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室装修合同
发包人:
承包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范围:室内装修(见预算清单)
4、工程承包方式:本工程采用包工包料方式承担(参见附件清单)
5、工程造价
⑴ 工程预算总造价为 元,大写人民币:
⑵ 本工程总造价计算依据
A、以工程设计施工图纸及设计变更、现场签证为依据。
B、施工中甲乙双方确认的施工障碍引起的变更或增加措施等费用。
C、施工中甲乙要求新增加的项目费用。
第二条 工程期限
1、经甲、乙双方确定:本工程合同工期为30天(日历),具体开工时间以甲乙双方签订的开工报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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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工程计划开工日期为201 年 月 日,计划竣工日期为 201 年 月 日。
3、本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如遇下列情况,可顺延工期。
(1)由于不可抗力造成无法正常施工的;
(2)由于甲方原因影响连续施工的(包括工程付款不到位)。
(3)由于设计变更或设计未确定的。
(4)由于未办妥相关物业或行政审批手续的。
(5)由于施工工地(非乙方原因)一月内停电停水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6)由于甲方原因不能及时配套或配套单位不能配合而影响施工的。
第三条 工程施工准备与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开工前甲方协调各方面的关系,办妥进场手续,甲方承担进场手续费用。
(2)组织好设计交底及图纸会审工作。
(3)委托 为甲方代表,实行工程质量、进度监理,代表甲方处理工程日常事宜。
(4)开工前1天,甲方腾空装饰场地以便工程开工。
(5)做好甲方提供材料及设备的供应;落实建设资金,按期报付工程预付款,办理现场签证,竣工验收。
2、乙方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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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提供完整的施工图纸及施工技术资料。
(2)开工前组织有关人员熟悉施工图纸和设计资料,编制施工图预算和施工组织计划,制定施工计划进度。
(3)做发了施工准备工作,组织好人员及材料设施的进场、采购、供应和管理。
(4)严格按施工图与说明施工,确保工程质量,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如期完工和交付,并承担双方约定的维修保养协议相关规定。人为损坏的修理由责任方负责,并承担费用。
(5)委托为 乙方代表,代表乙方与甲方代表人员接洽。
第四条 工程价款及支付
1、本工程合同预算以施工图及施工方案的工作量为依据编制。
2、由物业收取的管理配合,装修押金等相关费用,由甲方支付。
3、本工程合同总价为¥:
4、支付采取按工程进度分段付款方式。
5、分段付款的时间及相应金额为:
(1)合同签订时付合同价10%,计¥: 元整。
(2)工程竣工时,付工程尾款计: 元整。
工程变更项目款项于双方确认,付完此款项方可施工增加工程。
第五条 施工质量与设计变更
1、按图纸施工,任意一方不得随意变更设计,如遇到下列情况给乙方造成损失,应由责任方负担。
(1)发现设计有错误或严重不合理,乙方通知甲方后,甲方应 3
在三天内与设计单位商定,发出变更设计文件,甲、乙双方签协议后方准施工。
(2)设计变更超出原设计标准或规模时,甲方必须按审批程序重新报批,甲、乙双方签协议后方准施工。
(3)如因甲方投资不足,不能及时拨付工程进度款,造成中途停建、缓建,甲乙双方应商定对在建工程做到安全到位,并由甲方承担乙方的经济损失。
2、乙方如遇到重要及复杂的隐蔽工程内容,可通知甲方共同验收,如甲方未按时参加,乙方可自行检查验收,甲方应予承认。
第六条 工程竣工验收及结算
1、乙方在工程竣工前书面或口头通知甲方验收。
2、甲方应在接到验收通知组织验收并在验收后出具工程验收证明。
3、工程未经验收,甲方提前使用,应视为甲方已确认工程合格,若使用后发现质量问题,由甲方承担责任。
4、乙方于工程竣工后,提供一年的免费维修服务,但不包含人为原因造成的损坏部分。
第七条 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1、甲方对乙方承担的工程要做好安全交底,明确安全要求并进行监督检查,双方应按规定协商相关安全生产责任和治安消防事宜。
2、乙方必须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规章制度,做好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教育工作,严格安全操作规程,文明施工要求及严 4
格执行治安消防条例。
第八条 工程处罚及仲裁
1、按本工程合同工期拖延一天,按工程总造价的千分之二进行处罚,工期处罚待本工程竣工后一次结请。若因一方违约,由违约方承担合同价的30%的违约金。
2、甲方拖延结算及付款,按国家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3、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发生合同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调解不成时可由工程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或者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附则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及时协商增补条款,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
3、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工程竣工验收交付后保修期满,工程价款结清自动终止。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理人: 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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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办公室装修合同样本-装修合同(协议)
建筑工程补充协议书
暨装饰装修工程承包合同
建设单位:吉林敖东大高酵素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施工单位: 吉林敖建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鉴于甲方建设、乙方承建的吉林敖东大高酵素有限公司原液项目生产车间及辅助车间工程,按建设单位统一规划,需进行内部装饰装修工程。甲乙双方在前期友好合作的基础上,按照《合同法》等相关法律,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双方就装饰装修工程施工事项经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 工程概况及承包形式
1. 工程地址:敦化市经济开发区敖东工业园
2. 承包形式:施工总承包
二、 工程范围及价款
三、 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预付工程款 元。
2、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支付工程款至 元。
3、工程完工交付建设单位后,双方办理结算手续,预留工程质量保修金 元,余款一次性拔付给乙方。
4、工程质量保修金预留期为12个月。
四、 工程设计及质量要求
1、 甲方若有图纸须向乙方提供图纸一套,并负责交底工作.
