反映打击报复举报人的信访,经领导批准后,由镇纪委、监察室进行调查处理。凡上级交办报结果、领导批示要求查处、问题性质严重需立案调查或有明显问题需要作出处理的,均要作为信访案件调查,并在规定的时限内按照自办信访案件工作流程及要求办理完毕。
3、初查后对情节轻微不够给予党政纪处分的,可提出整改建议向当事人或有关部门发出整改通知书,督促其整改;对性质严重需要立案调查的,及时将初查报告报送领导审批后,立案处理;对反映失实的,可作信访了结,同时向被举报人和其所在的单位党组织说明情况;凡经查属实,可直接提出处理意见经领导批准后由镇纪委负责落实或督促有关部门落实。
4、反馈形式可根据举报人的要求或实际情况确定。因客观原因不能如期办理或办结的必须及时与举报人沟通,说明理由,做好工作。反馈和沟通情况应作好记录备查。
5、实行双向承诺。
①信访举报(申诉)人承诺:依照党章条例、法律法规所规定的范围、途径、程序、方式依法信访,遵守信访工作秩序;对所检举、控告、申诉的事实的真实性负责,积极配合调查核实,如实提供情况和证据。自镇纪委受理之日起,不再重复越级多头信访;接受党政组织的正确处理意见,不提出党章、法律、法规、政策以外的要求。
②镇纪委承诺:认真处理和接待,倾听举报(申诉)人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并实行两次反馈;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原则依
法办理,按期办结;举报(申诉)人对办理和处理结果提出疑义的,承办人员应给予答复,必要时可进行复查;严格执行保密规定。办理情况需要公示的,也要注意为检举控告人保密。
三、限期办结制度
1、镇纪委信访件办结期限原则为:查处信访不超过两个月;交报结果信访不超过三个月;立案查处的信访不超过六个月。
2、镇纪委对重复信访半年以上、连续越级三次以上及集体上访的重点信访户,要定期梳理,落实责任,限期解决。
3、对不能按期报结的交办件,镇纪委要及时向县纪委信访室说明理由和办理情况。
4、镇纪委上报信访案件查处结果时,必须按照要求报齐案件有关材料。
5、信访案件办结必须符合有关要求。做到处理意见落实到位,思想工作到位,信访者息诉息访。
案件检查制度
一、案件检查要以事实为依据,党纪政纪为准绳,坚持依纪依法办案。
二、案件检查要坚持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法。
三、案件检查要贯彻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达到既维护党纪政纪的严肃性,又教育本人和广大党员干部的目的。
四、案件检查工作,要坚持在党纪政纪面前人人平等,对任何党员和党组织违犯党的纪律的行为,都必须严肃查处。
五、案件调查人员不准对被调查人或有关人员采取违犯党章和国家法律的手段;不准泄漏案情,扩散证据材料;不准伪造、篡改、隐匿、销毁证据,故意夸大和缩小案情;不准接受与案件有关人员的财物和其它利益。
六、案件初核须经纪委书记签字批准后,方可初核。初核后,调查人员要如实写出初核报告,应区别不同情况做出处理,问题严重的,要建议立案。
七、案件初核时限为两个月,必要时可延长一个月,在延长期内仍不能初核完毕的,经批准可再适当延长。
八、案件调查时限为三个月,必要时可延长一个月,在延长期内仍不能查结的,可报经立案机关批准后延长调查时间。
九、办案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保证案件公正查处。(1)是本案被调查人的近亲属;(2)是本案的检举人、主要证人;(3)本人或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4)与本案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查处的案件。
十、案件调查人员要坚持原则,不循私情,秉公办案,不得接受任何被调查人员和单位的请吃。
联系群众制度
一、调查研究制度
1、镇纪检干部要围绕科学发展主题、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主线和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深入基层调查研究,特别要到条件艰苦、环境复杂、矛盾集中的地方,深入了解民情、真诚倾听民声、广泛集中民智,总结经验,探索规律,指导工作,促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
2、镇纪委班子成员每年要撰写1-2篇与实际工作有密切联系、有实情、有分析、有见解的调研报告,并促进调研成果的转化运用。
二、干部住村入户制度
1、镇纪检干部要把住村入户作为干部联系群众的重要方式、服务基层的积极举措、转变作风的有效途径。
2、镇纪检干部住村入户和联系基层单位的主要任务是加强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要帮助基层解难题、促发展,收集社情民意,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开展社会管理综合治理,提供各项便民利民服务。
3、镇纪检干部住村入户要带着问题下去、解决问题上来,帮助理清发展思路、推动科学发展,推进基层党务公开、村(社区)务公开、厂务公开和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促使基层单位在社会管理中发挥作用,注意宣讲政策、体察民情、化解矛盾,尽心竭力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
4、镇纪检干部住村入户要自觉遵守相关纪律,不增加基层负担,不搞形式主义,不做表面文章。
三、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制度