2、 甲方若无图纸,须向乙方交代清楚要求,乙方施工前须画草/效果图并经甲方认可.
3、 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现行规范合格标准。
五、 材料
1、 乙方按设计要求及业主要求,自行采购材料。进场材料均需提供质量证明文件。
2、 乙方进场材料均需由业主或业主委托的监理工程师验收后方可投入工程使用。
3、 乙方应做好对施工完成的成品保护工作.
4、 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携带任何建材出门。
5、材料保管及运输:由乙方自行负责
六、 工期
6.1 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工期为 天;。
6.2 因下列原因之一造成工程工期延误,经发包人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承包人根据合同从发包人工程师处获得的承包合同相关的竣工时间延长;
[2]发包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提供图纸、开工条件、设备设施、施工场地;
[3]发包人未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款,致使工程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4]非承包人原因的承包工程范围内的工程变更及工程量增加,双方另行议定增加工程量的工期条款;
[5]不可抗力的原因;
6.3 承包人应在前款约定情况发生后3天内,就延误的工期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报告及赶工措施。
6.4 暂停施工
(1) 发包人或工程师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以书面形式通过承包人向分包人发出暂停施工指令,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由责任方负责承包人停工和复工程序以及暂停施工所发生的费用。
6.5 工程竣工
(1) 承包人应按照本合同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发包人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2) 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本合同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发包人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3) 提前竣工程序按总包合同相应条款履行。
七、 双方职责
7.1 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
(1)项目负责人: 职务: 职责: 。
(2) 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可授权具体的管理人员行使自己的部分权利,并在认为有必要时可撤回授权,授权和撤回均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分包人,委派书及撤回通知作为分包合同的附件。
7.2 承包单位工程负责人
(1)项目经理/承包单位工程负责人: 蒋正田 职称: 工程师 职责: 全面负责承包范围内的作业管理,即质量、进度、技术、安全管理。。
(2) 项目经理依据合同发出的请求和通知,以书面形式由分包项目经理签字后送交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的时间后生效。
(3)项目经理按项目经理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依据分包合同发出的指令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项目经理取得联系时,分包项目经理应采取保证人员生命和工程、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48小时内向项目经理送交报告。责任在承包人或第三人,由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分包人,由分包人承担费用,不顺延工期。
7.3 承包人工作
(1) 负责整个施工场地的管理工作,协调分包人与同一施工场地的其它分包人之间的交叉配合,确保分包人按照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施工。
(2) 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双方另行协商约定。
八. 质量、安全及文明施工
8.1 质量检查与验收
(1) 承包工程质量应达到本合同协议书和本合同约定的工程质量标准,质量评定标准按照承包合同相应条款履行。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
(2) 工程质量合格约定:
分部分项工程质量合格:由业主代表、监理工程师及承包人共同验收合格为合格;
单项工程、单位工程: 以业主组织的工程综合验收合格为合格。
(3) 双方对工程质量的争议,按照承包合同相应的条款履行。
8.2 安全施工
(1) 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照安全标准组织施工,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
(2) 在施工场地涉及危险地区或需要安全防护措施施工时,承包人应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发包人批准后实施。
(3) 乙方要严格执行各级政府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执行甲方对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管理的有关规定。对非乙方原因造成的财产损失和伤亡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和相关费用。
(4)乙方应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管理乙方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作,并检查甲方为其提供的机械、安全防护设施、临时用电等安拆、运行状况,作好交接检验,发现问题及时上报给甲方,严禁违章指挥、作业,盲目蛮干。
九、 垃圾清运
1、生产、生活垃圾应由乙方清运至物业指定的垃圾堆放场所
十、 劳动力管理
1、 乙方应将所有施工人员的进行存档备案,并留存身份证复印件。
2、 未经甲方许可,非工地施工人员不得在工地过夜。
3、 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任意调换施工人员,每天工地现场必须保持2(1人)人以上的施工人员。
十一、 施工机具
1、 乙方自带施工所需工具,并保证工具的安全性和良好使用性,乙方自行承担工具维修费。
十二、工地现场管理
1、 现场禁止使用明火。
2、 现场禁止吸烟。
3、 油漆材料必须和其他材料分开放置。
十三、维修
1、 因乙方施工原因导致的质量问题,乙方应在两年内无偿维修。
2、 普通维修乙方应在甲方通知乙方后三天内及时维修,特殊情况(水、电问题)乙方必须在24小时内赶到并维修。
3、 若因乙方未能按合同及时完成维修,甲方可以安排其他施工队进行维修工作,所发生的人工费用按实从保修金中扣除。
十四、合同附件
1、 工程预算书。
2、 图纸。
3、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后签订的补充协议
十五、合同争议
1、 出现争议甲乙双方先协商。
2、 协商不成可向争议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十六、其他约定
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要素履行完成后自行废止。