1、镇纪检干部要把接访下访作为创新社会管理的积极举措,畅通群众诉求表达的重要渠道,密切同群众的联系、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途径,推动接访下访工作经常化、制度化。
2、镇纪委书记要带头接访下访。要按照中央和省市县关于领导干部定期接待群众来访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做好接访工作,同时,要深入到矛盾纠纷比较多的地方开展下访。
3、镇纪检干部接访下访要带着责任和感情耐心听取群众的诉求,想方设法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暂时不能解决的,要耐心细致地做好解释工作和思想工作,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4、镇纪检干部接访下访要提高针对性和实效性。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坚持上下联动、部门联动,着重解决案情复杂、久拖未决的疑难问题,责任主体难落实、工作难度大的复杂问题,涉及政策
层面、需要完善相关规定的重大利益矛盾和突出问题,注意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有效将矛盾化解在基层、把问题解决在当地。
村纪检小组工作职责
1、在镇纪委指导、村党组织领导下开展工作,负责监督检查本村党员干部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遵守党纪法规的情况,监督全村党员干部特别是“两委”班子成员履行职责、廉洁自律情况。
2、落实镇纪委部署的纪检监督工作任务,督促“两委”抓好本村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配合对党员进行党风党纪教育。
3、协助镇纪委对村“两委”班子成员进行述职述廉及评议工作。
4、参与对本村党务公开、村务公开、财务管理和重要资产及重大项目的监督。
5、做好本村信访接待工作,开展各类信访问题的排查,及时化解矛盾纠纷,解决苗头性问题。
6、及时向上级纪委报告本村党组织及党员干部的违规违纪问题,协助上级纪委在本村开展的信访调查和案件查办工作。
7、承办村党组织和镇纪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村纪检小组工作制度
一、责任制度。村纪检小组成员应明确职责,合理分工,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纪检小组组长主持村纪检小组全面工作并为第一责任人;其他成员协助纪检小组组长开展工作,并负责做好分管范围内的工作。
二、会议制度。村纪检小组一般每月召开一次会议,重点传达学习上级文件和会议精神,分析研究本村范围内党风廉政状况,针对存在问题提出解决措施和对策,检查部署党风廉政阶段性、专项性工作任务等。会议由纪检小组组长召集,必要时可邀请同级党组织或上一级纪委有关人员参加。
三、报告制度。村纪检小组每半年向本级党组织和上一级纪委报告一次工作情况,并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遇重大问题和特殊事项及时请示汇报,并续报有关情况。
四、保密制度。村纪检小组成员要严守党的保密纪律,在协助上级调处信访、查办案件过程中,要注意保护当事人的正当利益和合法权益,不得泄露应当保密的内容。
五、追究制度。村纪检小组成员因工作失职、渎职而发生重大问题或因违纪违法受到查处的,取消村纪检小组年度评先评优资格。
村纪检小组议事制度
一、会议由纪检小组组长主持,全体小组成员均应参加,若有特殊情况,必须请假。
二、定期组织召开纪检小组成员会议,重大事项要在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研究决策。
三、坚持民主集中制,讨论研究有关工作或问题时,每个小组成员都要充分发表意见,重大问题实行票决制。
四、纪检小组成员要坚决执行会议决定,不得将会议内容擅自外传,严格遵守保密纪律。
五、纪检小组成员之间要互相支持,团结协作,共同维护纪检小组领导班子的威信。
六、纪检小组会议由专人记录,存档备查。
村纪检小组信访接待制度
一、认真学习和模范地执行党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实事求是,坚持原则,不拘私情,秉公办事,坚决抵制和反对不正之风。
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虚心接受群众的监督。热情接待来访群众,认真倾听他们的意见和要求,做好记录并耐心解答群众提出的问题。对有不正确意见和过高要求的上访人员,要善于做好教育、疏导工作。
三、对群众反映的问题、意见、要求和建议要积极向村 “两委”领导汇报,对本村依法应当或者有权作出处理决定的信访事项,应当直接办理;对依法应当由上级行政部门作出处理决定的信访事项,应当及时报送上级行政部门单位。
四、努力为群众排忧解难办实事,减少越级上访或重复上访。直接办理的信访事项应当在一周内办理完毕,并视情况将办理结果答复来信来访人;情况复杂的,时限可以适当延长。对镇政府交办的信访事项,应当自收到之日起10日内办结,并将办理结果报告政府有关部门,不能按期办结的,应当说明情况。
五、反映的问题,政策明确规定不可能处理的,也要给群众明确答复,解释清楚,以免重复来信来访。
六、严守党和国家机密,遵守纪律,不得向无关人员扩散群众来信来访中反映的情况和问题,更不能把来信来访转到被告手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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